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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26年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取得了世界历史上不可比拟的增长成就,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国的伟大目标正在成为现实。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是一个刚刚开始起步发展的国家,综合经济实力还相当有限,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很大。问题还不仅如此。这些年来我们对国家发展成就和经济实力的评估方面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其核心是在肯定中国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发展的同时,却忽略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经济实力评估的新原理、特点,缺乏科学正确的方法,以至于往往过高地估计了发展的成就和相对实力。
正确认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家经济实力的评估原理,不仅有利于中国坚持韬光养晦的战略,而且有利于以客观事实回应“中国威胁论”,从而既在正确认识自己中继续切实地发展,又能在一些国际事务中争取主动。
一、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力评估的新问题
中国的综合国力持续增强,尤其表现在经济方面。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6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5%;按美元计算以1.6493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七位;进出口贸易总额1.15万亿美元,增长35.7%,由上年居世界第四位又上升为第三位;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06亿美元,连续多年位于世界吸收外资数量之首。
但是,在不同国际比较排名方法中,中国的位置是不同的。根据WEF的报告,2003年中国的商业竞争力指数在世界10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46位;根据IMD的报告,中国2002年的国际竞争力在世界最具竞争力的4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31位。1尽管中国已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但根据对国家制造业的微观竞争力排名,中国在多项指标上落后于美国、日本,接近于俄罗斯和印度。如2003年中国的集群发展状态在27位,品牌拥有状态在第24位,企业创新能力在第22位等2。此外,根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人类发展指数(HDI),2002年中国排名第96位。根据世界银行的人均GNP排名2002年中国在127个国家和地区和中排名第73位。这些不同排名方法中地位相差巨大的原因显然在于这些方法本身的不同。总体来说,单项指标分析方法对于准确判断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相对地位是有局限性的,且容易引起误解。
“经济强国指数”研究试图通过经济强国指数国际比较的方法较清晰和较综合地反映中国的相对国际经济地位,同时分析中国综合经济实力提升中仍然存在的问题。这一研究的结果表明,9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强盛指数(EP-III)从1990年的第26位上升到2002年的第9位,2008年将达到第6位。从1990年到2008年,经济强盛指数美、日、德、英、法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3.4%、11.6%、16.4%、14.1%和13.0%,平均为13.75,而中国则高达57.1%,为前面五个国家平均增长幅度的4.2倍。3
以上分析表明,中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的迅速提升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客观事实。这是我们更进一步的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尽管综合的经济强国指数评估比单项指标的排名更好反映了中国的经济实力,但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实力评估又产生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时代。这一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深刻地影响了现代各国国民经济的运行方式,也深刻影响了国民经济各项指标的统计意义。正是这一原因,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各项经济指标的新的含义,特别是在中国国家经济实力和财富积累上这些指标的真实含义。
