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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而产生,并且也随着这种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而不断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革。在这种变化过程中,家庭的脱父权制化与劳动力的脱商品化是两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席卷整个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从理论角度来探讨家庭的脱父权制化与劳动力的脱商品化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从而来推断出一个国家采用了何种社会保障模式以及怎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或改革的轨迹。本文首先将探讨这个问题。
其次,长期以来我国虽然在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背景,发展的过程及其基本理念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并不完全相同,但这种根本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几乎是在同一时期开始,而且在其改革的背景上,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即人口的老龄化带来了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负担的不断加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或者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所采用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措施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过程中,如何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并在如何进行改革,以使得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人们已达成了共识。因此,本文将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家庭的脱父权制化与劳动力的脱商品化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来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演化轨迹,这对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劳动力商品化·家庭父权制化
1.社会保障改革与劳动力的商品化
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保障是作为一种危机管理机制而存在的。但资本主义存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的商品化,这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已经充分地得到了论述。而在西方各国,劳动力的商品化或者工资劳动存在的一个基本条件则是家务劳动的存在。劳动力与一般商品一样,为了在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必须克服其特殊性。而市场经济的确立使劳动力能顺利地实现商品化。但劳动力的商品化还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是所有人的劳动力都能够成为市场上的自由买卖对象。由于经济与道德上的原因,存在着无法成为商品化的劳动。
在资本主义社会,能够商品化的劳动是工资劳动,而不能商品化的劳动则是家务劳动。但把人类活动区分为工资劳动与家务劳动并不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才有,重要的是二者互为前提条件。没有工资劳动,生活所必需的东西无法从市场上获得;而家务劳动与人类的再生产具有密切的关系,从这一点上来说,家务劳动是工资劳动存在的一个前提条件。
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家庭的父权制化
父权制(patriarchy)是制衡工资劳动与家务劳动之间关系的一种机制。它至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以下两种关系:第一,工资劳动相对于家务劳动具有一定的优势;第二,人类基于性别而进行了固定的劳动分配。在父权制下,女性从事家务劳动,男性则从事工资劳动,由此形成了男性相对于女性处于有利地位的社会关系。而这种近代家庭形态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产生,也是在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家庭的父权制二者相互结合下形成,它是一种使劳动力商品化与父权制并存成为可能的制度,也是二者历史妥协的产物。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意味着国家介入并渗透到私有领域,而且今天各种社会保障政策已经参与到人类的生活世界中。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保障政策不仅对劳动力商品化进行了限制,而且企图操纵和控制其宏观与微观经济体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人们期待社会保障能够扮演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管理机制这一角色,实际上迄今为止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达到了这个目的。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劳动力脱商品化·家庭脱父权制化
1.社会保障制度与劳动力的脱商品化
社会保障不仅能够促进劳动力的商品化,反过来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这种商品化,即脱商品化。虽然在经济市场化条件下劳动力的商品化将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社会保障政策上的各种限制与各种支付带有社会权利这种特征的话,那末劳动力的商品化将会变得比较脆弱,例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存在可以减轻饥饿压力;社会保险的存在意味着劳动力市场规律不能简单地发挥作用。在实施社会保障的国家中,劳动者由于生病、受伤、残疾、失业、老龄等原因,即使失去了劳动能力,维持生计还是可能的。这种劳动力商品化的缓和被称为脱商品化。而这种劳动力脱商品化主要是由各种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因素所造成的。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脱商品化并不意味着劳动力商品化的消失。
Esping-Andersen(1990)把老龄、疾病、失业时的收入保障作为衡量脱商品化的指标,具体有养老金替代率、领取期限、自己负担保险费的多少、领取者的覆盖率等。通过这些指标可以解析出社会保障制度下的劳动力脱商品化程度。他们还利用这些指标测定了西方各国的脱商品化程度的高低,其结论是,存在着社会民主主义(北欧),保守主义(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自由主义(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这三个自高至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模式。
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家庭的脱父权制化
