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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军火贸易动机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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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军火贸易动机演变

摘要:自有国家以来,国际军火贸易一直是调整国际政治关系、推动国家战略的有力杠杆,因而在国际政治与经济领域享有特殊的地位。通过对国际军火贸易历史的考察,本文以军火贸易动机演变脉络为着眼点,深入探讨了国际军火贸易在塑造国防工业基础、协调国际关系和实现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中的特殊作用,并对中国的军火贸易发展和国际军火贸易的未来发展进行了简要评述。本文的结论在于基于整体国家利益考虑,中国应当给予军火贸易更多的战略资源关注。

历史上每一次战争都会提醒人们武器的进展;在安全意义上,战争又会刺激那些有被威胁感的国家对先进武器寻购的胃口。国际军火贸易不同于一般的国际民品贸易,既属于军事领域里的经济活动,又与政治外交战略和军事战略密切相关,因此成为国家战略中的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

一般而言,人类活动都受一定的动机支配,军火贸易亦然。研究军火贸易动机的历史演变,将有助于我们从宏观角度审视军火贸易在国际政治、经济贸易和安全领域的杠杆作用。在军火贸易成为一种国家行为的前提下,军火贸易动机演变的轨迹其实亦是国家战略调整的直接反映。动机决定内容和形式,因此本文的目的不是概括纷繁芜杂的军贸现象,而是探讨现象背后军火输出大国军贸动机的演变,分析在国家战略下军火贸易动机选择与组合的特点,并试图就中国作为日益发展的大国对军火贸易应该持有的战略进行思考。

一、国际军火贸易动机演变的历史

军火学名军品,是指为军事需要而生产的产品,包括武器装备、弹药、军品生产设备、军用零配件以及其他被认为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商品。有的国家还将军事技术转让、军品生产所需的原料、军事训练中的技术服务等也划归军品之列[1].军火贸易则指以货币或其他商品为媒介的军品有偿转让活动。由于军火贸易是以武器为主要代表的,因此根据武器交易的特点,可大致将国际军火贸易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最早的武器贸易开始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个阶段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到冷战结束;第三个阶段从冷战结束至今。

武器因战争而存在,国际军火贸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争的源头。在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早期,伴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为满足各部落间私有掠夺和杀伐征战的需要,出现了最早的国家间武器交易。随着国家常备军的组建,武器逐渐从生产工具中分离出来,武器交易也开始频繁起来,并在商品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最初的军贸市场。据史料记载,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地中海北部沿岸地区,是世界上最早的武器交易市场。当时,作战国的武器除了靠士兵自筹、民间手工业者和国家制造、战争掠夺外,已经开创了靠国家间的贸易来获得的途径[2].而交易的动机,一方为了赚钱,另一方则为了获取武器以在战争中战胜对手。

14世纪以后,在欧洲热兵器逐步发展起来。枪炮等热兵器的出现,对世界军火贸易产生了两大重要影响:一是过去相对分散的兵工作坊逐渐被相对集中的武器工厂所取代;二是新型武器的价格远高于刀剑等冷兵器的价格,使过去分散的个人武器交易逐渐被武器生产集团或国家间交易所取代[3].15世纪地理大发现和对黄金的狂热追求,使欧洲强国纷纷在海外用火与剑掠夺殖民地,进行野蛮的原始积累。随着列强对殖民地争夺的加剧,对殖民地的军火输出也大量增加,它们往往把军火输出作为一个重要的工具,这可看作将军火贸易作为对外政策工具的滥殇,同时也为现代军火市场奠定了最初的地域特征。这一时期,欧洲列强对殖民地输出军火的动机在于:(1)提供军火巩固殖民统治;(2)收买当地反政府力量以排挤别国势力;(3)换取土地和其他政治、经济、军事特权。总之,随着封建制的逐步瓦解,欧洲列强对殖民地的争夺以及工业革命的兴起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国际军火贸易正式拉开了帷幕。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军火交易只是个体军火商之间的商业买卖,不受政府约束。比如德国(普鲁士)的阿尔弗雷斯?克虏伯和英格兰的阿姆斯特朗勋爵,卖军火仅仅为了赚钱。用克虏伯的话说卖军火是一种“在他的工业天敌的包围中,向海外领域寻求他的人民就业与食物的方法”。克虏伯公司生产的枪炮,有一半以上出口到47个国家,其中也包括德国的敌人。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例子是在1866年奥-普战争中,交战双方都使用克虏伯的枪炮互相残杀。俄国军火商巴塞尔?扎哈罗夫爵士更是将商业利润置于国家利益之上,他曾在1936年非常坦率地告诉“伦敦星期日新闻”:“我向任何愿意买我的武器的人出售武器,在俄国我就是俄国人,在希腊我就是希腊人,在巴黎我就是法国人”[4].

战争的残酷使人们开始反思这些不受限制的私人军火商的行为。私人军火商一时被人们谴责为“魔鬼”和“死亡商人”(MerchantofDeath)。一位参战的英国指挥官这样刻画私人军火商:“国外和国内军火贸易之间的联系是现行私有生产体系中最敏感、最危险的特征。现存国际军火交易圈中群魔聚汇,他们手拉手地进行着各种肮脏的交易。”由于私有军火商人的不负责任,于是人们寄希望于军火生产与交易的国家管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同盟国共同签署的一份“受害国同盟协议”声称:“各同盟国一致认为应公开反对私人的军火及战争工具制造企业的生产活动。”[5]许多评论家更是不断呼吁对武器生产实行国有化。由于西方军火生产企业股份制推行得早,很少是国有的,于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国家通过修改武器交易政策对武器外销加强了控制。

