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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亚各国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对中国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和提高能源保障程度有重要战略意义。中亚各国的能源战略主要是引进外资,加快国内能源开发,构建基础设施,提高出口的独立性。我国应建立与中亚各国交流的长效机制,保障能源长期供给安全。
关键词:能源战略;能源安全;出口多元化;应对方略
近年来,中亚地区油气勘探成果的扩大使其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世界大国争夺的一个焦点。中国与中亚地区陆地接壤范围大,中亚地区能源供给增长和乐观的储量前景以及管道等较之油轮运输更便捷、安全的方式为中国提高能源供给安全程度提供了保障。对中国而言,中亚地区在保障能源供给方面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因此,深入研究中亚各国的能源战略及调整方向,既有助于保障中国的能源供给,也有助于加深中国与中亚各国的政治、经济交往。本文侧重研究中亚五国中油气资源丰富的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三国的能源战略。
一、中亚地区在世界能源中的地位
中亚地区能源资源丰富,地缘经济地位和在国际能源市场中的影响力较高,油气资源潜力巨大。据统计,中亚地区蕴藏285亿吨石油和8万亿立方米天然气。从油气资源的分布看,石油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从表1可看出,中亚地区目前的油气储量和产量在世界油气储量和产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但其在世界能源中的地位在不断提升。因为,首先,中亚目前已成为除中东外一个重要的常规油气能源生长型区域,为世界能源供给多元化提供了一个新的增长点。其次,中亚在地理位置上靠近欧、亚两个消费市场,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再次,对中国这一能源需求市场,中亚地区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最后,中亚地区目前的勘探面积仍非常有限,开发前景十分乐观。
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能源资源丰富,“资源立国”是这三个国家能源战略的核心指导思想。在前苏联统治时期,这三个国家都是前苏联的原材料供应地。三个国家独立后,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矿产资源丰富是这三个国家唯一的比较优势。因此,在大国争夺中亚能源越来越激烈、中亚各国国内外安全面临严重挑战的情况下,能源资源就成为中亚各国维护国家主权、处理国内外问题的主要财力来源和筹码。中亚三国的能源战略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制定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中亚一些国家独立后,各国由于经济、技术实力落后,能源开发利用率较低,原有的基础设施也得不到应有的维护,从而限制了能源在国家振兴中作用的发挥。因此,中亚各国纷纷制定能源领域的开放政策,大力吸引外资进入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哈萨克斯坦在油气领域引进外资方面走在了前列。据估计,流入中亚地区的外国资本80%在哈萨克斯坦。哈政府也鼓励发展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项目。目前,有近60个国家在哈有投资项目,其中最多的是美国、荷兰、英国、意大利和中国。石油工业是哈萨克斯坦长远的、优先发展的目标,其定位是到2015年成为世界第六大产油国。土库曼斯坦明确了外资引进的四个优先方向:有针对性地利用外国公司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方面的经验;开发里海土库曼一侧海域的油气资源,吸引外国公司对开采工作的各阶段进行投资;吸引外国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参与现有油气加工企业改造及创立新企业;吸引外国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对天然气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以及铺设新的运输管线。乌兹别克斯坦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引进外资政策的设计机制上存在问题,引资效果不理想。其原因主要是征收的总体税负过于沉重,外资投入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直接导致2005年油气产量的下降。面对这种意愿与现实相悖的结果,乌政府从2007年1月1日起降低资源税。目前,外国投资者已纷纷进入乌兹别克斯坦,但乌政府政策多变的特点对吸引外资仍是一个很大的障碍。(二)全面推动能源出口市场的多元化。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中亚各国的能源资源高度依赖俄罗斯。因此,推动能源出口市场的多元化是中亚各国降低市场波动风险的重要战略。哈萨克斯坦正在努力寻求油气出口多元化和开拓新的需求市场。由于与俄罗斯特殊的政治经济关系,发展与俄罗斯的能源交往仍是哈萨克斯坦的优先选择。哈萨克斯坦与美国、欧盟、土耳其、中国和日本的双边“能源关系”处于不断发展中。土库曼斯坦积极开展能源外交,批准了《能源宪章条约》,尤其对《能源宪章条约》中有关国际能源过境运输的规定以及过境议定书的谈判十分感兴趣。为提高国际地位和经济独立性,土库曼斯坦试图将对外经济联系转向土耳其、伊朗、中国、巴基斯坦、美国等,并取得一定成效。乌兹别克斯坦高度重视国际能源合作,积极发展与美国、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其中,包括能源领域的合作。尽管乌兹别克斯坦一直有意回避对俄罗斯的依赖,但在2005年后,乌俄间的能源合作显著加强了。
