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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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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

我国从1993年启动“三金工程”以来,1999年开始实施“政府上网工程”,2002年提出的《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使电子政务获得进一步的快速发展。目前从中央、地方到各个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具备了向更高阶段发展的条件。那么,电子政务建设还面临哪些重要课题?应当从哪些方面加快政务信息化的步伐?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高新民教授。高新民指出,目前电子政务建设还面临职能转变、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以及协调机制等四大课题。

技术应用与职能转变相结合

高新民指出,电子政务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观念问题,要认识到这不仅是信息技术的应用,更重要的是要与政府的职能转变结合起来,互相推动,否则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容易造成浪费,应用水平也得不到提高。

高新民认为,我国目前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政务网站体系,可以为企业和公民提供基本的信息,应用的基础架构也基本成型,可以为社会提供一些服务。下一步就应当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变政府运作的方式,充分考虑大众(企业、公民)希望以什么样的形式来接受政府的服务,从而根据这些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重塑政府的服务,实现“以公民为主导”。更进一步的就是进行政府与公民、政府与企业界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综合功能的融合。

技术应用与政府职能转变的结合,实质上就是政府业务流程的重塑。高新民认为,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已经具备了进入这个阶段的条件:经济快速提升、政府高度重视以及社会需求的契机。比如在SARS发生以后,政府迅速协调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系统和监控系统。在后来的针对禽流感的战斗中,这个系统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以公共服务为建设目标

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目的,其实就是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高新民指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前十年将加强监管、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提到首位来优先考虑。现在电子政务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逐步转向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建设目标,建设服务型的政府。

目前指导着西方国家大力推行行政改革的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服务型政府将是未来政府的基本定位,综合服务将是未来政府的核心职责,政府原有的一些管理职能将移交给其他实体,政府更多的精力将投放到单个实体无法处理的信息服务和信息管理领域。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以用户为中心,按照用户需要来设计政府的网络功能,它将促使政府由一种多层次、多部门、以管理为主的形态向一种智能型的、顾客取向的、以服务为主的形态转变。

高新民认为,为了提供公共服务,一定要非常重视各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的建设。门户网站有别于一般网站,能够实现网上网下的互动,拥有后台的数据库联系和服务功能的整合,用搜狐总裁张朝阳的话说,是“Internet这块大陆的港口”。在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最初来自政府上网工程,其地位与作用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我国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其重要性远不如“金”字工程,目前更多的是被各级地方政府当作网络世界的门面,缺乏实质内容。只有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以及商务部、医药管理局等部委的网站达到了门户网站的水平。高新民认为,应当把门户网站作为推进电子政务的“抓手”,以此为载体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

建立信息资源整合平台

信息资源是网络的基础,但是要想准确、高效地获得信息资源,就必须做好信息资源的交流整合工作。特别是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很多服务功能涉及到多个地方、多个部门,就更要注意这一点。高新民提出,各部门要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基础,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或者核心业务,开展相应的数据收集和应用工作,这就形成了进行互通互联的数据基础。

互通互联的过程中,上级单位与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非常重要。对每一个部门来说,掌握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它的一些特殊的优势或者权利,从信息交互的角度看,各部门信息交换一定是不平衡的。因此要通过信息沟通和整合,遵循开放系统的原则,建立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的、开放的信息平台,为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建立合理的协调机制

高新民认为,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有冷静的头脑,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努力追求成功率。多年的经验表明,信息化成功的主要因素是“技术+应用+领导”。电子政务建设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内、外的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落实下来,就是“一把手+信息主管(CIO)”的制度。

高新民指出,过去一直讲信息化是“一把手”工程,但是对于一个组织机构来说,在推进本单位信息化时,仅仅有“一把手”挂帅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有专职的、参与决策的、有协调权力的信息主管。因此,当一个组织机构的信息化发展到战略地位时必须考虑信息主管机制的建立。在这个阶段,信息化是“一把手+信息主管(CIO)”工程。

信息主管是在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信息主管机制则是指信息主管的定位、作用、责权利以及信息化治理组织机构、治理能力的形成等要素组成的制度性安排,而不仅仅是设立一个领导职位。如何在我国推进信息主管机制的问题,目前已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有的单位从实践中总结出信息主管有以下作用:信息主管是信息化的鼓动者,是组织机构信息化战略的制订者,是重大信息化项目实施的组织者,是信息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的保障者。

