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际贸易下的产业安全博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国际贸易下的产业安全博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国际贸易下的产业安全博弈

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期,中国外贸摩擦主体的国家多为经济发达国家,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传统市场。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贸易摩擦的国别和地区日益多元化,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印度、南非、土耳其、巴西、阿根廷等相继启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这在我国对外贸易摩擦中所占比重呈上升的趋势。贸易摩擦涉案产品和涉及产业范围不断扩大。外贸发展的早期,贸易摩擦更多是集中于单个产品。随出口产品品种的不断增加,出口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改善,中国与国外的贸易摩擦开始针对某些产品群或产业,对华贸易保护主义的领域也正从货物贸易向汇率、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扩展。近年来贸易摩擦涉案产品已不仅仅局限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从传统产业向高科技产业延伸。四是贸易摩擦逐渐延伸到政策和制度层面。近年来贸易摩擦由单纯微观层面转向宏观层面。贸易摩擦逐步由单一产品或技术、服务转向针对经济政策、经济体制等诸多宏观方面,将财政金融政策、货币汇率制度等问题也逐步纳入到贸易摩擦中来。据相关调查显示,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遭遇的国外反补贴调查案件,涉及税收、投资、贸易等中央、地方经济政策150余项,严重影响了我国部分产业竞争力。

一、对外贸易依存度对产业安全的影响

(一)对外贸易依存度整体过高

对外贸易依存度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它是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对对外贸易依赖程度的重要指标。外贸依存度越高,说明这个国家经济对外国市场的依赖程度越大。从整个世界来看,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外贸依存度从低到高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档次:一档是30%以内的:美、日、印、巴等4国;二档是50%以下的:法、英、意、俄等4国;三档是60%以上的:加、德等国。我国外贸依存度入世以来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见表1),处于第三档左右,说明我国经济、产业对外国市场的高度依赖性。

(二)对外贸易依存度产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而且在产业分配上也不合理。我国国内产业结构以制造业为主,第三产业比重较低,约为40%,而美国第三产业在GDP构成中的比重已经超过75%,其他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从性质来看,由于第三产业的可贸易性比较低,如果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高,一国外贸依存度就会越低。然而我国第三产业比重较低,因此导致了较高的外贸依存度,这滞后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也带来了国内产业受外国市场控制的威胁。

(三)对外贸易依存度构成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中国成为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外商投资国,中国在劳动力上具有的巨大优势吸引众多外商来中国投资,把中国作为加工基地,大量开展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在外贸中所占的比重较高是外贸依存度上升的直接原因。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有许多不同之处,一般贸易的生产和加工在国内完成,出口附加值较高,而加工贸易两头在外,从国外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等,只有有限的生产加工程度在国内完成,产品加工后直接出口国际市场,国内增值率较低。因此,加工贸易的比重高,国内产业受外资控制的危险就越大。

(四)对外依存度地区分布不合理

我国出口对欧盟、美、日、和香港四大传统市场依赖程度比较高,贸易发展不平衡。从历史数据来看,中国对前十大贸易市场出口额近年来虽然有所下降,1995年为92.2%,2002年的87%,2010下降到80%,但高市场率仍可看出我国对外贸易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依赖,而贸易地区的高度集中所带来的风险显而易见。以美国为例,若与美方的贸易出现问题,中国的对外贸易会极大受挫,且若美国经济发生波动,不仅会对美中贸易产生直接影响,还会由于影响到他国从而间接影响我国对外贸易,进而影响我国产业发展。

二、进口倾销对产业安全的影响

国内产业安全受进口影响也越来越需要关注。近年来,国内产业受到进口倾销的损害越来越严重,市场份额被进口产品不正当竞争所挤占,产业也受到实质阻碍和损害威胁,以致许多企业停产、倒闭,职工下岗、待业。随着贸易的发展,今后倾销与反倾销及其他贸易壁垒与反贸易壁垒的斗争还会相当激烈,深入研究和开展产业安全工作,是非常紧迫的任务。

(一)倾销申诉案件涉案产品行业分布比较复杂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乙/T4754-2002)标准所作的分类,1997年—2010年我国遭遇倾销案件66起(见表2),涉及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涉及国内企业200余家,共62种产品,涉案当年产业规模4000多亿元。

(二)倾销申诉案件地域分布较为广泛

从1997年—2010年我国倾销案件涉及25个国家(地区),包括很多西方发达国家,也涉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其中对华倾销前三位分别是日本(32起)、韩国(32起)、美国(32起),倾销正成为这些国家产品占领我国市场的重要手段。

三、贸易救济措施对产业安全的影响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各国产业保护的方式和手段呈现新的发展态势。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地市场,大量采用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非关税壁垒手段增加。其中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允许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被广泛应用,对我国产业出口形成强烈的挑战和威胁。据商务部统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反补贴调查的最大目标国,全球70%以上的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据商务部统计,仅2010年中国遭受“两反一保”调查66起,涉案金额71.4亿美元。以下以反倾销为例来说明贸易救济措施对中国出口的影响。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总量不断上升

