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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我国新三板挂牌企业为研究对象,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财务风险频发的现象,通过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从企业挂牌目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投融资等方面分析财务风险成因,提出科学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强化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信息披露管控力度等防控措施,旨在提升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财务管理与风险防控水平。
关键词:新三板企业;财务风险;防控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简称,起源于被称作“旧三板”的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旧三板”最早承接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全国电子交易系统公司(NET)和退市公司。随着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新三板市场的迅速扩容,由于挂牌门槛相对较低,企业运营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在内外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各种风险尤其是财务风险日益凸显,严重地影响着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影响着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深入系统地研究新三板挂牌企业财务风险,构建科学的风险防控体系,对增强企业风险意识、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确保新三板挂牌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新三板市场发展现状
1.1挂牌企业数量增速放缓
从2014年开始,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大幅增长。2013年底,新三板挂牌公司356家,到了2014年底,挂牌公司数量迅速增长到1572家,2015年底达到5129家,2016年底突破1万家,达到10163家。但进入2017年后,市场挂牌企业总量与之前相比增速明显放缓,挂牌公司数量增长趋势逆转,由2015年、2016年的连续高速增长转为急速下滑。2017年底,挂牌公司数量只增加到11630家,2018年底,挂牌公司数出现负增长,减少到10691家,2019年底为8953家,2020年底,挂牌公司数更是缩减到8187家,总股本5335.28亿股,总市值26542.31亿元,挂牌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企业摘牌速度加快
2017年以来,企业摘牌离场现象逐渐常态化,且增速相当惊人。2014年摘牌15家,2015年摘牌12家,2016年摘牌55家,2017年摘牌709家,2018年摘牌1517家,2019年摘牌多达1977家,2020年摘牌903家,摘牌离场趋势明显加快,近6年摘牌的企业累计达到5175家,在目前整体新三板挂牌8970家企业中占比接近50%。至于摘牌原因,除了企业申报IPO、并购重组等主动申请摘牌之外,还由于受到全国股转系统的惩罚而被动摘牌的企业不在少数,在2020年,被强制摘牌的企业达78家,新三板市场已进入负增长时代。
1.3挂牌企业质量参差不齐,风险事件频发
由于新三板市场的准入门槛低,市场条件非常宽容,随着挂牌企业的增加,目前挂牌企业依然良莠不齐,除了与主板市场相近行业外,新三板挂牌企业行业各异、包罗万象,甚至成人用品、月嫂服务、冥币印刷、催债公司等行业都出现在市场行业中。有些挂牌企业公司治理水平较上市公司还有一定的差距,规范意识较差,2019年就有800余家挂牌公司被罚,其中信息披露方面仍是重灾区,有多达518家公司违规。此外,新三板挂牌企业主办券商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显示,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年度报告披露重大遗漏、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现金流紧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已成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要违规行为。
2挂牌企业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难以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各种因素影响,使企业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与预期经营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财务风险如果控制不当就会造成财务危机。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新三板挂牌企业也无法避免财务风险,从资本运作的过程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等[1]。
2.1挂牌企业筹资风险
筹资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主要目的是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企业筹资主要包括自有资本筹集和借入资金筹集。筹资风险即企业向外界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受资金供需、利率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企业筹集的资金未能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给企业的经营运作带来负面影响。借款筹资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能否及时足额还本付息,向所有者筹集资金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经营项目的优劣和业绩好坏。从目前来看,定向增发是新三板企业最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但增发融资情况惨淡,2019年新三板定增融资仅有264亿元,与2018年的604亿元相比,降幅超过50%,完成融资的企业数量也出现了明显下降,定增融资进入极寒时代。
2.2挂牌企业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导致企业获利水平和偿债能力降低而形成的风险。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投资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或虽已投产,但出现亏损,导致企业降低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二是投资项目运营正常,但获利水平不理想,项目利润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三是投资项目利润率高于银行存款利润率,但低于企业目前的资金利润率水平。新三板挂牌企业由于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董监高的投资知识相对匮乏,大部分企业的投资盲目性较大,因此带来一些财务风险。
2.3挂牌企业资金回收风险
