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企业腐败经济学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企业腐败经济学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企业腐败经济学

对九十年代中国右翼自由派精英经济学家们的经济理论进行审视时,不能忽视这些精英经济学家们对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开始讨论问题之前,我想说明两点:其一,本文不打算为“腐败”下个什么确切的定义。这样做首先是出于对常识的尊重。因为对于什么是腐败,中国百姓心目中早已有一杆称;而如果对这种常识再加以理论化,玩的无非是文字游戏;且此时言语的限度就很容易表现出来:说出来就是错。当然也是为了避免陷入讨论中另一方设就的逻辑陷阱其二,象“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腐败是次优选择”这样“精致”的观点,并不是中国精英经济学家们的发明。西方研究亚洲新兴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学家,很早就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但这种观点也早已遭到了批评与清算。

缪尔达尔就说(1968):“西方学者关于南亚贪污腐化有一种普遍的说法,认为它加快了办理烦琐行政手续的速度,这显然是错误的”。“贪污腐化对努力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是十分有害的,它对发展构成了极大的障碍,并使发展出现停滞”。1999年“透明国际”南非德班会议后发表的有关述评文章也指出:“直到1997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腐败有利于亚洲虎的发展这种印象是很普遍的。印度尼西亚、泰国和其它亚洲虎被看成是表明腐败甚至可以促进发展的例子,支付酬金已经制度化,因而投资者对此没有任何怀疑。在那个时代,大家都知道找谁和为提供的某些服务或便利要付多少酬金。但是,持这种看法的人都感到失望。腐败使东南亚的资金丧失殆尽。投资没有取得成果,国家和投资者都变得没钱了。”在此情况下,我们的精英经济学家仍热衷于论证“腐败有利”,足见他们的水平并不似他们貌似的高。

一、公权的存在与腐败的源起

关于当下中国社会腐败的源起,少数精英经济学家将其全归因于公权的存在。最公开的论调见于樊纲,樊纲在为张维迎“腐败是一种次优选择”进行辩护时说(1996),中国经济生活中腐败现象多,根本原因在于“公权”存在的场合多。公权存在的场合如此之多,使得腐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对如此众多的掌握着某种公权的人进行监督与执法,所需要的费用显然相当大,防止腐败、消除腐败的成本必然很高”。以至于“一个社会把那么多的资源配置在反腐败这个用途上,也是件很不经济的事”,由此,腐败蔓延开来。

张维迎(1995)尽管没有明确表达出公权必然产生腐败,但在论述腐败是一种次优选择时,首先设定了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在公有制下”,然后他又区分开了“公共产品的腐败”与“私人产品的腐败”,并说“现在管是大量是本该由市场管的经济学上称为私人产品的腐败”。在此,张维迎其实也将本应该属于私权的公权的存在作为腐败的源起。

正因为将腐败的源起全归因于公权的存在,所以精英经济学家们认为,“要想把以公权谋私利的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就要减少公权数目,缩小政府规模;把更多的事情交还给个人与市场去做。”(樊纲,1996)更具体地说就是:“大力推进非国有化改革,大规模地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国有中小企业,大力发展个体的与私营的企业”。这就是他们推出的治根性反腐败措施。

在强调缩小公权范围从根本上反腐败的同时,张维迎(1995)将政府经常性反腐败行为称之为治表性反腐败。并且认为,因为这些腐败发生在本来应该是私权但在中国仍属于公权领域,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所以,反腐败应该“非常非常适度”。

从逻辑上看,精英经济学家们将腐败全归因于公权的存在是有缺陷的。公共权力的存在是腐败存在的前提,或者说,公共权力的存在是腐败存在的必要条件,在此一点上,中国学术界其实没有什么分歧。但这并不能得出下述结论:所有的公权都将导致腐败。但这些经济学家们却不仅视公权为腐败存在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充分条件。这种逻辑说白了就是:所有拥有公共权力的自然人与法人,都必然会腐败。

而这一点,精英经济学家们本人怕都不会同意。

从现实中看,将腐败全归因于公权的存在更说不过去。尽管不少精英经济学家想尽办法论证计划经济时代也有很多腐败,比如张维迎就说(1995):“改革之前我们的体制同样受腐败侵蚀,腐败并不是改革之后的产物”。但这其实是违背常识的。因为在老百姓心目中,计划经济时代或者说时代腐败现象就很少,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计划经济时代或者说时代,恰是“公权”无处不在的时代。