20世纪后半期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是以近代家庭形态为前提条件的,这种家庭形态已经成为社会安定的基石。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在制定与实施各种社会保障政策时,以不损害这种近代家庭形态为基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这种家庭形态。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近代家庭形态开始发生了变化,形成了以服务行业为主的新型女性劳动力市场,女性的就业率不断上升。女性在经济上自立程度相对提高的结果,是每个人即使没有近代家庭也能够生存下去,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近代家庭形态已变得比较脆弱。
随着近代家庭形态的变化,社会保障制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反过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又带来了近代家庭形态的变化。社会保障政策已难以维持父权制式的近代家庭形态这种倾向,被称为脱父权制化。目前存在着许多表示脱父权制化倾向的指标。首先是劳动条件的限制,如是否存在着男女就业机会均等的法制,如果存在的话其实施的程度又如何。其次,从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中能够分析出脱父权制化的程度,例如征收社会保险费是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前者与近代家庭形态相一致,而后者是与脱父权制化相一致;遗产保险金的有无对于近代家庭形态的存在具有重大意义;另外社会保障支付中男女是否平等也是促进还是阻碍女性就业的因素之一。
20世纪后半期以来,虽然随着近代家庭形态的变化,脱父权制化倾向越来越明显,但其程度在各个国家却并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脱父权制化并不意味着父权制的废除。而且,脱父权制化的程度,是受到了各种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
三、脱父权制化与脱商品化的相互交叉
即使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劳动力商品化与父权制的结合也表现得很明显。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保障的实施,脱父权制化与脱商品化的倾向也不断表现出来。因此,在现实社会中,商品化·脱商品化与父权制化·脱父权制化这二者的交叉是可能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在劳动力商品化与父权制化这两个坐标中,可以窥视出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模式从商品化与反权制化观察到的社会保障模式
第Ⅰ象限,是脱父权制化与脱商品化相互结合得最为典型的社会保障模式,以瑞典为首的北欧各国属于这个象限。1970年以后,瑞典与其他欧洲国家一样,进入了长期的经济萧条时期。而当时的社会政府仍然采用了以前的提高社会保障支付水平等内容的社会政策,但经济并没有好转,失业率居高不下。在1973年的议会选举中,由于社会单独没有获得半数以上的议会席位,因此此后对过去的社会保障扩张政策进行了修正。这次修正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为了达到充分就业这个目的,不仅仅强化产业政策,而且也不得不采取了抑制工资水平增长的政策。第二,扩大社会保障的基本方针虽然不变,但根据情况却降低了一部分社会保障的支付水平。
在这种政策条件下,瑞典在确保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经济状况仍然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并于1976年的选举中,社会政府终于下台。但在1982年10月,社会重新执政,并吸取以往教训,采取了区别于以前的“第三条道路”的政策。在社会保障上,“第三条道路”的政策既不是扩张政策,也不是紧缩政策,而是一种折衷的办法。具体来说,劳动者自觉地抑制工资水平的提高,而资本家对公司的收益分配也采取限制措施,其结果是资本家通过公司收益的改善,扩大雇佣;而劳动者作为自觉抑制工资水平的回报,进一步享受到强化社会保障政策所得到的好处。因此,瑞典虽然在各个时期采取不同的社会保障政策,但总的来说,是一个脱父权制化与脱商品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
第Ⅱ象限,是脱商品化与父权制化相互结合得最为典型的社会保障模式,作为社会支出对GDP比重非常高的国家,德国属于这个象限。虽然与北欧各国相比,德国与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在脱商品化上仅处于中等程度的国家,但与美国等自由主义国家相比,就显示出比较高的比重。同时,德国的社会保障政策具有“补充性原则”这个特征,在这个原则下,个人的需要首先是通过家庭来补充,这个措施如果实施困难的话,国家再介入。换句话说,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家庭单位的特征比个人单位要明显得多。并且德国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近代家庭形态的存在,家庭妇女也处于一种抚养家庭成员的地位,而这种方式是通过社会保障中家庭支付来实现的。因此,德国的社会支出规模相当大,脱商品化也达到了较高的程度,但它仍然属于父权制国家。
第Ⅲ象限,是商品化与父权制化相互结合得最为典型的社会保障模式,日本基本上属于这个象限。在社会保障支付方面,日本是采用了以家庭为单位这种方式。具体来说,在设计社会保障支付水平时,把其家属的因素也考虑在内。这种做法的一个基本理念是鼓励父权制式家庭形态的存在,并认为这种家庭形态是日本经济发展的一个基石。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虽然开始对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但这种理念基本上还是被保留了下来。同时,在养老、医疗等领域,基本上采用社会保险方式。这与欧洲各国相比,比较强调个人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因此,劳动力的脱商品化程度比较低。另外有爱尔兰,脱商品化程度也很低,但由于是一个受天主教影响非常大的国家,所以它也属于这个象限。
第Ⅳ象限,是商品化与脱父权制化相互结合得最为典型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这个象限中,美国是最为典型的。在社会保障学界,一般认为美国虽然在经济上是“巨人”,但在社会保障方面却是一个“矮子”,美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很高,并崇尚自由与强调个人的作用。这种基本理念也贯穿于整个社会保障领域,美国在考虑如何来保障公民生活时,比较注重个人的作用。因此,与欧洲各国相比,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要差一些。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的社会支出规模(对GDP比重)比欧洲的福利国家要小,同时脱商品化倾向也很弱,在主要发达国家中仅次于澳大利亚。但美国女性的就业率则很高,而且男女之间就业机会的差距在发达国家中相对较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在发达国家中的脱父权制化程度相对较高。
四、社会保障模式的变化轨迹
首先来比较一下西方发达国家在这四个象限中的特征。
第一,瑞典与美国,在脱商品化这一点上是处于相互对立的位置,迄今为止人们把它们看作是正反的两个国家;但在脱父权制化方面,它们又是那么接近。另外德国在脱商品化方面已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与美国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但在脱父权制化上,美国比德国更具有优势。
第二,关于北欧的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差异性,这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是来自于脱父权制化上的差异,而并非来自于脱商品化上的差异。
