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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认为知识经济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超越工业经济向更高阶段的飞跃,它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在内涵和外延,商品价值、效用等内容都提出了挑战。
[关键词]知识经济;劳动价值论;效用
世纪之交,随着科学技术知识和信息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在工业经济中孕育成长的知识经济已经初见端倪。知识经济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超越工业经济向更高阶段的飞跃,它必将对在工业经济时代创立和成长起来的所有理论提出挑战,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也不例外。劳动价值理论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它首当其冲面临知识经济的挑战。有人认为,知识经济时代将会抛弃马克思这一理论基石。果真如此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但在否定的同时又必须看到,马克思这一理论基石需要联系当代的实际,加以深化和发展,与时俱进,才能继续保持和发挥它的理论生命力。正如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在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方面,当前应着重抓住以下三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劳动的内涵和外延
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马克思一再明确指出,劳动(指抽象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认识这个“劳动”。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为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成了除资本、劳动力和土地之外的另两项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显而易见,现代社会劳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支出由体力为主变成了脑力为主。脑力劳动又可分为理论研究型、知识应用型、技术创新型和经营管理型等。在新世纪里,现代劳动的知识含量空前增大,劳动的创造性日益提高,脑力劳动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我们对当代社会劳动形式这一新特点,在分析、研究劳动创造价值时必须给予充分的考虑。
其实,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否认科学知识的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马克思曾明确指出:“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①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马克思当时不可能作出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价值的劳动作为一个整体,其内涵主要由科学技术劳动、经营管理劳动和熟练操作劳动三部分复杂劳动构成。不同层次的复杂劳动,在创造价值中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外延上,随着科技发展和生产分工的细化,间接生产劳动将会越来越多地从直接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它在生产劳动整体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过去只把直接生产劳动看作价值源泉已不符合实际了,现在应该明确:不论是直接劳动还是间接劳动(包括服务性劳动),都是劳动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正确认识知识与商品价值的关系
马克思早就肯定了生产力包含着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新发展。随着现代劳动中的知识含量比重越来越高,知识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可见,在知识经济日益发展的条件下,知识与商品价值的关系也就越来越密切。
知识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培养(主体化)和产品生产(客体化)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劳动力,知识越丰富,受教育程度越高,劳动力的价值水平也就越高。形成劳动力价值的劳动,主要来源于教育部门,此外也部分地来源于劳动者家庭及其本人。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劳动力价值应该是整个社会价值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知识转化为活劳动以后,形成更复杂、更高效率的劳动,它所生产的产品(包括硬件、软件和服务等),也就包含着比简单劳动创造出高得多的倍加的价值。正因如此,社会收入的分配应该向从事复杂劳动的脑力劳动者倾斜,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现实经济活动中的知识有两种存在形态,即活劳动形态和物化劳动形态。前者主要表现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知识分子的劳动,后者主要表现为有较高知识含量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辅助性用品等。两种不同形态的劳动在商品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活劳动形态的知识直接创造了商品的价值,而物化劳动形态的知识虽为商品价值的增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但其本身价值则不能增殖,只能转移到活劳动所创造的商品价值中。活劳动的知识是创造科技含量高的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但这种价值创造必须与物化劳动的知识相结合,才能变成现实。所以,我认为鲁从明教授根据不同形态的劳动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把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分为现实源和潜在源两个层次,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他说:“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概括为两个层次:(1)创造价值的现实源,即人类抽象劳动,简称为活劳动(包括转化为生产劳动的知识和信息),它构成商品的价值实体,这一源泉具有唯一性;(2)形成商品价值的潜在源,即多种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资源、生产资料,它们是直接决定生产价值的劳动效率的必要的客观条件,具有价值增值的潜在可能性。这层源泉具有多样性。形成商品价值的全过程,就是这样两层源泉的统一。”②对这一问题很值得进一步探索,价值源泉层次论如果能够成立,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知识经济,是相对于“以土地资源为基础”的农业经济和“以能源、原材料为基础”的工业经济而提出来的,这是以人的智力资源为基础的经济。它使高科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鉴于知识在价值形成中具有首要、高能、高质、高效、创新等特点,因而凝结在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中的知识含量越高,商品价值也就越大。科技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价值,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力口。
三、正确认识商品价值与商品效用的关系
一般而言,商品是指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也就是说,一个东西要成为商品,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1)具有一定的效用(即使用价值),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要;(2)耗费人类一定量的劳动能力,具有一定的价值;(3)通过以价值和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交换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恩格斯曾经指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末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⑤恩格斯这个结论告诉人们:(1)商品价值是一个成本范畴;(2)形成商品价值有两个基本要素,即费用和效用两个变量;(3)在商品生产费用相等时,商品效用是影响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
恩格斯在文中所说的“效用”,一般而言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物质属性。现在看来,这种笼统的表述还是不够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商品效用还应该作进一步的分析。我赞成郑志国副教授在《价值增殖规律探究》一书中把商品效用区分为绝对效用和相对效用的观点。绝对效用是指“由商品的物质技术性能决定的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具体属性”;相对效用是指“商品适应市场或消费者需要的程度”。绝对效用和相对效用之间既有内在联系,也有明显区别。
绝对效用是相对效用的物质基础,是商品满足人类需要的具体属性。它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相对效用则是商品适应市场(消费者)需要的一般属性。商品的绝对效用是价值的物质载体,不能成为商品价值实体的依据,而商品的相对效用则与劳动总量有效值的变化是一致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需要通过市场需求来体现,劳动对市场需求的依存度空前提高。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更强化了这种依存关系。因此,商品的相对效用对价值的影响会越来越大。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具体研究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当前研究知识经济与劳动价值理论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而又深远的意义。这一研究的深化有利于把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统一起来,有助于大力推行科教兴国的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推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劳动价值理论,把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推向新的台阶。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476页。
⑦鲁从明:《深化对劳动价值论和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认识》、《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第六期。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