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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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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思路和建议

1、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发展还有许多不成熟的方面。这既有内部因素,如机构设置不够合理、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又存在着外部因素,包括要正确理顺与农村其他组织的关系等。既有宏观的原因,如缺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有微观的原因,如内部活力不足、民主氛围有待加强等。因此,需要全面认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新生事物,也需要更多的人士献身到这项伟大的事业中去。现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确立,这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一步,就是在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遵循自然和经济发展的规律,积极借鉴国内外有益的经验,稳步地推进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要从中国农村的实情出发

中国12亿多人口,9亿为农民,农民约占全国人口的80%。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一部分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受到较大的限制;其次,中国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不高,文盲半文盲数量较大。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加大基础教育的力度,努力改变目前这种现状,使中国绝大部分农村人口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再者,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真正意识到,只有周围的农民都富裕起来,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才能上一新的台阶。先富起来的农民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广大农民,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已经在一些地区的农村形成了一种气候,成为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看到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存在着艰巨性和长期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发展又孕育着巨大的希望。

此外,从实地考察和中外合作社发展比较来看,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市场发育程度、专业化生产水平和规模、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还要有一批热心合作事业的带头人以及当地政府的引导和扶持等。

3、在中国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应该考虑到以下特点

(1)组织类型多样化。很多地方是利用和依托了目前农村丰富的组织资源,改造和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类型多种多样。

(2)民办官助。这是由中国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目前中国正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各种利益关系相互交错,也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部门之间的制约,单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许多困难。因此,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扶持和保护。这种做法,概括起来叫“民办官助”。

(3)服务的多样性。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农民的需求不一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不一样,服务的内容和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要强求一律。

(4)脆弱性。从宏观环境看,田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合作社法以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也没有系统的扶持政策;从微观组织看,由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在初步发育阶段,整体实力不强,人员素质也不太高,如何管理也缺乏经验等,它的发展还比较脆弱,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4、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思路

根据我国国情和以上所讲到的几个特点,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总体思路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地办好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作用,自下而上地、循序渐进地、实事求是地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根据这个发展思路,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我们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一些基本要求,逐步向多模式、网络化、区域化的方向发展。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5、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策

(1)对策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良好的发展势头,已经开始把中国弱质产业中的一部分弱质群体带动起来,共同地学习科学技术,共同地走向市场,使长期困绕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解决思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给农民的思想观念带来根本性的变革,尤其是在过去许多工作“要我做”,转变为现在农民“我要做”。这种由被动观念向主动观念的飞跃,充分地证明一部分农民正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和农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扎扎实实地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向前进,这当中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应该看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是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一种有益探索;特别是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去认识,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对策二:坚定不移地坚持“三民”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这一基本原则,把它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在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着“民办、民管、民受益”方向发展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专业农户为主体,体现专业性。二是要有比较明晰的产权关系。1)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2)不改变成员的财产关系;3)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归其成员共同所有;三是坚持自愿,实行民主管理;四是开展力所能及的经营活动,对外追求经济效益,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或实行二次分配(按交易量大小返还利润),使其成员得到实惠;六是可以在村级范围内,也可跨乡、县甚至跨市、跨省进行专业合作。

(3)对策三:因地制宜,多模式发展中国各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不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也不可能采用统一模式。在引导其发展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分类指导。在组建形式上,可以是农民自办、联办的,可以是农民和国家技术经济部门、事业单位联办,也可以是农民与其涉农企业、公司联办的。在服务内容上,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多项的,可以办服务实体,也可以不办服务实体,只要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能帮助农民办实事,都应大胆地试验和发展。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创造和总结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切忌拔苗助长,弄虚作假,要真正把那些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出来,推广出去。在推广时,绝对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4)对策四:抓好法规建设,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正确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写的职责。从短期看,应抓紧制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或《合作社章程》;从较长时期看,应着手研究制定《合作社法》。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或《合作社章程》是健全其内部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保证其健康运行的基本准则。章程应当包括合作社的办社原则与宗旨,合作社的业务活动范围,社员资格,社员的权利与义务,合作社的领导和管理机构,合作社的资本构成,盈利分配原则,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稽核,成员教育与培训,注册登记、变更、解散与清算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