1、客观认识国家的贸易竞争力。在分析国家的贸易竞争力时,有必要把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相区别,把三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相区别。由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贸易方式与出口主体的多样化,一个国家的出口规模及其增长率并非这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直接标志。在中国,外资企业是出口的主体,这种出口是外国资本、技术、标准、品牌、销售网络等与中国劳动力相结合的产物,除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出口更多体现的是广义外国生产要素的竞争力,而不是中国的竞争力。从贸易方式看,加工贸易基本上是外国生产要素与中国廉价劳动力的结合而采用“中国出口”的形式,产品优势与销售渠道作为国家国际竞争力的两大核心因素都属于外资。在这里,“中国出口”已经只有国家的地理意义,而模糊了国家的国民意义和生产要素的主体意义。1985-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36.2%,高于全国外贸平均增速20.3个百分点。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国的54.83%。如果按全部外资企业62.5%外资计算4,中国出口竞争力的34.27%来自外资。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国总额的比重为57.1%,按同样比重计算,中国出口竞争力的35.7%来自外资。2003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已占出口总额的55.2%,而外商投资企业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78.7%。即中国总出口的43.44%是外资利用中国加工出口实现的。5严格地说,只有完全意义上的中国资本(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生产出口产品而形成的一般贸易,才直接体现了中国的国际竞争力,而其他形式只是部分地体现了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2、准确评估出口结构与国际分工地位。中国产业结构进步和国际分工地位是不能直接用出口产品结构或国内产业结构来衡量的。这是因为,出口结构是外资企业生产与国内企业生产的综合表现,包括加工贸易在内,都不能直接体现国内产业的结构进步。“两头在外”的发展战略发展了外贸,扩大了就业与外汇收入,但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步影响较小。加工贸易所带动的国内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是有限的,不能在中国形成结构进步的“出口导向”作用。当然,如果各类企业的出口,包括合资企业的出口也可能形成对国内一部分产业的拉动作用,但这只有当我国有竞争力的出口产业在国内有较强前向联系时才能实现。简言之,我们需要注意中国存在着的“有出口而无产业”的现象。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的比重高达68.9%,用同样的估计法62.5%的竞争力来自外资,则外资企业中机电产品总出口的25.8%是中资贡献的;加上中资企业本身贡献的31.9%,那么全部机电产品出口的56.9%能力来自于中国资本。2004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7.9%,若以上一年我国全部高新技术出口中77%来自外商投资企业计算,那么中资企业的高新技术出口只有总出口的6.42%。如果仍按外资在全部外资企业中占62.5%计算,那么在外资企业中外资对高新技术出口的贡献为总出口的13.42%,中资对高新技术出口的贡献占总出口的8.06%,加上中资企业高新技术出口,则属于中国资本在高新技术上的出口能力的只有总出口的14.48%。6
3、定量分析外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对引进外资效益的评估不能以全部外资企业的GDP或出口等来衡量。在三资企业的全部经济贡献中,外资需要获得与其投资比例相对应的收益,这一部分既不构成中国社会的财富积累,也不增加中国居民的福利。有必要定量分析外资在什么比重上分享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对中国从外资中所得到的效益有更具体的认识。截止2003年末实际使使用外资金额中,40%为外资企业,17%为中外合作企业,42%为中外合资企业,合作开发、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和其它为1%。假定在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几类中,中外资各占50%,则在全部三资企业中中国资本约为实际使用外资总数的60%;再假定中外资收益比同投资比,即外资对中资之比为10:6,则可得所有三资企业赢利的62.5%为外资的收益,仅有37.5%为中资的收益。而且利用外资从合资走向独资正在进一步减小外资的积极作用,2003年当年,实际使用外资中独资占比已高达62.40%,这将进一步增大外资的相对收益比重,并减弱吸收外资对国内技术进步、改造国有企业等直接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简而言之,外资企业的经营绩效与宏观上外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把外资企业的绩效直接等同于外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27.22%,但当年涉外税收总额仅占20.86%。7外资企业在中国获得了社会与公共服务,甚至更优惠的服务,理应缴纳相应的税收,但这一数字说明并非如此。
4、辨证看待外资流入的结构提升与国民经济的风险。我国吸收外资已经进入了一个结构上升期,这既是外资水平提高的新阶段,也是国民经济结构进步困难的新阶段。我们有必要在看到外资结构提升中问题的另一面。在现代知识型服务业中,中国与国际的相对水平差别更大,因而由这一领域开放所可能带来的现代服务业外资垄断的可能性也更大。由于现代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及其高增加值,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将更为深远。在这一方面,尤其需要高度关注的是金融业、信息服务业与各类知识服务业。研发机构进入中国反映了外资对中国市场整体长期发展前景的认同,从而采取了从产品开发到生产制造的全面进入的发展模式。研发机构进入中国有利于中国知识型劳动力的发展,从长期看将有利于中国研发力量的提高。但是另一方面,研发机构的进入也加剧了国内外资企业与国有、私营企业的人才竞争,增加国内企业的人才压力。特别是从知识产权角度看,外资研发机构在国内的发展,将形成更多适合于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使外资企业相对于中资企业具有更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增大国内企业走科技创新发展的难度。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往往是得到知识产权保护、以专利技术为载体的成果,这就加大了外资与中资企业的技术差距。现代技术越来越少采取技术人员个人经验和知识的形式,因而国外研发机构在中国科技人员身上所产生的“学习效应”是不能高估的。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在技术上的差距,将因为研发机构的进入而进一步扩大。这是我们面对外资研发机构进入中国所必须考虑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乃至更广义上的国家安全的问题。
