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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世纪伊始,中俄经贸关系步入新阶段
新世纪到来之后,中俄经贸关系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中俄贸易额走出多年徘徊不前的状况,实现了突破性的连续攀升
从1992年到2000年,中俄历年进出口总额一直是在50~80亿美元之间徘徊,而从2001年开始一跃达到106.7亿美元;2002年达到119.3亿美元,2003年1~8月已达到95.1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全年可望达到130~140亿美元。成为第五个持续增长的年份,呈现了带有突破性的连续攀升的好势头,两国经贸关系更加密切。俄罗斯成为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在欧洲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俄罗斯第四大贸易伙伴,也是俄在亚太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二)“9.11”事件后新的国际政治格局加强了中俄经贸合作的迫切性
“9.11”事件后,美国奉行单边主义和先发制人的国际战略,美国之外的大国大多奉行世界多极化以遏制美国的强权政治,中俄为实现大国战略均势和世界多极化,正朝着“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加快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成为巩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在国际政治局势动荡的形势下,加强我国的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已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这方面中俄之间的军事技术合作以及能源领域的合作具有难以取代的作用。因而在“9.11”事件后,加强中俄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显得异常迫切。
(三)《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定给双边发展经贸关系奠定了法律基础
2001年7月16日,中俄元首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两国“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意愿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从而使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该《条约》第十六条中指出“缔约双方将在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经贸、军技、科技、能源、运输、金融、航天航空、信息技术及其他双方共同感兴趣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和地方间经贸合作的发展,并根据本国法律为此创造必要的良好条件”,就此两国经贸合作亦成为未来双边战略合作的重要领域。《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两国经贸合作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提供了政治外交上的体制保障。
(四)中国已入世和俄罗斯即将入世,将给两国搭建国际贸易规范化的平台
中俄虽均属于经济转轨国家,但在10年间中国已逐步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而俄罗斯还处在整顿经济及贸易秩序的阶段。两国贸易制度之间差异较大。俄方贸易服务体系不健全,已成为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惟一的出路就是俄方加入世贸组织按国际惯例完善贸易制度。
2002年12月初普京总统访华期间,两国首脑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指出:“双方将力争在双边经贸关系整体发展和质量提高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由于中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而俄罗斯也将加入世贸组织作为其近期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要目标,因而在《联合声明》中双方提出,要按照国际规范完善双方的贸易秩序和服务贸易体系的思想,从而确立了双边经贸合作的新原则。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其所有成员必须遵从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一旦俄罗斯入世,双方将共同按照世贸组织的上述原则,遵守相关协议,在同一平台上开展相互间的经贸合作,中俄贸易中现存的许多问题,如关税壁垒,非关税障碍以及贸易争端等,便可纳入世贸组织的统一框架下加以解决,因此俄方加入世贸组织将为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提供贸易制度规则和国际仲裁的保障。
(五)上海合作组织提出加强经贸合作,为加速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上海合作组织6国总理2003年9月在北京会晤,共同签署了一份关于上海合作组织长期进行多边经济和贸易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这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不仅仅是国际反恐的政治组织而且是一个加强国际区域合作的经济组织,总理表示,中国重视与四国在经贸特别是在能源方面的合作,探索发展双边和多边经贸关系的新途径,以促进该组织内的贸易和投资。中俄是上海合作组织中的两个大国,中俄经贸关系在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关系的框架内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另外,中亚地区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富,加强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在能源方面的合作,可以满足我国迅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同时也为中俄能源合作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并可以回旋的竞争空间。