20世纪30年代,希特勒德国推行扩张政策并疯狂扩军备战,国际军火贸易再次火热。美国人开始不知是为了钱还是希望欧洲再来一场战争,以便坐山观虎之后从中渔利。据统计,德、意等国1937年从美国购买的武器就比1936年增加了4倍。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军火交易呈现集团化趋势,即轴心国和同盟国两大集团各自在内部开展军火交易。这时期的军火贸易纯是为了打赢战争,但同盟国内部的军火贸易为美国对战后世界军火市场的垄断与控制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保证对盟国的武器供应,颁布了著名的《租借法》,该法案从1941年3月11日通过到1945年9月2日废止,其间共有33个国家与美国签订了租借协定,租借援助总额达502.44亿美元。美国的租借法案,既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最大的军火贸易活动,也是美国叩开世界各地军火市场大门的钥匙,使美国建立了与世界各地的军火供应线和经济联系。从此,军品出口成为执行美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重要工具,而这一工具的真正应用应从1947年开始。

1947年,美国宣布了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冷战全面开始,世界基本上一分为二,形成美、苏两大阵营。冷战时期军火贸易的主要特点是阵营(联盟)内贸易,两大阵营的军火市场分别为美国和苏联所垄断,并且军火贸易和军事援助相结合。例如马歇尔计划的“援欧”,拨款共计131.5亿美元,绝大部分用于军事目的[6].而苏联则对东欧派出庞大的军事顾问团,改组东欧国家的军队并输出大量的武器装备。两个超级大国通过武器出口,以加强对一些战略地区的影响和渗透,控制武器接受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获得在盟国的军事基地使用权和驻兵权等。因此,为了争夺世界霸权、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美苏两大市场寡头都把军火贸易作为与盟国加强全面联系的有力纽带和反制对手渗透与争夺的有力杠杆。

1980年代后期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军贸市场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

第一,随着冷战结束、东西方形势的缓和,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削减军事预算,发展中国家因债务增多或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而缺乏购买先进武器的资金,曾一度导致全球武器需求量减少。如1989年世界军火销售总额达376亿美元,到1995年降至228亿美元,减少1/3强。

第二,西欧国家武器出口能力大大增强,巴西、以色列和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开始以较强的竞争力进入国际军贸市场,使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全球军火市场开始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在买方市场态势下,突显了“消费者主权”,武器进口国有了讨价还价的权利;武器供应商的增多,使武器进口国减少了对单一武器源的依赖;军火市场竞争的加剧,全球军火需求的整体减少,使得军事大国庞大的国防工业基础面临困境。据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简称SIPRI)1994年的一份研究报告统计,美国国防工业部门1993年约有60万人失业。而俄罗斯面临的压力更大,由于军工生产削减60%以及军转民计划的失败,导致100多万人处于失业的边缘。以上原因,使得军火生产大国军火输出动因中的政治控制动机弱化,经济动机开始处于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各国工业技术基础不同,这种差别使技术先进的国家有可能垄断国际军火生产和市场销售。另一方面,难以消除的地区潜在冲突造成了持续的军火需求,军火供求的非均衡为军火生产大国把军火销售继续作为一种达成本国政治经济军事目的的外交工具提供了可能。并且,在某种政治背景下,一国(军火接受国)与另一个国家尤其是有影响的大国间的关系是不密切的,希望能够通过军火贸易加强与大国的联系,以获得其政治上的支持。

第三,冷战后的世界呈一超多强的格局,各国的国家战略不同,比如有的想领导世界,有的想成为区域强国,有的只想多赚些外汇,因而其对外政策就有很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在垄断竞争的军火市场上,军火输出动机因本国国家战略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取向。这也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等军火输出大国近年来都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军火贸易计划的原因。虽然动机不同,同样使国际军贸市场自1995年开始出现来了交易反弹。

反观历史,军火这种特殊的商品,在私人军火商手中只是一种参与市场交换用来赚取面包和黄油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普通商品;而在政府手中,军火这种商品的价值逐渐被一一发掘,成为经济、政治和军事意义上的战略工具。军火贸易的杠杆作用突出地表现在:(1)沟通与重建国家关系的重要手段。军火贸易能够达成更为长久的互惠合作,不仅是技术的合作,而且带来服务的合作,从而带来国家间关系的改善。(2)带动民品贸易的国际准经济纽带。国内国际军火订货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国防工业的衍生效应带动国内产业的发展和国内就业的稳定与提高,军品贸易对民品的连带效应可对本国国际贸易产生间接贡献。(3)撬动对手战略调整的有力杠杆。军火贸易在有敌意的国家或地区间进行,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双方均势的失衡,失衡的局势必然迫使对手调整战略,以应对变化的局势并寻求新的均势。对手战略调整的方向有两种:一是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条件是对手在不均衡的军事力量对比中暂时妥协或让步;二是对手也大量采购军火,从而引发双方的军备竞赛。对于军火贸易所可能引发结果的预期,必须根据既定的国际形势和力量对比来分析其概率所处的区间。

公元前3世纪,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曾留给世人一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将地球撬动。那么军贸杠杆的支点在哪里呢?支点就是各国纵横交错的国家利益和国际战略利益。军火角色的转移,军火价值的“增值”,使得军火输出大国开展军火贸易的动机多元化,军火输出动机在国家根本利益下的组合,体现在国家意识中即是军贸政策,体现在现实中是国际军火贸易的火热。

二、军火输出大国军贸动机选择的实证分析

如前所述,军火贸易是一种战略工具,军贸动机选择必然根源于国家战略,军火贸易的开展也必然带有浓厚的战略色彩。一种国别分析有助于把握各国国家战略的实质;另一方面,由其国家战略不难推断其军贸动机的选择和军贸政策的走向。

