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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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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府建设

一般看来,政府是权利的象征,而各级政府就是社会的权利机关。然而,权利只是政府行使其职能和实现其目的的手段与条件,并不是政府的目的和本质。政府作为社会的中央信息处理器,其本质是社会的决策中心,作用相当于计算机中的CPU或人体中的大脑神经中枢。它的整个活动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信息处理过程,也就是政府的本质功能。民情的上达、政策的制定和政令的下达就相当于计算机运作过程的输入信息、处理信息和发送信息,是政府工作的本质内容。

电子政府的积极作用

衡量政府工作效率最主要的指标就成了政府处理信息的效率。要对政府处理信息的效率进行科学的测量,就要对其过程进行跟踪分析,这样才能对政府进行科学的评价。然而在传统环境下,因为信息本身具有实时性和动态性,政务信息也不例外。但是这种状况随着电子政府的蓬勃发展正在逐渐改变。在网络环境中,一切信息资源都变得稳定而规范,电子政务信息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这种便于进行计量分析的信息源,进而作为电子政务活动的客观记录,真实地反映了网络环境下政府的运行状况。那么,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务信息的计量分析,以科学的评价当代政府,并以此为据,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公共决策能力。

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电子政务通俗来讲就是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行政。它是一个程序的概念,主要是通过电子手段来完成行政目的,着重点在政务。而电子政府是一个实体的概念,主要是通过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网站来使政府网络化。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政务”是指“政府事务”。电子政府的作用小则能将政府事务上网,同时还可以促进政府工作和服务效率的提高,甚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大则不仅改变政府的服务方式,而且可以改变政府自身的工作方式,甚至机构的设置。

总而言之,电子政府本身不仅会推进全社会的信息化进程,而且会促进政府的改革。换言之,电子政府是改造并提升政府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新加坡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近年来积极推进电子政府建设。虽然国土狭小,却拥有一支富有企业家精神且收入不菲的行政管理团队,加之国家领导人的战略目标宏伟明确,使得新加坡具有建设电子政府的潜力。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起,一直由政府主导,总理亲自挂帅,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并成立专门的机构“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来进行政府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服务广度仅次于美国,服务深度位居第一,整体成熟度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本文从以下方面对新加坡的政府主导型电子政府发展模式进行阐述,并论述了其对政府所起的积极作用。

网上服务

(一)网上服务项目数

“小政府、大服务”已经成为现代高效率政府的标志,也是当代政府变革的方向。而衡量政府工作的效率,主要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新加坡把建设重点放在为民众办事服务电子化上,实现了高度的双向互动,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创新和领先的政府门户网站,在网站上集中了1600多项网上服务项目。同时,在中心站点上将服务划分为几大块栏目,逻辑上清晰明了,使人一目了然,所服务的对象除了新加坡民众(包括个人和企业),还有非新加坡的公民,服务贴心至极。

面向个人公民的服务包括了从出生到死亡所涉及到的出生证、培训学习、职业介绍、所得税缴纳、社会安全与福利、医院挂号、献血预约、住址更改、护照及驾照等办理、汽车注册、建筑许可申请等。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有:新公司登记注册、电子报税、统计数据提供、海关申报、政府需要的报告递交和破产申请等。对于非新加坡公民,政府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比如为旅游者提供风俗文化方面的资讯和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就业机会和报税信息和职业资格的申请,对求学者,提供教育方面的信息和入学资格的申请;到新加坡投资的人也可以找到相应的帮助如外资公司的建立和报税等。

这一套全面系统的网上服务项目直接体现了新加坡政府电子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同时也体现了政府的政务公开度。

(二)网上服务率

该项指标表示政府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指的是政府通过网络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占其提供的全部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比率。

为了推动政府电子化的进程,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关的行动和措施。早在1992年,新加坡就制定了名为“新加坡智能岛”的蓝图,即“IT2000计划”。1997年,新加坡总理又提出了一个“25%行动”,即在5年内应该可以为公众通过电话、电视、计算机等电子方式处理1/4的政府事务。新加坡政府很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发展数码签名卡和呼叫中心两种技术。2000年之后的三年,政府已经完成向民众提供1642项电子服务,占可行电子服务总数1705项的96.3%。2003年7月,政府又启动了e化政府的第2次行动计划,目标是在2006年做到“多个机构,一个政府”,新增12个敏捷、实效及有效率的跨机构的整合式电子服务,最终实现100%的政府服务电子化。

(三)网上服务利用率

这是指政府提供的网上公共服务项目被社会公众利用的频率,它不仅直接体现了政府网上服务的便民程度,同时也间接体现了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水平。

新加坡是一个总人口只有400多万的城市国家,可政府的门户网站每月的点击率却高达1400多万人次,民众办事基本上都通过网络完成。新加坡早在2001年6月之前,其公民已经开始通过“电子公民中心”网站享用200多种电子服务;到2002年已有50万人(约占纳税人总数的40%左右)通过填写电子纳税申报单纳税。至2003年,政府的5大热门电子服务每月有上百万个交易。

在一项对政府网站通过互联网提供综合性服务的调查中,美国的公共服务管理部门得出这样的结论:“新加坡的‘电子公民中心’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例子”。新加坡提供的这些“24小时”全天候的“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了网络的优势,体现了网上虚拟政府的发展方向,并极大地方便了民众。

一般说来,上述指标值越大,就说明政府的服务越好、效率越高。由新加坡政府的网上服务项目数和网上服务率较高可以看出,政府的政务公开度和公共服务水平都比较高。网络的关键点在于它是一条双行线,电子政府比老式的政府模式更加透明可靠。政府也可以更多的知道老百姓的个人情况,并对这些情况更好地加以利用。

