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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务经济发展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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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务经济发展现状及建议

内容提要:劳务经济是我国农民开创的一种新经济现象,已成为目前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本文深入分析了当前安徽省劳务经济发展的新特征及其制约因素,进而探讨了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安徽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民收入水平相对偏低且增长缓慢已成为当前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但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不失为一条重要途径。这是因为,人多地少是安徽省基本省情,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深入分析我省劳务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其制约因素,进而探讨和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加快全省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无疑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安徽省劳务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

劳务经济是我国农民开创的一个经济行为和新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因其吸引了亿万农村劳动力的投入,渗透到各行各业,就业容量大,投入少而经济效益高,又促进了新的资源与新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出现,所以被很多地方视为是一个新兴的大产业而着力推动其发展。相比较而言,安徽省对此认识较早,而且抓出了成效。据统计,2001年全省农民外出务工(计770多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6)总收入达260多亿元。分摊到全省农民,人均500多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4.5%。而同期全省全年财政收入为309.5亿元。可见,外出民工几乎“再造”了一个安徽。近年来,由于各地锐意推动,安徽省劳务经济呈现出了新的特征。

1、劳动力转移规模越来越大,输出地和输入地都出现相对集中的趋势。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初全省民工才300万人,2001年全省农村转移劳动力为77万余人,而2002年达到1059.31万人。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全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29.2%,其中向省外的占转移人数的62%。另据统计,滁州市2002年劳动力输出开发总数达6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201万人的30.8%,比2001年末净增13.7万人,增长28%。目前,全省外出民工的输出地相对集中在农业大市、农业大县(如阜阳、六安、安庆、霍邱),而输入地则主要集中在沿海或经济发达省市(如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主要从事建筑、运输、采掘、建材、服装、制造、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纺织和电子等行业。有资料表明,到2002年底,安徽省进京的建筑劳务队伍就达9.36万人,在沪民工有125万人,占沪外来民工人数的三分之一,已构成当地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2、劳动力转移层次越来越高,不断拓宽行业和产业链条,一大批能人完成了从农民向创业者的转变。全省从事专业技能工作的外出务工人员已占整个输出人数的26%。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由过去单一体能型和传统技艺型输出向技能型、管理型的高层次转变。2002年,霍邱县冯井镇外出务工人员达1.5万人,他们所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脑经营、运输、服务、建筑装璜等领域。尤其是他们在北京中关村所销售的计算机中央处理器已占到了60%市场份额。目前阜阳市每年劳务输出总量约160万人,在这些劳务人员中,从事非体力型的务工人员已占37%,其中技能型占26%,经营管理型占11%。农村劳动力转移层次的提高主要得益于一大批起带头作用的能人。如全椒县马厂镇农民李松在广州打工10年学到了技术,2001年在广州创办了服装厂,自己当老板,当年盈利50万元。凤阳县们台镇柳东村农民李志华在外打工搞过建筑、办过化工厂,1997年回镇创业,成立了安徽凤阳染化总厂。目前新生产的硫化染料系列50多个品种全部出口,成为拥有固定资产3680万元、220名职工、年纳税200多万元的私企大户。又如该县板桥镇农民丁国发、张小莉1995年进了浙江东源电器公司,成为生产骨干,2002年被厂方派往突尼斯成套设备公司担任技术顾问。等等。

3、劳动力转移形式越来越活,特色产业链条越拉越长,成为农民增收的最佳选择。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形式灵活多样,有农办、劳动、农林、水利等政府部门向外地推荐并组织集体转移的,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党群团体的参与配合的,有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积极倡导与组织,也有农民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亲帮亲”、“邻帮邻”的民间自发组织的大胆探索,还有劳务中介公司市场化运作转移的。但是,不论哪种形式,效率最好的是输出的劳动力能够与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连在一起。实践证明,有特色产业可以带动转移,无特色产业就无法走出家门。特色产业越大,带动转移的能力就越强,劳动力转移中获得的收入也就越多。天长市长秦栏镇农民陈业桃在上海打工经商11年后返回家乡,投资1400万元开办了天森木业有限公司,吸收当地农民480人就业。当地又围绕该企业发展,建起占地2000亩的杨树基地,从而带动了一个产业的发展。凤阳县枣苍乡农民王瑞林投资32.4万元种植双孢蘑菇54亩,目前已扩大到100多亩,并且带动全乡发展蘑菇基地1500多亩。据统计,200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120元,其中工资性纯收入占33.4%。