1.美国

2000年年中,美国务院发表了一份1999年全球军火贸易研究报告,称美国该年武器出口达118亿美元,占全球军火出口的1/3,居世界第一位。报告指出美国军火贸易的特点:一是美国武器出口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如美国武器销售1997年为77亿美元、1998年为103亿美元、1999年升至118亿美元,年增幅高达14%.二是世界军火市场竞争激烈,美国凭借其传统军售地盘和技术优势,仍占据优势地位。三是美国军售对象主要为发展中国家。1996年以来,美国与发展中国家达成了价值257亿美元的军火合同,占全球总额的1/3以上。

1977年,美国国务卿赛鲁斯·万斯列举了冷战时期美国武器输出的十项用途:(1)支持在解决地区冲突中的外交活动;(2)影响那些控制战略资源的国家的政治方向;(3)有助于维持地区力量平衡;(4)加强与我们有共同防务协议的主要盟国武器装备的共通性;(5)促进在威胁与防卫方面的自我满足;(6)加强进口国的国内安全与稳定;(7)阻止苏联的影响;(8)加强同政界精英的接近与影响;(9)在与美国直接有关的问题上对各国政府起到影响作用以及保证基地权利、海外设施和转运权[7];(10)安全援助可节省国防预算。另外,美国参联会在1984财年的军事形势报告中写道:为促进美国的利益,安全援助(军火输出)的战略目标在于:(1)援助对美国家利益至关重要的国家以保持其安全与独立;(2)促使美军获得通过权、领空飞行权、转运与基地使用权:(3)促进军队之间装备的标准化和通用性;(4)保证重要的原材料不间断供应;(5)尽可能扩大美国在海外的影响并尽可能减弱苏联的影响;(6)促进工业发展、降低装备生产成本、保持和增加就业、改进美国国际收支平衡。

美国军火贸易动机根源于国家政治、经济和安全战略,归根结底是为维护国家利益服务;若其全球战略不发生大的变化,其军火输出的理由和动机就不会有太大的调整。考察美国总统的执政特点,就会发现几乎没有一个不支持卖军火。尼克松倡导军火贸易,其军贸政策一直是美国对外政策的一大支柱。里根政府更是热衷于军火贸易,里根上台不久,便终止了卡特政府的军贸控制倡议,并提出了自己试图充分利用军火出口作为一种政策工具的改革倡议。例如迅速放宽年度军火出口水平的限制,指示美国驻外使馆和军事代表恢复帮助在国外的军火推销活动,颁布与卡特总统的PD-13号令相对立的新政策[8].

老布什政府的军贸政策具有很大的两面性,其军售政策被形象地刻画为:国务卿贝克打着实现和平的旗号四处奔走,国防部长切尼却为促销军火而暗中使劲。例如1991年5月29日,布什发表了有关限制中东地区军火输入的措施,次日正在以色列访问的美国防部长切尼却答应向以政府提供10架F-15战斗机等价值7亿美元的武器。难怪日本1991年6月24日的《产经新闻》这样评价:整个世界对美国的军火出口政策感到迷惑不安,搞不清美国到底是“和平使者”还是“军火商人”。

克林顿政府的军火出口政策与卡特执政时的限制政策形成了鲜明对照,甚至突破了里根和布什政府的少量限制政策,不断放宽国别出口限制和技术出口限制,并明确指示商务部、国务院以及潜在武器购买国的大使馆要为武器出口发挥重要作用。从武器出口动机方面考虑,克林顿政府比此前任何一届都更加关注国防经济利益。正如美国一著名观察家所言:“克林顿政府的常规武器转让政策认为,支持一个强大的、可持续发展的国防工业基础,是保证美国国家安全的关键,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商业问题。为此,在武器转让决策过程中,总统令(指1995年2月17日颁布的《关于常规武器转让政策的总统令》)将国内经济因素的重要性提到一个比以往历届政府的规定都要高的程度”[9].可见,克林顿政府关于武器销售的政策,既与美国保持国防工业基础有关,又与美国主导全球高技术贸易有关,还与美国执行对外政策的需要有关。克林段政府的军售政策可概括为: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积极推动,有的放矢。具体说就是,在武器种类上,对哪些可卖哪些不能卖实行严格审查;在销售对象上,区分盟国与非盟国、重要地区与非重要地区;在政府作用上,创造条件多方协助以扩大市场份额。总之,一方面美国要通过对外军售获取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又要使对外军售服务于美国总体战略构想,谋取全球战略优势。

为此,美国政府扮演了最大促销商的角色,使用各种方式为军售鸣锣开道。美国军火输出相对集中于中东、东亚、巴尔干和中东欧地区,因为这些地区是民族矛盾集中、地区局势存在潜在冲突的热点地区,美国政府靠积极的政治介入实行军力平衡政策以维护地区和平,但这种政策巧妙地为本国的军火商制造了持续而巨大的军火需求,营造出有利于自身军火输出的市场环境。美国政府营造环境的做法还有:(1)通过预防外交迫使盟国停购他国产品。1997年4月,美国防部长科恩访韩期间,迫使韩国放弃了购买俄制C-300地空导弹而改买美制“爱国者”导弹。(2)通过北约东扩创造军火需求。1997年7月,美国副国务卿艾森施塔特公开宣称北约东扩不仅符合美国的安全利益,而且符合其商业利益,东扩将为美国投资商创造新的机遇,同时也为美国销售军火带来机会。中东欧国家为尽早加入北约,也纷纷在军事思想、军队体制编制和武器装备等方面向北约靠拢,并大量购进美制武器。比如,单是1997年4月和5月,美国就与罗马尼亚签订了价值近11亿美元的雷达和直升机合同。(3)玩弄政治游戏大搞“军事平衡”。美国为了牵制和防范中国的崛起,不断增加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数量;美国还炮制“中国威胁论”,刺激亚太地区军备竞赛,趁机向该地区大量军售。(4)不断放宽武器出口政策。1997年1月,美国为抢占东南亚市场将AIM-120中程空空导弹等先进武器(以前只卖给北约盟国)“解禁”。1997年8月,克林顿又宣布取消向拉美国家出口先进武器的禁令。2000年,美国又放松了对北约盟国的武器销售限制。