从反倾销的立案调查数量来看,我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自1979年欧盟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从1995年到2009年,我国共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746起(见表3),占世界反倾销调查数量的19.3%,已经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

(二)我国遭遇反倾销指控的国别分布较为广泛

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来看,自1995年到2009年世界共有27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过反倾销立案调查,涉及各个大洲,排名前11的国家分别为分别是印度、美国、欧盟、阿根廷、土耳其、巴西、南非、澳大利亚、墨西哥、韩国、加拿大,这11个国家共发起637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占总量的85.39%。

(三)我国遭遇反倾销的商品种类范围较广

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额迅速增长,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出口产品种类也逐渐增多。从我国产品遭遇反倾销的立案调查情况来看,1995年至2009年,我国遭遇反倾销调查立案的产品多达19种,涉及多个行业,包括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业及其相关产品、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等。由此看来,近几年来我国涉案产品之多,而且影响比较巨大。

(四)对华反倾销对产业安全影响效应

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高,一旦外国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诉讼,对我国出口产业乃至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都会造成巨大的不利影响。它不仅限制了出口产品本身的市场范围,而且反倾销还具有一定的连锁效应,一个国家对我国的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常常会带动其他国家对我国产品提出同样的反倾销,破坏性较大,会极大地打击我国的产业,威胁到我国产业的安全。从间接影响来看,出口受阻的产品将会在国内寻找市场,使得我国国内同类产品受到冲击,从而对国内整个产业结构造成影响,最终与国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发生偏离,而且还会通过前向关联效应和后向关联效应以及旁侧效应波及其他产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经济。

四、出口技术壁垒对产业安全的影响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出于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等合理目标而采取的必要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由于这些措施技术性高、隐蔽性强、涉及面广,所以实际上也已成为贸易壁垒的一种。统计显示,近年来世界各国采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不断增多。从1995年到2007年上半年,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通报的贸易措施达到23879件,其中技术性措施16974件,占总数的71%。技术性贸易壁垒已超过传统的配额、许可证和反倾销措施,正成为影响中国企业出口的主要障碍。中国出口贸易每年因技术性措施造成直接损失也越来越多,出口较多的行业基本都受到相应影响,影响非常深入和广泛。

五、国际贸易视角的产业安全博弈分析

假设有两个国家(甲国和乙国),都以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贸易自由化问题上,都有两种选择:采取贸易壁垒和实施贸易自由化。如果两国都实施贸易自由化,进行自由贸易,两国面临的收益为(5,5);如果两国都选择采取贸易壁垒,收益为(-10,-10);如果甲国选择采取贸易壁垒,乙国实施贸易自由化,则收益为(10,-20);反之为(-20,10)。这是一个“囚徒困境”的博弈。根据博弈论,如果这是非合作博弈,纳什均衡为(-10,-10);如果是合作博弈,纳什均衡为(5,5)。国际贸易是一种重复博弈,重复博弈又分为有限次重复博弈、无限次重复博弈和重复次数不确定的博弈。重复次数不确定的博弈是一种博弈双方并不清楚彼此之间的博弈关系到底会持续多久。国际贸易博弈多数就属于这种博弈类型。在这种博弈下,博弈双方会采取合作还是非合作取决于四个因素的相互作用:1、非合作行为所产生的现期收益R;2、对方报复所带来的未来需要承担的损失L;3、未来损失的折现率d;4、博弈每次持续下去的概率p(假设这个概率为固定)。博弈方在决定下一期是否采取非合作策略时,他需要考虑的最重要因素是权衡未来不确定情况下对方报复损失的贴现值和非合作行为所带来的现期收益大小,即比较R与d•pn•L的大小。也就是说,对不确定重复博弈来说,甲国和乙国都需要考虑折现率δ以及博弈每次持续下去的概率p这两个重要因素,以便采取收益最大的策略。如果用n表示年重复次数,r表示投资收益率,则折现率d=1/(1+r)n,r假定为正数。折现率越大,表示未来越重要;折现率越小,表示未来越不重要。同样,下一期博弈持续下去的概率p越小,博弈双方非合作行为的可能性越大,否则非合作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小。不同的情况下,这几个因素的取值不同,博弈的结果会不同。如果通过合作所产生的收益或者非合作所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则采取非合作行为的机会成本就越高。如果博弈双方彼此之间的博弈关系可能持续很长时间或者如果双方都非常耐心,则折现率d和博弈概率pn都会很小,此时采取非合作行为的机会成本就会较低。根据这些分析,国外对我国采取贸易保护和倾销等措施,原因主要在于由于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并且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这些国家深知他们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虽然会招致中国的贸易报复,遭受一定的经济利益损失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但对本国产业来说,却能缓解竞争的压力和威胁,提高本国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党派众多的国家,执政党必须要考虑他的对外贸易措施对下次竞选所带来的影响,因此在很多情况下非合作行为对很多国家政府来说所带来的综合效益R(包括竞选、就业等)要远大于未来损失的折现d•pn•L,因此来源于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就非常多。其次,由于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比较高,贸易国知道即使他们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由于我国的产品大量需要出口,因此我国在采取措施时必须考虑他们的感受,不可能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利益损失,相反他们的贸易保护措施却至少可以在目前给他们带来一些利益,非合作博弈是当前的最佳选择。

