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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电力工业发展受着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要实现电力工业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就必须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电力工业要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道路。根据循环经济的特征,实施循环经济,大力促进节能减排是电力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证。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飞速发展时期,加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以及农村城市经济水平不均衡等众多特殊因素的存在,导致我国现阶段存在较为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为实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循环经济,在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的同时,应努力寻求符合我国国情的循环型经济的发展模式。电力工业上大力实行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科学、和谐、率先发展的客观要求。
1、循环经济解析
1.1何为循环经济
一般认为,循环经济是针对工业化运行以来高消耗、高排放的线性经济而言的。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要能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的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的规律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经济。循环经济的目标是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投入的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即实现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的经济发展。
1.2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1.2.1循环经济注重考察物质流动的全过程
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运动的,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人类无法脱离物质世界而生存;经济发展也要以物质为基础。自然生态系统具有物质流动、能量流动和信息流动的基本功能,其中物质流动是基础,能量流动和信息流动都需要以物质为载体。循环经济是一种经济概念,应遵循经济规律;同时还应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流动这一基础规律。长期以来,自然生态系统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的功能匹配,物质在流动过程中得到充分利用,物质代谢的产物大都能够被生态系统降解。回顾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其中出现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等问题,大多源于人类没有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流动规律给予科学的认识,导致生态系统正常的物质流动出现了问题。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人类科学技术水平有限,物质流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局部物质流动的规模超出了生态阈限,引发人类区域性文明的衰落甚至消亡,例如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玛雅文明和我国的楼兰古国;而在这一时期,物质的种类并未发生大的变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性质相对稳定,在生态阈限的范围内是大多能够被生态系统降解的,因此总体上并未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造成破坏。进入工业社会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变得空前强大,这一时期物质流动问题出现了新的特点:①物质流动的规模迅速扩大。表现为人类大量开发资源(其中更多的是不可再生资源),大量生产产品,将产品消费后大量废弃。并且,在整个物质流动的全过程中,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式是粗放的,导致资源的大量浪费和污染物的大量产生。这样,一方面加剧了资源的存量不足,引发资源匮乏和能源短缺;另一方面,对生态阈限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②物质种类迅速增加。随着科技发展,尤其是化学的进步,物质的种类迅速增加。虽然新的物质满足了人类的各种需要,但同时许多新的污染物也在不断出现,并具有污染速度快、隐蔽性强、范围大、持续时间长等新的特点,有毒有害成分难以被自然生态系统降解,长期累积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的危害难以估量。这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③物质流动对人类及自然生态系统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在扩大。人类在影响物质流动的同时,物质流动也反作用着人类。如污染物在迁移过程中,会通过食物链富集进入人体以更强的毒性作用于人类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又如化肥的使用虽然可以增加土壤肥效,提高作物产量,但如果盲目使用,将使得只有少部分被作物吸收,其余大部分则进入水体、土壤、大气及农产品中,威胁人类健康并破坏生态系统。在这种形势下,发展循环经济,就必须注重对物质流动全过程的考察,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流动规律,进行物质流动全过程的防治污染和充分利用资源。这一全过程,并不仅仅限于传统经济活动中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而是“从摇篮到摇篮”的整个物质流动的全过程。
1.2.2防治污染和充分利用资源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是在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的形势下展开的,这决定了防治污染和充分利用资源是当前推进循环经济过程中的主要任务。防治污染,要求改变以往单纯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方式;采取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策略,注重在物质流动的全过程控制污染的产生,并辅以末端治理措施。充分利用资源,要求在资源利用过程中系统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同时,还要注重时代性,即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科学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的不同决定了资源充分利用的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充分利用资源是指在技术可行和符合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提高资源利用率。