如果网上服务项目数比较高而网上服务率比较低,则说明政府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新加坡政府从1980年起就开始实施国家电脑化计划和e化政府的民事服务电脑化计划。在经历了20年的电脑单机和政府各部门独立系统的使用及人才培训后,在2000年,投资了15亿来启动e化政府。实行公共服务部门的e化和网络化,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与增值的e化服务,让政府更接近民众。2003年,政府为了启动e化政府的第二次行动又投资了13亿,目的是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样,新加坡政府信息化水平发展呈上升趋势,并得到好评和关注。

如果政府的网上服务率比较高而其网上服务的利用率比较低的话,说明政府的信息化水平比较高而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水平仍然比较低。事实证明,新加坡政府为了使电子政府更有效率的运作,政府不遗余力地进行电子政府的推广,努力让每个公民都能上网。通过部署ICT(InformationCommunicationTechnology,信息交换技术)计划,将自身建设成为一个全民信息化的社会。具体做法为将正在进行中的“新加坡一号”覆盖整个岛屿的99%的地区,使这个全国性的宽带网络设施为办公室、学校、家庭、公司、图书馆和社区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截至2004年,该设施在新加坡境内已有7000多个公共接口,覆盖了700平方公里。政府还投入2500万新元以推进电子社会的发展,沟通了不同语言、信仰和收入的人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政府服务顺利而有序的进行。

据新加坡财政部推出“电子政府计划”后首次做的市场调查表明:新加坡人对政府部门的电子服务感到非常满意。

在线政令

(一)行政法规信息比

政府的行政命令信息与法律规范信息的构成比例即构成了行政法规信息比。在任何社会,政府决策的执行总是与权威相伴而行的。政令始终都是政府行使政权的基本手段。所不同的是,如果行政命令信息所占的比重较高,说明政府的“人治”成分较重;反之,如果法律规范信息所占的比重较高,则说明政府的“法治”成分较重。

要说明这一点,还可以用其他方法来判别。例如,通过分析政府内部的信息流中公文信息与非公文信息各自所占的比重,笔者可以得知:当公文信息占得比重较大时,政府的“人治”色彩就比较浓;反之,当非公文信息所占的比重较大时,政府的“法治”色彩就比较浓。

(二)争议信息反馈率

政府的政令信息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相互冲突、产生争议的频率即为争议信息反馈率,这可以通过网络对这些反馈回政府的冲突和争议进行计量分析。当这一频率较低时,就说明政府的政令较为有序,管理效率较高。反之,当这一频率较高时,就说明政府的政令较为混乱,管理效率较低。

如果单一看某项指标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例如在一个专制政府的统治下,民众对政令的争议信息反馈率较低只是迫于高压或是对政治的冷漠,而对政令保持盲从的态度。但这只不过是一种假象,是不可能得出专制政府的效率较高的错误结论的,只要结合行政法规信息比才可以识别这种假象。一个政令争议较少的“法治”政府应当同时具备较低的争议信息反馈率和行政法规信息比,这样才是一个真正高效的政府。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一个“人治”的政府在“明君”的统治下,同样是一个政令争议较少的高效政府,而这时的行政法规信息比就较高。

新加坡是一个十分开明的政府,这要得益于其领导人。新加坡内阁资政的李光耀从1959年以来就担任新加坡自治政府首任总理,此后无论新加坡与马来亚、沙捞越和沙巴组成马来西亚联邦,还是退出马来西亚联邦,成立共和国,都担任同一职务。除此之外,他还担任过总理公署高级部长等职务,直至内阁资政。他是一位具有世界级水准和眼光的领导人。虽然他的风格被称为“铁拳政治”,但新加坡正是在他的领导下走上了经济繁荣、国力昌盛的道路。此后的两位领导人也颇有他的风范。

也有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新加坡的法律太过严厉,政府过于专制。但这固然有历史和环境的因素,而且并非像反对者说得那样夸大其词。新加坡的领导人已借助自己的政权威信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完善了法制建设,做好了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的过渡和转轨,为国家今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当然,这种仅仅依靠严厉法律的法家统治作用毕竟有限。新加坡的文化底蕴较为薄弱,其公民多为从中国大陆迁移的华人,虽然受教育程度不深,但多多少少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加之几代领导人的努力,新加坡正在向儒家统治过渡。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指标,如公众意见频率和公众意见响应率。前者指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向政府提出批评或建议等的频率,而后者指这些批评或建议被政府部门回复、响应或是采纳的比率。新加坡政府开展线上解释公共政策和原由的服务,实现50%的在线政策咨询和50%的在线民意反馈。在新加坡,公众意见频率低而公众意见响应率高,说明政府效率极高,公众对它满意得无话可说。

事实证明,新加坡民众紧紧团结在政府周围,对政府的信任度极高。这样一个高效率的政府应该重点着眼于未来的社会公共需求,从而促进和提高社会的长远利益。而新加坡的领导人总是积极规划建设新的公共事业项目,本文所述新加坡电子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本身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综上所述,新加坡政府素以廉洁高效著称,这其中除了高薪养廉之外,电子政府也功不可没,它使政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在建设电子政府过程中,虽然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电子政府每年都为政府节省了一笔可观的办公费用;不论是政府还是社会,信息化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新加坡的电子政府还以它独特的发展模式跻身世界前列,与美国和加拿大这两大强国的电子政府同被列为创新领导型,成为世界各国的典范,这更是一种无形的精神鼓舞。通过电子政府反馈的信息形成各项指标,又可以为政府进行公共决策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提高政府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程振杰.政府将公民当作客户—新加坡电子政务建设经验〔J〕.中国计算机用户,2004(49)

2.冷静.全球电子政务的典范—新加坡〔J〕.四川档案,2004(1)

3.张军.新加坡电子政务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启示〔J〕.电子政务,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