即使是当下世界,最腐败的国家也不是公有产权更普遍的国家而是相反。据“透明国际组织”1999年一项统计排名,世界上最腐败的十个国家无一不是奉行市场制度的国家。所以,公权存在的场合多少,与腐败并没有天然的联系。

应该看到,张曙光先生对中国腐败的分析要全面得多。即他关照到了以上两点常识。因此,他在对腐败的源起的分析时指出(1993;1994):“在公有制经济中,不仅公共财政之类的决策是公共决策,而且除个人消费之外的一切经济决策,包括生产、投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产品销售等,都普通地具有公益决策的性质,因而产生腐败和贿赂行为的客观基础相对广大”。“然而,腐败和贿赂的广泛宽厚与其滋生蔓延的现实终究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张还说,“实现市场化是解决腐败的一个根本出路,只能从缩小其产生基础的意义上去理解”。但张在论述为何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出现大范围的腐败而改革反倒引发大规模腐败时,着眼的是制度本身而非他常说的制度变迁,他论证了旧制度如何、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如何,而忽视了两种制度衔接过程中的问题;而且在论述反腐败措施时也仍就在“如何将公权转变为私权”上下功夫。这一点上,又与樊纲、张维迎无异。

相比较而言,我更同意香港学者李南雄(1989)的观点:中国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腐败,并不在于公共权力存在本身,“部分原因在于党国家组织结构内部功能的衰变趋势,部分原因在于国家干预的全面减少以及社会范围内新的协作模式发展的停滞所造成的制度真空”。也就是说,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一方面是公共权力领域的不断缩小与原来公共权力架构的失效,而另一方面,新的公共权力架构又没有形成或还没有发生作用,因此,导致了腐败。

因此,我们与精英经济学家们提出的反腐败措施不同的是:必须强调治根性反腐败与治表性反腐败并重。我们也常说从根本上反腐败必须重视制度建设,但这种制度建设本身在我们看来更应该指一套以权力分设与相互制约为特征的“制衡结构”。

如果从制度学派的观点看,这种制衡结构是一种能够保证“正式强制”得以有效遵守的“实施特征”(诺斯,1993)。没有这种制衡结构,公权的范围再小,腐败的程度及社会后果照样会很大;没有这套“实施特征”,在经济与政治博奕场上,正式的与非正式的规则再多也是形同虚设。在强调此意义上的治根性反腐败的同时,必须重视经常的治表性反腐败,以此来弥补制度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制度真空”。

其实,就腐败的源起以及如何反腐败这个问题本身而言,并不能看出更实质性问题。更实质性问题是,少数精英经济学家将腐败的源起全归因于公权的存在,将矛头直指公权,有其更深的用意:否定公权存在的合法性,削弱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能力,推动他们所设计的彻底自由市场化改革。在此一点上,无论是“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还是什么“富人比穷人更讲信用”之类的“企业家理论”或是其他理论,精英经济学家们倒真是作到了“理论上的彻底性”。

但可惜的是,他们从来不理会,在经济学家的世界,始终也还有另外一种声音。

比如,海尔布鲁纳最近就指出(1999):“要知道,没有政府,作为一种制度的市场将维持不到两分钟。”而同

样作为右翼自由派经济学家的张五常也强调了政府的权威在制度转轨时期的重要性。他说(1999):“国营企业私有化如果不靠一个独裁的政府,一定会被黑社会搞乱。”张五常还警告说,“中国未来十年改革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主要出在特权阶级要维护他们的特权利益。”可见,在他看来,制度转轨中政府能力被动的受削弱可能导致腐败及极度的社会不公,而这会阻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而目前在中国,改革中政府能力的确已经遭到了这种削弱,腐败与改革的公正性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难怪张五常嘲笑中国那些崇拜他却未必真理解其思想的同行们在“瞎说”,是“文字垃圾”。

不妨稍说点题外话。从精英经济学家们与我们对于反腐败的态度上的分歧,也可以导出中国思想界在更大问题上的分歧。右翼自由派经济学家们,从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出发,完全忘记了新自由主义的老祖宗奈特曾警告过的“最大的谬误莫过于将自由和自由竞争混为一谈”(甘阳,1999),认为他们倡导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就是自由主义,并以为一旦中国经济完全市场化后,产权完全私有化后,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所以,他们认为包括解决腐败在内的所有问题都可以诉诸于“自由”