高新民认为,在我国推进信息主管机制,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从宏观层面上创造稳妥的环境和条件;二是根据实际需要,有条件的组织机构可以先行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可行的制度。他建议国家有关领导部门把建立信息主管机制问题列入专题研究议程。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我国各类机构中信息化管理组织机构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设置信息主管职位的必要条件、职业标准、职位责权利以及信息化管理结构的几种可行模式。同时,要组织专家编制信息主管必备知识体系纲要,为开展培训、教育提供指导。在推进信息主管机制的建立时,一定要遵循实际需要和条件允许的原则,在现阶段应采取“积极研究、稳妥推进”的策略。

稳妥推进“现有政务”向“电子政务”转变

我国电子政务才刚刚起步,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如何实现由“现有政务”到“电子政务”的转变,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困难的问题。我国从确立市场经济目标到完全实现这一目标,其本身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的政府管理形态,也必然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研究制订我国发展电子政务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另一方面,要切实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一步一步地去推进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

小资料:

电子政府与电子政务

电子政府,从未来的国际性发展方向上看,是指实体政府借助信息和技术为其对象构建的旨在为其提供实质性政府服务的“虚拟政府”,是现有的政府机构在开展电子政务的过程中,对现有的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重组之后所重新构造成的新的政府管理形态。在中国,电子政府的实现过程也被狭义地称为电子政务。

背景链接:世界各国电子政府发展概况

随着当代政府改革运动的开展和现代社会信息化的加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世界各国富有远见的政府相继展开国家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化建设。随着政府信息化运动的发展,这场革命性的变革逐渐超越了最初的定位,演变成为以“电子政务”概念为旗帜的电子政府建设过程。在这场伟大的改革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有以下几个:

加拿大

尽管加拿大电子政务的启动相对较晚,但其发展速度让人震惊。根据艾森哲近期对各国电子政务进行的整体性调查,加拿大名列前茅,第二名是新加坡、第三名是美国。

加拿大的电子政务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并后来居上,得益于加拿大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加拿大是全球联网率最高的国家,其国内主要城市均有高速数据网联通,通信上网费用全球最低。由政府、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的国家光纤网早在2001年就已建成,其技术甚至比美国领先了6个月。通过政府在各个行业和居民生活中大力推广电子政府服务,加拿大政府不仅实现了教育、就业、医疗、电子采购、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政府电子化服务,而且根据需要不断增加和集成新的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建立了加拿大政府门户网站、加拿大出口资源网站、加拿大青年网站等诸多政府网站。

新加坡

新加坡的电子政务早在1981年就已经悄悄展开,目前其电子政务的发达程度已备受世人瞩目,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政府均以新加坡为样板来建设自己的电子政府。新加坡的电子政府完全是受国家控制,没有私人的参与。尽管政府每年要在这项工程上花费大量的资金,但其带来的收益却是巨大的。

新加坡政府的目标是使其电子政府的发展成为世界的典范。在2001年底,新加坡电子政府为其公民提供的电子政务服务达到200项以上,为此新加坡政府投资了15亿新元以进一步发展其电子政务计划:首先,是对政府原有的网上服务进行评审、归纳和总结,并迅速实现电子支付;其次,是扩大政府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实现以宽带接入为基础的、新的、安全的政府网络体系结构;最后,是不断发展政府与企业的伙伴关系,利用企业的力量和经验发展电子政务。

如今,新加坡电子政府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其电子政府已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具有高度在线服务能力的一站式电子政府典范。

美国

早在1993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副总统戈尔就在其任期内首倡电子政务。随后的1995年和1996年,克林顿政府先后出台《政府纸张消除法案》和“重塑政府计划”,要求政府各部门呈交的表格必须使用电子方式,此举大大加速了美国的电子政务进程。

2000年3月,美国政府在全面评估其电子政务进程方面的进展后,提出了美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未来目标和长期规划。2000年9月,美国政府开通了具有代表性的超大型电子政府网站——“第一政府”网站(http://www.firstgov.gov),极大地加速了美国电子政府的建设。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60%的因特网用户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事务处理。

美国政府2001年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电子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居民服务、企业服务、政府雇员服务和政府服务四个主体部分。其电子政府提供的成熟的事务处理服务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电子政府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

除此之外,澳大利亚、英国、中国香港、法国、日本等国家地区的电子政府也处于迅速发展的行列。与此同时,广大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展开了政府信息化的建设,并逐步进入电子政府建设的起步和发展阶段,如巴西、中国、马来西亚、墨西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