1.2.3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须面对的最基本的关系。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中,人类将自然置于与自身对立的地位,将其视为征服、改造和统治的对象,并逐渐加速了对自然的征服、控制和支配;这种对立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人类改造自然的力量转化为毁害人类自身的力量,人类在快速征服自然的同时也正在更快速地受到自然的反抗和报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写道:“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要对我们进行报复”。循环经济要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就应当认识到:①人不是自然的主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人类应从根本上摒弃人与自然对立的关系,善待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②人与自然的和谐并不意味着人类屈服于自然。人类具有主观能动性,具有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发挥主观能动性应当以尊重自然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为基础,必须按规律办事。发展循环经济,解决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1.2.4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作为一个经济概念,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引发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制约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在更多意义上体现出的是一种经济增长的概念。在资源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继续沿用这种模式,将无法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会导致人类文明走向灭亡。循环经济源于对生态系统客观规律的认识和遵循,不是单纯追求经济的增长,而是追求经济的发展,注重物质流动的全过程防治污染,充分利用资源,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协调人与自然关系。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同时考虑到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为后代人留存生存发展空间,满足后代人的需要,因此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
2、为什么电力产业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2.1电力产业的特点决定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电力产业综合利用资源的有效方式。电力产业是优质、清洁能源的转换与生产行业,其电力产品是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基础产品,主要特点是生产、输送、消费同时完成,无污染、无法大量存储。电力产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部门,在发展循环经济中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生产过程中,如何合理地转换一次能源,提高能源的转换效率,减少自身的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及废物的产生,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废物资源化等。二是在输送过程中,如何提高输送效率,减少输送成本及占地,减轻电场、磁场及电磁场的影响等。由于电力发、输、用瞬时完成的特点,电能的合理使用对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2.2能源资源严重消耗,环境承载压力非常大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最大的难题就是能源与环境问题。到2010年,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将达到8亿千瓦,火电装机约为5.7亿千瓦,仅电煤需求量就有大约16亿吨左右;2020年电力装机将达到9.5亿千瓦左右,电煤需要大约18亿吨,全社会用煤近40亿吨。从我国煤炭的资源和产能来讲,40亿吨是一个天文数字,不可能实现。同时,即使我们能开采出足够多的煤炭,也只是透支有限资源,严重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随着装机容量的增长,我国的火电生产中有害气体大量排放将导致更为严重的生态灾难。据预计,到2020年我国排放到大气的二氧化碳将达到46亿吨,同时,我国二氧化硫环境承载上限是1520万吨,而到2020年排放量将达到3000多万吨,将导致更大范围的酸雨和生态灾难。全球气候变化还会破坏森林、农田、自然湿地等生态系统,进一步加重对人类健康的威胁。而这些损失,最终都将使社会付出沉重的代
价。因此控制排放的任务十分艰巨。
3、我国建设循环型经济面临的问题
虽然我国发展循环型社会已经势在必行,发展电力产业循环经济更是首当其冲,但因具有特殊国情,发展循环型经济仍存在着较大的难度,目前我国开展环境保护事业建设循环社会面临的问题大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3.1发展循环经济面临四大障碍因素
当前我国循环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障碍因素主要是:
一是社会对循环经济的认识不足,参与意识不强。部门、地方和企业多数还是片面地把GDP作为主要的指标,缺乏资源环境忧患意识,还没有接受从源头抓起、在全过程控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思想。
二是政策引导力度不够。目前的价格结构和激励机制,还不足以使循环经济在市场条件下有效推行。如监测手段和监管力度不足,污染排放很难控制;由于再生资源成本往往高于使用现成的资源,使物资回收再生利用领域步履艰难。
三是缺乏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工业装备水平低,管理和技术较落后。
四是有关循环经济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尚未完整配套,一些法律可操作性差。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和核算体系不健全;政府机构职责分工有待完善;相应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也需要大力加强。
3.2人多资源紧张的国情
我国“人多资源紧张”这一国情,决定了我们没有条件照搬西方的“高消耗高浪费”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
一是随着经济增长和人口增加,重要矿产、能源、水、土地等基本经济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我国资源禀赋总量很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由于资源供需缺口增大,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
二是资源利用低效浪费,影响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我国资源总体产出率低,在主要工业行业,单位产量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得多。
三是资源的不经济使用对生态和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如果未来15年我们的资源和能源的消耗方式和利用效率上没有大的进步,中国将成为对全球环境造成最严重影响的国家之一。
四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发达国家设置了各种类型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研制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我国已成为非关税壁垒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跨越绿色壁垒的当务之急。
