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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粮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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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粮企业走出去

当前,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国际资本流动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方面从保障国家粮油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建立粮油食品收储体系和生产基地,从源头上控制资源,弥补国内资源短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企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控制原料和物流渠道,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然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也面临风险高、投资大、周期长等诸多困难,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国家推动、企业实施”的良性运作模式。

一、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必要性

(一)实施“走出去”战略是缓解我国经济增长与资源紧缺的长期矛盾的重要手段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2006年底已降至18.27亿亩,人均耕地资源已降至1.39亩,且耕地质量不断下降,同时,水资源紧缺,一半以上耕地得不到有效灌溉,每年农作物成灾面积达3亿亩以上。耕地和水资源的缺乏使得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受到限制,农产品供给难以稳定增加。另一方面,我国人口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导致对农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经济增长与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口依存度加大,2007年贸易逆差状态由2004年的6.7亿美元增长为40.8亿美元。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2007年大豆进口量达到3082万吨,国内大豆需求的2/3以上依靠进口满足,预计未来大豆进口依存度不断提高的状况还将持续。

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于缓解我国经济增长和资源紧缺的长期矛盾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打破外资企业垄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

世界粮食出口主要集中在少数国家,谷物出口排名前10位的国家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80%,少数跨国公司操纵国际市场,导致粮食市场行情异常波动,使进口国蒙受损失。

大豆行业问题较为突出,自2004年大豆危机以来,跨国粮商逐步形成对我国大豆加工行业的垄断布局,使我国大豆行业出现了“拉美化”倾向,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

企业通过“走出去”战略,可以直接掌握国际粮源,建立稳定的国际粮食供应链,阻断跨国公司的风险转移链条,保障国内粮食安全。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企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控制原料和物流渠道,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

国有大型企业是与外资相抗衡的主要中坚力量,但是,与外资企业相比,目前国内企业在原料和物流渠道控制方面,明显处于劣势。以新加坡丰益国际为例,丰益国际是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加工和贸易企业,2006年其油棕的种植和初加工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不到7%,但对利润的贡献却超过36%,原因就在于其在马来西亚和印尼控制了大量的油棕种植园。

国家鼓励国内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到产区去投资,从控制原料开始,进而控制物流渠道,可以有效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二、主要投资类型与品种选择

企业“走出去”要以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为指导,农粮企业从开发境外资源的角度出发,品种上主要选择大豆、棕榈油、木薯、糖等。

(一)大豆

首先,豆油缺口仍将继续扩大。豆油是我国最大的植物油消费品种。据测算,2010年我国豆油缺口大概有1100万吨。目前国内豆油难以自给,除大量进口大豆以外,还要大量进口豆油。

其次,豆粕需求继续呈刚性增长态势。据测算,2010年我国畜牧养殖业对于蛋白的需求为5125万吨左右,需要大量进口大豆。

再者,对大豆进口依存度高,这一状况还将持续。2007年进口3082万吨左右,是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这种局面在未来会继续存在。据测算,2010年中国大豆进口量将达3750万吨,与2006年相比增幅达到22.5%。

(二)棕榈油

棕榈油已成为我国仅次于豆油的第二大植物油消费品种,消费量巨大,增长迅猛。2011年我国棕榈油所占比例将从2000年的15%增加27.6%。1995年的消费量为106万吨,预计2007年消费量约570万吨,到2011年将达770万吨。

我国棕榈油全部依赖进口,受国外市场影响巨大。

目前,外资企业垄断国内棕榈油市场。几家大的外资公司不仅控制了棕榈油国外采购渠道,而且在中国大规模建厂销售,扩大市场份额。最典型的是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基本上控制了中国棕榈油市场。通过2006年底与郭氏整合,丰益成为我国棕榈油最大的国外供应商,占我国进口总量的三分之二左右。

(三)糖

目前,我国南方甘蔗种植基本到达极限,增长空间很小,北方甜菜糖区域成本高,与南方甘蔗糖相比处于劣势,与国外甘蔗糖相比,劣势更加明显。

糖在中国市场增长迅速,每年要进口100-200万吨糖原料来满足国内需求,到2020年有可能达到600万吨以上。

(四)木薯

木薯是淀粉、乙醇和饲料加工产业的重要非粮原料,是玉米的主要替代产品。我国木薯资源有限,需要大量进口。受气候条件制约,仅在广东、广西和海南等省生产,而且受国内土地资源限制,总量增长潜力依然有限,难以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必须依靠大量进口。我国木薯进口量近年来持续增长,每年已达500万吨。