六、国际贸易领域维护产业安全的实践

(一)通过完善的立法确保国内产业不受损害在世界范围内,如美国、英国、德国等经济发达国家,都已经制定了较为齐整和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为了保护国内的产业利益,美国制定了细致、完备的法律制度,以维护本国的产业安全。在进口保护方面,有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保障措施法(“201条款”)、特别保障措施(“421条款”)、反规避制度、反吸收制度、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337条款”)等;在出口方面,有“301条款”以促进出口等。

(二)设置了专门的产业安全管理机构美国在国会、政府和司法机构均设立了贸易救济措施的管理机构,三者在法律框架下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相互合作的工作机制,成为美国维护产业安全和争取贸易利益的重要机构。加拿大于1973年成立了外国投资审查局,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查外国人在加的投资,分析是否对加拿大利益造成威胁,并向主管部门提出批准或否决的建议。1985年,加拿大成立投资局,以代替外国投资审查局审查外商在加拿大的重要投资。

(三)高度重视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建设目前,很多国家的政府出于保护产业目的,纷纷建立了完善的产业安全预警系统,对重点行业进行长期的跟踪监测和预警分析。如美国的“扣动扳机机制”、印度的进口监测机制、南非、欧盟的“进口监测快速反应机制”,以及我国台湾省的贸易救济防火墙系统等。各国的经验表明,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是维护本国产业安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如美国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涉及各个层次,以相关的政府部门为主导,形成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积极参加的动态体系。三方互有职责,共同受益,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循环。

八、我国产业安全角度的对外贸易措施调整

当前我国产业安全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产业安全工作紧迫性和严重性认识不足,产业安全政策和措施还有待完善等,急需制定相关措施和完善相关制度,从对外贸易的角度来说,目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调查和对国外经验的借鉴

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当积极向国际学习和借鉴经验。要加强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研究,掌握新的贸易和技术标准;要加强与境外同行的学习交流,扩大思路,创新方法,制订出一套维护产业安全和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和措施。

(二)积极开展产业损害预警工作

加强产业损害、进出口秩序预警应对工作,设立预警协调机制。要把产业安全工作前置化,加大对产业的定期调查和研究,指导行业和地方及早开展贸易救济措施工作,尽量降低或缩短产业的受损程度和期间,同时做好受损产业的跟踪工作,加强受损产业的指导和协调,把恢复受损产业作为保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

(三)积极引导产业建立贸易救济联盟形式

积极引导企业建立适应激烈贸易竞争的自救组织,贸易救济联盟就是其中之一。他以社会中介机构的身份行使组织权,通过信息咨询、培训、科研支持、贸易争端中相互合作及对进口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措施等形式维护会员和产业利益,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四)完善我国的贸易保护体系

要制定适当的配套措施,与进口限制相协调,适当保护国内特定产业。对高技术产业、汽车产业、重点农产品产业等,要协调运用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加强合法保护。此外,要合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多项补贴项目,包括对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补贴、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及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等,以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增加产业的综合实力,减少产业安全危险。

(五)灵活运用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竞争激烈,我国必须要充分利用国际通行规则,合理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贸易秩序和环境,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和重点产业的安全;此外我国还要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有效机制,妥善应对贸易摩擦,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六)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我国产业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减少出口障碍,就必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必须对当前产业竞争力状况有比较客观的评价。竞争力调查与评价是政府确定其产业政策的重要依据,我国政府和行业部门要经常展开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以提供客观的数据,进而采取合理措施提高产业竞争力。

(七)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代表同类产品生产商利益,掌握的信息多,接触面广,其宗旨在于协调本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行业协会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它比单个企业更适合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争端问题的处理。此外行业协会的介入能增强企业对外应诉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能对国外企业形成一种压力,减少产业出口壁垒的问题。

(八)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引导企业多出口高技术产品,走内涵式增长道路。鼓励、优先出口优质产品,改变传统的外贸绩效评价指标,由量向质转变,增加产品附加值;其次要充分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如商标、包装、营销策划等组合策略来参与市场竞争,塑造世界品牌,提高竞争力;要实现出口贸易多元化战略,以多元化的市场替代单一市场,以多样化商品出口代替少数几种商品出口,在巩固现有国际市场的前提下加强对非洲、拉美等市场的开拓,以减少对欧美市场的依赖,减少产业安全威胁。

作者:李富单位: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