另一方面,面对日益激烈的军火市场竞争态势,美国政府积极协助军工企业扩大军售。因为军工企业吸纳了几百万的就业人口,是美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军工企业的兴衰对政府来讲,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何况一些大型军工企业,如波音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对政府决策历来都有相当大的影响,政府内也不乏这些军工企业的代言人。因此,政府帮助企业扩大军售就成为一种政治责任。为增强军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美国政府一是采取绕过反托拉斯审查的产业政策,支持国防工业超集团化发展。例如1994年洛克希德公司与马丁-玛丽埃塔公司的合并和1996年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的合并就是明证。二是增加军火出口信贷担保以加强对军火出口的金融支持。如1994财年美国防务拨款法批准用国防部基金中的2500万美元支持一项10亿美元的军火出口计划,给澳、日、韩等北约盟国作担保。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总统中虽然卡特曾主动对军贸实行过限制,但并不成功,且招致了很多非议。以其签发的PD-13号总统令为代表,卡特宣布把军火出口视为“一种特殊的外交政策工具,只有在某些清楚地证明这种军贸对我们的国家安全利益有好处的场合才能使用之”。为执行限制政策,总统的措施有:减少军火销售至1977财年的水平;限制尖端武器出口;禁止生产与合作生产出口专用型武器,并且也禁止与非豁免国家签订新的合作生产协议;禁止武器二次出口;驻外使馆或军事代表不允许进行军火推销活动等。卡特政策的实施,某种意义上来说限制了军火出口,比如在政策实施的前15个月,政府就拒绝了来自92个国家价值10多亿美元的订货申请。但实际上军火销售总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从1977年的128亿美元增加到1980年的177亿美元,因而使卡特政策遭到了国内大多数观察家的强烈批评。那些对卡特政策表示赞同的人,对军火出口继续被广泛用作外交政策工具感到失望;而那些赞成将军火销售作为外交政策工具的人,对卡特在实施限制时的不公平做法颇有微词,感到总统不仅没有限制军火贸易,反而疏远了不少珍贵的朋友。1983年,匹兹堡大学的保尔?汉蒙德及其同事们在一份有关美国出口政策的研究报告中倒十分理解卡特的委屈境地:“尽管他需要限制军火出口,而且公众和外交方面都支持他这么做,但总统知道对他来说由于可能用于应付国际问题的手段很有限,军火出口对于很多目标的达成简直太有用了,以至于不能大幅度削减。”

2.俄罗斯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初期,前苏联奉行战略重点在欧洲的政策,加之国内重建,对第三世界不感兴趣,亦即第三世界国家对前苏联战略价值不大,因而军火输出主要限于华约国家。随着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的战略需要,前苏联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军火输出开始成为其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前文所述,在60年代至70年代,前苏联军火出口的动机借助军贸杠杆为政治、外交利益服务,军贸军援的目的是控制第三世界国家,换取海外军事基地的使用权。80年代中期,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在对其外交政策调整的同时,军火出口政策也有所变动。因为这时前苏联已开始担心国内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可能难以支撑“军事霸主”的虚名,只有把经济发展作为国家首要战略,才是根本出路。因此,在考虑通过军火出口实现政治目的的同时,前苏联开始重视军火出口的商业利益,大大减少了过去馈赠式的军火出口政策,放弃了一些付不出现金和拖欠债务的国家,对与第三世界的富国(尤其是富产石油的国家)表现出特别的热情[10].

前苏联解体后,不景气的国内经济形势、动荡不安的政局以及北约东扩的国际压力,使俄罗斯国内发展举步维艰,国际政治空间日渐狭小。尤其是俄罗斯从苏联那里接管了70%的军队,同时也“继承”了1500多家军工企业、500多万生产工人。国内军火需求的急剧减少,使俄罗斯军工企业面临倒闭。于是,俄罗斯开始采取“靠军企自己养活自己”的办法,增加武器出口。从另一角度看,相对于俄罗斯每年约50亿美元的军费来说,几十亿美元的军火外汇收入可谓举足轻重。1994年,俄罗斯对武器出口进行整顿,规定由俄罗斯武器和技术装备进出口总公司归口管理全俄军火外销,并由总统直接控制该公司。1995年8月,俄政府又特批6家军工企业可直接向世界军火市场销售武器。但从那时起,俄罗斯的武器出口再度出现多部门恶性竞争的局面。据报道,外国一些军事部门和民营部门可以从俄罗斯军队中买到几乎所有想买到的武器装备。

近年来,俄罗斯一方面在政策和体制上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加大了对军工企业的扶持力度。1999年6月,俄颁布了《关于积极加强俄联邦同国外进行军事技术合作的措施》的总统令;同年11月,俄政府又通过新规定,具体明确了军品贸易主管部门在计划、协调、监督和检查方面的职能。同时,俄政府在制定2000年预算时为军工企业增加了财政拨款,并相应提高了国防订货的数量。俄罗斯在外贸体制上不断改革,除国营俄罗斯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进出口公司主要从事军品出口外,“苏霍伊”航空工业综合体也直接从事对外军品出口,以适应军事航空产品直接由企业出口的需要。2000年8月份,俄罗斯又成立两家军贸公司,分别负责零部件、配套设备、售后服务、军工专利技术和许可证贸易等业务,通过分工细化扩大军品出口。

