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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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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财务管理

1信息提供

会计是企业决策者的参谋,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看,会计信息应当是真实的、可靠的、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通常,一个企业会计是通过其财务报告提供企业资源的使用状况、资源的要求和资源变动等方面的会计信息的。

科研院所改制既要对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又要对企业本身及未来的投资者负责,还要对广大职工切身利益负责,因此在科研院所改制过程中的会计信息显得非常重要和非常敏感,财务部门必须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主要包括:(1)对政府和企业单位有利作出改制所采取方式方法和时间决策而需要评价改制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等信息资料;(2)能满足企业投资决策和未来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的需要,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测等信息;(3)有利于对国家反映企业资产改造情况、资产重组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情况的信息资料等。(4)有利于财务重整等的财务会计管理有关沿革文件、档案信息资料。

2清产核资

科研院所由于历史原因普遍存在着“家底不清”的情况,因此,清产核资是科研院所改制前期不可缺少的且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做好了彻底的清产核资大量准备工作,整个改制工作就能顺利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包括有:(1)认真对企业单位会计账面种类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非常细致地清查核实,对清查出来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投资的股权损失或债权债务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等,要按国家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进行核销,由企业净资产承担,计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等权益科目。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经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审查批准后将那些潜亏、吊账、坏账损失和不良资产等划出留在原企业,冲减核销。将优良资产、有效资产等划入新企业,使新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2)对原科研院所单位账外资产也要认真进行清查,防止个人利用在改制之机侵吞、挪用企业资源,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包括财产物资和应收账款、对外投资等债权债务。清查出来的账外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纳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计入营业外收入、资本公积、本年利润等科目。

3产权界定

在改制过程中,科研院所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完成内部资产清查后,经主管部门审核,进行资产产权界定。资产产权界定涉及到国家、企业、其他投入和职工的合法的权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搞好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对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和其他产权主体利益,充分调动资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改制后的企业建立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工作应当坚持“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产权界定工作,根据界定结果,明确各投资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

4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评估是改制的科研院所单位必经的重要环节。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国家和各方面的经济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很敏感的工作,因此我们应当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等基本原则,在监督部门的领导下,委托由资产评估中介,对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依照法定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财务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真实的资产资料,在政府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后,财务部门应当尽快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及时调整相关的资产账面价值,差额部分扣除应交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如自评估基准日到院所改造为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评估资产数量有增加的,增加部分实际价值确认增加账面价值;因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持有单位同意,作为改制后公司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或作为国家股存在,或折价给其他投资者进入改制后公司股份;如果企业原评估资产数量减少,减少部分不再调整账面价值;因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产持有单位补足,或由改制后公司企业用以后年度的国有股份应分股利补足。

5资产剥离

科研院所企业改制,不得将国有资本低价折股或低价转让给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方式有不同方式,可分为:(1)企业实行整体改建,将改制企业全部资产转入公司制企业,其原国有资本应按评估结果全部折算为国有股份,进入改制后公司企业;(2)企业实行分立式改制的,应按转入改建后公司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经评估结果全部折算为国有股份,由原企业国有资本持有者持有,亦可由存续企业持有;(3)企业实行合并式改制,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折合的国有股份,合并前各方如属同一投资主体,应由原共同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一并持有;如分属不同的投资主体,应由合并前各方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分别持有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对没有纳入改制企业范围的剥离资产,如果是具备经营条件的,可由存续企业或另组企业法人,独立核算,依法经营承包。如果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可分别处置:(1)留在原企业参加政策性破产,拍卖所得依法为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缴付社会保险费等;(2)整体出售,即以评估结果为作价基础,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所得出售收益应作本期损益处理;(3)无偿移交,即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相应核减改制企业的国有资本。

6验资重组

改制验资与常规验资更具有复杂性和风险性。因为改制验资所验证的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内容繁多,加上一些地方掌握资产评估的尺度下一,使资产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大大降低。因此要选择技术力量和责任感强的合法中介验资机构,同时财务部门要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确保验资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为改制重组的公司制企业今后发展奠定好的基础。

科研院所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复杂的财务问题,财务人员只有认真学习,认真领会政策,依法操作,才能正确及时地解决实际问题。改制后的公司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利用重组后的资源,接活企业,开拓市场,使企业不断发展,做大做强。

摘要:科研院所在过程中,财务部门必须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做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界定、资产剥离和和验资重组等环节工作,为改制后的科研院所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