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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刘建芳吕建兴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惠贸易协定(PTAs)的数量急剧增长。截止2010年2月,世贸组织(及关贸总协定)收到共计462个区域贸易协定通报,已经生效的有271个,正在商签的还有33个(董灵、黄勇,2011)。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PTAs均为建立自由贸易区,没有关税同盟协定。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2011-07-12)统计,中国已签协议的自贸区有9个,涵盖香港和澳门特区、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柬埔寨、缅甸、越南、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共21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进行谈判的自贸区有6个,涵盖澳大利亚、冰岛、挪威、瑞士、沙特、阿联酋、阿曼、科威特、卡塔尔、巴林、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和斯威士兰共15国;正在研究的自贸区有3个,包括韩国、日本和印度。已签约PTAs成员是中国重要的水果和坚果产品进出口贸易伙伴。联合国数据库的最新资料显示,中国对已签约PTAs成员的果品出口在占中国果品总出口的很大比重,且近年来该比重一直保持上升趋势,2010年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果品出口已经占到果品总出口的54.70%(表1)。另外,已签约PTAs成员也是中国果品进口的主要来源地,中国70%左右的进口果品均来自于与中国建有自贸区关系的成员,其中泰国、越南、菲律宾和智利是中国果品主要的进口来源地,2010年中国对其每个国家的年度进口额均超过2亿美元(表2)。中国与正在进行PTAs谈判成员间的果品贸易量不大,但与正在研究的PTAs成员之间的果品贸易关系密切,均以中国出口为主。正在研究的PTAs成员(日本、韩国和印度)历来是中国重要的果品出口贸易对象国,但近年来中国对日本和韩国的果品出口贸易地位在不断下降,印度的果品贸易地位却在不断上升。2002年中国对日本的果品出口占中国总出口的比重达到23.78%,但到2010年该比重已降至6.11%,且对日出口额绝对值也在下降;中国对韩国的果品出口占中国总出口的比重由2002年的3.38%降至2010年的1.23%,出口额的绝对值在年度间波动较大;印度的出口比重上升,在2006/2007年度得到较大突破,且2009年起出口额已远超韩国。就中国与这3个国家的进口贸易看,我国从日本、韩国和印度的果品进口额均在增长,但韩国在中国果品进口中的地位下降,相反印度的地位在提升。2002年韩国果品占中国果品进口的4.20%,到2010年,该比重下降至0.75%;印度果品在中国进口果品中的比值由2003年的0.02%提高到0.14%。
1模型构建
引力模型最早是由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分别开发并应用,长久以来被用于对国际贸易的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其中一个主要用途是用来评估特惠贸易协定对国际贸易流量的影响,即测度“PTAs效应”(TristanKohl,2011)。Cheng&Wall(2005)归纳了引力模型的扩展过程,指出引力模型的标准形式为:(略)。Peter(2009,2010)年指出,两国建立PTAs关系的可能性会随着国家规模相似性和资本—劳动要素禀赋差异的增加而提高。基于贸易政策的内生性考虑,本文在PCS模型中加入关税、汇率、国家规模相似性以及资本—劳动要素禀赋差异变量,从国家规模、贸易冰山成本以及要素禀赋差异等方面扩展PCS模型,得到:(略)。为能够详细考察各国关税变动对我国果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需要对上述PCS模型进行调整,即在(3)式基础上进一步放松对关税的系数约束,构建一个关税变系数的扩展引力模型:(略)。由于式(5)是对PCS约束条件的放松,更贴近于现实,所以首先在理论上是合理的。根据以往经验研究,除距离(disij)、关税(Tijt)和汇率(RTt)变量系数预期为负值外,预计其余变量系数均为正值。
2研究对象及数据来源