二字是很自然的;甚至为了他们所谓的“自由”,他们不惜反对“民主”,认为“民主”是一种“建构理性”,破坏了市场的“自发秩序”,还可能导致“多数人的对少数人的暴政”;另一些被“自由主义者”称之为“新左派”的学者,则认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要实行民主。而美国学者霍伯特。金蒂斯说过(1991):“民主是一种最有效的制衡结构”,“民主制度的力量主要不在于鉴别领导者的个人素质,而在于通过言论自由、信息交流的自由、适当程序、定期选举的方式使领导者必须对其权势负责。”这恰与“新左派”主张的建立起以权力分设与相互制约为特征的“制衡结构”才可以根治腐败在学理上是统一的。由此不难看出,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分野,已经包含了是“自由”(新自由主义者言说的自由)还是“民主”问题上的分野的种子。

二、腐败出一套新体制?

少数精英经济学家们不仅认为任何形式的公权的存在必然导致腐败,所以,治根性反腐败必须使公权彻底私有化,而且还提出了他们的一套使公权彻底私有化的方案。这种方案说到底也就一句话:用腐败“购买”公权。套用樊纲(1993)“骗出一套新体制”的话,这种理论也可以称之为“腐败出一套新体制”。

这一点,张曙光(1993;1994)表达得最清楚:张在其文章中对一位社会学家郑也夫的文章《腐败的正负功能》进行了评价,说该文虽然介绍了腐败的正面功能,“但作者对其作了一个很大的限制,认为腐败能够瓦解一个旧制度,而在创建新制度中却毫无作为,似乎不大符合该文的逻辑。正因为如此,作者在对改革易于诱发腐败而又必须抑制腐败的关系作精彩分析的同时,却没有提出利用腐败问题。”张自己认为:“从腐败的正面功能中提出利用腐败问题似乎有背常理,但却符合逻辑。

这一点也许在改革中更有意义“,其原因就在于,”改革是一个权利和利益转移或再分配的过程“,而”在人类历史上,自愿让出权力的事情是很少的。权力的转移或再分配通过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强夺,二是购买。既然掌握公共权力和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腐败与贿赂的权钱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所以,”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

值得指出的是,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也持张曙光同样的观点。张五常曾在一篇文章力荐他的“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方案(1995);最近在武大一次讲演中,张先生仍忘不了他的那套方案。他说(2000):“我曾经对中央政府说,最好干脆一次给这些人一大笔钱,把这些权力买下来,叫他们以后再也不要用这些权力了”。

但张五常与张曙光之间在观点上也有区别:这种区别在于,张曙光不反对甚至支持用腐败这种私下、个别却是普通的交易达到用金钱收买权力,而张五常则主张公开进行交易,并由政府出面一揽子解决。

最绝的一招也许算某位著名的少壮派经济学家。这位经济学家不知有多少次声称“公有制”的低效率与短命,并推出了种种私有化方案。但因其方案用学术包装得十分严密,除精英经济学家们心知肚明外,普通人根本不知道他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而在一个私人场合,这位精英经济学家倒通过举例很通俗地说明了他的主张:通过腐败搞垮公有制来促进私有化。他所举的例子是:公有制是一个大饭碗,需要有人往里面吐唾沫;有人吐唾沫后,其他人因认为这碗饭不能吃都走开了,一碗饭也就属于吐唾沫的人私有了。

撇开私有化不论,因为这很容易造成一种政治上的因缘。仅说用腐败“购买”

公权使公权私有化这一点,我想有两点请教于精英经济学家:一是既然权力者可以以公权换到金钱,他会一次性让渡手中的权力吗?缪尔达尔(1968)在论述南亚国家的腐败时曾提出过腐败的“因果关系循环圈”。其意思是说,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贪污,会进一步强化官员的权力意识,因为“贪污的蔓延反过来又使官员对保持这种权力有直接的利益。特别是那些中下级官员薪俸很低,贪污对他们极有诱惑力。

于是,贪污腐化进入一个有因果关系的循环圈“。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

为什么市场取向的改革如是之难,其中也有权力者尝到了权力可以换来金钱的甜头,所以,更加珍视手中的权力。于是,公权的出卖在中国变成了长时间愈演愈烈,由局部个别现象演变为全社会弥漫性的腐败。