4、劳动力转移环境日趋优化。首先是初步形成了良好的组织领导机制。如有的地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列入了县、乡年度考核内容,成为主要领导紧紧抓在手上、要求务必抓出成效的重要工作。有的乡镇建立健全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形成了集信息、政策咨询、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为一体的服务网络。阜阳市经过十余年的努力,目前已形成了上联市、县劳动部门职介机构,下达村委会的服务网络,通过这一网络服务输出人数已占全市民工输出总数的60%。其次是初步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媒体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典型人帮助排忧解难,促进劳务输出。再一方面就是,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培训体系。获得就业岗位是农村劳动力成功转移的关键。为让外出民工有一技之长,2000年,和县抓住被国家批准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县的机遇,重点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目前,该县共有培训基地87个,年培训能力达到3.2万人。至2002年底,该县在京建筑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一线操作工人持证率达到80%以上。阜阳市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培训农村劳动力40万人,其中达到中级以上技术水平的约25万人,培训的专业涉及电工、电焊、烹饪、电子、驾驶、服装裁剪、家政服务等20多个工种。

5、外出务工的农民结构发生了诸多变化。从性别结构上看,女性比重增加了;从年龄结构上看,更加年轻化了;从文化结构上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提高了;从就业结构上看,从事第三产业的增多了,还有一部分打工农民已进入了非体力劳动领域。

6、劳务输出对象从过去单纯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乡共同输出转变。一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开始进入劳务输出人员行列。另外,劳务时间也从季节性零工向长年稳定工转变,目前全省长年在外务工人员占到全部务工人员的90%。

二、当前安徽省劳务经济的发展面临的问题与障碍

尽管我省劳务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成效并呈现出较快增长的势头,但同时也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主要是:

1、部分农民思想、观念传统、守旧,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进程。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2001年底为6324万)80%以上,乡村劳动力占全省劳动力资源的80%左右。这显然远远超过了农村社会生产的需求。但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一部分农民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清,主要表现为:一是不少农民安于现状、安于温饱,不愿意离开土地、离开农业,有“辛苦2个月,快活300天”的满足心理;二是不少农民不敢离开家乡,不敢外出务工,怕上当受骗和被人欺负,有“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的畏难心理;三是部分农民(越是经济落后地区表现越明显)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处在“隐性剩余”之中,生活追求建立在“吃饱穿暖”之上,仅满足于农闲时打打短工,不作长远打算,更不愿扎根城市,走不出传统农业的生产生活方式,有“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穷窝”的恋家心理。

2、农村富余劳动力自身综合素质偏低制约着转移结构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增加。农村民工自身素质上的不足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劳动技能低,如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由于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意识,从而在与城市劳动力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又如一些农村劳动力只能从事苦活、脏活、累活,难以向新兴产业转移。另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多数还处于低水平、低层次的传统型状态,也是农民工劳动技能低的一个表现。据统计,我省目前外出务工者从事体力工作的占到78.3%,技术工占19.5%,而中高层管理者微乎其微,只占1.8%。上海的125万皖军中,常年从事体力劳动或一般性劳动的人就有96万之多。在北京,农村转移劳动力自身素质的状况,不仅影响到就业岗位的选择,而且也直接影响到其经济收入。如皖北地区外出务工者年净收入在4000元左右,而安庆市枞阳县等地的务工者年净收入在5000元以上。“可见,在现实情况下,农村转移劳动力要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首先得提高自身素质。

3、信贷投入不足制约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区城内转移及其载体的发展。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受到了农村经济区域和行业发展限制,更为关键的是,有些县域经济信贷投入不足,信贷资金投入总量逐年减少,增幅趋缓;县域内工商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技术发行贷款逐年减少,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呈下降的趋势。贷款转而集中投向效益优良企业的趋势十分明显,或几家金融机构集中向一两家效益好的企业发放贷款。资金大量外流,县域信贷投入增长乏力。从而使得县域内的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得不到及时贷款,甚至根本贷不到款,从而抑制了县域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载体的发展。

4、现行制度政策的不合理使得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门槛抬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传统户籍制度把户口与社会保障、医疗制度、子女教育、社会福利和社会地位直接挂钩,使户口成为社会身份的象征。因为没有一纸城市户口证明,绝大多数农民不能被纳入社会保障之列,不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而且在住房、医疗、教育、劳动就业、养老等方面,还要承担城里人不需要付出的高额费用。尽管国家计委、财政部在2001年10月发出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但这种现象仍在一些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由户藉性质不同带来的不平等意识还体现在,“农民身份”似乎还成了进城务工人员身上的污点。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目录,限制农民工从事某些行业,把脏、苦、险、毒工种留给农民工。具体到企业层面上,则存在着农民工与城市人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没有相应的保障和福利措施。2001年,上海市政府就出台文件规定,要有选择地使用外地民工,并且对外来务工者从事的5大类23个工种进行限制,不允许外地人员从事保洁、保绿、保安、驾驶员、会计、营业员、电脑等工种的工作。北京市劳动局从1996年起每年都发出通告,公布限制外来人员就业的行业和工种,1996年限制的行业和工种是15个,到2000年时猛增到103个。