在销售方式上,俄罗斯采取低价销售、灵活的结算方式和加强售后服务等措施不断开拓世界军火市场的份额。例如T-72坦克只卖180万美元,而美国的M1系列坦克卖到300万美元;米格―29只卖1100万美元,而美国F/A-18战斗机卖到3960万美元;C-300导弹系统以低于美国"爱国者"导弹一半的价格向以色列出售。俄罗斯在武器出口付账方式上,既可全部用硬通货美元结算,也可用软货币结算;既可全部易货交易,也可用某类产品部分冲抵美金,还可以给予10-20年低息信贷等。俄罗斯还积极为武器购买国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合资建厂、供应零配件等多种优惠,以招揽买主。

俄罗斯军火出口的主要形式是以与外国发展军事技术合作的方式进行。目前与俄保持较密切军事技术合作关系的国家有印度、中国、伊朗、阿联酋、塞浦路斯、阿尔及利亚、叙利亚以及独联体国家,其中印度对俄装备购买量最大,独联体被俄罗斯认为是最长远和可靠的军事技术合作伙伴。马来西亚,韩国、印尼以及塞浦路斯则是俄罗斯军火出口的“新兴”市场。

纵上可看出俄罗斯军火出口的动机:(1)增加外汇收入,缓解国内经济危机。(2)提高国际地位,增加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俄希望在国际军事冲突中,交战双方都使用俄制武器,这样在解决国际事务过程中手中就多了一张可讨价还价的政治筹码,有利于俄对国际事务施加影响。(3)缓解军工企业困难,为其进一步发展积累启动资金。

3.英国、“法巴模式”和日本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国的军火出口一直位于世界前列,就像今天的美国一样垄断了世界军火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此次大战以后,政府开始干预私人企业的军火买卖,并于1931年颁布《军品控制法》以限制武器出口。两次世界大战大大削弱了英国在世界政治舞台中的地位,军火出口逐步下降,军火出口额从1950年占世界的25%下降到1970年的10%.60年代后期,英国奉行“商业实用主义”政策,重新评价军火出口在国际政治和贸易中的作用,把军火出口正式纳入国家政治与外交政策,并进行军贸管理体制改革[11].在政府支持下,英国军火出口大幅上升,1972至1981年间,军火出口总额增长了约5倍。据1996年《简氏防务周刊》统计,1995年英国开始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军火出口国。军火出口是英国政治、军事和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等经济实力的国家,英国奉行以军火出口带动军工生产的方针,把武器出口作为扩大本国政治影响,平衡贸易逆差,增加经济收入,减少财政赤字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为推行这种商业实用主义的政策,英国逐步建立了以出口为主的外向型军工体系,大力发展出口型武器装备,在国外建立军火推销机构,扩大军火外销。自80年代以来,政府在军火外销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政府首脑甚至亲自出面招揽军火生意,为提高英国军品的国际竞争力起到一定作用。在商业实用主义政策框架下,英国军火出口充分考虑接受国的需求,减少政治限制,采取许可证生产、补偿贸易和提供优惠信贷等方式,尤其注重售后服务。

世界上几乎很少有国家向法国那样将军火出口明确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由于本国的武器需求非常有限,为了维持独立的国防工业的发展,法国必须以出口促生产、以出口养军工。最早倡导“自由、平等和博爱”的法国人卖军火就象进行生活日用品的国际贸易一样潇洒,几乎愿意将军火卖给任何人。法国政府官员曾在公开场合宣称,法国军火出口政策是“没有政治条件”的[12].

法国历届政府都注重军火出口。戴高乐将军火出口视为补偿昂贵的武器研究发展费用的唯一途径。德斯坦、密特朗和希拉克则把军火出口作为弥补外贸逆差、支付石油账单、解决部分失业问题和部分地控制通货膨胀的重要手段。对丰厚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对国内工业发展的重视,使法国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巴西的军火贸易形成了国际军贸体系中的“法巴贸易模式”,即在承认军火贸易受国家政治军事战略制约的前提下,着眼于经济利益的获取,将军火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和立国的支柱。

与美、英、法等国相比,日本似乎是个从不出口武器的安分守己的国家,其实日本的军火出口政策和做法最为耐人寻味。作为战败国,根据战后安排日本不得向其他国家出口武器、军事技术或武器制造能力。但是由于日本对“武器”一词没有严格的定义,只是一种关于武器成品的狭义表述,使得日本的武器出口限制政策有隙可乘;另一方面,军民两用技术在武器生产中的广泛使用使得限制武器出口政策的约束力进一步减弱。因此日本军工公司并没有被排除在国际军火贸易市场之外,而是通过“两用”的名义做成了不少军火生意,活跃的两用技术贸易经常使其在零部件一级逃过禁运。海湾战争后美国军用电子工业协会的一份研究报告说,“在美国军用电子产品中60%至70%使用了日本芯片。没有日本产品,美国就无法打海湾战争。”

日本一向把军事高技术视为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国家安全防卫的基石。日本军事技术发展战略是:在未来若干年内继续保持和发展在军民两用高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以此为基础积极开发高技术武器装备。日本的军民两用高技术覆盖微电子、光电、材料等各个领域,其中许多技术如砷化镓器件、图像寻的器、光纤通信和精细陶瓷技术等已被美国、日本广泛用于研发各类战斗机、C4ISR装备、战略轰炸机等先进武器系统。在武器装备日益走向信息化、精确化和智能化的当今时代,日本军民两用技术的出口对国际军火市场的意义是显见的。有研究认为,日本一旦完全解除军火出口限制,其厂商将可以控制世界舰船建造业的60%、军用电子市场的40%、汽车市场的46%和航空航天业市场的30%左右[13].