资金回收风险是指在资金回收过程中,由成品资金转化为结算资金、由结算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的时间及金额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大部分是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致力于创新产品的开发,而创新产品会面临不被市场接受的风险,导致新三板企业的研发投入付诸东流,资金难以回收,造成巨大损失。此外,新三板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急于扩大规模,往往为了扩大销量,对购货商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等考察不全面,便采用赊销的销售方式,特别是在给予购货方信用期限较长时,会导致资金无法回收,引发资金回收风险。
2.4挂牌企业收益分配风险
收益分配风险是指由于收益分配不当,给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显而易见或潜在的不利影响。这种风险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收益确认风险,受通货膨胀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及企业选择使用会计制度不当,会计核算中少计成本或多计收益、虚增会计利润,甚至出现虚盈实亏,导致企业提前纳税,企业的现金流被永久侵蚀掉。二是对投资者分配收益的时间、形式和金额把握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如,以账面利润为基础进行过度分配,影响到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或对企业收益过度留存,影响到投资者的积极性,给企业未来筹资带来风险。
3新三板挂牌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3.1有些企业带病挂牌,目的不纯
政府开设新三板的初衷是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提供有序的转让平台,提高挂牌企业股份的流动性,完善挂牌企业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现挂牌企业价值,提高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挂牌企业的发展后劲。但在新三板的运作过程中,难免鱼龙混杂,有些企业经营规范性不够,缺乏长远眼光,只想上市圈钱,上新三板就是为了融资,在申报阶段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财务造假,“带病”申报,挂牌之初就已埋下了风险隐患。
3.2公司治理流于形式,未发挥应有作用
从当前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挂牌前多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挂牌而匆忙股改,规范运作时间较短,作为公众公司“徒有其表”。挂牌之初,虽然这些企业构建了现代企业的架构,也制定了公司治理的纸质文本,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但董监高等人员是为满足股改而拼凑的,公司管理层兼任现象、重叠管理现象较多。如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董事会成员均来源于大股东等,在决策重大事项时,可能并不客观、中立,再加上大股东的合规意识不强,股东与公司之间混淆不清,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甚至因为董监高利益趋同而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给企业发展带来阻碍,造成经营风险。
3.3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造假严重
现阶段,新三板挂牌企业与主板上市公司相比,信息披露相对保守,可读性、实用性本身就不足,再加上违规违法成本过低,致使一部分新三板挂牌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迷了心窍,选择铤而走险,不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披露相关交易信息。一方面通过虚构收入、夸大现金流、掩盖成本或亏损、随意改变会计政策和会计评估等手段,记录虚假业务,掩盖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美化公司的财务报告。另一方面,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充分,重要事项不公告,避重就轻,故意回避相关问题,披露的信息不全面,有关变更也不进行深入解释说明,企业向公众提供误导性指标,遮盖企业的财务风险,导致爆发财务危机。
3.4关联交易失去控制,大股东随意占用资金
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控股股东除挂牌企业外,往往还控制着多家公司,甚至有些控制人为了方便“腾挪资金”,注册成立多家空壳公司,目的无非就是通过关联交易来侵蚀和占用挂牌企业的资金。从本质上讲,合法规范、透明公开的关联交易本身并不是违规行为,也不会导致挂牌企业的资金被占用。但有些关联交易未经非关联方审议通过,或在实际控制人的操纵下被强行通过,交易条件有失公允,在很大程度上会产生资金占用的问题,甚至挂牌企业被大股东掏空。常见的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方式包括:挂牌企业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通过虚构的商品和劳务交易把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等。当前,控股股东对挂牌企业掏空造成的风险,已经远远大于经营不善等风险,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业绩下滑,还会造成企业破产。
3.5投融资决策失误较多,资本结构不合理
从当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来看,缺乏投融资分析方面的专业人才,全面预算更是形同虚设,很多项目是靠公司高层感性决策,缺乏科学、理性的分析。从投资方面来看,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不充分,项目决策缺乏科学依据,决策的盲目性导致部分项目投入产出效益低下,资金无法按时收回。从融资方面来看,融资方式简单、融资渠道较窄,融资前缺乏有效的评估程序,对融资成本没有建立合理的评估标准,不管是向银行贷款还是定向增发,搞到资金即可,导致公司融资成本过高,特别是在举债规模较大、企业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比例失衡、资本结构与负债期限结构不合理时,就会大大降低挂牌企业的偿债能力,容易引发财务风险,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2]。
4新三板挂牌企业财务风险防控措施
4.1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公司权力的分配,作为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公司治理有其特殊性,与大型上市公司相比,股东人数较少,大股东身兼董事长、总经理是普遍现象,公司治理流于形式。所以,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3]。一是要凸显股东大会的作用。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小股东强弱明显的现实,为了使股东之间的权力结构维持平衡,可以通过规定一个有效的投票权持股比例来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有利于分散股权,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同时,通过加强累积投票制度的实施,保障中小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话语权,达到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目的。二是要科学构建公司董事会。