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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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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协调发展

摘要:生产性服务业制造业协调发展将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并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本文从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协调发展机制不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制造业的增长方式抑制生产性服务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外资制造业与本地生产性服务业关联程度较低等方面,分析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发展的不均衡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生产性服务业;制造业;协调发展

从产业演变的角度看,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表现为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动态的协调发展关系。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制造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彼此的互动协调。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将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并提高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不仅具有更高的附加值与更大的利润空间,而且可为消费者创造更方便、价值更高的产品或服务。理论和实践表明,制造业的结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提高不仅要依靠制造业自身的进步,同时还有赖于生产性服务业等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突破制造业发展的瓶颈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高速增长,逐步成为世界制造大国。我国制造业增加值从1990年6096.7亿元上升到2006年68850.0亿元,增长10.2倍。2006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制造业产品在出口商品总额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49.7%增加到2006年的94.5%;制造业吸收了大量城镇就业人口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制造业的发展也极大地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从总体看,我国制造业整体竞争力较弱,主要表现为制造业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处于价值链低端等,在参与国际分工时,往往只能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的组装加工装配等环节,或是一些资源能源消耗较大、对环境污染较重的产品生产,因而所能实现的增加值和利润极其微薄。

近几年,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也取得长足发展,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量方面,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快速增长,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由1990年的2463.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9192.7亿元;从内部结构看,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性服务仍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业产值规模小、内部结构不优化,在国民经济和整个服务业中的份额相对较低,按照2004年普查数据,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比同年美国水平低36个百分点,比日本低31个百分点,甚至比印度低10个百分点。

二、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发展不均衡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协调发展机制不完善。一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模式不完善,主要表现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推力”不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核心服务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制造企业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制约了制造业的发展。同时,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拉力”也不足。我国制造业产业链条较短,具有优势的产业集群尚未成熟,区域产业配套能力不强,制约了生产性服务业的跨区和溢出功能的有效拓展和发挥。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两者之间基本上是“点对点”或“点对群”的协调发展模式,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对制造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更多的是单一功能或是生产经营的某个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源最大化利用,与“群对群”的最佳模式仍有较大距离。二是我国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仍不充分,特别是那些在原有体制下属于垄断性的服务行业,如,金融、保险、通信等行业,改革的进程比较缓慢,市场竞争难以发挥作用,导致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制造企业的需求。反过来,又会阻碍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二)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效益比较差。一方面,由于我国绝大多数的制造业企业依然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式自我服务阶段,制造企业不能有效地培养核心竞争力,不能通过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外包。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诚信体系不完善,无法保证外包业务能按时完成,也无法保证外包契约能连续、顺利的履行。这样,不但导致制造业的产品单一,而且妨碍与制造业紧密相连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产品开发。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调发展过程中,生产性服务业的创新很少,提供的产品品质也不高,无法满足两种产业协调发展的要求。制造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制造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规模小又严重制约两大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我国制造业的增长方式抑制生产性服务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我国制造业是基于进行加工贸易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基本上从事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或装配活动;即使是技术或资本密集型的产品,我国从事的也是劳动密集型的工序,产品附加价值和技术含量较低。这些处于产业链低端的生产、加工、装配、制造环节,其技术经济特征是对资源的高强度消耗和高密集化使用。跨国企业凭借生产性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占据了产业价值链的高端,赚取高额利润,而我国依靠跨国企业贴牌定制的“中国制造”往往产出多,资源消耗大,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却很低。长期以来,我国外资拉动型的制造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生产性服务业竞争力的提高。具有较大规模和竞争力的生产性企业集团较少,平均规模较小,在组织规模、服务技术、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四)外资制造业与本地生产性服务业关联程度较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廉价资源和要素,如,劳动力、土地和环境等,吸引跨国公司到本地投资以承接国际制造业向本地的转移,从而迅速扩大产业规模和经济总量。这种模式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较为明显的局限性,即外资企业与本地产业的关联薄弱。外资制造业中加工型、出口型、生产型企业居多,而且大多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组织体系中的封闭环节,产品线和产业链延伸不足,呈现“二少一多”特征,即外资企业对本地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需求少;产品设计、关键技术、零部件依赖于进口,对本地研发或技术服务需求少;产品直接出口多,而且多进入跨国公司营销体系。此外,外资制造业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物流服务、法律服务、广告策划、市场调研等服务,表现出明显的外向化特征,使我国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之间内在的产业关联被割裂,产业链向生产性服务业增值部分的延伸受到抑制。

三、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大部分属于垄断的行业,如,金融保险、铁路运输、邮电通讯、信息等行业。这些行业由于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的属性,进入门槛较高,导致市场竞争较弱,结果生产性服务业的竞争力受到抑制。同时,进入的壁垒也导致服务业内部专业化分工程度降低。因此,政府应高度重视并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扶植与支持力度,降低进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构建有利于竞争的市场环境,促使生产性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亮点,切实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相互支撑、相互推动的紧密关系,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

(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模式。应有针对性地吸引外资服务业进入,变单纯的制造业集聚为集成制造与服务功能的产业链集聚。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强化企业内部资源、业务整合的自主性。引导和推动制造业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逐步将发展重点集中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和品牌运作上,将一些非核心的生产性服务环节剥离为社会化的专业服务,以核心竞争优势整合配套企业的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发展产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体系。

(三)推动制造企业生产性服务环节外包。从宏观方面看,影响制造企业生产服务外包的主要因素是交易费用的高低。在一个低交易费用的环境中,制造企业在外包生产性服务过程中,能有效地削弱“搭便车”行为、发现隐藏信息、甄别虚假信息、转移外包风险等,从而稳定外包利润的预期。为降低交易费用,政府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强诚信建设,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等。从微观角度看,影响制造企业生产性服务外包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服务企业的效率。为此,政府要制定合理的产业组织政策,建立起有利于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使制造企业将会计、审计、研发、设计、信息、物流、技术咨询和广告营销等各种服务性业务加以剥离,外包给不同的专业公司,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

(四)增大科研投入,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制造业的先进性需要依靠先进技术作为支撑,而持续技术创新则是保持技术先进性的前提和基础,创新可产生极高的附加值,促使产品价值链发生连续突变和飞跃。信息技术的运用,将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的融合,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融合不仅具有更高的附加值与更大的利润空间,而且可为消费者创造出更多、更方便、价值更高的产品或服务。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生产性服务业的虚拟化、网络化成为一种可能。同时,无论对传统制造业的信息化改造,还是以信息化带动和发展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都将强化产业体系的整合,而这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没有大量的前期投入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根据我国目前情况,需要增加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各项投入,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教育、人才等优势,建立服务功能强、辐射作用大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五)制造业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制造业企业应转变增长模式,转变经营理念,进行组织创新。注重核心技术的培育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并通过将生产服务业环节外包化来整合外部专业分工优势,推进产业链条企业优势互补,形成企业间的强强联合,确保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保持良好的动态的契合,不断提升整个产业价值链竞争力。

(六)从制造业的“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现阶段,我国有关外资政策的关键问题不再是通过廉价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而应改变招商引资战略,把重点放在高技术、高产出和高附加值的大型项目和商贸配套服务项目上,特别要引入外资企业的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给外资服务机构国民待遇,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