其实张曙光先生(1993;1994)也曾区分了两种情况:即腐败和贿赂具有收敛性与发散性两种结果。他还指出,“在一定的条件下,腐败和贿赂还会不断从这一权力产生出来,并且具有发散的性质,于是,公益决策就无法最大限度地变成私人决策,市场化改革也无法推进。改革如果走上这条道路,那将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最终将被腐败和贿赂所吞噬。我们称此为改革‘陷阱’”。但可惜他的理论没有贯彻到底:首先,他认为腐败也可以购买公权,而实际上,通过腐败这种私下的、个别的却是普通的权钱交易,恰会使腐败出现发散性;其次,他对腐败可能使改革陷入“陷阱”的看法,与何清涟女士后来在《现代化的陷阱》一书基本立论有相似之处。但在何清涟警告中国已经出现了陷入改革“陷阱”的现实危险时,不知道张曙光先生及其他精英经济学家为何要横加责难。

二是谁可以购买公权?购买以后权力落到了谁手中?俄罗斯历史学博士西蒙尼亚曾指出(1996),一个国家在具备了以下前提后,通过腐败促进自发私有化,最终将走上官僚资本主义与裙带资本主义的道路。“在这些前提中有:1、历史上有过一个亚细亚生产方式时期;2、这种生产方式的一些实质性成分至今还保存着,虽然已经改头换面;3、社会经济总体上的落后;4、经济管理的广泛官僚化;5、保持独裁政治;6、为大规模的贿赂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在此情势下,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团有能力与财力通过腐败购买公权,而公权被购买后,并没有由权力者手中落到市场的手中,而更多地由权力者单独拥有变成了当权者与既得利益阶层共同拥有。因此,社会便会滑向官僚资本主义与裙带资本主义。而对比中国改革前的情形,西氏所言的若干前提几乎都存在。

平心而论,相比较而言,张五常先生建议的一次性公开购买的方案可能会达到促进新体制建构的目的。所以,张五常先生一再说“中国的改革走得越快越好”,因为走得慢,这种一次性公开购买就变成了慢慢的私下的腐败,社会可能走向他所担心的第三种体制:“根据其贪污腐化的权力排列”。但中国的情境其实决

不会发生张五常先生所建议的由中央政府出面一次性公开购买权力的事情,相反,却正出现朝张先生所言的“第三种体制”过渡的危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张先生说得很对,道出了“终极真理”,但我仍不得说得很刻薄:张先生终究是“他们的世界”

中人,不过到“我们的世界”又一次上演了他的那番“屠龙术”而已(余世存,2000)

:无论张五常先生如何标榜自己,实际情况是,中国改革决策者从来就没有按张先生的高见行过事。也从这个意义上讲,鼓吹腐败的经济学家们,以为中国可以按他们设计的路径建构出一个“自由市场体制”,最终将被证明,他们在反对搞“计划乌托邦”的同时,也不过是在为中国设计另一个“市场乌托邦”。

三、腐败与改革的“路径依赖”

正因为精英经济学家们认为可以“腐败出一套新体制”,所以,他们将腐败视作改革的动力之一。

张曙光撰文称(1993;1994),“改革中的许多变通措施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往往是由腐败和贿赂行为涉足,再由正式的安排加以确认,腐败和贿赂成为权力和利益转移和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了改革的成本费”。张维迎(1995)则“曾在数学上严格证明,在公有制下,官员索取剩余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私人产品腐败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

既然腐败能促进改革,因此,他们也就理所当然地将民众的反腐败情绪和政府的反腐败举措与改革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一对矛盾。这一点,张维迎在正式发表的文字中还有些遮掩:“反腐败力度要把握适当”、“要非常适度”,“如果力度把握不适当,间接带来的负效应也非常大”。但在《经济学消息报》1996年3月15日署名王宏远的一篇为张维迎辩护的文章中,其意思则表达得十分充分。文章说:既然现在无法达到“根除腐败与改革顺利推进”这一帕累托最优状态,那么从经济学角度看,只能追求“改革进一步推进,腐败适度存在”这一次优状态。“次优状态的存在,最大的优点在于能使改革进一步推进,使市场化趋势进一步增强,通过经济基础上的变化反过来促使治本性反腐败措施的出台,从而最终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出现”。“与此相比,反腐败如果既起不到实效,又影响了改革的进程,那就是一项非理性的选择了。不反腐败,改革难以顺利推行,人民群众也会群起反对,影响到安定团结的大局;但反腐败也不能严厉到使政府官员个个汲汲可危,彻底失去参与改革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反腐败要适度只是两权取其轻”。