第三,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领域中,存在着英美模式与欧洲模式的对峙。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世界各国对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进行了较大范围的改革,在这次改革中,存在着英美模式与欧洲模式这两种形式。英美模式,是指当时英国的撒切尔首相与美国的里根总统上台以后,对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了根本性的改革,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停止公共部门的直接支付并改为间接支付(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各种补助金等)。而欧洲模式,虽然也实行了各种合理化措施来抑制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但仍然维持公共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的继续存在。而英美模式与欧洲模式的对峙,在图1中表现为(Ⅰ+Ⅱ)对(Ⅲ+Ⅳ)。
各种社会保障模式,确实可以从商品化与父权制这两个角度来确定其特征。但处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模式,是很难用商品化与父权制的对等来衡量的,往往商品化比父权制化更显示出它的优势。因此,在当今世界中,(Ⅰ+Ⅱ)对(Ⅲ+Ⅳ)这种以商品化为基础的对立轴,要比(Ⅰ+Ⅳ)对(Ⅱ+Ⅲ)这种以父权制为基轴的对立轴显得更加尖锐。这是由于资本更容易一体化所带来的后果。而父权制是很难超越国境传播到他国,虽然经常发生失业“出口”这种现象,但父权制的“出口”是很难的。而且,在不断加大的国际竞争压力下,商品化·脱商品化轴的反应则显得更加敏感。
第四,是关于社会保障模式变化的轨迹。图2中,表示了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模式变化的两条轨迹。第Ⅲ象限是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相对应,而在现实生活中,它是社会保障模式建立的起点。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模式的一种变化轨迹是Ⅲ→Ⅱ→Ⅰ,而另一种则是Ⅲ→Ⅳ。
附图
图2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模式变化的两个轨迹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社会保障模式的变化,可以从脱商品化与脱父权制化这两个角度来评价。进入1970年后,西方各国普遍发生了深刻的经济危机,无论是政界还是学界,都纷纷寻找产生经济危机的根源,研究的结果认为过于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保障支付内容与支付水平导致了国家财政及企业等单位在这方面的过重负担,并已影响到国家和企业在产业领域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各国纷纷开始改革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各国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改革措施上虽不尽相同,但其改革的基本方向都是围绕削减社会保障内容,降低社会保障支付水平而展开的。而且虽然在各国这种改革的力度也并不完全相同,但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持本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确实,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往往是随着该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完善的,如20世纪50年代60年代是西方各国在经济发展上的“黄金时期”,而这个时期,由于社会保障支付内容的不断丰富与支付水平的快速提高,也被称为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黄金时期”;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人们开始清晰地认识到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即社会保障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也可以阻碍经济增长。因此,在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时,西方各国都是围绕如何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这个主题展开的。在其过程中,如何解决失业或保证充分就业就成为一项重要内容。西方各国在这个问题上,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限制劳动力的供应,具体来说有两种手段。一是通过脱商品化的社会保障政策的不断实施,从而来减少对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供应,如缩短中老年人的劳动时间,通过延长教育期限来限制年轻人过快进入劳动力市场。二是通过实施父权制化或再父权制化的社会保障政策,促使女性劳动力离开劳动力市场,重新专门从事家务劳动。
第二种方法是大力发展公共部门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在这里,由于通过唤起人们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从而来扩大就业,因此,在社会保障政策上必然促进劳动力的脱商品化。在这一点上,与第一种方法是相同的,但不同点在于它并没有缩小劳动力市场,也不需要降低女性的就业率。而且,为了使女性同时可能从事工资劳动与承担家庭责任,如抚养小孩、护理老人等家务劳动可由社会来代替与承担。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促进了脱父权制的发展。
一般而言,第一种方法被视为是一种脱商品化与再父权制化相结合的战略,而第二种方法则可以说是一种脱商品化与脱父权制化相结合的战略。并且,前者采用限制劳动力供应的方法,因此是一种消极的战略;而后者则是一种积极的战略。但第二种方法必然会带来社会支出的增加,因此其成功与否是确保经济增长的关键。
第三种方法则是低工资的自由放任。劳动者在失业与低工资之间往往选择后者。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废除对工资的各种限制,非严格的失业支付。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保障政策的倒退,走上了再商品化道路。同时,随着社会服务的发展,一部分家务劳动实现了外部化或社会化。这就降低了父权制式家庭形态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它具有一种再商品化与脱父权制化相结合的特征。
总之,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社会保障改革中,西方各国为了维持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采用了再商品化战略,其中英国与美国最为典型。而现在的各种社会保障模式是存在于商品化与脱商品化之间和父权制化与脱父权制化之间相互交错的地方,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都可以从中找出它们所处的位置。
