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新货币经济学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新货币经济学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新货币经济学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理论的新发展主要沿着两种思路展开:一种思路是在宏观经济模型中加入货币的因素;另一种思路是从货币与各种金融资产的替代效应出发,提出所谓“新货币经济学”。本文详细探讨了新货币经济学的含义和主要分支,并揭示了新货币经济学产生和发展对现代货币、金融理论研究的启示。

关键词新货币经济学分支启示

1导言

1900年,瓦尔拉在其《纯粹经济学要义》一书中提出了经济学上著名的瓦尔拉斯均衡模型。随后,瓦尔拉斯首创的一般均衡分析成为经济学中最有影响的研究方法之一。然而,这个几乎涵盖一切的、一般均衡体系却不能包容货币理论。货币就一直被当作是外在于均衡体系的扰动因素,相对价格的决定与货币价格(名义价格)的决定被视为互不相干的两码事,经济学也因此被分成价格理论和货币理论两个独立的理论体系,这就是经济学说史上有名的“两分法”(Dichoto?鄄my)。为了体现均衡存在的一般性,统一价值理论与货币理论,打破传统的“两分法”便成为经济学界要解决的首要课题。

近一个世纪中,多数经济学家试图通过为货币分析建立“微观基础”而最终将货币“纳入”(Integrate)一般均衡理论体系,所谓“瓦尔拉—希克斯—帕廷金传统”便是代表。但由于受到广泛质疑,迄今为止,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相统一仍然是货币经济学有待攻克的难题之一。

正当主流经济学家沿着传统研究路径艰难跋涉之际,以尤金·法马、列兰德·伊格尔等著名货币理论家为首,推出了另辟蹊径并号称“新货币经济学”(Neo-MonetaryEconomics,简称NME)的理论。他们同样力图证明瓦尔拉体系的合理性,与其他学派迥异的是,他们非但不想把货币“纳入”一般均衡世界,反而欲通过取消货币以维护瓦尔拉体系的一致性。这样,“新货币经济学”框架下,不存在相对价格与物价水平决定相分离的问题,其实际上是通过取消货币而达成改造后的货币理论与传统的价值理论相统一。换言之,瓦尔拉体系之不能“容纳”货币,不仅不是其缺点,反倒证明它是对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的最合理描述。鉴于新货币经济学的与众不同,它被称作“没有货币的金融学”(J.Smithin,1994)。新货币经济学又由两个分支组成,即“BFH体系”和“法律限制学派”。

2“BFH体系”

1983年,格林菲尔德(Greenfield)与伊格尔(Yeager)注意到,在布莱克、法马和霍尔先后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均设想了一种完全竞争条件下金融体系的运作模式,它完全不同于现实中以“货币”为中心的金融运作机制,为货币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角度,于是按上述三人的姓氏首字母将其命名为“BFH体系”。

布莱克(1970)是提出这种思想的第一人。他采用“思想实验”的办法,设想如果实行一种完全不受政府干预的竞争性市场机制,则社会的支付体系将不存在任何外在货币,或者说“通常意义上的货币将不存在”,支付将以五种方式进行:直接物物交换;以普通股票为交换媒介;以公司债券为交换媒介;以经“银行”确认的公司债券为交换媒介;以纯粹的银行负债为交换媒介。布莱克思想中最引人注目之处是他首先提出了分离货币职能的论点。

法马(1980)设想了一种不需要使用货币的竞争性支付体系,称其为“纯粹的记账交易系统”。在这种系统中,银行的作用是运作一套可以通过会计科目之间的转账来实现财富转移的账簿系统,交易可以完全避免现金的媒介,“任何实质的交易媒介或购买力暂栖所的概念均告消失”。的。这样的经济当然是非货币经济,它的好处在于只有相对价格的决定而避免了价格水平的决定问题,于是,瓦尔拉的一般均衡分析成为这种经济的最恰当的分析工具。

尽管布莱克与法马都赞同自由放任的支付体系,但他们主要还是以“思想实验”的态度来对待虚构的竞争性市场条件,目的在于为现存货币金融制度提供一个对比,从而更深刻地认识现有制度的本质特性。

霍尔则当真把建构竞争性支付体系作为自己的使命(霍尔,1982)。他认为,在金融事物方面,政府的唯一职责在于指定用作记账单位的计价商品,并强制保证各种合同的执行,除此以外,支付体系如何运作完全不关政府的事。他甚至推荐了一种称为“ANCAP”的记账单位,它由一定量的硝酸氨(AN)、铜(C)、铝(A)和胶合板(P)所组成的“复合商品”来定义。但他同时强调,上述四种商品本身(单独或共同)不能用作流通媒介,否则,ANCAP便成为现代意义的货币,货币流通常见的弊病(货币过多或过少)将损害它作为记账单位的价值稳定性。