中国社会腐败的蔓延,帐不能全算在精英经济学家头上,但精英经济学家们这套理论无疑为转轨时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学理上的合法性解释,对腐败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的理论在民间传播很快,人们不一定了解精英经济学家文章的真实含义,更不一定要兴趣去读他们的原文,但都知道“腐败是一个次优选择”、“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这样的结论。因此,对于人们由厌恶腐败到接受腐败再到习惯腐败再到适应腐败,精英经济学家们的文章可谓“功不可没”。而缪尔达尔却警告过:民众对腐败已经习以为常,“那种愤懑情绪慢慢就会演变成对那种有机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人产生嫉羡的心理”,并更使那么没有机会腐败的人们“相信采取愤世嫉俗态度的社会行为便是正常的”,这正是“南亚病”(或“印度病”)的特征。反观当下中国社会,不已经出现了这种苗头吗?

腐败对于局中人——行贿者与受贿者——来说,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其实是无需“严格的数学证明的”。一方面,行贿者通过行贿得到合同,最终收益肯定会超过其行贿花费;而另一方面,受贿者也得到了本来可能得不到的好处。所以,在行贿者与受贿者都在暗地里心满意足地数着大把大把的钞票时,没有人会怀疑他们都同时是腐败行为的受益者,腐败行为并没有损坏他们两人中任何一方的福利,相反还增进了他们的福利,这正是经济学上所谓的“帕累托改进”。

但精英经济学家们仅看到此正显示出他们视野的不够宽广。他们缺乏对于腐败影响的整体性把握:即腐败在增进局中人福利的同时,对全社会来说,却产生了“外部性”。在透明国际班德会议上(1999),经济学家们就指出了腐败的整体性危害:“第一,偷税漏税严重。政府收入少和开支多,因为其官员没有选择好的合同,但是那些合同却给他们个人带来好处。更糟糕的是,剩下用于社会投资的钱很少。第二,市场经济不能运转。处于有利地位的企业并不一定是生产率很高的企业和生产质优价廉产品的企业,但是这些企业懂得如何同当局打交道和向什么人送礼。

第三,外国投资减少。因为贿赂实际上是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这是公司结算中增加的一种费用。“

撇开此不论。精英经济学家们鼓吹过他们深谙制度学派的理论,并以中国制度学派自居过。他们尤其对诺斯的关于改革遵从“路径依赖”规律的说法很是推崇。

而真以新制度学派的理论观之,我很怀疑“腐败出”的一套新体制能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按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斯的说法(1993),制度的功能在于形成一个社会的激励结构。当一种制度结构能对“生产性努力”形成激励时,亦即经济人的收入增加与其所付出的边际生产性努力对全社会的边际贡献成正比时,经济增长就具备可能性,社会进步也才能成为现实;相反,当一个制度结构不是鼓励“生产性努力”,而是鼓励“分配性努力”,亦即,社会财富的分配不是以“生产性努力”作为参照系,而是以经济人在分配过程中尽量“多吃多占”的能力大小为参照系,经济增长就会处于长期停滞的状态,社会进步也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梦想。而完全可以说,一个制度对腐败问题的容忍,是对“分配性努力”最大的偏袒。因为腐败是最典型的“分配性努力”。即腐败者决不是通过“生产性努力”来增加收益,而是通过滥用手中的权利来增加收益。制度容忍腐败,实质就是这种制度结构是一种激励腐败的结构。而且,腐败者往往处于社会精英阶层,是社会强势集团的成员,我们又知道,精英阶层与社会强势集团对于制度演进的方向起重大作用。所以,一个不断靠鼓励“分配性努力”产生的制度,步入的更可能是低效率的被动锁定状态,而非良性循环。

与能否通过腐败推进改革这个问题相比较,更现实的一个问题是:当前中国改革的新的动力源在哪里?84年以前,中国改革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所以,民众本身就构成了改革的动力源。而改革进入城市后,正如杨瑞龙(1999)所指出的,地方政府开始在改革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为在中央放权让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是当地改革的获利者,所以它们也有积极性利用其政治功能实现经济功能。但在改革步入攻坚阶段后,一方面,增量改革的获益者往往成为新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因为不愿意改变现有利益分配格局而不愿意继续改革,而另一方面普通民众有相对剥夺感,又因为看不得改革到底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也不愿意改革。而此时的政府,因为公权被市场或被腐败所削弱、且其影响力与号召力也因腐败而不断下降,也没有能力继续推进改革,所以,中国改革很容易陷入停滞的境地。而新的动力源在哪里?精英经济学家希望通过加入WTO借助外部力量推动改革,其缘由大概在此吧?