五、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与经济市场化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女性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社会及政治上的地位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当时劳动者也领取劳动报酬,但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其劳动力本身并不被视为一种商品。因此,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家庭的父权制化与劳动力的商品化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我国在以上两个方面发生了变化,开始逐步接近于西方发达国家。具体来说,随着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已经出现了一部分已婚女性呆在家里专门从事家务劳动,而不外出从事工资劳动。换句话说,在家庭形态上,已经出现了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近代家庭形态,父亲在外工作,依靠其收入来养家糊口,而母亲则在家从事家务劳动。虽然这种家庭形态在我国目前并不占主导地位,但随着收入的提高,在将来肯定会得到不断发展,从而会影响到我国整个家庭形态的结构。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在我国劳动力越来越被视为一种商品,即劳动力越来越商品化。
在资本主义初期,西方发达国家实现了劳动力的商品化,建立了父权制;但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与完善,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非商品化即脱商品化,并强化了父权制这种家庭形态。但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得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更加商品化,父权制这种家庭形态出现了崩溃的迹象。而几乎在同一时期,我国也开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其目标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我国在社会保障支付上,并没有采用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形式,而基本上实行的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形式。因此,从社会保障改革这个角度来看,我国并不支持父权制这种家庭形态的形成。同时,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及其支付水平的提高,劳动力的脱商品化现象也越来越明显。
附图
图3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轨迹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劳动力商品化与父权制化方面,出现了两种相互对立的变化。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劳动力的商品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同时随着收入的提高与观念上的变化,父权制这种家庭形态也在逐步出现。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出现了一部分劳动力非商品化现象,而采用的以个人为单位的社会保障支付方式,则破坏了父权制这种家庭形态的建立。
但从总的趋势来看,我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变化轨迹,应该是第Ⅰ象限即脱商品化与脱父权制化相结合的模式向第Ⅳ象限即商品化与脱父权制化相结合模式发展(Ⅰ→Ⅳ)。也就是说,我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道路,即第三条变化轨迹。虽然变化轨迹不同,但最终的目标则是相同的,都要建立起商品化与脱父权制化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因此,在改革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也有着很相似的地方。而且从中可以得出结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见图3)。
但是,虽然我国长期致力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努力使其适应正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符合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我国,社会保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同样具有双重性,即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促进或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如目前由于失业保险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国有企业中的剩余劳动力无法从其企业中分离出来,这无疑是阻碍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一大障碍。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我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发展国民经济至关重要,在这一点上虽然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在如何改革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或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探索。虽然西方发达国家在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等方面与我国有所不同,但它们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上则具有不少的经验与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和吸取。
在20世纪后半期,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如人口老龄化的加速,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变为萧条等,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开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新的改革,而在其改革过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由于1990年代美国经济的繁荣与瑞典经济的萧条,因此,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许多人认为这10年也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模式胜利与以瑞典为代表的欧洲模式败退的10年。但英美模式的胜利也有它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社会、经济等方面不平等的扩大,这也是过分强调劳动力商品化所带来的后果。因此,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如何保持劳动力的商品化与脱商品化之间的平衡将是至关重要的难点,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在市场经济中如何解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问题。
另外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来如何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过高的脱商品化的社会保障政策,会导致整个社会保障支出的增加。这容易引起社会保险费率或社会保障税率甚至个人所得税等一般税收比率的提高,从而会导致产品成本的提高与国际竞争力的下降。而这种情况又会引起资本的外逃和吸引外资的困难。因此,在当前的社会保障改革中,必须充分注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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