我国从海外进口木薯资源,来源并不稳定,受到诸多条件限制:一则木薯产品出口国本国的加工业也日益发展,木薯出口量减少;二是欧洲恢复从东南亚大量进口木薯,形成了价格竞争和对木薯资源的争夺;三是我国厂商在国际木薯市场上日益陷入被动,没有定价权和话语权。

三、主要投资区域选择

选择投资区域的原则包括:资源丰富而廉价、政治相对稳定、政府鼓励引进外资和出口、法律法规制度相对健全。根据初步调查,农粮企业可选择的投资区域主要包括:

(一)巴西

巴西气候适宜,雨量充沛,农牧业科技发达,有条件成为未来的“世界粮仓”。目前已开发的耕地面积约5100万公顷,牧场2.2亿公顷,尚有1亿公顷土地待开发。巴西蔗糖、玉米、大豆产量居世界前列。目前巴西大豆产量为6150万吨,预计2010年可达到1亿吨。巴西农产品种植已高度系统化,国际大粮商ABCD四家公司与当地种植户有长期合同关系,控制了巴西70-80%的大豆种植,主要采用订单农业模式,控制大豆原料。

巴西政府欢迎外资进入本国市场,并实行国民待遇。除此之外,巴西还有下列优惠政策:一是外资企业在巴西境内生产的产品,如向第三国出口,可向巴西政府申请出口信贷和保险。二是除联邦政府视需要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优惠外,巴西各州、市也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措施。如以优惠条件提供土地、厂房等基础设施及水、电等,减免商品流通服务税,提供低息贷款等。对在巴西边远、贫困地区的外资企业,有关州、市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三是为鼓励开发巴西北部和东北部地区,巴西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外国投资(必须是合资形式,而且巴西投资要占大股)实行免征10年企业所得税,从第11年起的5年内减征50%;免征或减征进口税及工业制成品税;免征或减征商品流通服务税等地方税。

(二)东南亚

1.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是棕榈油第二生产大国,2007年毛棕榈油产量为1660万吨,其种植园面积为400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60%,种植园开发潜力有限,未来毛棕榈油产量增幅主要依靠单产提高。马来西亚棕榈油行业整合基本完成,市场比较成熟。现开工的压榨厂388家,年压榨能力8597万吨,开工率83%;精炼厂63家,年精炼能力2059万吨,开工率75%,市场比较成熟。

棕榈油是马来西亚的优势产业,棕榈种植技术和管理经营为世界第一,政府欢迎国外企业投资,但只能购买上市公司的棕榈园,不能购买私人拥有的棕榈园,允许国外企业开垦农业用地,种植棕榈,使用年限60-90年(棕榈成长周期为25年)。

目前进入马来西亚棕榈产业,成本比较高,但通过合作或参股的方式投资现有的优势企业是比较好的进入方式。

2.泰国、缅甸、柬埔寨

泰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薯出口国,木薯出口量占世界出口总量的80%以上。泰国总人口的六分之一从事木薯有关的产业。泰国的木薯产业经过多年的开发和市场培育,从木薯生产、晾晒、加工、物流到产品出口已经形成了完备的体系,成熟度很高。受耕地和加工等因素影响,泰国木薯增产和扩大出口的潜力有限。

柬埔寨目前政局稳定,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农产品增产迅猛。木薯产量连年成倍增长,2005年为50万吨,2006年为200万吨,2007年产量预计在400万吨以上。柬埔寨土地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但农业发展水平较低,国内资金不足,物流和加工等基础设施薄弱,尚未形成完善的出口渠道和成熟的市场体系,现有的木薯出口贸易完全依赖泰国和越南的边境贸易,大规模的加工仍为空白。