选取2010年中国水果和坚果产品(HS分类中的08类)前49位贸易伙伴国作为研究对象国(地区),双边贸易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UNcomtrade)。2010年中国与前49位贸易对象之间的贸易额分别占中国果品贸易总额的97.90%和98.96%,因此这样的分析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各解释变量数据来源出处复杂,需进行简单介绍。(1)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库。个别缺失数据来自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缅甸GD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缅甸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的数据资料折算所得。(2)人口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3)研究涵盖现有的已经生效的9个自贸区协定,双边签订PTAs信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信息。资料出处为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在确定实施期时,对签订有早期收获计划的自贸区,规定实施期为早期收获计划开始日。(4)关税数据来源于WTO关税数据库,对于签订有PTAs的贸易伙伴国,将根据自贸区协定中的关税削减公式计算得到双边关税实施税率,并将所得税率与WTO关税数据库的税率做协调处理。假定2002年以来非PTAs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保持不变。(5)disij是用微软必应地图测量得到两国家(地区)首都空中直线距离。(6)langij和bordij是虚拟变量,若贸易对象使用汉语(汉字)及与中国在陆地疆土上临界,则分别赋值为1,反正赋值为0①。
3实证结果与分析
由于研究时间区间为2002~2010年,进出口贸易对象分别有48个(缺少朝鲜贸易数据),横截面个数远大于时序个数,所以回归时允许不同的截面存在异方差,从而选择按截面加权的方式。估计方法采用面板校正标准误(PCSE)方法,运算工具为eviews6.0。
(1)果品出口模拟结果分析
表3显示了果品出口贸易的模拟结果。从模拟结果可见,调整后的PCS模型对中国果品出口贸易的拟合情况较好,多数解释变量能够通过显著性检验,且模型的拟合优度达到0.944431,表明该模型可在一定程度上用于解释中国果品的出口贸易问题。首先,代表国家规模变量的模拟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口贸易伙伴的经济规模每提高1个百分点,中国对其果品出口额将提高2.2%;而进口国人口每增长1%,中国对其果品的出口额会下降0.39%。虽然本国GDP变量没能通过检验,但与果品出口呈现负相关关系;中国人口每增长1%,果品出口会提高314%。由此推测,在果品出口方程中,用国内生产总值变量代表国民对果品的消费能力,而用国家人口数量表示果品供应能力进行解释将更为合适,即国家经济增长会促进果品消费需求增长,而人口增长会促进果品供给增长。贸易成本角度的实证结果显示,拥有共同的语言和边界降低了交易成本,对果品出口有正向作用,尤其是语言对出口的正向促进作用显著;距离造成的运输成本对果品出口具有负向作用。另外,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虽然没有通过检验,但变量系数为负值,证明人民币升值不利于果品出口。此外,实证结果还显示,与贸易伙伴的国家规模相似性提高会抑制中国果品出口,相似度每提高1%,果品出口会降低1.01%。劳动力—资源禀赋差异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对果品出口影响不显著。多数国家削减进口关税对中国果品出口具有明显地促进作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贸易对象关税每降低1%,中国果品出口将平均提高0.27%。塔吉克斯坦的关税减低对中国果品出口促进作用最大,塔方关税每降低1%,中国对其果品出口额将提高2.27%;其次是美国、日本和韩国,关税每降低1%,中国果品对其出口额将分别提高2.14%、2.12%和1.12%。另外,出口模拟结果中存在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存在相当数量的国家(关税系数为正的有23个,在5%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的有18个),其进口关税与中国果品出口呈正相关关系,即关税削减反而抑制了中国对其果品出口的增长。在关税系数通过检验的国家中,多数国家都是与中国建立有PTAs关系的国家,涉及到东盟自贸区(越南、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港澳地区以及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和亚太经贸组织(斯里兰卡和孟加拉)。
