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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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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经济学

在《萨缪尔森“经济学”批判》一书中,韩德强先生以流畅的行文、清晰的逻辑质疑现代经济学,提出了一系列崭新的结论,其独立思考和批判精神值得学习,只是他关于经济人假设、市场经济本质、两极分化、分工与价格决定方面的新鲜见解与公认的经济学观点相悖,如果它们可以被称之为非主流经济学观点的话,这些观点确有值得认真辨析的地方。由于此书系韩先生发表在《哲学研究》2001年第八期“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哲学辨析”一文的扩展,因而笔者多引用该文展开论述。

何以将经济活动主体设定为经济人

1776年,在《国富论》一书中,亚当·斯密提出了着名的“看不见的手”的观念,即“每个人在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标时,他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实现公共的最好的福利”[1],用以说明追逐个人利益为动机的经济行为整体上的互惠性、合理性,这一观念的基础是经济人假设,随之发展起来的现代经济学正是建立在这一人性假设基础上的。200多年后的今天,由于现代经济学的巨大影响,尤其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盛行,经济人观念在不同的理论中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了所谓经济人神话。韩德强先生认为,经济人观念的实质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此乃隐含在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中“腐朽的价值观念”。它把“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论证成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使无道德成为道德,使恶成为善”[2]。正是“经济人”教条及其观念逻辑的谬种流传,导致近代以来西方社会道德沦丧世风日下,也带来我们社会日益严重的道德问题[3]。

其实,“经济人”是对丰富多样的人性特征的抽象,是为了说明某一方面的问题,减少观察研究的复杂程度,在认识中突出了事物需要观察的方面,舍弃了非观察方面的结果,是人们抽象的建构起来的以单一人性特征作基础的理想对象。由于把有着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多种利益追求和属性的具体的人,变成仅仅追求物质利益的纯粹的经济人,故“经济人”实际只是一个假设。只是这个假设犹如点、线、面、体之于几何学,“质点”之于经典力学一样,是科学研究必不可少的。借助这类并不存在的假设对象建立起来的理想模式,科学能够十分有效的说明真实世界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无论是欧几里德几何学模式还是惯性规律模式,抑或是经济学一般均衡模式,都是如此。经常使用经济人做立论基础的经济学家对此十分清楚:“自私是一个假设——在局限下争取最大的个人利益。人的本质究竟是否自私毫不重要,重要的是假设任何人,在何时何地的任何行为都是以自私为出发点,没有例外。这个一般性的假设,加上逻辑及理论,可以推出数之不尽的假说”[4]