5、农村劳动力转移机制不健全制约着转移效率的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农业、劳动、公安、城建、交通等许多政府部门,但是缺少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管理,“龙多不吸水”,谁管谁都不落实,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在某些地区、某些中介部门时常出现。机制的不健全,一方面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难以及时全面掌握,转移过程中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难以及时协调解决;另一方面使得农村劳动力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十分狭窄,经常跑空趟,浪费钱财。据我省劳务输出大县霍邱县统计,在该县输出的35万劳务人员中,由劳动部门组织输出的不到3万,大部分人是托亲靠友,或自发外出的。这种没有经过组织的输出,往往造成外出者因为证、卡手续不全而找不到工作,颠沛流离,空手而返;有的民工不得不降低就业条件,“给钱就干”,收入不高甚至上当受骗。

6、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家庭经营承包是现阶段和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家庭经营承包形成的田块零星化、分散化经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讲,没有适度的规模经营,就谈不上规模效益。目前的“人分口粮田,劳分责任田”的两田制,加之农田是农民生存的保障,从而使得一些进城镇务工农民不能安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出现了“人在外心系田”的现象。农民在农忙时来回奔走,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的进城农民因无暇顾及农村土地,而导致了农村土地的抛荒。

另外,农村劳动力对进城务工的收入预期对其转移也有一定的影响。由于目前城镇下岗职工增加,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范围局限于收入较低的产业和行业,农村劳动力对进城后的预期收入下降,而进城后生活、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预期又在增加,从而导致有些农民想进城务工而不敢进。

三、推动劳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鉴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劳务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从完善载体、政策、制度和市场机制等方面加以推动。就目前而言,我们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措施的实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们尤其是城镇居民及管理机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重要性的认识

尽管目前劳务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无论是农村劳动力自身还是社会上其他成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仍存在着各种陈旧观念和错误认识。尤其是城镇居民及管理机构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有一种抵触心理。在他们看来,农民进城会抢了城市人的饭碗,会使城市基础设施紧张并带来了城市社会的混乱。这也是一些城市抬高农村劳动力进城门槛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当前城市居民失业增加并不是农民造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工农业生产能力过剩,产品没有市场。过多的农民滞留农业,不仅农民没有其他就业机会,收入下降,而且城市工业品销售困难。只有通过加快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才有可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变农民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进而为城市工业品开辟广阔市场。因此,各地必须通过政府文件、党报党刊以及电视、电台等各种途径,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加快劳务经济发展对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工业化、加快城市化进程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从而为劳务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劳务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和法制环境,推动其更快地发展

1、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着力解决农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操作政策上要加以完善。首先作为央行的人民银行要继续改进调控手段,加大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创办新的适应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需求的信贷品种。针对中小企业资本金不足、风险相对较高的现状,可允许商业银行试办账户质押贷款,对企业生产、销售全过程实施账户监督,把适当放宽贷款条件与严格贷款监督结合起来;有的还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资质评估,对诚信程度高的中小企业,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引用民间和国外的资金,加大投资担保基金的力度。另外,由于中小企业贷款的对象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仅靠上级银行领导决策确实困难,有些国家独资的商业银行要酌情给予基层行一些经营授权,可增强基层行的责任心,调动基层行的积极性,还应该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贷款责任制,如农业贷款遇到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制约,遇到这种情况,不应追究承贷方责任。其次,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度扩大地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积极支持乡镇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支持各层次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要加大中长期贷款规模,改变过去的长期项目使用短期性资金的弊病,保证城镇化、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治理生态环境所需长期性资金投入到位。

2、营造良好的管理服务环境,推动劳务经济向广度高度发展。首先,劳务输出工作要逐步由单纯量的扩张向综合质的提高转变。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的领导机构和就业服务体系,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健全基层劳务输出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务工信息收集、证卡管理和输出后服务等工作,不断完善和扩大现有劳动力市场及其网络系统,扩大覆盖范围,拓展务工信息来源。另一方面应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如落实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具体的土地流转办法以妥善解决农民外出务工后承包土地的税费问题,制定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等等,从而营造有利于推动劳务输出的良好社会氛围。再一方面,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是影响劳动力转移数量和层次的重要因素。对于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我们应积极开展文化教育和针对性强、实用性大、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他们掌握工业劳动技术和三产服务技能,从而提高我省劳务输出人员的技术素质,增强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同时,要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我省务工人员的良好形象。而对一些通过从事二产或三产先富裕起来的农村劳动力,应激发和培育他们的学习热情,强化他们的商业经营意识、国际化意识,从而把农村经济、科技、教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使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奠定基础。