三、军火贸易动机组合与国家战略

通过对军火贸易动机演变的历史与国别分析,可见军火贸易动机尤其军事大国的军贸动机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而且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与国家战略的调整呈现一种动态的结构组合(军火出口的动因结构如图1所示)。在这里,动机可分解为各种各样的动因,动因的有机组合构成军贸动机。

并且,军火输出国针对不同的销售对象,即根据不同销售对象对于维护其国家利益的不同作用而突显不同的动机。如美国、英国和俄罗斯等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有影响的大国,对于一般军火输出国,则主要选择经济利益动因,即通过军工生产和军火出口带动本国工业的发展。在经济动机下的隐藏动机则因国家而异,比如以色列的军火出口就因在国际上陷于孤立而有改善国家间关系的需要,而日本的军民两用技术出口则有谋求政治军事大国的动因。1999年初,印度和俄罗斯签署了为期10年的军事合作协议。协议中有价值10亿美元的军火交易和价值26亿美元的民用核反应堆等民用项目。印度官员称,印度之所以偏爱俄制武器,是因为俄制武器价格便宜、可靠性高和经久耐用;另外,印度还希望以此加强印俄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并使俄保证不向巴基斯坦提供武器。

通过国别分析可见,美国武器输出效用可归纳为三大期望:一是国家安全期望或军事安全期望,即加强盟国和友好国家的军事援助有助于美国的国家安全;二是政治期望,即政府可通过军火贸易对外国政界和军界领导人产生影响;三是经济期望,即考虑武器转让的经济利益。当前克林顿政府军火输出的动机即主要在于利用军火贸易拉动国家高技术的发展,通过确保技术优势推动经济增长,以实现其以国家经济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战略。而美国针对北约盟国和北约东扩的军火贸易以及对台湾军售则是实现其全球战略的重要手段。美国对台军售可谓美国实现其在台及在东亚战略利益的典型案例,对台军售一方面可以遏止中国的崛起,另一方面又是维系和加强与台湾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时制造海峡两岸军备竞赛的外部条件,为本国国防工业提供源源不断的订单。另外,从武器出口的对内动机层面考虑,武器销售又常与竞选活动搅在一起,总统候选人可借此吹嘘他们有能力为军火企业赢得外国订单,从而能保证或扩大就业机会。因此,军火出口还与多得选票获取执政权利和威信有着密切的相关关系。

俄罗斯目前虽然国内经济不景气,外部又面临北约东扩的步步紧逼,但国家战略仍然要重振大国雄风,在国际舞台上谋取与其军事力量相匹配的国际政治经济地位。因此,其军火出口动机也是多元的,涵盖政治、经济、军事安全各个领域。只不过因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将经济利益作为主要动因而已。从其军火出口市场的地区特征来看,主要是重新夺回前苏联的势力范围,并加紧和美国争夺美洲的军火市场。俄罗斯特别注重和印度和中国的军火贸易,就可以看出其欲结好亚洲强邻与美国抗衡的政治动因。

英国和法国虽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两国的军火输出动机却有差异。英国军火出口是关于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安全的综合考虑,近年来由于军贸市场竞争的加剧,突显了军火输出的经济利益动因。而法国主要考虑的是经济利益。原因大概在于英国是昔日的“日不落帝国”,虽然现在相对衰落,但其立国政策中仍透出欲保持政治大国地位的政治理念。法国的军贸政策则带有独立自主的风格,追逐着本国战略下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利益。

对于日本,从其对国际政治权利的诉求来看,早在80年代日本政界就提出了涵盖外交、国防、经济、文化的“综合安全保障”构想;进入90年代后,作为经济大国的日本更加谋求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的国际地位。因此,日本的军民两用技术出口必然要为其国家战略服务,其出口动机其实也是在商业利益外衣下包含多种目的的动机组合。例如美日之间日益增多的军事技术贸易在地缘战略上的意义即是为了维系美日安全保障关系纽带,日本则希望在美国关照下早日在国际舞台上穿着商人的西装叼起政治家的烟斗。

因此,国家战略不同,其军火输出动机也不同,深受国家总体战略的制约是军火贸易最显著的特征。另一方面,从军火贸易的效用看,无论是对于国家的内部发展战略,还是国家的外部发展战略,军火贸易都能够产生作用。并且,根据变化不定的国际风云,西方军贸大国的军火贸易会凸显不同的动因。有时甚至为强调一种动因,而可以忽略甚至牺牲别的动因下的利益。这种军贸动因组合的灵活性,使得军火贸易是推进国家各项战略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工具。

四、军火贸易与中国

1949年以来,中国向许多国家输出过武器,军贸动机按历史顺序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战略型”动因,即支持邻国的正义战争。例如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和柬埔寨战争中,向其中一方的武器输出是基于政治和战略考虑,目的是为了消除或减少霸权主义对中国周边的威胁。二是“意识形态型”动因,在期间,中国的武器输出在很大程度上受意识形态所左右,武器输出对象主要为亚、非国家或革命组织,输出的目的是支援“世界革命”。三是“经济型”动因。即以经济考虑为主的军品贸易,主要指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际局势的缓和,中国国防资源出现了大量闲置,军转民的同时中国跳出了“不作军火商”的观念束缚,开始进军国际军火市场,赚取外汇[14].