(2)果品进口模拟结果分析
表4显示了果品进口贸易的模拟结果。由模拟结果可见,调整后的PCS模型对中国果品进口贸易的拟合情况也较好,进口贸易拟合优度达到0.889982。从国家规模变量的模拟结果看,除本国GDP外,进口贸易对象的GDP、人口以及本国人口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口贸易对象的GDP每提高1个百分点,中国的果品进口会提高0.61个百分点;进口贸易对象的人口每提高1%,中国的果品进口会提高7.83%;本国人口每增加1%,果品进口会提高1.14%。代表贸易冰山成本的变量模拟结果并不理想,其中变量边界和语言虽然通过t检验,但模拟结果与事实相悖。分析其原因可能在于:边界和语言是赋值为1,0的虚拟变量,且不随年份变动,而本文仅研究中国的果品贸易,在横截面进口贸易对象中,仅少数与中国临界或使用汉语的国家,样本不具有代表性。汇率、国家规模相似性以及资源禀赋差异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关税变量的模拟结果较好,中国进口关税削减促进了中国与各国果品的进口贸易,平均而言,中国关税每降低1个百分点,果品进口额将提高3.77%。中国关税降低对印度果品进口影响最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中国关税每降低1%,来自印度的果品进口额将提高9.10%;其次是乌兹别克斯坦和罗马尼亚,中国关税每降低1%,来自这两国的果品进口额将分别提高8.58%和8.17%;另外,对进口税削减较为敏感的贸易对象还有以色列、伊拉克、埃及、蒙古、巴基斯坦、德国、津巴布韦、西班牙和塞尔维亚等,中国关税每降低1%,来自这些国家的果品进口额将提高6%以上。另外,进口模拟结果中有7个国家关税影响系数为正,显示中国关税削减没有促进从这7国的果品进口,关税减低反而起到抑制进口的作用。在这7个国家中,除吉尔吉斯斯坦外,其他均为与中国签订有PTAs的成员国,包括印尼、越南、老挝、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智利。
结论与讨论
(1)关税削减对中国果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差异较大,自贸区成员关税削减对中国果品进口的促进作用远大于出口。从关税影响系数的平均值来看,国外进口关税每降低1个百分点,中国果品出口约增长0.28%;而中国关税每降低1个百分点,果品进口额则会提高约3.77%。克鲁格曼(1991)曾指出,要理解贸易协议,需要记住有关成员谈判目的3个准则:①出口是好事;②进口是坏事;③其他条件不变,进出口同时增长是好事。按照这种标准,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双边自贸区建设有利于中国果品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贸易自由化给果品产业带来机遇和挑战并存,且挑战可能大于机遇。(2)正在考虑建设的3个自贸区成员均为中国重要的果品贸易对象,一旦这些自贸区协议达成并在关税削减上作出较大让步,会有力地促进中国与这3个国家之间的果品贸易。从进出口关税影响实证结果看,日本、韩国和印度3国关税每降低1个百分点,中国对其果品出口额将分别提高2.13%、1.13%和0.43%;中国关税每降低1个百分点,从日本、韩国和印度3国果品进口额将分别提高3.70%、4.45%和9.10%(3)若将关税削减出现抑制贸易的作用归因于出现贸易转移效应,出现贸易促进的作用视为贸易创造效应,则在中国与PTAs成员间的果品贸易中,多数PTAs成员出现的是贸易转移效应。其中,中国果品出口中产生贸易创造效应的国家有韩国、印度和巴基斯坦,产生贸易转移效应的国家有越南、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港澳地区以及新西兰、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进口贸易中产生贸易创造效应的国家有韩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秘鲁、新西兰、泰国和缅甸,产生贸易转移效应的国家有印尼、越南、智利、老挝、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另外,实证结果显示贸易转移效应在中国与PTAs成员的果品贸易中更为显著,但数据统计结果(表1)显示,过去十年间中国与PTAs成员的果品贸易均趋于增长,这说明除贸易自然增长因素外,非关税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在促进中国与PTAs成员间果品贸易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也提示我们,在未来的双边自由化谈判中,除了削减关税税率,还应该注重通过降低非关税贸易壁垒推进贸易自由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