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董事会制度的设置中,既要防止大股东过度控制董事会,造成董事会丧失独立性,又要防止董事会独立性太强而对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建议董事会的人员组成既要有丰富市场化经营知识的管理人员,又要吸收部分经理层人员,但必须限制经理层人员在董事会的人数,防止董事会与经理层出现高度交叉;还可以考虑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独立董事的问责机制,约束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要健全监事会制度。当前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内的监事会实质上缺乏独立性,一般多受控于董事会,甚至处于管理层的控制之下,很难发挥监督职能,因此建议在监事会中借鉴独立董事制度引进独立监事,并规定独立监事的比例。同时,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手段,对高管的离任审计、对上市公司的专项审计等业务,必须由监事会负责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要求大股东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详细说明。
4.2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管控能力
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内控模式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规范性,是保证企业资产和财务信息安全的关键。首先,企业需要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及内部监管者五种元素为基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企业运营水平。其次,企业要通过宣传树立管理人员的内控意识,合理划分管理人员的权责,减少独断专权的管理行为,维护内部管理民主公平,保障各项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再次,财务部门必须实施分岗机制,使不相容岗位之间形成一定的分离,互相牵制、互相监督,从而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最后,企业要在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准确分析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发现潜在风险,及时制定应对计划,全面提高风险管控质量,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4]。
4.3优化融资结构和规模,规范投资流程
目前,多数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做出融资决策时带有盲目性,导致融资结构和融资规模不合理。挂牌企业不仅要考虑融资机会与风险,还要结合企业发展目标和现阶段经营状况,确定融资规模的结构,确保与投资总量、资金回收期、经营战略目标相匹配。在融资前要科学分析国家金融政策,详细调查评估企业的资产结构,使企业融资的时机和条件相对有利。在融资决策时,管理层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详细分析项目的整体风险,预判项目投资失败的可能性,提前制定融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保证融资决策的科学合理。此外,企业还需要规范投资流程,杜绝“一言堂”决策,建立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机制,保证投融资数据信息传递通畅,使各项数据信息收集及时、使用方便,为企业决策层正确的投资决策提供支撑,提高投资的合理性[5]。
4.4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控制财务核算质量
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是保证高质量财务核算的基础,高质量的财务核算可以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为了提高财务核算工作质量,一是在会计岗位的招聘环节要设置必要的门槛,在提高岗位要求的同时,还要杜绝内幕招聘、裙带招聘,确保把德才兼备且独立性强的会计人才招入企业。二是加强在岗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网络课程学习、聘请业内专家讲座、会计知识竞赛等形式,优化提升会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操能力。三是建立财务激励机制,从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权利激励等层面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特别要激发他们善于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主动揭露财务核算中的漏洞,提高风险预警的工作效率,预防财务风险的发生[6]。
4.5加强信息披露管控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2020年1月,全国股转公司修改了《信息披露规则》,对新三板挂牌企业信息披露进行了差异化安排,一方面提高了精选层公司业绩快报披露要求,同时降低了基础层的披露负担,删除了鼓励披露季度报告的相关表述。从当前来看,新三板市场的信息披露程度和要求是适度的,虽然无法与上市公司相比,但也绝不允许违规披露,特别是虚假披露,而信披违规历来是新三板监管的重灾区。首先,建议强化挂牌企业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打击控股股东利用掌握的信息优势和持股优势,进行虚假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次,证券监管部门应将挂牌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作为监管的重点,加强实质性审核的力度,严厉打击挂牌企业披露不真实、业绩虚假行为,增强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实用性和有效性[7]。最后,切实发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全国股转公司的协同监管作用,将监管与实地核查相结合,重塑监管权威,让各个市场主体充满敬畏之心,特别是针对一些“垃圾公司”,一定要保持严厉的、持续的监管态势,重点对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促进新三板市场生态净化,匡正市场制度,维护新三板企业的整体形象,保证挂牌企业长期健康发展[8]。
5结语
国家设立新三板的初衷,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提供服务,但从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看,挂牌企业鱼龙混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运行质量两极分化,既有处于精选层、创新层的优质企业,又有处于基础层的个别“垃圾公司”,这些“垃圾公司”频繁发生的财务风险给新三板市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其融资和流动性较差,成为新三板企业发展的最大掣肘,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已是当务之急。新三板挂牌企业只有不断苦练内功,从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出发,制定差异化发展战略,科学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才能增强自身的造血能力,有效规避各种财务风险的发生,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作者:刘纪录 单位:潍坊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