其次,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层次,即要把农民外出打工上升到向城镇、向国外迁移的层次上。一方面,工业化是经济结构变革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结构变革的过程。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后者在我国一直处于滞后状况。今后若干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需求,将会有一大批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样一种宏观背景下,作为农民工的输入地要欢迎接纳农民进入,输出地也要乐于让农民离乡离土,走的农民越多越好,不要强调要求他们返乡办企业、为家乡做贡献。农民进城与外出农民返乡创业,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就目前的现实而言,农民外出打工,对输出地来说,是只有义务而没有收益。但从长远看,如果农民出去多了,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扩大了,加上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业商品率也就提高了,社会公共事业也因人口减少而负担轻了,这样同样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向国外输出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我国劳务经济的薄弱环节,但却大有作为。现在我国年均输出劳动力不到10万人(四川省有1万民工在国外,而安徽省几乎没有),而印度每年达120万人,墨西哥有800万。而国际上平均每年需求量在3000万人左右。现在我国的物质产品外向度已经很高,资本外向度也在提高,惟独劳务外向性很低,除了体制的原因外,主要是观念和技能上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应有所突破。

再次,要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服务层次。劳动力外出打工,无论是劳动力数量还是经济收益,都是可观的,堪称一个大产业,那么相应的服务也要跟上。各级政府要为农民提供信息、法律、培训、咨询等中介服务,要把劳务经济作为一个大产业对待就应该有相应的投入。这里需要强调的有两点:一是要建立一个能够超越部门利益的机构,专门负责和统一协调处理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各类问题。克服目前有些地方多头管理、谁管理谁都不落实的弊端。二是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激励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不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落实,也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应有的职责。

3、营造良好的法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是契约(合同)经济。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形,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因此,推动劳务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劳务合同的管理,以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首先,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其次,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劳动合同纠纷。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再次,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三)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增强劳务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和内动力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拆除壁垒,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市民化步伐。目前,大多大中城市中都有一批进城多年准市民,在新的人口统计中已经将他们算成城市人口,但现存的户籍制度对他们来说是难以逾越的一道障碍,使他们成为市民,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突破口。应当尽快放松原有的户籍管理,减少甚至取消落户费用,允许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民转为市民。要在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要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为主,要依据申报城镇户口的政策,尽快以导向性的准入条件替代硬性的进城人口指标控制,相应改革就业、入学和社会保障体制,平等对待新进城市落户居民与原城镇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实现人口的自由迁徒并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要放宽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允许农民自主进城定居,解决目前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就业和待遇不平等的问题,统一城乡就业政策,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开方便之门。

2、完善土地政策,加快土地流转,彻底将进城后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土地的不可流动性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进城、制约城镇化的重要因素。如果进城农民依然一脚在城里,一脚在田里,甚至因无暇顾及土地而导致抛荒现象,不仅不能提高自身的收入,而且还会影响农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对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所以,我们不能让土地捆住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手脚,因地制宜地采取土地流转形式,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机会。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要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和有偿使用、转让制度。要积极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明确界定集体产权的前提下,保留进城农民继续分享集体积累收益的权利并承担相应合理的税费负担义务。要按照城乡土地市场的一体化,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租赁的办法,使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实行有偿转让,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加快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的发展。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土地流转形式:推行土地股份制,农民以土地折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制农业企业。或允许土地转让,允许农民将30年的土地承包权一次性有偿转让第三者或村委会使用,受让人同转让方的农民达成协议并付转让费。还可以实行土地置换的办法,即政府建立土地置换公司,进城农民可以将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与城市住房基地按照2:1或3:1或4:1等具体情况置换。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3、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增强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内动力。单纯获得城镇户口身份,还不能对农民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只有消除进镇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获得在城镇生活和工作的社会归属感,取得平等的社会地位,进城才能对农民真正具有吸引力。首先要增加教育吸纳能力。必须进一步加大教育布局调整力度和教育投入力度,加快各类学校建设步伐。提高现有学校的能量。此外,还要建立民间办学机制,鼓励各种力量办学。其次是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要彻底打破城乡属地管理,取消一些不合理的就业歧视条件,废止对使用农村劳动力所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职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增强就业的能力。再次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民转入城镇户口后,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应给予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另外,还要解决好计划生育、服兵役等其他有关问题。

4、打破城乡分割体制,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现存的城乡分割体制,一方面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不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收入的增长的速度。另一方面就是使城乡二元格局刚性化,城乡差别、地区差距呈进一步扩大趋势。这是因为有大量廉价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保证了当地人力成本低的竞争优势,一些低层次的产业并没有因竞争优势低而向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转移,从而人为地割断了产业梯度转移的链条。而且目前我省的城市化水平还很低,缺乏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和中心城市功能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现有城市的功能和规模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因此,打破城乡分割,开放大中城市,是推进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与此相对应,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应采取向大中城市“异地转化”为主、“异地转化”与“就地转化”相结合,从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