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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农村建设需要社会资金的大量投入。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资金的进入存在诸多障碍。因此,政府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政策,努力构建多元化、多渠道筹措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有效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社会资金政策
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是一笔巨额的长期投资,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总量大致在15万亿元左右。这些资金除了国家财政投入外,更多的还是来自社会投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社会资金的进入存在诸多障碍。因此,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筹措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有效机制是新农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资金构成
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社会资金,主要是指除了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之外,可投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种资金。主要包括:
1.工商业资本。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走企业化和产业化的道路,在多数农民自身积累水平较低难以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的情况下,大力引入工商业资本进入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在城市部门和非农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部分工商业资本有对农业和农村进行投资的动机,关键是如何引导和规范,既要保证工商业资本投资农业有利可图,又能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犯并实现不断增长和农村持续发展。
2.农民自筹资金。农民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纯收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达到4140元,按每户4口人计算,户均收入可达16000多元,户均货币收入应超过10000元。我国目前农户有2.3亿,这样计算农民总货币收入可达2.3万亿。
3.乡镇企业积累。2007年我国乡镇企业有2084.66万个,企业资产总额约为48710亿元,比1996年增长54.22%,年均增长速度11.44%。2007年全国乡镇企业营业收入28万亿元,同比增长14.08%;利润总额17000亿元,增长14.56%;上交税金7200亿元,增长14.73%。2007年全国乡镇企业用于支农补农资金突破200亿元,乡镇企业为新农村建设而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
4.农村集体经济积累。我国目前有集体经济组织70多万个,资产达到15000多亿元,2006年乡村集体可分配收入达到817亿元。在乡镇企业中,还有乡镇集体企业80.21万个。集体经济不仅是发展农村的重要载体,更是农村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
5.外商投资。近年来,我国农业利用外资金额有较快增长,到2005年底,中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金额已经超过329亿美元。项目范围已遍及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包括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各行业的所有方面。外商投资的介入弥补了国内资金对农业投入的不足,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优良品种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了农村和农业改革。
(二)社会资金的农业投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工商业资本投资偏好明显。工商业资本投入农业属于增量资本经营,其特点是注重资本的流动性,回避经营风险。因此,工商业资本大都投向经营周期短,收益高的农业项目。大量工商资本的投入还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加快了“一村一企”、“一村一品”的品牌工程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民就业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而对于经营周期长、风险大的传统种植业工商资本则很少问津。
2.农户生产投资强度不高。农户支出通常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由于农户年收入偏低,我国农户大部分现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其中主要为生活消费支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年份生产性支出现金所占比重在27%-34%之间波动。在生产性支出中,农户偏好于短期投资。自2004年国家对农户实施直补政策以来,农民生产投资增长加快。这一方面是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预期增收信心增强;另一方面是由于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增加了农户生产投资费用。
3.乡镇企业资本增速下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在基本上没有获得国家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乡镇企业财产积累的速度是十分惊人的,2007年的资本总额几乎为1978年的150倍。但值得注意的是,自1997年以来,其增长速度急速下滑。1995-2007年为0.9%,远远低于1978以来年平均26.9%的增长速度。
4.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萎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0余年来,家庭经济发展较快,在双层经营中占绝对优势。但在一些地方,集体经济不仅没有发展,反而呈现出萎缩、弱化状态,有的甚至成了有名无实的空壳状态。集体经济这种严重弱化现象,使集体经济层次缺乏经济实力,很难为家庭经营层次提供服务,更谈不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
5.农业利用外资水平不高。我国农业利用外资虽然有较快增长,但农业外资项目绝大多数是50万美元以下的小项目,大大低于外商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同时,农业利用外资的结构也不合理。一是农业利用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不平衡。二是利用外资额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低。农业利用外资在全国利用外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还不足4%,外商直接投资农业的协议金额仅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1.93%。
(三)阻碍社会资金流向农村的原因
1.农村投资环境不良。我国农业投资的软硬环境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农业投资的硬环境来看,主要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条件差,农业生产条件差,农业生态条件有恶化的趋势。从软环境看,我国农业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欠佳,有些地方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在有些地方有的人诚信程度差,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农业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农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2.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由于投入严重不足,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高水平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数量不多,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十分落后,信息网络建设滞后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能满足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及时提供农业投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资金的投入。
3.民间融资渠道不畅。社会资金因金融政策的所有制歧视、信用资料缺乏、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融资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制约,限制了社会资本的进一步扩张。目前,我国沪深两地股市的定位是主要为国企改革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抓大放小”的经营策略,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信用社的融资能力有限,无法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民营企业主要是通过种种非正规渠道筹措发展资金,提高了融资成本,加大了融资风险。
4.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由于农业发展受农业弱质性与市场风险性的双重制约,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尽管针对这一现象,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资金支持,但仍然没有改变农村资金净流出的状况。以邮政储蓄为例,截至2006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存款规模列全国第五位,其中65%来自县以下乡镇及所辖地区农村。但由于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变成了农村金融资金外流的源头。据亚洲开发银行(2005)估算,我国农村每年的资金流出至少在3000亿元以上。这种情况,加剧了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矛盾。
助推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因素
(一)政策因素
我国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中央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包括:进一步落实“反哺农业”的方针政策,深化“三农”投入机制创新;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新机制体制性措施,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支持推进农村改革,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近一段时期,财政部将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
农村的投入,使“三农”投入总量、增量、增幅以及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都明显高于往年。同时,深化农业投入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财政贴息、投资参股、以物代资、以奖代补等行之有效的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这些政策的实施,毫无疑问会起到助推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二)经济因素