5、深入评判外资企业的技术含量对中国技术进步的影响。外资企业的技术含量不等于中国引进外资取得的技术进步。在外资对中国技术进步作用的评价中,必须注意“有产业而无技术”的现象。获得技术溢出效益是吸收外资的一大目的,对外资技术溢出的评价是外资效益评估的重要环节。技术优势是外资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投资的主要优势,这就决定了外资必然是在控制核心技术的前提下使用当地的低成本劳动力。对东道国来说,企图通过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来提升本国的产业结构与技术水平,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合资双方签订技术转让的合同,而强制又是不允许的。在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以后,我们仍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中国并没有通过吸收外资直接有效地大量获得技术,远不如现有产业结构进步本身所显示的那样获得了技术。关于外资对我国技术进步的作用是不能直接用外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来衡量的。
6、冷静思考中国的制造能力与国际分工地位。中国已经或正在成为“世界工场”,即整个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加工场。国际分工地位本质上是一个关于一国在国际分工中相对有利性问题,这一问题需要从结构与数量两个方面来看。从结构方面看,需要关注国民经济结构是否会陷入长期无法改变的落后状态,是否会陷入国际分工价值链低端而难以提升的不利处境。由于对外开放与参与经济全球化,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参与度深化了。尽管相对于封闭条件产业结构有了显著的进步,但在世界经济整体中仍然处于低层次地位。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加深,贸易结构与生产结构已经不再是一国国际分工地位的准确表现。在跨国公司的投资下,一批先进产业在本国发展起来,使人们不容易看到本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实际地位,看不清由本国资本、本国技术主导和控制的产业水平。如果误把跨国公司技术控制下的生产看作为本国产业结构的进步和技术进步,就会忽略其中正在扩大着的技术差距,忽略外资技术控制的风险。这种风险正是在开放中不断积累着。在生产跨国化的今天,进出口贸易及其产品结构事实上并不是中国产业结构的真实反映,而在很大比重上只是跨国公司全球生产布局的表现。近一、二十年来,国际产业实现了大转移,这种转移是一个历史机遇,中国抓住了这一机遇发展起来。同时,它也必然是一种阶段性的变革,一次转移所带来的国际产业分布格局将延续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因而中国在这种重新布局中所形成的分工地位将延续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从而也就潜伏着国际分工地位的历史性风险。
7、重新认识劳动密集型产业分工与中国在国际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既发挥了中国的优势,但同时又使中国处于国际经济体制中的不利地位。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可替代性很强,市场与分工地位很不稳定。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存在着的体制偏向决定了发展中国家的不利性。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摩擦中的不利性根源于国际自由贸易的体制偏向,这一体制的性质就决定了不利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扩大市场在体制上没有限制,而发展中进口国却无法建立新产业成长的抵御机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因发达国家进口国的就业问题或传统产业保护而成为敏感问题,并设立了体制约束,而发展中国家因从未建立起来的新兴产业从而既没有统计事实可以说明市场扰乱、产业损害和就业影响,也没有相应的社会政治力量去维护其成长的必要条件。中外双边贸易摩擦是国际产业转移的结果,因为中国承担的是生产、制造、出口,两头在外,而发达国家承担的则是研发、销售和服务等,从而表现在出口阶段的贸易摩擦必然集中在中国。我们有理由指出,限制中国产品出口是与全球化下的国际产业布局相背离的。
二、国家经济实力评估中的几个观念性问题
在以上评估国力的分析中,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几个重要的观念问题。
首先,外资数量是不是发展的成就的直接指标或国力提升的指标。外资数量的迅速增长无疑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成就之一,不仅标志着中国更高的开放度,而且意味着着GDP的增长。但是,外资流入中国是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认同,对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的认同,对中国投资环境和市场前景的认同,表明国际资本更加肯定在中国经营的赢利性,但是外资数量本身却不是中国发展成就或国力提升的直接标志。这一点也与中国开放的阶段相联系。在打破封闭经济为首要任务的改革开放之初,外资本身就是改革与开放的成果。然而在制度的封闭障碍已经被打破的今天,外资的意义却不是外资的数量所能反映的了。