但不知他们想过没有,外部力量推动的改革更是行之弗远的。

现实更能说明问题。号称自由派的精英经济学家们都承认,中国二十年改革中,最大的停顿与挫折莫过于八九政治风波,这场政治风波对于中国改革的后续消极影响到底有多么巨大还有待于

进一步评估。而众所周知,风波的缘起却是人们对于腐败的极度不满,只是后来发展到始作俑者也无法控制的局面。而当下的中国,老百姓最不满的依然是腐败。可以断言,腐败又已经构成了威胁中国社会稳定的最严重因素。而一旦宪法秩序遭到破坏,中国的改革还能继续进行吗?

由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自认为深谙新制度学派理论的精英经济学家们,恰缺乏西方新制度学派所具有的整体主义素养与历史主义情怀。

余论:精英经济学家的世界与普通人的世界腐败本身并不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普通百姓都痛恨腐败。经验表明,西方现代性国家政府的更替,一个经常的理由并不在于谁在台上更有能力发展经济,而在于谁在台上时能确保没有腐败的丑闻。因此,执政党都以反腐败确证其执政的合法性,以反腐败来赢得选民的支持;对于在野党来说,欲将执政党赶下台,并由自己取而代之,一个很奏效的手段就是千方百计寻找证据攻击执政党的腐败。现代性国家如此,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更是如此。

缪尔达尔在论述南亚国家的腐败时就指出(1968):“对于南亚各国政府来说,贪污腐败是一个致命的问题贪污腐败的程度同该地区的政府是否稳定有直接的联系。”

中国政治家邓小平说,腐败可以亡党亡国,其理由也就在此。

但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国部分精英经济学家们却搞得如此复杂,且在看法上与普通人迥异,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行文至此,我不能不想到何清涟女士(2000)在一篇文章中对常识理性与理论理性的区分。

按理说,经济学家在进行经济研究时,首先不应该违背常识理性,这种常识理性,其实就是对一般的存在的一般是与非的标准,甚至都不涉及到更复杂一些的事件。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就九八大洪水,造成三江流域千万普通百姓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至今仍有许多灾民的生计未能恢复到洪水前的水平。但如果经济学家一定要说出一套“洪水能促进经济增长”之类的“破窗理论”,则无论你是将这套理论论证得如何无衣无缝、天花乱坠,都是“是非颠倒、指鹿为马的蒙昧与谎言”。而我们这些精英经济学家们的确这么作了。在腐败问题上,我们一些经济学家又一次这么作了。

更可怕的是,精英经济学家们违背常识理性的这种行径,中国学术界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既使有人出来讲话也很快被压制与扼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我在这里想放言几句。因为精英经济学家们声称他们是真正的学术,是真正的经济学家,且利用他们手中的话语权力为整个中国经济学界制规定矩。谁如果不遵从他们的“学术规范”与“交往理性”,他们就宣布谁不是经济学家,谁的著作不是经济学著作。这就如同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中的骗子。行骗之前先预设一个“前提”

:说谁能看见他们织的布作的衣服就是聪明人,谁看不见就是愚蠢。在此情势下,中国学术界还有多少人有勇气喊出“皇帝其实没有穿衣服”这样的常识呢?何清涟喊了,说腐败是令人痛恨的,说腐败对中国改革构成了威胁,结果遭到精英经济学家们的联手压制。而首先出来为何公开说话的,的确又是学术思想界两个“稚童”

:一个是一贯以敢说敢言闻名的非经济学界的王小东;另一个是一只脚刚踏入学术思想界的卢周来。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精英经济学家为何要违背常识理性呢?我想大概有两个理由。从学术研究的立场上看,精英经济学家们近年来特别强调经济研究的“现代化”与“规范化”,其实就是“西方化”。他们关注的是他们的成果能否被西方同行接受与认可,而并不关心他们的成果对中国社会到底有没有作用。而且他们还以为,目前西方最得势的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此情势下,他们也就力图使他们的观点具备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特征。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得势之时,经济学的确使得这个世界区分成两部分:一个是普通人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遵从的是常识理性。