人们何以这样抽象和设定人性,而不那样抽象和设定人性,何以运用利己假设而不运用利他假设,主要是因为: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理论解释模式,能够有效的说明人们经济活动的特性及其规律。现代经济学原理的有效应用,尊重个人利益的经济社会政策产生的巨大影响,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人们何以要进入市场?何以要实施劳动产品的交换?原因很简单:不同的生产者之间存在着资源、技术、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专业化的生产以及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商品交换,会给交换双方带来比自给自足的生产大得多的效率与效益。分工不断深化、贸易日益扩大,正是因为更大范围的商品交换会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推动生产力进步的最有力的杠杆,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的分配,“看不见的手”为社会生产的有序运行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这里,竞争与杠杆作用、价格自发调节作用的实现,正是商品生产者所青睐,才能为生产者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只有从供过于求的产品生自利动机使然。因为,只有质量更高、成本更低的产品,才能为市场产中退出来,选择现实和潜在需求远不能满足需要的产品,其生产者才能实现最大数量的产品销售,才能获得最有利的产品定价与尽可能多的利润;承包到户的农民,所以有那样高的生产积极性,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有了“交够国家留足集体,剩下全是自己的”这一崭新的收入分配政策。正是充分考虑农民自身利益,将生产努力与个人收入紧密联系的生产关系模式,改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态度与热情;面对我国科技创新水平不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多这一现实,人们考虑最多的一个因素是,创新动力与创新人才不足,是否与创新付出的代价同所获回报不相称有关,是否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尚存在问题。这一认识的前提就在于,承认科技创新者自利动机与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国家重奖重大科技创新带头人---袁隆平、王选等,意在明示世人,科技创新不仅为社会为他人带来巨大利益,为创新者带来的崇高社会声誉,同样会为创新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当然,不容否认,人是具有多种属性与追求的主体,自利动机并不能说明所有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不少现象与行为,需要运用利他动机或者说需要运用“道德人”的行为模式来解释。比如,以特有的道德追求为目的支配自己的资产与经营活动,捐赠资产给集体或穷人的行为;投资于收益很小社会需要的产品生产或扶贫项目,为帮助穷人而降低自己产品的价格,或者以有利于劳动者的价格购买他人劳动等等。鼓励创新,社会也可以从“人并不都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为了民族国家,为了道德理想”的角度,赋创新者以崇高的政治荣誉,颂扬他们几十年如一日为国奉献不计得失,拿着很少的工资,却做出了改变世界历史的发明创造。这种以道德理想的肯定弘扬,以精神鼓励为主要形式的社会褒奖,亦曾有效的激励着人们从事社会需要的活动。但是,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运用利他动机予以解释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毕竟是个别和特殊的。它能够解释少数乐善好施品德高尚者的经济行为,却不能解释千千万万普通人的经济行为与经济追求;它能够解释一部分经济行为与经济现象,却难以解释广泛存在的经济行为与经济现象。因此,对于以解释普遍经济现象与经济行为为目的的经济学来说,主体的利他主义假设显然不合适。

以为经济人假设的确立,会改变人们的道德观念进而影响社会道德行为,这是把学科假设的现实影响夸大化了。作为构筑解释框架、实施经济关系抽象的需要建立的观念模型——“经济人”,即使具有道德意义,它对现实的影响也极为有限。当年,建立在利他主义人性假设(即道德人假设)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几十年的熏陶,尚且看不出对人们的自私倾向、自私观念或者说自私本性产生过多么明显的改变;今天,现代经济学“经济人”假设就能有那么大的魔力?如果经济学学科假设能够那样强烈的影响社会道德观念与人们的道德行为,为什么管理学中不同的人性假设,不论是“经济人”、“社会人”抑或是“复杂人”假设,都没有能对人们的社会行为与道德观念产生过值得一提的影响呢?为什么医学中的“中国标准人”,法学中的“自然人”等人性假设,没有对人们的健康观念、审美观念、权利观念以及相应的道德行为产生多么大的影响和作用呢?

市场经济的本质

韩文说“冲突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而和谐是市场经济的现象”[5],“人与人的冲突是经济学的主题”,“经济活动的核心是一方主导甚至主宰另一方,即一方的意志和目标可以强加于另一方。”[6]这是对一种事物或者社会关系,从特定角度、特定价值观出发予以认识评价的结果。实际上,就是像“拳击”这样真正以冲突、征服为内容的活动,从一个角度说“冲突是本质”的时候,同样不能否定从另一个角度说“联系是本质”的正确性。你说以强凌弱、一方支配另一方是拳击运动的本质,是因为你只看到一个拳手击败另一个拳手,强者战胜弱者这一现象。没有看到拳击运动得以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看到拳击手参加拳击运动的真正动机,没有看到拳击手之间联系与互动带来的巨大利益。