3.3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
在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节能减排工作通过政府的强力推进和企业主体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脱硫设施建设质量及运行效果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国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呈“爆炸式”发展,2006年和2007年平均每年增加约1亿千瓦,脱硫设施国产化率达到90%以上。由于部分脱硫设施的设计、建设质量不高,一些电力企业环保意识、法规意识不强,运行经验不足等原因,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效果达不到要求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是电煤质量下降影响发电企业节能减排效果。由于电煤发热量下降、煤的灰份和硫份急剧上升,一方面对机组正常出力影响较大,同时给设备带来严重磨损,使锅炉爆管增加,而且也增加厂用电耗,降低了发电效率;另一方面造成脱硫装置严重超负荷运转,效率达不到要求,甚至造成设备损坏,极大影响企业脱硫效果。
三是小火电、自备电厂节能减排力度有待强化。部分地区高耗能产业的自备电厂发展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企业节能减排统计工作薄弱。目前,节能减排的主要数据依靠企业自行申报,有关部门汇总分析,对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造成一定程度影响,进而影响到节能减排工作的正确决策和科学管理。五是通过市场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力度不够。脱硫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还存在法规政策、交易平台、排放权分配、部门及地方政府间协调等一些障碍,需要配套明确可操作的规定才能实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未得到应有的体现,环境治理成本尚未合理反映在电价体系上,也影响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动。
上述问题,不仅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带来严重危机,对国家整体经济竞争力、对国家的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粮食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也造成极大隐患。只有发展循环经济,才能缓解资源制约,保证2020年翻两番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提高资源、环境的忧患意识,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失时机地推进经济增长的转型。同样,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也是我国电力经济的实现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
4、我国应该如何发展电力产业循环经济
4.1强化政策引导,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进一步完善有关能源价格政策、环保与资源节约激励政策,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政策引导是发展循环经济成败的关键。国内外经验表明,以节能为代表的资源节约工作是典型的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政策发挥引导作用,行业、企业制定相应规则,推动工作
开展。
4.2合理规划,促进产业升级
应按照“加强电网建设,大力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积极发展核电,适当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新能源发电,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方针,合理规划,加大电力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促进产业升级。
4.3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清洁生产
在污染控制方面要“新帐不欠”、“老帐快还”。重点是要积极推进电厂清洁生产活动,尽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加强火电厂污染物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要以重点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优先解决关注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区的电力环境问题,特别是二氧化硫达标排放问题和总量控制问题。坚持按科学规律办事,因地、因厂制宜,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效益,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以最经济的代价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4.4加强电厂废物的综合利用
加强废水的综合利用。电厂用水、耗水最大量的部分是湿式循环冷却系统,通过处理回收电厂各种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一般经处理后作为冷却循环水补充水源,返回到下一级循环水系统再利用,水质较差的用于调湿灰用水,冲灰、煤场喷淋用水等。对于采用循环冷却电厂,经全厂性水系统整改后,水的重复利用率可达到95%以上,有的电厂可以实现“零排放”。在进行火电厂“零排放”治理时,应当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资源的综合效益,避免片面地追求“零排放”指标。加强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厂灰渣是一种很好的资源。灰渣综合利用内容包括:粉煤灰用于生产建材、建筑工程、筑路、充填矿井、煤矿塌陷区、改良土壤、生产复合肥料、灰场复土造地等;对于一些特殊粉煤灰,还可以冶炼铝硅合金或回收有用金属进行高附加值的利用等。
4.5利用劣质煤、矸石、城市垃圾来发展电厂
将劣质燃料用于发电是综合利用能源资源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以煤矸石、城市垃圾等废弃物为原材料的电力生产。煤矸石作为固体废物,堆积自燃,排放有害气体物质,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和地下水质,且占用大量土地。同时,煤矸石又是可利用的资源,煤矸石发电、供热是重要的综合利用途径。城市垃圾也是可利用的资源,而发电是“资源化”的重要处理方式。在对一定规模的垃圾进行必要分类,保证其热值、水分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垃圾发电、供热是具有综合性效果。
4.6着眼社会利益,加强电力社会普遍服务工作
