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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与防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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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与防范研究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当前我国的国际贸易额以及贸易国家地区也在与日俱增,与之而来的便是国际贸易风险的增大,在诸多风险中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是制约国际贸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的防范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就显得尤其重要。当前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主要有信用证、汇付等方式,因此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也大多集中在这两者。下文笔者在结合自己的经验基础上对上述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极其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一、当前国际贸易结算中普遍存在的风险

1.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的风险

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指银行根据贸易进口商所提出的申请,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向贸易出口商开具的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文件,随后出口商凭相关的单据向银行申请款项的支付。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1)出口商在信用证面临单证不一致的风险由于信用证是由银行开具的,银行基于保障自身以及进口商的利益,在信用证中做出大量的硬性条款,如议付行、交单期、装运期、有效期等,一旦条款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或者与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不符,那么将会导致出口商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是被拒付的风险。(2)进口商面临的单据风险由于信用证只是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而开具的单据业务,属于一种典型的单据买卖。银行在审核出口商提交的单证时只是重点看单据是否与信用证上的条款一致,而不会去核查贸易货物是否符合进口商的要求,一旦出口商所提交的单证均符合信用证的条款,银行就会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这就极易导致进口商在给付款银行赎单后,提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根本提不到货。

2.国际贸易结算中汇付的风险

汇付(Remittance)指的是进出口双方通过银行作为中间人,进口商预先将款项支付给银行,随后银行把进口商支付的款项付给出口商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被广泛的应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中。汇付根据付款先后的不同可以分为货到付款与预付货款等方式,因而汇付的风险主要有这两种:

(1)货到付款的风险

货到付款的方式是出口商按照进口商的货物要求把货物先行运输到进口商所在国家、地区,其后进口商验收无误后方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这样的汇付方式风险全都由出口商一方承担,通常出口商需要承担因进口商拒付而导致的货物资金、运输费、仓储费等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2)预付货款的风险

与货到付款相反,预付货款是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前预付部分款项给出口商,随后在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发货给进口商。此时,该汇付方式的风险对进出口双方都存在的,因为出口商将货物发出或者进口商预付了部分款项后,出口商面临着货物拒付的风险,而进口商则承担着出口商骗预付款的风险。

3.国际贸易结算中托收的风险

托收主要是指在货物装运后,由出口方开具商业单据或金融票据或是二者兼有的票据,来委托银行(托收方)通过国外的行或联行想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采用托收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风险:①出现进口方拒付的现象。②出口方处于被动状态。③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因素影响较大。

二、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防范措施

1.国际贸易结算的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

(1)出口商的单证风险防范措施

鉴于单证是出口商确保款项得以支付的重要凭证,因此出口商必须加强对于单证的审核,通过对银行所开具的信用证的条款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一旦发现有陷阱条款或附加条款等不利的条款,出口商必须立即与银行、进口商协商进行修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进口商的单据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进口商因单据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失,进口商在进行国际贸易前应当详细的对出口商的实力通过实地考察进行调查,同时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来调查进口商的资信。其次,进口商应当尽量通过正规的渠道寻找贸易机会或者伙伴,例如通过大型的贸易展现会。最后,进口商在付款赎单前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出口商所发出的货物符合自己的要求,一旦觉得存在货不对板的可能,进口商应当与银行、出口商进行交涉,争取开箱验货,从而有效的保障资金的经济利益。

2.国际贸易结算的汇付风险防范措施

(1)货到付款的风险防范措施

出口商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前,首先应当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在全面评估风险后采取售定方式与进口商进行贸易,一旦进口商验收货物无误后,必须第一时间将全部款项汇付给出口商。

(2)预付货款的风险防范措施

若进出口双方采取预付货款的方式时,双方首先都应当调查对方的实力、资信等情况,随后在确定可以合作后,进口商就预付货款的比例与出口商进行协商,以此降低自身的风险,并且进口商还可以通过采取凭单付汇的方式确保货物在发出后,银行才会将预付款给出口商;而对于出口商来说,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履约保函,以此避免进口商不提货时能够通过保函进行索赔。

3.国际贸易结算中托收风险防范

(1)出口方的风险防范

首先,应严格控制出口单据,以达到有效控制货物的目的。其次,熟悉外汇管制条例、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条例、相应的海关规定,避免由于货物不能进口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再次,尽可能让进口方预付货款,以减少出口方的经营风险。

(2)进口方的风险防范

首先,选择资质、信用良好的出口方进行合作,尤其要小心存在不良信誉的出口方,谨防其存在诈骗的行为。其次,在存在部分付款托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的控制预付款的比例,将风险降到最小。

作者:叶文娟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