缅甸气候条件适宜,土地资源异常丰富,经济较为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木薯产量不高,但当地政府和私营企业对木薯生产和加工的兴趣日益浓厚,发展潜力巨大,如充分发展可以满足我国对木薯资源的需求。

(三)俄罗斯

俄罗斯耕地面积约有1.18亿公顷,人均耕地面积达到0.83公顷,是中国的8倍。耕地利用率不高,多数地区土壤肥沃,经营方式粗放。俄罗斯出台鼓励政策,为农业合作创造有利条件。近年来,俄罗斯将发展农业作为四大国家重点工程之一,采取多项鼓励措施发展农业生产,包括:2006年和2007年对农业企业提供13亿美元贴息贷款;每年拨款60亿卢布保护粮价;部分地方政府实行土地租金优惠政策,租赁期最长可至49年;从2006年4月起对部分农业机械设备实行零关税进口等。上述措施为我国在俄罗斯开展农业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俄罗斯农业科研力量强大。俄罗斯拥有雄厚的农业科研力量,全国共有310个农业食品科研机构,有9.4万名农业科研人员。近年来俄罗斯农业科研成果显著。

(四)非洲国家:以莫桑比克为例

莫桑比克政治经济形势良好,社会稳定,政府把发展农业确定为摆脱贫困和发展经济的重点并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政府和企业对与我国开展农业合作有较强烈的愿望。

莫桑比克耕地资源丰富,土壤肥沃,适宜大豆、玉米等作物大面积机械化耕作;现农业播种面积约510万公顷,占3600万公顷可耕地面积的14%,有较大发展空间。

莫桑比克气候条件、地理位置优越,比美洲主要产粮国到中国的海运距离短,且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明显。

在这种条件下,在莫桑比克兴建大豆种植基地,可以弥补国内供需缺口,有利于我国的粮食安全。四、主要投资方式

(一)新建或合资参与当地贸易和物流

如在巴西通过CPR(订单农业)控制大豆原料。以大豆为例,目前国际少数几家大粮商通过定单农业模式控制了巴西大豆货源。在巴西,大豆种植前已有相当比例的产品被收购公司采用CPR或类似模式订购,目前主要是美国的ADM公司、邦吉公司、嘉吉公司、路易达孚公司(简称ABCD公司)和巴西少数有实力的采购公司控制了主要货源。这些收购公司控制货源的主要手段或优势在于资金优势。巴西国内资金相对短缺,融资成本较高,而上述收购公司则可提供相对优惠的贷款解决农户的种子、化肥等基础投入问题。

(二)投资加工产业

在充分调研和熟悉当地情况的基础上,参股或控股当地有较好加工产业基础的企业,或新建加工厂。如在巴西通过合资或独资方式投资糖、淀粉、乙醇加工产业;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投资棕榈油产业。

(三)兴建生产基地

在土地和资源优势的一些国家,独资兴建种植基地。如在巴西兴建甘蔗种植基地;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兴建棕榈油种植园;在俄罗斯兴建甜菜和番茄种植基地;在东南亚采用购买、租赁土地的方式,开展木薯种植。

(四)兴建大型基础设施

在巴西建立大豆收储体系、仓储物流体系;在东南亚兴建物流设施等。

五、预计目标和主要风险

总体目标:用五到十年时间,通过海外收储物流体系和生产基地建设,在大豆、棕榈油、糖等重要资源性商品上,使我国企业直接控制的原料数量,达到年进口总量的30%。具体如下:

第一,大豆。首先,在巴西通过订单农业,兴建产区收纳库和港口中转仓库及设施,用五年时间达到500万吨,加上一般贸易500万吨,形成1000万吨采购进口规模和100万吨仓容的具有竞争力的大豆采购物流体系。其次,到2015年,在莫桑比克完成100万公顷(约为该国现农业播种面积的20%)土地种植,形成250万吨大豆年生产能力。

第二,棕榈油。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兴建棕榈油种植园、加工厂、仓储及物流(海运)体系,用五年时间使经营量达到260万吨左右,占进口总量的33.7%(预计到2011年我国棕榈油消费量为770万吨)。