在“经济”型动因下,中国军火贸易有过历史的辉煌,也有现实中的困窘。辉煌表现在中国曾是军火贸易大国,从1978年起,随着改革开放和国防现代化的起步,中国正式开展军火贸易,军品出口市场迅速扩大。1977-1980年,中国在世界军品出口国中排名第13位,到1984年,已跃升到第5位,仅次于美、苏、法、英。据SIPRI年鉴统计,中国大型常规武器出口额由1990年的12.49亿美元上升到1992年的15.35亿美元,占世界大型常规武器出口的比例也由1990年的4.17%上升到1992年的8.34%,在世界军品出口国中的名次由1990年的第6位上升到1992年的第4位。

困窘则表现在中国在世界军火贸易格局中所占据军火市场的特征和军品出口结构的技术低位。1988-1992年,中国常规武器出口市场几乎全部在第三世界国家,即使到现在,这种格局仍然基本未变。这说明中国军品的竞争力在西方发达国家或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难以开辟市场;忽视与发达国家做生意,会使中国在军火技术贸易中失去利用国家间的技术级差势能发展中国军工技术的机会。即使常规武器出口,1990年之后,由于海湾战争中显现的高科技武器优势,中国武器尽管便宜,但由于在科技上显得落伍,军品出口近年来呈现萎缩态势。比如中国武器出口占中东市场的比例在1987年曾达到12%峰值,但到1997年却衰退至2.14%.据SIPRI年鉴统计,近年来在军火市场竞争中,中国军品出口逐年下降,大型常规武器出口额由1995年的8.49亿美元降至1998年的1.57亿美元,同期占世界总额的比例由4%降至0.72%,在世界武器出口国中的排名由1995年的第五位下降至第11位。2000年美国国会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1999年武器销售额虽然由1998年的9.25亿美元上升到19亿美元,但销售额的增加主要是在亚洲、非洲和中东的小型武器交易,对于大型常规武器,中国几乎没有优势。

另据以色列《国际事务中东观察月刊》(2000年9月号)报导,中国自80年代打入中东武器市场以来,除战术导弹较精密实用外,其余武器在质量上均不及西方产品先进,中东国家采购之后,仅能摆在第二线备用。中国的战术导弹是在出口中能拿上台面的东西,式样繁多供客户选择,但大多是通过“逆向工程”仿制前苏联的导弹,例如红箭-73型反坦克导弹仿自前苏联的AT-3型导弹、红缨-5型地对空导弹仿自前苏联的SA-7型导弹。对前苏联(或俄罗斯)技术的仿制,将随着俄罗斯对外军贸的扩大对中国军火贸易形成竞争性挤压。

因此,过去军品出口的繁荣在于传统常规武器数量上的增加,而近年的滑坡则是由于中国军事研发与制造技术的落后。国力递增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是仅仅着眼于重复产出的数量累积。军火贸易的兴衰其实是国防科技实力强弱的最直接体现。

科学技术最先应用于军事领域是基于国际关系中的安全两难法则,这条法则也说明能造出好武器的国家往往是国防科学技术领先的国家。虽然有人提出超限战等规则灵活的战法[15],但若没有厚实的国防科技基础和军事实力为后盾,在战争博弈中的得益最终不可能取得胜利。因此,海湾战争后各国尤其是海湾国家掀起了采购高技术武器的热潮。科索沃战争后,各国尤其是存在冲突和潜在冲突的国家与地区进一步将目光转向精确制导武器和高性能飞机等武器装备的研发与采购。

中国军火贸易的兴衰涨落,在客观的历史原因背后也说明中国对军火贸易的战略性特征认识不够,缺乏理论层面研究,也没有制定国家的军火贸易战略。

比如,传统国防经济理论认为,军火贸易与军民结合、国防动员一起被认为是调节一国国防经济规模的三大手段[16].军火贸易和军民结合一般在国防经济规模过大时(即国防经济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将过剩的国防生产能力释放到国际军火市场和国内民生产品市场,从而使国防经济规模收缩以保持一个适当的规模。国民经济动员则是在国防经济规模不能满足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时,将民用资源转化为国防资源以满足国防经济扩张的要求。从运行方向上来看,国民经济动员是军火贸易和军民结合(军转民)的逆过程,即前者是国防经济规模的扩张过程,后二者则是国防经济规模的收缩过程。

其实,在军火贸易实践中被各国所看重的倒不是这种调节作用,而是其在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中的杠杆作用。并且,军火贸易作为国防经济中的一部分,其对一国国防经济子系统发展的作用更重要地表现为窗口作用和媒介作用。窗口作用在于通过军火贸易可以加强与别国在军事技术发展领域里的交流,通过交流,在认识别国军事技术先进性的同时,更真切地认识本国军事技术的长处和不足。媒介作用在于通过军火贸易,加强与国外的军事技术合作,通过合作,达到技术共享;另一方面在合作中扩大交际圈,发展与合作伙伴良好的外交关系。比如近年随着国际军火市场买方市场的形成,军火补偿贸易的份额越来越大,利用军火补偿贸易成为不少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快速引进先进军事技术与诀窍(Know-how)以塑造并提升本国工业技术基础与能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同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一样,当前国防工业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或区域性的潮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竞相加入这种合作趋势,充分利用合作方的技术资源,最大限度地发展本国国防工业中的不足项目[17].

从军工军贸的现实情况看,中国军品自购数量有限,除保留一小部分军工骨干企业和一些不适宜实行军转民的企业外,绝大部分军工企业处于一种松散、萎缩的状态。而当前中国军贸工作中遇到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宏观管理体制不顺,多头对外互抢生意等现象是又发生,并且分配收益不尽合理。同时,中国军火技术贸易的比例不大,由于对风险的一味规避,使得有利于提升中国工业生产和制造能力的补偿贸易以及国际军工军贸合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或没有放到战略级给予综合的研究与评估,更多的是对美元硬通货的追逐。比如,中国武器出口到中东国家的原因,主要因为中国自1978年实行开放政策以来,追求经济务实发展,正值前苏联撤出中东传统武器市场,使中国得以乘虚而入;加之中国武器价格低廉,无政治条件,而其设计又与前苏联相仿,因此大受中东国家欢迎[18].