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是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引入的全新理念,它不同于通常理解的供电优质服务。社会普遍服务在不同国家、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电力行业,目前有关单位开展的“彩虹工程”、“电力扶贫项目”,甚至几年前国家为实现同网同价对电力行业大规模的投资,开展农网、城网改造等,都是政府和电力行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的具体体现。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各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对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的积极性将会受到影响,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政策,明确电力行业履行普遍服务的责任,并将其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虽然电网企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实施主体,但发、输、配、供的所有电力经营企业都有承担这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4.7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推进节能减排
中电联具有熟悉行业宏观走势和专业发展、密切联系政府与企业、聚集大量专家的优势,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能够发挥得天独厚的作用。中电联的协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电力法规、政策方面,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高度重视,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连续出台法规、政策和标准,其中电力方面的大部分是政府委托中电联做前期调研、数据分析等基础性工作,为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发挥重要作用。如《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法》、《能源法》、《电力法》等。中电联还研究并起草了《电力工业发展产业政策》、《全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电力部分)》、《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火电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电力行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为国家逐步建立完备的节能减排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发挥了指导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特别是由中电联历经三年时间,研究并编制的《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次,在行业服务自律管理上,中电联从规范技术标准入手,编制了重点节水支撑技术、电力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等材料,修订了《火电厂环境统计指标及其解释》,初步建立了基于互联网的基层电力企业和集团公司的环境统计系统。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委托,承办了“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视大奖赛”、“全国节约型电力企业建设成就展及技术论坛”,在行业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
最后,在为企业服务上,中电联以新技术服务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硫技术产业化发展。如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开展烟气脱硫项目的调查、统计及烟气脱硫产业登记、公布工作;开展烟气脱硫后评估工作;研究制定了火电厂烟气脱硫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相关技术规范;组建了全国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技术协作网。中电联还承担了五大电力集团环保联系会秘书处的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中电联在烟气脱硫方面的工作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品牌服务。
关键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服务对象的需求,既能协助政府推动这项工作,又要为电力企业做好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反映遇到的问题。中电联将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发挥电力协会自律、协调、服务的工作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确定的电力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为依据,以促进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的,以电力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以中电联的基本职能和已有工作成果为基础,分清层面、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取得相应成果。
5、结论
目前我国处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对各种资源、能源的需求量很大。可以想象,我国正处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中倒“U”形曲线的左半部的上升阶段,即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遭受破坏程度随之上升。事实证明,日、德等发达国家已基本达到甚至度过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波峰,即发达国家正试图用更加先进的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生产形式来发展自身经济,并且逐步修复已经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其唯一的有效途径就是建设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循环经济体系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在完善基本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建设循环型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于2008年5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一部“框架”性的法律,其中规定的大多是理念和原则,具体运作和实施还需其他法律法规加以配合。在其基础上还应具体制定如“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再根据各种产品性质规定“促进容器与包装回收”、“家用电器回收”、“建筑及材料回收”、“食品回收法”及“绿色采购”等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从而为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保障。
在资源日益紧张、污染日益加重的今天,放弃原始的高开采、低产出、高排放的“线”型经济模式,建设闭合型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是必然趋势和重要任务。通过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发展经历,结合我国特有国情,总结出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效地利用现有能源,开发和使用清洁能源,循环利用废旧物和无公害产品和生产技术的开发等有效途径可以实现我国发展电力产业循环经济、进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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