相关的问题是外商独资企业是否中国国力的一部分。在分析中国综合国力的时候有没有必要将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相区别,这不仅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且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如果我们只是从经济的空间存在上讲,这一区分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我们从全球经济增长发展上看,这一区分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开放效益评估这一主题本身就是关于本国国民在开放中的收益问题,这一主题决定了必须将企业和生产要素的国民属性加以明确,否则就离开了主题的要求。外资对国民福利的贡献是通过税收(当然还有就业、技术外溢、对竞争机制的促进等)实现的,但是“国力”作为国家创造财富的能力可以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在地理意义上国家的产出,另一种是在要素所有权意义上的产出。很明显,前者是GDP,后者是GNP。目前更通行使用GDP使人们忽略了后一种意义上的产出。事实上,只有后一种意义上的产出才是一国国民能够支配和享用的财富,才有福利的意义。与GDP相比,GNP更直接反映了一国生产要素的财富创造能力,更直接体现国民福利的增长。用GDP而不是GNP看中国国力,其中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对中国国力与财富创造能力的严重高估。本国要素的收益是本国国民福利的直接体现,而外国要素的收益则是外国国民福利的体现,即使这些要素存在于本国甚至其将收益进行再投资也没有改变其国民属性,因而也不是综合国力的组成部分。这一分析不在于把外资看作异已力量在观念上予以排斥,也不在于因为外资可以随时撤走(内资也可能流出),而在于从福利经济学意义上明确国民财富与国民福利的真实性。
其次,什么是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对外开放发展到今天,当我们不只是考虑摆脱贫困,而是以建设经济强国为目标的时候,必须高度关注开放型体制中的国家安全问题。要从国家经济安全高度解决对外开放中的体制与结构性问题。必须高度关注中国各地区发展中的恶性竞争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在区域发展竞争中各地关注的是本地的发展,更多是数量型增长和就业问题的缓解,而难以关注国家整体结构问题,或者只是名义上引进了较高等级的产业,而实际上因其外商独资而中国仍然只有廉价劳动力得到利用的意义。因此,必须高度警惕高速发展下掩盖着的国家安全问题。在这里,国家安全问题的特点表现为另一种意义上的“贫困化增长”,即外资总量发展、GDP持续增长和产业结构进步,但同时国民所获得的利益却十分有限,相对于跨国公司所代表的发达国家快速财富积累而言中国的增长中隐含着相对贫困化,土地、劳动力和资源的粗放式投入下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和相对贫困化的。同时,由于各级地方政府没有关注国家整体产业结构进步与安全的职能和能力,而地方政府又是引进外资的主体,且在引进外资中忽视质量,使国家在整体上处于严峻的产业风险之中。国家对外承诺的开放底线被打破,地方政府追求的外资数量正在积累着国家整体上的结构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是相互依赖的。中国依赖于发达国家的资与技术,而发达国家也依赖于中国的廉价产品。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相互依赖并不是对称的。正如经济学上分析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区别一样,尽管买卖双方相互依赖,但在不同的市场上各自的地位并不相同。在发达与不发达的相互依赖中,发达国家仍然可能以较高的劳动力价格生产并取代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尽管因此而使其相对利益减少;但发展中国家却没有可能获得资本和技术实现发展。这就是发展中国家在相互依赖中的弱势地位和发达国家的强势地位。同时我们也看到经济全球化中的不平衡。
第三,如何正确估计对外开放成就与国内条件的关系
26年来中国国力持续增长是改革开放的共同成就,二者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对经济增长与国力提升起了积极作用。从经济增长产生了要素投入上看,外资流入增大了我国增长的要素总投入,特别是缓解了我国资本短缺现象。但是外资流入的作用也是要通过国内要素的投入才能实现的,正是国内的体制改革为国内闲置生产要素增大投入后创造的条件才使外资可能发挥作用。土地在中国长期不作为生产要素而无偿作用或低效使用,土地批租的改革使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农业土地的工业化使用大大提高了生产率。农村及中西部劳动力长期闲置,数千万流动人口到沿海外资企业打工很大程度上是新投入生产的劳动力。因此,外资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事实上是中外生产要素共同投入的结果。如果从机制体制上讲,国内更重要的增长因素则是体制改革所释放的巨大能量。
理论上将外资与内资相区别,说明其共同作用,目的并不在于排斥外资,而在于正确认识中国靠自身力量所取得的发展成就,进而对如何更好地利用自身力量发展自己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战略与政策。中国要实现和平发展,就需要更好地利用好国内的资金、市场,实现科技进步,推进涉外体制改革。只有从整体发展成就中更清晰地看到由国内条件的作用,才能更有效地为和平发展进行战略调整。相反,如果我们不区分国内资源与国外资源,就可能继续不适当地把外资外贸作为发展的基本立足点。
第四,外资引进有没有成本。外资对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确实起了重大作用。但是,在分析外资对中国经济中的贡献分析中仍然必须考虑到中国为利用外资而付出的成本,而不能只看外资企业的产出,而不看中国为利用外资而作出的投入,从而更客观地计算利用外资的成本:
地方政府积极引进外资的原因之一是相当一部分成本不是由其本身承担的。相反还可以从外资的引进中获得本地的收益。因此必须针对目前国内的模糊认识客观分析利用外资的成本。第一,我国向外资提供的税收政策优惠。外资企业与国有和民营企业税收的差距本质上应视为中国付出的成本,因为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条件,外资企业得到了不低于国内企业的公共产品,却提供相对较少的税收,其差额就是中国引进外资的成本。第二,地方政府在土地批租上对外资的让利。由于政府积极引进外资,对外商提供土地的价格并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往往是包括政策的优惠的低价。第三,由外资企业导致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的外部成本。在外资饥渴症下,地方政府往往放弃对环境与资源长期成本的关注,同时也有不少是对外资缺乏监管的结果。第四,外资企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成本。我国的社会正在加速进步,但一部分外资企业违反劳动者生存发展的要求,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事实上是在低于合理价格的水平上使用中国劳动力。我们必须高度关注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问题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政府职能已经等同于一个经营工业园区的公司,这个公司以土地、政策优惠、城市品牌为资源,以外商为客户,以外资为拉动增长的手段,以GDP为营业额,以地方财政收入为利润。在拉动经济的同时牺牲社会利益,并导致国民财富流失。
三、开放的目标追求与增强真实国力的核心战略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经济发展阶段的推进,发展目标必然也不断提升。与改革开放之初摆脱贫困,冲破旧体制束缚相比,现在我们已经有可能在一个新的高度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了。这种目标的提升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与对外开放相关的一些基本问题。
1、财富积累与相对国力。从数量方面看,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国民财富积累和综合国力提升的相对速度问题。对外开放的效益是相对的,当我们取得了发展与增长的同时,外国资本也获得了收益;当我们解决了就业和温饱时,外国资本获得了财富的积累。无数微观例子和宏观的分析都证明,投资国比东道国获得了更多的财富积累,穷国在发展,但是在与富国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实现的。服务业的国际投资特别是专业服务和现代服务的全球化,包含着显著的财富积累差距的扩大。专业服务和现代服务是以智力为基础的产业,是高增值的产业,也是以发达市场经济规则为基础的产业,在这一领域中发达国家拥有显著的优势,这一领域的全球化意味着发达国家更大的专业服务市场,从而更快的财富积累,意味着发达国家靠脑力劳动,发展中国家靠体力劳动的国际分工体系的强化,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财富增长速度确实很快,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因为体制改革释放的潜在生产力和闲置生产要素投入生产过程外,财富的增长一部分来自于不流通要素的流通(对外土地批租),一部分来自于严重压低新增劳动力的收入(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从国外流入的生产要素有激活国内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但其本身及其所创造的财富的外商国民属性并没有变化。
2、现行增长与发展指标缺陷的性质与原因
在全球化条件下对中国真实经济实力的正确评估的问题,产生于统计指标并没有适应经济全球化变化而变化。可以说,今天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用封闭经济的理念、方法和指标在统计开放经济或曰全球化经济,从而不能正确体现国民经济发展的确切情况。
GDP是基于政治和地理意义上的国家,或者说是以关税区(包括一国的自由贸易区)意义上而言的产出,而不是以该国国民作为生产要素所有者主体意义上而言的产出。从统计意义上看,这可能只是一个GDP与GNP的差别问题,但从国家经济实力评估看,却是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问题,二者对中国发展的意义是不同的。建立新的指标体系的原则是:坚决排除不具有实际国民福利与增长发展意义的指标(如外资数量),准确分离因经济全球化造成的指标变异(如GDP),采用更加真实反映能体现国民福利提高的新指标体系(如外资企业的税收,外贸的增加值)。
3、深化涉外经济体制的改革。
开放效益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目前的宏观管理模式,即“区域发展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具有较高政策权力,在谋求发展成就的过程中,随意进行政策加码,不断降低土地价格。对地方政府来说,土地资源的成本为零(虽然开发需要成本,但批租完全可以收回),而且50至70年的批租收益可以立刻获得,这就有了强烈的引资动力。政策的随意性还严重增大了官员腐败的可能性,对国家的政治体制形成深刻的腐蚀作用,这里有巨大的社会成本。
就业创造是中国的首要问题,在地方政府的许多外资项目中,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就业。但是,由于引进外资在整体上处于各地相互竞争的状态中,因而降低工资成本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虽然政府并不直接决定外资企业的工资,但这种竞争性的体制本身就为以劳动力成本作为首要竞争手段创造了条件。在中国农村不断释放出过剩劳动力的情况下,中国劳动者也就处于十分不利的谈判地位。可以说,我们地方政府为外资项目的竞争行为没有有效保护中国劳动者的合理收入水平。