事实上,任何国家军火贸易的动因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并且在动机的选择上,存在一个机会成本问题。想谋取较大的政治军事利益,可能会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若为了更大的经济利益,就可能招致更多的政治风险。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各军火出口国都在不断地调整着本国的军火贸易动机,力求使军火贸易取得最佳的经济收益和政治军事收益。只有在多元的动因中,根据国内发展的战略需要,根据不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同国家市场、不同武器类别选择不同的动因组合,才能有效推动军贸工作顺利发展。

对于中国而言,军火贸易动因的选择应当是“综合战略型”动因。无论进口还是出口,都必须在国家战略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层面对军火贸易效用的期望收益进行充分的战略评估,以赢得国家综合安全和战略发展机会为优先级,而不能仅仅以多赚取一些美元为优先级。

五、结语:军火贸易的未来展望

展望国际军火贸易的未来发展,大致可以看出:(1)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等局部战争对世界军火贸易的影响使得军贸市场上对高技术武器的追逐方兴未艾。(2)武器装备是综合国力的一种象征,发达国家与新兴工业化国家纷纷进军国际军火市场使竞争日趋激烈;在买方市场情况下,武器扩散进一步加剧。(3)国防工业全球化的浪潮方兴未艾,军火贸易由援助合作走向竞争合作,这种趋势对军火贸易的方式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军工军贸合作方式更加多样化。(4)由于在中东、非洲、东亚及南亚建立地区安全互信机制的艰难,有民族、宗教矛盾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潜在对抗、表性冲突将进一步扩张军火市场的需求。因此,某种程度上不难得出“军控死亡”和“军贸不死”的结语。(5)是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的抬头和国际反恐怖主义浪潮的兴起,已经使“超限战”成为活生生的现实,而这种严酷现实又将会大大拓展国防科技的边界,军民高技术边界的模糊,将使得军控逐渐丧失原来界限分明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军火贸易的内容将会更加丰富,但未来武器的特征可以预见,即是更为精致化、信息化,并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在适当的世界军贸体系中,如果透明化的军火贸易能够不断调节对抗各方军事力量的均衡,则军火贸易的适度发展能够维持存在冲突或潜在冲突地区的和平态势,军火贸易的作用可被称为人间的天使;而如果在国际军火贸易的市场博弈中,军事大国为了谋求一己利益率先采取不对称的规则,加上数量可观的黑市军火交易,则军火贸易带来的将是彼此敌意的扩展,军火输出国投放到国际军火市场上的可能是一个个潜伏的撒旦。

然而由于各国对生存资源占有的不均衡,对资源的争夺仍将继续,军火贸易将因冲突的存在而存在。该谁对未来的军火贸易负责?我们只能理想地期待,只要军火输出大国比如美、俄、法、英等国等能够在重建合理的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上重新架构军火贸易体系与秩序,对核武器和常规武器扩散进行理性的约束,则人类就有可能将用来彼此厮杀的军火变成庆祝和平的焰火;否则,即使再过一个新千年,人类内心深处仍然无法消除对武器扩散这个魔鬼的忧惧。

国际军火贸易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各军火生产大国为了本国利益而纷纷采取灵活的促销方式以增加其在国际军火市场中的份额,因此将国际军备控制的美好希望寄托于某个国家或一些简单的“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国际单边及多边协议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在国际利益纷争中,军火贸易一直是一种“无规则的游戏”[19].“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仍然是框架西方大国言行的信条。从这一点来说,中国应该有自己明确的军贸战略和军贸政策,这种“明确”的含义并不是说为了本国利益而放弃国际责任和道义,相反,作为一个不断振兴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在军火贸易行动中,更多地应体现出责任、理性和自信,而不是一味的羞涩、闪避和自卑。

[1]《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国防经济分册》,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2页。

[2]孙海洋、宋振铎编:《军品论》,兵器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217页。

[3]同[2].

[4]美国军备控制与裁军署(ACDA):《世界军费开支与军火贸易》(WMEAT,1986),第49-52页。

[5]美国军备控制与裁军署(ACDA):《世界军费开支与军火贸易》(WMEAT,1986),第69页。

[6]马歇尔计划执行机构的首脑曾在1951年承认,“这个计划已经完全脱掉了工作服而换上了军装”。参见美国军备控制与裁军署(ACDA):《世界军费开支与军火贸易》(WMEAT,1986),第70页。

[7]二战期间美国在德国入侵法国后,于1940年向英国提供了50艘驱逐舰,以换取整个西半球英国军事基地的使用权。二战以后美国更是采取以武器援助的方式获得了在亚洲(比如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和台湾)许多国家和地区军事基地的使用权。

[8]1977年5月19日,美国总统卡特颁布了关于限制军火出口的PD-13号令。

[9]<美>安·马库森、肖恩·科斯蒂冈编著:《武装未来》,新华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260页。

[10]李霖著:《国际军火贸易》,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版,第291页。

[11]英国军贸出口管理改革的主要举措有:1966年,国防部设立国防销售局,代表政府组织军火出口。1977年又将私人军火企业“米尔邦克技术服务公司”(后改为国际军事服务有限公司)并入国防部装备采购部,形成以国防部为主的军贸集中管理体制。

[12]李霖著:《国际军火贸易》,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305页。

[13]李霖著:《国际军火贸易》,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316页。

[14]孙海洋、宋振铎编:《军品论》,兵器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253页。

[15]中国军旅作家乔良、王湘穗著的《超限战》(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一度引起轰动,“超限战”在中国学术界和民间成为一个受到热烈讨论的话题,有报导说海内外学者对《超限战》的评判已经由“妖魔化”走向了“学理化”。而2001年9月恐怖主义分子对美国世贸大厦和五角大楼的袭击已经使“超限战”对美军成为现实。

[16]于连坤等编:《国防经济学概论》,国防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7-93页。

[17]参见朱启超:“国防工业全球化及其影响”,载《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五期。

[18]参见以色列《国际事务中东观察月刊》2000年9月号文章“中国与中东关系中的武器交易”。

[19]高琪译自俄罗斯《红星报》文章:“武器交易:一场无规则的游戏”,载《世界军事》1997年第十期,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