“市场是什么?”“经济活动的本质是什么?”要看你戴什么样的眼镜、用什么样的价值观去看待。还以拳击运动为例,从一个角度出发,你可以说拳击是由严密规则控制和引导的现代体育运动,是锻炼和培养拳手体能、意志、智慧与反应能力的竞技项目,是给观众带来巨大刺激与享受,受爱好者欢迎、有着广阔市场的一大体育产业;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你也可以说拳击是一项鼻青脸肿、要钱不要命的运动,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典型,是胜利者荣华无限、趾高气扬,失败者垂头丧气、流血流泪的不文明的竞技项目。同样,对市场经济及其活动的认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人们看到的也是不同的侧面和问题,得出的自然是不同的结论:它既是分工协作、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又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自由竞争、为牟利而生产的经济;既是充满变化与活力、市场自主配置资源的经济,又是不断造成生产者两极分化、造成无产者日益增多的经济;既是快速创造社会财富、使蛋糕日益做大的有效率的经济形式,又是弱肉强食、大鱼吃小鱼、剥削现象不可避免的不尽人意的经济形式。以同样的方式来认识和评价wto,从贸易的角度出发,你可以说这是一个制定贸易规则、处理贸易纠纷、推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多边贸易体系,也可以说是经济强国控制全球贸易、逼落后国家就范的强者的俱乐部;从经济学的角度,你看到的是贸易规则的统一化、市场竞争的国际化、资源配置的全球化;如果你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就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同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斗争的开始,就是资本主义强国与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较量的直接化;是落后的欠发达国家同高科技大资本武装起来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控制与反控制、压迫与反压迫、剥削与反剥削斗争的开始。这样说对不对呢?从一定的角度如从阶级或政治利益的角度说,当然是有道理的。你能说资本主义强国没有依据经济技术的优势推行强权政治?你能说跨国公司没有剥削我们?问题是,从政治角度出发的分析与结论是不是能够取代经济角度的分析与结论,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的分析与结论是不是能够取代非意识形态角度的分析与结论,事物的政治本质是不是能够取代事物的经济本质。

问题还不在于你从“联系”或是从“冲突”的角度看问题,从“规则”或是从“结果”的角度看问题,而在于你希望从事物的现象中看到和把握住什么,把握一般本质还是其特殊表现。如果你寻找的是某一拳手特定比赛中取胜的具体原因,那么,当然需要了解该拳手体能技术与对手的差别,了解该拳手性格、爱好、知识水平、道德观念对其战术作风的影响;对于经济研究而言,如果你研究的是某一具体经济现象产生的原因,如美国军工企业何以对台出售战斗机。那么,了解销售主体的伦理道德标准与国际政治观念对其出售行为与价格确定的影响,肯定是必要的。因为它们是分析“这笔交易何以实现”、“何以如此这般”必须考虑的因素;但是,如果你研究的

是拳击运动的体制规则,研究的是体制规则的本质与规律,那就要把拳击手的个体素质、性格爱好、道德观念的差异舍弃掉,对拳击主体作理想设定;同样,如果你研究的是经济活动的体制规则或经济体制的特性与运行规律,那么,就必须将经济主体---个人或者企业---的个性差异(不同的“目标、利益、智慧、力量”等等)舍弃掉,使其具有理想性和规范性。这样,才能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规则差异带来的问题而非个体差异带来的问题上。这方面,力学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具体的物体,因大小、轻重、材质、形状及所处的环的不同,运动表现总是呈现极不相同的个性特征:铁球的运动与翼伞的运动不同,人体的坠落与蚂蚁的坠落大相径庭。研究力学规律,如果从具体物体的运动现象入手,不同的环境与众多的个性差异,会使得人们难以把握物体运动的真正本质。唯有将具体物体形状、大小、材料、重量等多方面的差异舍弃掉,对物体作理想设定(将宏观物体设定为只有质量而没有大小形状差别的质点),通过对理想物体在无阻力环境下运动表现的的思想试验,才能使人们准确的揭示力学运动的本质属性,总结出最具普遍性的适用于一切宏观物体的惯性规律原理。同理,经济学只有把具体的人的智慧、技能、经济地位、阶级属性、民族观念、道德信仰的差异舍弃掉,构建起抽象的仅仅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建立起以这一理想主体为基础的一般均衡模式,才有可能把握市场体制下人们经济活动的真正本质,总结出最具普遍性的能够说明众多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基本原理。