人们关注的是这个世界是否和谐与公正,为了达到和谐与公正,人们期盼由他们自己选举出的政府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个是经济家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正如海尔布鲁纳所言(1999),“政府永远处于守势,而市场却始终被认为一切都是美好的。当然,经济学家们都知道为市场辩护比较对人胃口,而为政府辩护则不讨人喜欢。为此,他们就大谈自由”。在海尔布鲁纳话之外其实完全可以再加上一句:“在当代经济学面前,社会公正永远处于守势,而效率却被始终认为是最重要的东西。经济学家们都知道,讲效率比较对经济学家们胃口,而讲社会公正则被视为外行”。所以,他们的言论违背常识理性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从阶层立场上看,正如某位精英经济学家不久前坦认的,经济学家都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精英经济学家们还有另外一句话:经济学家也讲个人收益最大化。而众所周知,中国当下各利益集团中,资本集团与权力集团处于强势集团的位置,也最有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精英经济学家们的个人效用;而普通百姓,只是“在时代的怀抱中跳舞”,即使在利益遭到损失时,也“只是循自己的本性生活”,与强势集团连平等对话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在张曙光等精英经济学家眼里,这个世界只有“三个活动领域和三类人”:“一是政府机构及官员,二是科研教育单位及学者,三是企业组织和企业家”,“三类人各显其能,各取其利,是分工和交易的要求,也是最有利和最有效的安排”。

(张曙光,1999)因此,精英经济学家们设计出这样一副完全不理会“官员、学者与企业家”之外的普通人世界的改革图景:在新的资本阶层崛起成为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同时,通过金钱进一步收买权力者,以巩固并加强自身的地位;而权力者通过出让权力也富了,成为另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学者”则为两个集团攫取其利益提供学理上合法性辩护。三个集团结盟,就达到了“自由秩序”之境。至于普通百姓在这个图景中的位置,则不是精英经济学家们所要讨论的事。

但中国的大变动却没有如这些精英经济学家以及他们服务的既得利益阶层所愿就此“保守”下来,而仍在继续进行之中。换言之,中国几千年未有的大变局才刚扯开序幕。所以,中国经济学界以及中国学术界好戏还在后头,我们不妨拭目以待。参考文献:

张曙光,《腐败与贿赂的经济学分析》,《中国经济学:1994》,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张曙光,《腐败问题的再思考》,《繁荣的必由之路》,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张曙光,《繁荣的必由之路。自序》,《繁荣的必由之路》,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张曙光,《批评规则、交往理性和自由精神》,《读书》1999年第10期;《张维迎:有些腐败的存在,不是最好的也属次优》,《中国经济大论战》,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张维迎,《治表性反腐败要适度》,《经济学消息报》1995年12月8日;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樊纲,《腐败的经济学原理》,《经济学消息报》1996年3月22日;樊纲,《骗出一套新体制》,《走进风险的世界》,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卢周来,《跨世纪中国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杨瑞龙教授访谈录》,《经济改革》1999年第6期;《王宏远:反腐败不能严厉到使政府官员汲汲可危》,《中国经济大论战》,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张五常,《三种社会体制》,《书屋》2000年第2期;《张五常: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中国经济大论战》,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张五常,《为什么我一直坚持国企改革永远没有希望》,1999年10月14日奇迹网络;李南雄,《关于中国腐败现象的研究》,《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缪尔达尔,《南亚贪污腐败因果谈》,《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

,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H。西蒙尼亚,《俄罗斯的官僚资本主义》,《经济译文》1997年第4期;道格拉斯。C.诺斯,《历时经济绩效》,《经济译文》1994年第2期;霍尔伯特。金蒂斯,《熊彼特错在哪里》,《经济译文》1993年第1期;《世俗哲学的终结——罗伯特。海尔布鲁纳访谈录》,《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1期;《污点》,原载巴西《阅读》周刊1999年11月3号;中译本见新华社《参考资料》1999年11月9号《巴刊报道透明国际德班会议指出反腐败是下世纪主战线之一》;汪晖,《关于现代性问题答问》,《天涯》1999年第1期;秦晖,《公正、价值理性与反腐败》,《东方》1995年第6期;甘阳,《自由主义:贵族的还是平民的?》,《读书》1999年第1期;余世存,《他们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书屋》2000年第2期;何清涟,《权钱交易:中国当前寻租活动的特点、途径及社会成本》,《东方》1995年第6期;何清涟,《什么是真正的批评规则》,《书屋》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