具体说来,“BFH体系”具有如下优点:由于取消了货币的发行特权,自动地使政府处于与一般公众相同的金融约束之下,使其不能通过铸币税和通货膨胀税获得收入;自由放任导致的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使金融创新真正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目前的金融创新多数是为了逃避政府管制,在管制与反管制博弈中浪费了社会资源;“BFH体系”下,由于交易媒介在支付时均按恒定的记账单位计价,故不存在名义供给与实际供给的区别。于是,“BFH体系”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货币对经济均衡的破坏作用。3法律限制理论

“BFH体系”主要采用“思想实验”方法,从逻辑上推论,如果取消货币管制,未来金融体系将如何运作?与此同时,新古典学派著名代表人物华勒士、萨金特创立了“法律限制理论”。该理论继承了源于奥地利学派门格尔、米塞斯等人的货币制度研究的进化论方法,从史实出发,分析和解释过去及现在货币金融制度的成因。他们认为,现有的货币金融体系并非市场力作用下自然演进的结果,它在很大程度上为政府的法律限制所决定。

华勒士(1983)以联邦储备券(美元现钞)、美国国库券、美国储蓄债券为例,指出:它们均无违约风险(但第一种不附息,后两种则支付利息或者采取折价发行),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后两种附息无风险证券不能像美元现钞那样充当流通手段呢?通过分析,华勒士发现,储蓄债券和国库券的大面额和不可转让发行特性虽然是使它们与美元现钞相区别的重要原因,也是它们不可充当流通手段的必要条件,但是它们还远不能成为充分条件。套利动机会仍然会促使金融中介机构来解决大额和不可转让问题。

华勒士指出,之所以付利息的政府无风险债券能够与不付息的法偿货币保持共存局面,原因在于法律限制———中央银行垄断了将大面额国库券拆细、发行小面额法偿货币的业务,并限制私人债务的流通,因此能够使国库券利率高于零,能够使公开市场操作有意义。一旦法律限制有所放松,则各种附息的非货币金融资产均会不同程度地起到流通手段的作用,苏格兰、印度、美国、法国均出现过这种情况。

尽管“BFH体系”与“法律限制理论”在研究方法、论证角度上均有很大差异,两派学者也极少相互引证,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多数经济学家认为他们得到了相似的结论,可以互为犄角,使理论体系更加圆满,因此将两派并在一起,称为“新货币经济学”。

4新货币经济学的启示

新货币经济学之所以称为“新”,是因为它一反传统理论先接受“货币”的存在,然后研究“货币”的作用这种思维惯性,出人意料地提出“取消货币会如何”这样的问题,尽管新货币经济学仍带有浓厚“思想实验”色彩的理论体系,但其全新的思路给正经历着货币体系迅速变化的人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4.1对现有的货币金融理论基础和货币政策要进行认真的反思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传统货币金融理论中,货币银行学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美国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杰特勒(Gertler,1988)曾经抱怨说:“货币成了宏观经济学中惟一的金融变量,商业银行也因此成为宏观经济学家研究的唯一金融机构”。新货币经济学对金融学研究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让人们重新对传统的理论格局进行反思。当前世界各国都快速地向高级的信用经济过渡,即便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其金融业的发展也往往变化神速。自1999年美国实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以来,金融业的综合化(或金融百货公司化)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使得各类金融资产对货币的替代性越来越强,货币及货币机构的独特地位日益丧失。且不谈货币内生性越来越强,即使中央银行能够控制货币量,它对储蓄投资、利率等的影响也日渐消减。反过来,如果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出现问题,则引起的经济震荡也不亚于历史上货币危机所产生的冲击力。新货币经济学提出要构建“没有货币的货币经济学”或“没有货币的金融学”虽然有些矫枉过正,但对纠正时弊不无好处。

4.2要加强对传统货币本身特征规律的研究

国内的教科书习惯于照搬传统的货币定义,货币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新货币经济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打破了思维定势,猝不及防地提出为何二者必须统一?两者分离又如何?现在看来,这是关系到货币经济学微观基础的重大问题,货币经济学要存在、发展,就必须首先解决这个问题。从逻辑上说,既然货币本身是分工与专业化的结果,货币职能发生分化也完全可能。现实生活中这类例子其实并不鲜见,瑞士法郎曾在我国与苏联东欧国家易货贸易时用作价值尺度,但它并不担任流通手段;20世纪70、80年代粮票、油票、国库券作流通手段的历史至今为人们难以忘怀;近年来边境内外地区用此币标价彼币支付的情况也不时见诸报端———它们都是价值尺度(或记账单位)与流通媒介相分离的例子。网络金融活动中,“虚拟货币”替代真实货币而产生的货币无纸化趋势,将对中央银行运用货币供应量来调控宏观经济的政策带来哪些冲击和影响?更应成为现代货币金融学前瞻性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观烈.金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2陈野华.西方货币金融学说的新发展[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