不平等交换的原因

两极分化、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这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质时早已得出的结论。只不过他认为财富集中于资产阶级而无产阶级日趋贫困化,或者说“一边财富的积累一边贫困的积累”,根本的原因在于存在剥削。在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带来的资本所有者在生产中的支配地位,使得资本家得以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至于“贸易和分工导致两极分化”,“谁主导分工和贸易,增长的财富就落在谁手中”[7]的观点倒是新论,此中隐含的论点是:“不平等交换”是一切问题的根源。马克思尽管持有供给价值论的观点,在价值形成上同现代经济学考虑需求因素的均衡价值论有很大区别,但他历来反对不平等交换是资本家财富来源的说法。强调高买低卖不能产生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不能在流通领域产生,只能在流通领域实现。

至于交换或者说贸易的平等,作为一种理想和追求,既是各国政府和各国际组织制定完善贸易法规的目的之一,也是价值规律下自由竞争的结果。但平等是相对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对平等之不可求与两极分化之难以避免,真正的原因存在于价值规律与商品交换的本质之中。我们知道,非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平等交换或者说超越资产阶级法权的平等交换,指的是等量劳动相交换,即一个生产者一天的劳动等同于另一个生产者一天的劳动,一个人一小时劳动的成果与另一个人一小时劳动的成果相交换,或者说“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8]。但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生产者之间必然存在的禀赋、知识、技能、资源、设备条件与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使得这一交换难以实现;那么,按照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换呢?问题是何谓公平的价格。不同地区不同的生产者的资源条件、技术状况、劳动生产率大不相同,公平的价格很难确定;按照市场价格呢?我们已经知道市场价格是不公平的。退一步,即使依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理想尺度进行交换,假定人们通过科学周密的计算可以确定生产某一商品所必须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具体的交换价格。但是,由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按照一般生产技术条件、平均熟练程度与劳动强度确定的,换言之是按照社会平均的劳动生产率确定的,而成千上万的生产者的实际劳动生产率却永远不可能平均和划一。如此,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立的商品价格进行的交换,对于不同的生产者来说依旧是不平等的。资源、劳动者素质、技术水平以及由此形成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平均水平的生产者,会以其一个小时的劳动交换低于平均水平的生产者10个小时、1天、3天甚至10天的劳动;这也就是经济落后国家的生产者以其落后的技术与生产力,用初级产品和低附加值的产品,与发达国家较高的技术、生产率条件下生产的高附加值的产品进行交换,必然是不平等的原因。同等时间同样强度的劳动通过交换获得的经济价值大不相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曾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类似的问题,他说,“一个英国的纺纱工人和一个中国的纺纱工人以同样的强度劳动同样多的小时,那么在一周中他们会创造出相等的价值。但是尽管有这种相等,使用一架强有力的自动机劳动的英国人一周的产品的价值和只使用一架手摇纺车的中国人一周的产品的价值,仍有大的惊人的差别。”[9]

悖论在于,从形式上看极为平等的商品交换,实质上却是不平等的。这一现象的存在与分工和贸易的主导权无关,而是同等价格基础上,拥有不同技术、资源、劳动生产率的生产者之间“平等交换”劳动产品的必然结果。换言之,竞争的市场条件下,自由的商品交换不可避免的带来社会财富与价值的不平等分配:新技术产品生产者比传统技术产品生产者、高新技术产品生产者比普通技术产品生产者通过交换获得的社会财富、经济价值要多得多。

强者决定价格呼?