(三)建设独立的石油天然气运输管道。中亚各国独立后,在油气输送上仍依赖于俄罗斯的管道,不仅被征收大量过境费,而且受到运输能力的限制。因此,对中亚国家而言,降低油气运输对特定管线或特定区域(或国家)的依赖程度就成为其在油气领域的重要任务。哈政府确定了油气出口运输多元化方针,已建立了阿特劳——马哈齐卡拉(俄罗斯)、阿特劳——巴库(阿塞拜疆)——巴统(格鲁吉亚)、阿特劳——涅卡(伊朗)等主要海上运输走廊。目前,还打算扩大其他海上通道。在天然气领域,加快修建国内的和通向国外的天然气管道是今后一个时期哈萨克斯坦的一项重要任务。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出口在运输管道方面既受制于俄罗斯,又面临乌兹别克斯坦与哈萨克斯坦的竞争。经过不懈努力,土库曼斯坦在修建新的出口管线方面取得两项重大进展:一是1997年利用伊朗的资金建成通往伊朗的天然气管道,二是土库曼斯坦至中国的天然气管道已确定将在2009年1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有主要用于天然气过境运输的大型天然气管道运输系统,即中亚——中央天然气管道和布哈拉——乌拉尔天然气管道,该管道必须通过俄罗斯。因此,乌兹别克斯坦一直积极奉行开辟一条将里海地区的油气资源绕行俄罗斯的路线。乌政府希望参与新的里海油气管道建设,这对提升乌兹别克斯坦在里海地区和中亚的地位将产生一定影响。
(四)加快石化工业的发展。延伸能源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对资源国来讲不仅可提高资源的经济效益,还有助于增加就业和完善工业体系,提高国民经济的竞争力。因此,中亚各国也纷纷在石化领域推出引资政策,以推动石化工业的发展。哈萨克斯坦虽然油气资源丰富,但却没有相应的石油化工产业。哈萨克斯坦早在2005年就确定在未来10年内建成8至10家世界级石油化工企业的“线路图”。但直到目前为止,这一计划进展并不顺利。如,石油天然气化学工业以石油天然气原料出口为主的局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苯酚、丙烷等石化基础原料在国内几乎没有生产。为此,2007年,哈进一步提出将给石油化工领域的投资者提供优惠待遇。与哈萨克斯坦相比,土库曼斯坦在石化领域取得的显著业绩是深化了对石油和天然气的加工,主要产品是碳氢化合物液化气。土库曼斯的石油加工能力每年都在提高,产品质量也不断提升。到2006年,液化气的96.7%用于出口,原油的2/3也在国内深加工后出口,所得利润也较原油高得多。乌兹别克斯坦石油加512512业比较落后,国内所需的大部分石油产品依靠进口。因此,乌兹别克斯坦也加大了在这一领域的引资力度。2007年,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乌兹别克斯坦石化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在乌兹别克斯坦的舒尔坦天然气化工联合企业建设乙烯和聚乙烯装置,其他合作伙伴有中国石油集团、韩国石油公司和卢克石油海外公司。
三、中国与中亚部分国家开展能源合作对策
从中亚各国的能源战略看,其宗旨是提高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地位,发展本国经济,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根据这一宗旨,可以看到,这些能源战略并非都与中国的利益相一致,单一开展与中亚的能源合作面临较大风险。首先,中亚各国普遍存在政治局势不稳的问题,而西方国家对中亚各国的渗透却从没有停止过,这就造成我国与中亚的能源合作面临很大的政治风险。其次,尽管各国都制定了在油气领域引进外资的政策,但事实上,中亚国家仍存在对中国的疑虑,对中国获取油气资源的努力怀有戒心,再加上其他大国的竞争和挑拨,这一问题比较突出。再次,高涨的油气价格提升了中亚各国的经济实力,有可能导致资源的国有化。这一现象已在拉美地区出现过,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最后,中亚各国日益强化能源深加工领域的发展,力图降低能源的出口,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由于可能面临这样一些风险,我国与中亚部分国家的合作就需坚持全方位的原则,发挥长效合作机制,在一个综合性的战略框架体系内加强能源合作。这一原则有利于中国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而都能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一)充分利用我国的地位努力维护中亚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定。以个别国家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亚各国内政的干涉是该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政治上,我国应积极利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上海合作组织发起国等身份为中亚各国的稳定做出努力;在经济上,我国与中亚各国互补性强,加强经贸往来有助于提高中亚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鼓励国内企业到中亚各国投资建厂,促进中亚国家的经济发展。
(二)全方位合作,化解民族主义的威胁。能源合作在中国与中亚各国的合作中占有重要位置,但由于资源的特殊性,也很容易引发民族主义问题,损害双方共同的利益。因此,我国与这些国家在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也不可或缺,应积极宣传中国的和平外交理念,宣传中国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人员交流,如专家学者研讨、互派留学生、邀请中亚各国的官员、民间人士和青少年到中国参观、学习等,培养中亚各国人民对中国坚持和平发展、互利互惠的信念,夯实长期交往的基础。
(三)加强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化解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在油气资源价格高涨时期,往往会出现国有化的回潮,给投资方造成较大损失。目前,拉美地区的油气资源国有化已给外方的石油公司造成很大损失。因此,我国在与中亚能源合作中应未雨绸缪,除积极获取权益资源外,还要努力实现合作形式的多样化。如互换能源股份、允许资源国以资源入股中国企业等,以规避潜在的国有化风险,提高中国能源的安全。
(四)积极加强与中亚各国在市场、管道运输和能源深加工领域的投资合作。我国能源市场规模庞大,通过能源贸易和加强运输管道建设的方式从中亚各国输入油气资源有利于中亚各国避免陷入少数买家要挟的陷阱;将在中亚各国能源深加工领域的投资作为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既有利于中亚各国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中国能源企业发挥优势,树立与中亚各国真诚合作互助的形象,有利于与中亚各国在能源领域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