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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风险监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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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风险监控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各项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一方面,办学规模从“精英教育”过渡到“大众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多渠道筹资办学经费的格局更加稳定。但是,随着高校办学多元化、筹资渠道多元化、高校经济事项复杂化的发展,高校预算管理不够严格、收费行为不够规范、对外投资不够慎重等财务管理问题逐渐凸显,财务风险不断加大和复杂化。在这种形势下,高校财务风险的监控问题亟需重视和加以解决,从而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水平,旨在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目前,高校财务风险监控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控不力

1.经济责任制落实难,审计流于形式

针对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出现的一系列财务方面的问题或案件,教育部和财政部在2000年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教财[2000]14号)的文件。对此,一些高校虽然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并没有重视落实和执行。同时,针对高校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也由于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而无法追究个人责任,或因审计本身的独立性存在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也不敢揭露,导致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2.总会计师制度和会计委派制度的作用未被重视,财务治理结构有待创新

大多数高校建立了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财经领导小组体制,这对统一领导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高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面临办学多元化、筹资渠道多元化、经济业务复杂化的环境,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学校财经工作领导的要求,需要设置一个不仅精通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善于管理、协调和沟通,而且擅长理财的总会计师来行使这一职权。另外,由于对二级单位财务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监管不力,导致二级单位尤其是一些校办产业或后勤部门出现私设“小金库”、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等财务问题。

3.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从整个学校来说,不少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领导决策随意化,为后面的风险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学校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在业务操作和管理上缺乏应有的控制流程,非程序化行为严重,造成学校资产大量流失,比如私设“小金库”、商业贿赂、挪用国家资金等。存在问题最突出的是基建、图书采购、设备采购等管理部门。如,江苏高校教材采购回扣一案就牵出101个“商业受贿人”;南开大学下属的公司出现4亿元资金黑洞,根据审计结果显示:一部分被贪污、挪用,其他则属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债务。

(二)风险管理未成体系,监控制度不完善

1.缺乏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导致风险监控存在较多漏洞,财务问题不断发生

由于高校产生财务风险的领域涉及了包括投资、融资、资金运营和利益分配在内几乎所有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其牵涉对象包括学校领导、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教职工个人等。因此,必须从“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角度去考虑如何监控财务风险。但是目前,不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在实务操作上,对于高校财务风险的监控多是从具体的业务或制度着手,缺乏全局观和系统性,高校将从整体上把握和控制高校财务风险措施还是非常欠缺。

2.缺乏与风险监控相关的运行机制,导致风险监控实施困难

高校财务风险监控的有效运行,必须借助于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和有力的风险监控工具,但是,目前高校的财务信息前瞻性不强、指导性不高。原因在于高校将财务工作定位于“核算型”,注重财务数据的核算正确与否,忽视了效益分析、管理决策的功能,无法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更不用说风险的大小和影响的范围。而以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等风险监控工具相结合形成一个监控网络,有利于全面、快速地发现和控制风险。但是,目前高校除因为行政隶属关系或发展需要必须认真应付政府审计外,内部审计流于形式,而社会审计几乎从未考虑。

3.缺乏对关键领域的重点监控,导致风险监控效率不高

高校财务风险发生的关键领域主要在对外投资、贷款、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校办产业等方面,但是目前高校对于这些方面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未采取事前重点监控的措施,导致其财务问题不断发生。如不少高校借扩张之名,过度负债,导致“破产”风险;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将学校的1亿元资金交给某公司用于在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运作,导致至少损失3758.83万元。

二、新形势下高校财务风险监控的思路

(一)纳入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整体运作

加强高校财务风险的监控,必须从全校风险管理的角度进行整体运作,从系统的角度构建高校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监控纳入其中。其核心思想是“风险监控”和“风险管理”:风险监控通过采用合适的组织架构、制度安排、风险监控工具和风险预警模型对全校各个领域的财务风险进行监督和控制;风险管理则通过科学的流程设计和管理活动来实现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