在“价格是怎样形成的”一节中,韩文得出结论说强者决定价格。实际上,由“供需双方力量的较量,使得均衡价格的平衡点总是有利于强者一方”,引出的拥有资源技术和组织力量的强势企业、集团决定商品价格的思想,不仅把市场供需互动意义上的强者误认为竞争中的强势集团或垄断企业,也把市场价格形成的复杂过程简单化了。经验告诉人们,除非绝对垄断(以行政权力作基础的垄断,如中国电信、中国铁路这样的企业),在存在多个卖者与多个买者的情况下,卖者之间、买者之间的竞争将使强者决定市场价格的愿望难以实现。当今世界,钢铁巨头、汽车大王是强者,但是他们能够决定钢铁、汽车的市场价格吗?从国内来看,长虹无疑是彩电行业的巨无霸,它能决定彩电的价格吗?决定不了。这里,需要把影响市场价格同决定市场价格区别开来。长虹的价格战略无疑会极大的影响彩电的市场价格,但影响价格的因素很多,落后弱小的企业甚至假冒他人品牌的非法生产商的低价销售,也会影响商品的价格。至于像微软、英特尔这样的企业,依靠高技术通过市场确立的垄断地位,它同行政权力作基础的垄断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新的芯片或系统软件开发起来成本很大,但并非不能开发;新的芯片与软件,由于习惯和便利的因素,人们不愿使用,使得市场占有率难以提升,但并不是毫无市场或不能使用。事实上,微软、英特尔这类企业的定价策略,受到潜在的竞争者,受到非主流芯片、非主流系统软件存在与价格的制约。后者的作用犹如盗版对正版价格的影响,你的价格太高了,盗版就会流行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从长远来看,即使这些高技术的垄断企业,它们也不可能完全决定产品的市场价格。实际的趋势是,即便是像电信、邮政、铁路这样的政府垄断企业,也都存在着因替代产品或相近行业的竞争,而不能在价格上有太多的作为或者说不能完全决定价格的情况:汽车票价影响着火车票价的调整空间,英特网通讯与民间速递市场的存在,对电信和邮件资费价格的涨升形成强有力的限制。

其实,在所谓“强者决定价格”的观点中,“强者”本身是一个模糊概念。如果强者指的是,贸易中供方与需方相比处于有利和支配地位的一方,那么,任何商品一旦形成买方市场,所有生产这一商品的企业,不论是设备先进规模巨大的跨国公司,还是规模很小劳动生产率极低的小型企业,都将属于供需力量互动的弱者一方。因为买方市场下需方说了算,反之则相反。由于商品的需方和供方往往并非一个生产者和企业集团,总是由许多生产者和企业组成,价格的下降当然与消费者的价格预期、消费行为有关,但供方与供方的竞争常常成为影响价格下降的主要因素,价格上升则多为需方之间竞争的结果。说供需较量决定价格,其实很多情况下是不同的供方(或者需方)之间自己与自己较量。供需双方直接的价格较量,仅仅存在于只有一个买者与一个卖者的市场,以韩文的例子来说,只要摇椅的供方不是只有一个销售者,摇椅的需方也不是只有一个购买者,那么摇椅价格就不是“交易双方力量、智慧、耐心、勇气较量的妥协点”,换句话说,就不是由买卖两方斗智斗勇与信息、智慧的较量决定了。实际上,均衡价格是市场各种力量通过无数中介交互作用的结果,并非两方或者几方直接较量的产物,虽然从宏观上讲确实是供需“双方”互动力量的均衡。

道德经济学之误

韩文对西方经济学的批判,严格的说是立足于道德或价值观基础上的批判,是从意识形态观念出发的。这方面,过去有过太多的经验教训,对于现代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科学、人口理论,甚至统计学理论等众多学科与理论,或者因为与正统观念不合,或者因为担心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或因作者本人的政治倾向与价值观,一概采取了完全批判坚决排斥的态度。既不想法学习和搞通它们,也不理会其本身的是非曲直,这一做法给理论研究和政治经济实践带来过严重的后果。对于有着长久发展,且形式规范、论证严密、得到普遍应用的理论,轻易否定其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本身就是值得质疑。假如批判者在现代经济学原有范式基础上讨论问题,应该以公认的理论框架为前提,遵守统一的主体与客体假设,运用统一的尺度和价值标准来衡量事实、做出判断。批判者提出疑问,一般是在既定范式下发现了原理不能解释的事实;如果批判者从新的角度和新的范式出发,对事物进行了新的抽像,即使正确,它也不能否定原有范式原理的真理性。正像非欧几何学原理不能推翻欧几里德几何学原理,相对论原理不能否定经典力学原理一样。

