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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通过对国内中小外贸企业现状的分析,认为中小外贸企业可借助国际保理业务化解融资难、信用管理缺乏、外汇风险等难题。国际保理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际保理融资信用管理外汇风险
国际保理起源于国际贸易,是为贸易赊销方式提供的一种集销售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资金融通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其基本做法是银行或专门的保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将供应商对某债务人的贸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予以受让,并在此基础上向供应商提供销售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信用风险担保或融资中二项或者二项以上的服务。近20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作为一种灵活、安全、高效的交易结算方式,国际保理得到了广泛运用和迅速发展,2006年全球保理业务量达到11342.88亿欧元。国际保理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缓慢。中国银行于1992年第一家正式推出保理业务,其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在拓展保理业务方面都进行了积极尝试,但从整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无论是业务规模、服务水平和配套政策等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随着国际市场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国际保理对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逐渐凸现出来。本文针对国际保理对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适用性作些分析。
一、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现状
单从统计数字上看,中国目前在外贸方面是一个超级大国,是紧随美国和德国之后的第三大出口国,中小外贸企业占了我国出口总额60%的比例。但是对中小外贸企业而言,实际情况或许并没有数字反映的那么乐观。中小企业普遍实力较小,抗风险能力弱,在对外贸易方面缺乏经验。中小外贸企业目前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窘境:一是注册资金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即可申请进出口权,由于自身实力不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融资非常困难;二是业务发展不稳定,波动性大,在人民币不断升值,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变小的贸易条件下,中小外贸企业举步维艰;三是中小企业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比较优势,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采用赊销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成为常态,而企业本身又没有对买方进行信用调查及追账的能力,大量应收海外账款被拖欠,赚的钱比账面上少得多。在此贸易背景下,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制约,这将对我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国际保理对中小外贸企业的作用分析
1.国际保理与中小外贸企业融资
中小外贸企业在外部融资方面先天不足,当企业面临流动资金缺口,又缺乏有效的传统融资手段时,国际保理就会对企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对出口商来说,国际保理的优势之一在于能向卖方提供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为客户提供无担保的融资服务。利用国际保理,中小外贸企业可以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保理商,借此先回收部分账款(通常不高于80%)。从而有效地弥补流动资金缺口,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改善财务状况,增强了资产负债表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其进一步融资。
2.国际保理与中小外贸企业信用管理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企业间的竞争已经由最初的价格、质量上的竞争过渡到了销售方式的竞争。然而大量中小外贸企业在进行信用销售时,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用风险和信用损失。据国家商务部的保守估算,中国企业被拖欠的海外欠账早已经超过1000亿美元,并且每年以150亿美元左右的速度增加。中小外贸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很难像大型企业那样开展非常有效的信用管理。首先,中小企业的风险意识普遍不强,缺乏甄别客户资信状况的能力;其次,精力和财力有限,很难有专门的专业人员去进行货款的跟踪及欠款的追缴。那么应如何构建中小外贸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呢?通过国际保理业务就可以借助外部力量来解决中小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当出口商与保理商订立保理业务协议,保理商首先进行销售分户账管理,收到出口商提交的销售发票后,在电脑中设立有关分户账,并输入必要信息和数据,实行自动化账务处理。然后保理商对进口商的债务逐一核对,预先评估信用额度。在执行保理合同的过程中,保理商要根据每个进口商的资信变化情况定期或经常为每个进口商核准或调整信用额度。凡在信用额度内的销售债权称为已核准应收账款,保理商对已核准应收账款提供买方信用担保的服务。对因进口商无力支付而导致的坏账,保理商在已核准应收账款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后,保理商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负责向客户进行提醒和催收。当客户未能按时缴纳货款,此时完全由保理商负责欠款的追收。保理商有专门的收账人员,以及专业的收账知识,并有专门部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项,解决此类事物有其专长。如果因贸易争端以外的因素使得客户拒绝付款,那么无论保理商是否从客户处取得欠款,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90天内,保理商都会将核准信用额度内的余款交与企业。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调查买方资信、管理销售账户、追收债款这些工作均由保理商负责完成,出口商只根据销售额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这部分费用是随着实际的销售量的变动而变动的,从而整体上降低了经营成本,克服中小外贸企业自身的缺陷。
3.国际保理与中小外贸企业规避外汇风险
当前出口企业赊销日益增加,应收账款和坏账也随之增加,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出口应收账款的远期结汇会产生汇兑损失。根据估算,全球记账付款的平均期限为90天,这意味着为期90天的应收账款面临外汇汇率下降而造成的汇兑损失。因此,防范因赊销引发的应收账款的外汇风险显得十分必要。而国际保理业务保障了出口商的收汇的安全与及时,只要出口商在保理商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履行合同,保理商就承担了100%的买方信用风险;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供的发票和货物提单时,可根据出口商的需要预付发票金额80%的货款,使出口商获得无追索权的融资。国际保理一方面能解决出口商因赊销引起的现金流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部分化解因远期结汇带来的外汇风险。将信贷风险和汇价风险都转嫁给了保理商。
三、中小外贸企业应用国际保理应注意的风险及规避
国际保理对企业并不是完美无缺、毫无风险,保理商承担信用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是进口商没有提出争议,出口商严格遵守保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出口商获得了保理商对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不意味着风险全部消除。保理商在核准信用额度后通常要承担核准额度内的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但在面临尚未发生但比较确定的风险时,保理商有权根据相关情况的变化以适当的方式单方面降低或撤销信用额度。除此之外,出口商还要面临保理商的信用风险、进口保理商诚信不足的风险、保理商或进口商利用虚假贸易纠纷进行欺诈等风险。为了规避国际保理的风险,中小外贸企业采用国际保理进行贸易结算时,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1.拟定严密、严格并符合国际惯例的买卖合同条款,全面切实地履行买卖合同
实务中,进口商的争议通常是针对货物的种类、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提出,因此制定严密的有关条款对防止贸易纠纷极为关键。在与进口商订立合同时,应详细注明进口商抗辩、索赔的法律文件。如在货物的种类、质量、数量方面发生争议时,进口商要提供合同规定的进口国的商检机构或国际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
2.严格在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内发货
保理商在所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信用担保,对超过信用额度的金额,不负担保责任。因此出口商发货应严格控制在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内。如果进口保理商核准的是循环额度,出口商应掌握好发货节奏,把已发运的货物金额控制在信用额度之内。当前一笔应收账款未收回或者出现争议未能及时解决时,就不要再发运新的一批货物。
3.与保理商保持经常联系,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为了防止保理商对信用额度的取消或缩减,出口商可以在买卖合同及发票上注明“货权在货款全额支付前仍属于卖方所有”,这样就可以避免在进口商拒付或保理商缩减或撤销信用额度时货款两空的局面。同时出口商要与保理商保持经常联系,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在收到保理商缩减或撤销信用额度时应切实做好有关协助工作,停运在途货物、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4.选择信誉卓著的出口保理商
因为信誉卓著的出口保理商资信好,海外机构多,账务管理严格,财力雄厚;其次,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知道如何选择进口保理商并与之合作。从而规避保理商的信用风险、进口保理商诚信不足的风险、保理商或进口商利用虚假贸易纠纷进行欺诈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