农业领域存在着潜在的投资机会。首先,虽然农业生产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制约,但由于农产品需求相对稳定,名优特农产品仍很畅销。特别是农业还受到政府的重点保护和支持,这充分表明,农业产业投资风险较小,且盈利相对稳定。其次,虽然农业产业的比较效益在总体上偏低,但农业产业中存在着许多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的行业或项目。在种植业中的经济作物、养殖业的草食畜牧业、农产品的保鲜和精加工、设施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等领域,都存在着大量的投资回报较高的项目。再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是不可能改变的,即是今后农业人口减少、农业经济份额下降,农业仍是一项长盛不衰的朝阳产业。第四,如果从“由田间到餐桌”大农业的角度看,农业不仅不是低效产业,相反是一个永远不会衰落的高效产业。国内外大量的成功经验表明,只要能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有机地连接起来,农业比较效益偏低的状况是可以改变的。最后,农产品价格低下是农业低效的主要原因,但从近几年和未来的经济走向看,在全世界范围内,农产品低价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这对农民、农业和农村是极为有利的。农产品高价时代的到来,无疑将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注入农业。
(三)市场因素
社会资金充裕,为满足新农村建设大量的资金需求提供了条件。首先,我国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786元,增长12.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增长了9.5%。2007年底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17万亿元。特别应当关注的是,农民工资性收入特别是务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与此相对应,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5年的46.25%下降到2007年的43.1%,农民家庭用于发展的能力增强。其次,近几年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改善,盈利水平继续提高,积聚了强大的投资冲动和再投资能力。再次,我国外汇储备充裕且逐年快速增加。目前,我国以美元为主的外汇储备不断增长,规模日益庞大,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已经达到15282.49亿美元。最后,外国资金看好中国农业市场。我国已与140多个国家及主要国际农业和金融组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关系。据专家估计,2005-2015年将是中国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第二个黄金时期,用于“三农”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减少贫困、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农业清洁生产、农产品质量控制的对华官方贷款(和赠款)会大大增加。2015年前我国每年利用国外贷款规模将维持在大约50亿美元的水平,约占我国每年度利用外资总规模的10%。大型农业综合企业将具有更大的优势和机会,获得更多国外贷款的支持。
新农村建设社会资金筹措机制的构建
(一)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资行为,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明确发展规划思路。二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制定重点开发项目。三是出台确实倾向于民间投资的发展政策。四是对各种优惠政策要做好落实,在税收方面要以产业导向为标准,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土管部门要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等有关规定,解决好民间投资所需用地,对列入重点工程项目的,要保证征地指标;工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对民间企业投资的审批权限,减少现行体制对个体私营经济准入的种种限制。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平台建设包括加快建立相应政策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在内的投资信息网络和渠道,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与民间投资有关的信息,并定期。当前特别要设立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信息服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投资咨询中心等机构,专门从事民间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发新产品以及社会公共协调等配套服务。提高农村投资主体的自身素质,鼓励民间投资走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的道路,避免投资方向过于集中。
(三)大力扶持乡镇企业
顺应“两个趋向”,反哺农业和支援新农村建设成为乡镇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目前一些有实力的乡镇企业开始投资高效农业,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设立了公益事业基金,在捐资助学、扶危济困、支农补农和支援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乡镇企业增速下滑和乡镇集体企业严重弱化问题。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有: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乡镇企业发展后劲;发挥集聚效应,提升乡镇企业的产业水平和竞争力;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服务体系,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鉴于农村集体经济不断萎缩的现实,当务之急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帮助集体经济培育主导产业,完善税收与信贷,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加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能人、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和引导。同时,要推进改革,理顺体制,建立健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区分经济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村委会)之间的职能,明确各自的责任,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
(五)发展农村资本市场
通过资本市场筹资,把一部分城市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汇小成大,直接转化为发展农业的资本,这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和崭新模式。据相关专家调查分析,利用资本市场将一部分市民引入农业领域,用城市居民资金来发展农业的前景是不可低估的。如果以利用股票形式,将城市居民手中资金的5%吸引到农业领域,那么将会有不少的资金投入到农业发展中来。当然要将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一个中间载体,农业类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途径。
(六)建立资金回流机制
农村资金原本不足,每年还源源不断流向城市。应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制止农村资金外流,以保证新农村建设有足够资金供给。首先,为抑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制定社区再投资法或修改现行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在县域内设立经营网点的商业银行应承担的信贷支农责任和义务,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将吸收自本县内的一定比例的存款,用于在当地发放贷款,这包括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县支行和农信社。其次,合理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地转化为农村投资。可以采用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措施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七)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利用国外贷款不单纯是国外资金的引入,同时也是国外先进科技成果、人才智力和先进管理模式等先进生产力的引入。首先,要增加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我国农业一直是贷款国或国际金融机构愿意优先安排贷款的领域,同时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但近几年来,用于农业的国外贷款所占的份额很少。应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国外贷款中可能用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用工业的比重,以确实保证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其次,要给予政策性支持。建议
国家和地方政府真正将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纳入国家总体资金利用计划,尽快实现内外资的统一,同时对农业使用国外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延长还款期限,转贷不增加利差,并积极寻找国外赠款,以体现国家对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支持。最后,调整农业利用国外贷款投资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积极扶持农业综合企业,提高外资利用质量。
(八)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新农村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财政作支撑。许多发达国家都将财政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渠道,成为国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控农业生产供求,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工具。由于我国财力有限,农业、农村的众多投入无法纳入财政的范围,因此,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除增加对农业、农村的直接投入外,最主要的是通过税收、补贴、贴息等优惠,对农业投资给予激励和引导,发挥导向带动作用。在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不能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用于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医疗教育基金,以解决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这样还可使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大大提高,从而改变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好的农村市场的增长率低于城市的局面。这一惠民政策如果能够实施,对启动内需扭转过度依赖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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