考虑政治观念、道德信仰、贫富差别、民族阶级利益,自然可以建立起道德经济学、第三世界经济学、资产阶级经济学、无产阶级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学、资本主义经济学甚至伊斯兰经济学等等。这些从不同角度出发研究社会经济活动的学问,作为不同理论范式的一种,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意义。比如伊斯兰经济学就是“教育人们按照人们同真主的关系去处理同其他人的关系和交易”,它明确表明自己的研究“不包括传统的经济分析的观点”,“兄弟般的关系和团体的原则的阐述是伊斯兰经济学的核心内容。无论天上还是地上的一切都是独属于真主的。”[10]如果上述不同的经济学是建立在共同的学科范式基础上的,那么,它们的研究及其成果只能是对学科基本原理的具体运用,而非否定原理。其情形好似:揭示力学一般原理需要将宏观物体理想化、无差别化,而运用惯性原理分析具体的运动现象,则必须充分考虑对象的形状、重量、受到的阻力与运动所处的具体环境。但考虑火箭、翼伞形状与阻力环境差异的具体运动现象研究,比如火箭运动学、翼伞运动学等,并不否定力学一般原理的真理性,而必须以一般力学原理为基础;同样,揭示经济学基本原理需要理想规范的“经济人”,分析现实的经济现象与经济行为,则必须考虑具体主体不同的经济地位、道德观念、目的追求对其行为产生的影响,或者说必须考虑具体的约束条件。但是,考虑具体主体地位、信仰、追求的经济活动分析,考虑不同约束条件的具体经济现象分析,并不否定经济学基本原理。相反,却须以经济学基本原理为基础。

此外,从道德或者非经济角度出发的观点其实也难以驳倒公认的经济学结论。“强者决定价格”之误如前所述。至于“分工带来效率”,这一由《国富论》早就提出并充分论证,亦受到马克思的赞同(“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的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11]),更受到实践的证明,长期以来已成为经济学常识的观点,韩文的新论是:科学技术决定效率(即所谓“科学技术决定财富增长”[12])。咋一看,这一说法不无道理,其实,斯密的观点是立足于经济学范式的观点,它指的是:在既定技术水平、资源条件、社会秩序情况下,即所谓“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分工对生产效率的决定性影响和作用。是从专业化生产相对于非专业化生产在效率上的差异而言的。至于科学技术,通过改变生产工具、劳动对象、生产工艺、劳动方式,对生产效率产生的影响,严格的说并不是从人与人之间生产协作与产品交换的经济关系出发的,而是从物质关系出发的。类似这样从非经济角度出发的观点还有很多,如勤劳带来效率、稳定带来效率、计划带来效率、民主带来效率、公正带来效率等等。离开确定的目的、范围、研究对象,离开“效率”判断的统一尺度,确切的说离开统一的范式基础,抽象的谈论决定经济效率的因素,上述观点都可以成立。就像两个人争论“勤劳致富”还是“科学致富”那个观点正确一样,抽象的讲都正确。前者说的是,在技术、劳动者素质、资金、劳动对象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是否努力、是否苦干实干,是一个人能否取得较好经济收益的关键;后者指的是,在劳动者的努力程度不变,劳动对象、资金及市场环境不变的情况下,技术的改变与劳动者科学素质的提高对产出和经济效益的决定性影响。但是,“科学致富”能否定“勤劳致富”的观点吗?技术固然可以改变劳动的方式与强度,但离开了人的辛勤劳作、不懈努力,再好的技术也不可能自动获得好的收益;勤劳致富也不能否定“科学致富”的观点,再辛勤的劳作、再精心的管理,没有优质高产的作物品种,产量的提高总是非常有限的。

注释:

[1]萨缪尔森:《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62页。

[2][5][6][7][12]韩德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哲学辨析”,《哲学研究》2001年第8期,第25页,第23页,第22页,第28页,第27页。

[3]韩德强在他另一篇文章“道德市场经济”中更为明确的写到:“有了斯密教条的武装,道德节节败退。在西方,奉公守法、克勤克俭的新教伦理让位于贪欲无度;在中国,信义如山、童叟无欺的儒家伦理让位于厚黑之道。”——见

[4]张五常:《学术上的老人与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77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1页。

[9]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一卷665页。

[10]马素杜勒.阿拉姆.乔德霍瑞:“伊斯兰经济学的原则”,《宁夏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