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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存在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要求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也是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所以长期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主要有以下原因: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我国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面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占了主导地位,在所有制结构上必然要求公有制为主体。另一方面,生产力从总体上说来还是比较低,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而且发展很不平衡。还必须让非公有制经济在主体经济的引导下得到发展。这样一种所有制结构,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互相取长补短,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繁荣社会主义经济。
这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基本功能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调节作用。它是不同所有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换和竞争的经济。多元化所有制结构,不仅有利于发挥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长处,避免单一所有制容易造成的垄断局面,通过各种所有制问的互相配合,平等竞争,形成百舸争流,生机勃勃的市场经济。而且,也有利于克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各自弱点,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效益。
这是实行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为了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就必须利用国际资本,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学习先进国家有益的经营管理经验。这样,就有必要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吸引外商到我国来创办“三资”企业。
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羡”的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创立、发展和完善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继承、捍卫和发展。允许“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则是邓小平理论依据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在“5.31”重要讲话中提出“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和不断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则是“三个代表”的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必须“使生产资料受联合的工人阶级支配”,即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来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相当一个时期,都普遍实行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那时,人们总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容不得半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传统观念。
这种沿袭多年的传统观念,不仅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而且在理论上也站不住。从实践上说,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曾形成了以“一大二公”作为判断所有制形式先进与否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不仅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范围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公越好,盲目追求从小集体到大集体、大集体到全民的“穷过渡”,而且还要割资本主义尾巴,搞“纯而又纯”的清一色公有制。其结果,造成了生产力的极大破坏,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发展。
从理论上说,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是某种所有制结构得以确立或重新调整的理论依据。在中国,离开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状况,盲目推崇纯之又纯的公有制一统天下,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认为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是完全对立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以后又提出是有益的补充,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没有到位。党的十三大彻底摒弃“一大二公三纯”的传统所有制理论,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战略方针,是所有制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确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并非是纯粹的公有制经济,除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以外,还包知处于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这里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亦就构成了我国现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三、广东改革开放的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在邓小平理论指导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对传统的所有制结构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探索,一方面在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内部,实现了所有权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如推行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公司制、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制、注资经营制等。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应适应生产力多层次、多类型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来,广东各地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意识到传统的国有制作为公有经济的财产组织制度形式,存在着非人格化、运作行政化现象,导致效率低下、效益差等问题。各地积极运用现代市场经济的财产组织形式,发展股份经济。通过大胆实践,证明了股份制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是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实践中,广东各地在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不排斥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这些认识上的转变促进了经济政策的转变,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使广东成为全国非公有制经济规模最大的省份之一。
进入新世纪,全省改革的先行地区如广州、深圳等地区,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到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关键是要看数量与质量的结合,重点看公有制经济的质量和控制力,基于以上认识,两地都较早对公有经济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它们的改革实践,大大丰富了对公有制内涵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