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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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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根据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我国区域经济良性运行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共同富裕问题。之所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就是国家为了谋求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共同富裕而进行的总体策划。

我国是地大人多,但人均资源占有并不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各地区在自然资源、地理区位以及人文特点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影响着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影响着各地区的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道路。因此,区域经济问题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邓小平同志对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高度重视,在总结前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高瞻远瞩的战略构想。党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选择,体现了我国现代化建设和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构想的实践和发展。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内涵

1956年前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以促进内地工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思想在“二五”计划和中央有关经济方针政策中得以体现。邓小平曾高度评价《论十大关系》所蕴含的宝贵思想,认为“对当前和今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建国后,为了冷战时期备战的需要,国家曾以优惠的财政政策和大量的投资加快内地的工业发展。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然而,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基础较差,投资回报率明显低于沿海地区,多项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强调内地发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表面上缩小了内部差异,实际上导致了中外差异的扩大。

总结建国以来区域经济布局的经验教训,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不顾东西部地区的客观差异,人为地推行均衡发展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他认为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同时富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是一种空想,其结果只能造成共同贫穷。因此他再三强调:“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按照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观点,区域二元结构是市场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反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转将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差异将连同“核心�边缘”结构一同消失。1965年,美国人Williamson利用24个国家1940—1961年间的有关统计数据,计算了7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区际不平等程度。结果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区际不平等程度大体上呈现出由扩大到缩小的倒“U”型变化。因此,尽管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区际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但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倾向于均衡和趋同。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一种适度倾斜的发展战略。适度倾斜是指从全国总体布局考虑,把投资和生产布局向沿海适当的倾斜。因为区位条件和历史因素决定了东部地区易受海外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起步快、阵痛小,较易迅速成长为亚太地区新兴的经济带。但适度倾斜要求处理好重点开发区域与非重点开发区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简单的扶持东部,而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扬长避短,共同发展。

非均衡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开放体系中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从总体上讲,既要有重点地推进生产力空间布局,以追求投资的高回报率和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区域间经济关系,协调主导产业同其他产业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工格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倾斜经济发展战略,在强调经济效益目标中,忽视了平衡目标,投资重心与政策优惠一味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和区域利益关系严重扭曲。我国在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选择时,既不能重蹈覆辙,也不能矫枉过正,另走极端,偏重地区效率,牺牲全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在设计我国区域经济新的发展战略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复杂和独特的区域问题,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沿海与内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

目前对我国应该实行何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它要求以“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一项基本指导方针,从“九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及地理自然特色,突破行政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形成多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发展各区域优势产业,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促进区域经济在高起点上向前发展。

二是多极增长发展战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几个省、市或地区或流域(如长江流域),像过去扶助东部沿海增长极那样,培养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是沿江经济带以互助互动为中心的协调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先导,把“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协调与发展灌溉农业和发展高能耗、高水耗、大运量工业体系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资源利用的互补与协作;一般产业协调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建立沿江经济带市场联合体,协调区域市场,协调金融市场,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考虑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的客观事实,也认识到制定发展战略应当从全局出发,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上,同时十分关注我国区域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试图在三者的统一中寻找最佳的区域发展模式,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宜采取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指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共同富裕。

另外,国民经济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要保持协调。这就要求国家实行的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为前提,因此,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就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

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应的是:启动经济高速发展的车轮,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速经济发展,实行全局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精髓就是从“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其实质是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允许而不是限制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而其最终目的则是实现共同富裕。

中央对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关系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并进一步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发展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企业”,要“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在“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党中央下决心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步伐。这将使我国地区经济结构发生重要变化,与此相适应,将逐步形成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并为最终实现全国的共同富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