(二)财务风险监控的内涵

1.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监控,主要是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岗位安排和职权划分来实现的;2.从财务监督的角度(审计、监察和纪检)进行风险监控,主要通过内部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社会审计等手段来实现。(三)实施财务风险监控的原则:关键领域,重点监控

从系统的角度将风险监控纳入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全面发现问题。但是,对于整个高校来说,由于涉及的经济活动和业务都比较多,要及时发现问题还必须遵循管理学原理,实施“关键领域,重点监控”的原则。这不仅能够提高风险监控的效率,对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风险消灭于萌芽阶段、尽量减少学校的损失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且对于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也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高校财务风险发生的关键领域主要在对外投资、贷款、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校办产业等方面,在这些领域通过设置相关的权限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以及不定期实施审计等手段进行督促和监控。

三、新形势下加强高校财务风险监控的对策一)财务风险监控的组织结构创新

高校财务风险管理体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设置合理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来实施风险监控和风险管理活动,从业务流程和财务监督两个角度实现风险的控制和化解。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经工作领导小组

在这一组织结构中,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与,受学校党委常委会领导。其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主要有两个方面:(1)统一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研究重要的经济事项,提交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讨论决定,从财务管理的业务决策上即从源头上监控风险;(2)在其内部成立一个专门的风险管理专业小组,负责全校的财务风险管理事务,从风险管理的具体业务上即财务监督的角度监控风险。

2.风险管理专业小组

风险管理专业小组由校领导、审计、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士(包括审计、财务和经济等)组成,受财经领导小组或校党委常委会委托,可以领导内部审计、引入外部审计或配合政府审计完成相关事项或人员的审计,从财务监督和检查的角度监控风险。

(二)财务风险监控的制度安排

1.总会计师制度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快速扩张,财务收支数额也大幅增加,经费筹资渠道多元化,经费支出也多样化,经济活动涉及面更为广泛,其内容愈加复杂,这为高校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另外,高校内部各级核算单位的创收能力不一,导致出现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财务自主权的争夺现象。因此,推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势在必行。应设置副校(院)长级别的总会计师,对校(院)长负责。

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全面领导学校财经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制,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讲求经济效益,并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负责,对学校经济、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负责。总会计师代表校(院)长直接领导学校财会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并可受校(院)长委托,领导学校内部审计机构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2.会计委派制度

会计委派制是指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财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由学校委派,并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的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取消了会计人员对被派往单位的依附关系,把二级单位的外部控制与内部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加强学校对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理顺学校财务与二级单位财务的关系。健全二级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监控其财务风险。

为保证会计委派制度的有效执行,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实行岗位聘任制,在同一单位不得连任;(2)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根据需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轮岗;(3)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所派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不得派往该单位任职;(4)委派的会计主管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报告制度。

3.内部审计

以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为主的现代内部审计,不仅对高校财务收支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纠错防弊,更重要的是可以系统的方法对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改善,对学校风险管理进行审核、评价和监督,为学校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合理的保证。现代内部审计不仅对审计的内容进行了拓展,而且对审计方式和控制关键点进行了革新。内部审计的控制重点前移,把事中、事后审计和事前审计相结合,能够发挥好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把审计工作贯穿于高校运作的全过程,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

高校实施现代内部审计,除了一般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合同审计、基建项目审计外,校领导的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尤为重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核查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效益性,资产的安全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程序与效果,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等,形成审计报告,并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制度,将审计报告列为高校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通过审计报告的交接,高校领导干部能够更加明确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增强履行经济责任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进行认真整改和落实,并对整改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建立检查监督和整改的长效机制,促进高校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经工作管理水平。

4.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外部化

由于内部审计是由高校内部机构负责实施和运作,审计对象也是高校内部的部门或个人,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导致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挑战,这对于风险监控来说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