提高对外开放效益的核心战略之一,是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消除恶性竞争利益外流的体制原因。在我国地方政府强烈的发展需求下,国家体制安排的重点不应是继续放权,而是加强统筹协调,控制事关国家长期利益的重大政策,如土地资源控制政策。地方政府的发展条件应当更多靠改进本地的市场条件和政府服务来实现,而不是靠更大的优惠政策。
4、培育稀缺要素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力增长服从于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国际利益分配规律,那就是生产要素国际流动大大增强,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没有变化,国际分工合作的收益分配由各国投入要素的相对稀缺度所决定。在这一过程中,以相对很不稀缺的一般劳动力为主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必然处于不利地位。这是中国上述不利性的根源。
普拉卡什和哈特认为:“经济全球化是一系列导致要素、中间与最终产品以及服务产品市场的经济活动跨越地理界限形成统一整体,并使跨国界价值链在国际循环中地位不断上升的过程。”8费希尔认为:“全球化是在商品和服务跨国界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数量和形式不断增加、在技术扩散广度和速度不断提升基础上所形成的日益加深的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9因此,全球化经济与知识经济的新要素结构,要素国际流动的增强。
要素收益服从稀缺度的规律是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分配机制。以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分工体系决定了以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利益分配,由不同要素国际组合形成的国际生产要求实行以要素为基础的分配结构。要素价格取决于该要素的稀缺程度,微观经济学的这一基本概念完全适合于经济全球化下国家间利益分配的分析。
国际分工发展史表明,体现先进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要素始终表现出其较高的稀缺性。新的生产力总是要以新的生产要素为支撑的,而生产力发展的永恒需求和内在动力使新的生产要素表现为稀缺。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决定了后进国家对体现先进生产力要素的强烈需求,从而使这种生产要素因其更高的稀缺性而在国际分工中居于有利地位。
中国在全球化经济中的要素地位是中国在全球化分工中利益分配地位的基础。全球化经济要素流动的本质与基础性特征决定了,开放经济通过要素的流入(或流出,但当前中国主要是流入)实现了各种生产要素在本国的组合。由于这种组合,传统意义上的国际分工概念再次发生了变化。上世纪后半期以产业的国民差异为基本特征的国际分工深化为以产品的国民差异为基本特征的分工,90年代后大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又形成了以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分工——不同国家所有的生产要素在一个国家组合,形成某一产业,生产出某类产品并出口。贸易结构不再是国际分工的标志,生产要素的国际差异才是国际分工的基础与核心。在这个意义上,分工可称为“要素分工”。其实“分工”(divisionoflabor,或internationalspecialization)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更多深化为“合作”或“参与”,即各国以某一种或几种特定生产要素参与全球化经济下的国际化生产。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更深刻的internationalspecialization,可称为“要素合作”型的国际专业化。
根据上述要素分工与收益分配原理,中国要改变在经济全球化中的相对不利地位,必须高度重视高级生产要素的培育。要从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要素结构上规划全面培育高级稀缺要素。要加大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的投入,不断增加适合知识经济要求的生产要素。要积极推动全球化的经营战略,不断扩大在跨国经营和国际市场经营的人才,开拓国际市场网络,发展跨国企业以适合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要求。
(2005年8月31日)
1WEF,《WorldCompetitiveness2003-2004》。
2世界经济论坛(WEF)《2002-200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
3参见张幼文、黄仁伟等著《2004中国国际地位报告》,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张幼文、徐明棋等著:《经济强国》、《强国经济》,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关于这一估计中用62.5%的依据见下文。
5根据商务部《2004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的数据计算。
6根据商务部《2004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的数据计算。
7根据商务部《2004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的数据计算。
8AseemPrakashandJeffreyA.Hart,eds.GlobalizationandGovernanceFirstpublished1999byRoutledgeLondonp3。
9HelmutWagner,ed.GlobalizationandUnemploymentPublished2000bySpringerHeidelbergp.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