第三,糖。在俄罗斯建立甜菜种植基地和加工厂,在巴西建立甘蔗种植基地和食糖加工厂,年产甜菜400万吨、甘蔗800万吨,食糖150万吨。

第四,木薯。在东南亚购买或租赁土地,建立木薯种植基地,收储、加工及物流体系。目标为200万吨干片(或等量淀粉含量的木薯干粉),占中国木薯年进口量的20-30%。

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海外兴建种植基地、加工基地及配套设施,面临诸多风险。

首先是政治性风险。目前一些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如非洲国家政权更迭频繁、政策法规多变;俄罗斯等国经济不稳、货币贬值、法律不健全,政策不透明;巴西海关体制不透明,进关费用高,关税普遍较高;东南亚国家政治上相对稳定,但矛盾比较突出,国家的信用能力偏低。另外,与中国目前的投资和贸易政策相反,一些国家对外国投资依然比较敏感,对外国投资企业设置技术限制及环境保护等种种限制。这些都是投资企业无法控制的风险。

其次是经营性风险。在国外兴建种植基地和物流体系,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同时也面临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和产成品市场变化风险、国际企业管理风险、汇率变化风险等。

另外,目前非洲国家社会治安混乱,恐怖事件频繁发生;俄罗斯政局相对稳定,但境内犯罪活动和黑帮分子活动猖獗,犯罪率较高。这些都可能给境外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带来风险。

七、政策建议

(一)区分政策性国家投资和商业性政府支持,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给予资金支持

建议国家发改委从商品和环节两个层面,对企业实施“走出去”项目进行研究,将农粮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分为政策性国家投资和商业性政府支持两大类,分别给予不同的资金支持:

1.政策性国家投资

一是要明确粮油等商品的海外资源开发战略为国家战略,这些商品主要指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商品如大豆和棕榈油。

二是成立农业“走出去”专项基金,将国家急需进口商品的海外资料开发项目列入该基金重点投资范围,由大型国有企业具体负责实施。

三是在某些基础设施建设环节国家投入全部或部分资金,如大规模大豆采购所需的仓储设施以及码头、铁路等。

四是建议将在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源开发性项目与政府援助项目结合起来考虑,政府负责与企业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2.商业性政府支持

一是对于占用大量资金且回收期长的农业订单项目、大规模种植、加工项目,加大政府提供中长期贷款贴息的比率。

二是对于大规模综合性加工基地(如糖和大豆综合加工基地等),建议政府参照“工业园区”的做法,对于土地开发和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投资额的30%给予企业一次性财政补贴。

(二)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配套政策支持

1.税收优惠政策

对投资于还没有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已缴纳法人税、所得税的农粮企业,在国内应对缴纳税额予以扣除。对“走出去”项目所需的国内生产资料、设备等,提供通关便利,减免出口环节税费。将进口国别政策与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相结合,免除非免税进口国家基地开发的商品(如大豆、棕榈油、糖、木薯等)返销国内的进口关税和增殖税。

2.补贴政策

从事境外种植基地建设的企业享受国内企业的粮食补贴、机械补贴、柴油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以及国内铁路运输方面的优惠政策等;允许基地开发的粮油商品纳入国家商业动态储备,给予中储粮相关政策。

(三)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1.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

尽管我国已与123个国家(地区)签定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使得《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无从落实。建议政府尽快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

2.设立农业对外投资保险

设立专门针对农业对外投资的保险险种,主要承保企业在境外农业投资之后可能发生的非常风险,包括财产使用和所有权被剥夺险、战争险、不可抗力险、经营险等。同时加大对农业种植基地建设承保财政补贴。

3.建立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

对于农粮企业海外建设种植基地、开发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允许将投资的部分金额计入“投资损失准备金”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如投资受损,则可从“投资损失准备金”中得到补偿。

4.加快境外金融分支机构的建立与完善

鼓励和支持国家有关金融机构在境外(包括非洲国家)建立分支机构,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5.充分发挥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

在重点资源国家的驻外使馆内,应考虑增设农业参赞;扩大经商处人员编制,把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列为对经商处重要工作职责和考核范围。

6.成立国家海外投资专门机构

全面综合考虑海外投资战略,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海外投资鼓励政策,依据不同产业和商品特点,不断完善海外投资政策。同时,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投资国政策培训,与企业共同组成专项调研小组,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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