(六)到2010年,中俄两国经济进入较快增长期,为双边经贸合作创造巨大的需求
普京就任总统以来,俄国内政局日趋稳定,为经济稳步增长创造了重要条件。从2000年至2002年,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20%,固定资产投资提高了30%以上。国家信息技术产业以每年20~30%的速度发展。住房建筑面积和零售贸易额每年增长8%至10%。居民的实际收入提高了1/3。俄罗斯由粮食进口国变为出口国。2001年3月22日,俄联邦政府通过了《俄联邦社会经济长期发展基本方向》的纲领性文件,对俄罗斯经济未来的发展做了预测。其中指出,未来10年俄GDP的年均增长率将达到5%。2004年俄GDP将比1999年增长29~30%;2010年GDP将比1999年增长70~80%。到2010年,伴随俄国内经济的增长,进口亦将不断增加,这为两国间的贸易,尤其是中方扩大出口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在俄经济不断增长的带动下,其国内的生产能力也将随之提高,一些大型设备和制成品的产量会逐步增加,扩大出口将成为俄继续推行的外贸政策。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必将成为俄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
根据2001年我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我国GDP年均增幅将达到7%左右,按照2000年价格估算,2003年GDP总额应达到12.5万亿人民币。根据中共十六大确定的发展目标,2020年我国的GDP将比2000年翻两番。
综上所述,到2010年,随着两国经济的发展,彼此间在经济上的需求将会逐渐增强,经济上的互补性和依存性将更加充分地显现出来,加之独特的地缘优势,为两国经贸合作的发展开辟了良好前景。随着两国间大型油气资源合作项目的启动,双边贸易将大幅度增长。预计到2005年双边贸易额可达到180亿美元,2010年可达到250亿美元。
二、迎接中俄经贸关系步入新阶段的若干建议
2003年5月,主席访俄,两国元首对中俄经贸合作的探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一致认为,巩固和密切两国关系首先要发展经贸合作,提出近年内使双边贸易额尽快达到200亿美元的目标,对经贸合作寄予了深切期望。为了适应中俄经贸关系步入新阶段,笔者提出以下五项建议。
(一)促进中俄政府协议贸易结构升级,满足国家对战略物资及经济安全的需要
中俄中央政府之间的经贸往来,一直在双边经贸合作中占据主导地位。新世纪以来,中俄两国的经贸关系呈现了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中俄两国贸易终于走出上个世纪末持续徘徊的状态,驶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二是中俄两国贸易中,俄方一直处于大量顺差,而中方处于大量逆差状态。1992~2001年,中俄两国的贸易总额累计为562.4亿美元,而中方的贸易逆差累计为262.2亿美元,贸易逆差占两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6.6%。三是新世纪以来,两国的商品贸易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俄方出口商品由上个世纪90年代的老三样,即钢材、化肥、铝锭扩大到十二大类,即矿物油、鱼类制品、化学品、化肥、塑料制品、木及木制品、木浆、纸浆、印刷品、钢材、铜、铝,并且2001年俄对华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占到俄出口总额的23%。与此同时,中方对俄出口商品种类也有一些明显的变化,虽然出口商品的主体仍以纺织、服装、鞋和日用品为主,但2001年中方机电产品的出口额首次超过1亿美元。两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呈现出逐步升级的趋势。
为了大力发展中俄政府间贸易和经济合作,首要的重点是稳步推进能源合作,实现石油进口多元化。
石油作为战略物资在中俄政府协定的经贸合作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2003年5月2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签署了《关于“中俄原油管道长期购销合同”基本原则和共识的总协议》。这个项目是1994年11月由俄方率先提出的,这条原油管道的走向是:自俄方伊尔库茨克州的安加尔斯克到中国大庆市(简称安大线)。由于2003年1月初日本介入等因素的影响,中俄两国政府协议下的安大线发生了争议,俄方有人提出按日方的意愿改修安加尔斯克至俄远东纳霍德卡港输油管道(简称安纳线)。俄方对于两种方案一直僵持不下,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一直处于争论之中,最后采取了安纳线为主线,安大线为支线的“折中方案”。2003年9月下旬在第八次中俄总理定期会晤中,卡西亚诺夫一方面表示将尽力满足中方对石油天然气的需要,对铺设至中国的石油管道项目俄政府将履行协议,信守承诺;另一方面在实际上已经拖延了协议的执行,充分表现了俄国“能源外交”的策略。
要清醒地认识到,俄罗斯是把石油作为“能源外交”的资本对待的。应当注意到,普京2003年6月20日在记者招待会上曾表示安纳线“更好些”。就在卡西亚诺夫9月24日在北京向我方领导人言称信守承诺的前夕,9月21日普京在莫斯科会见参加俄美能源论坛会议的美国能源部部长和商务部部长,言称俄罗斯有能力成为美国能源的主要供应国之一。俄罗斯以石油为砝码,向美国、日本、中国都作出相应的承诺和姿态,充分反映出普京“国家利益优先”的外交战略,希望在东西方的夹缝中左右逢源,让“双头鹰外交”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我国考虑从俄进口石油的初衷是改变我国石油大部分从中东进口的现状,是石油进口多元化的重要步骤。目前我国进口石油的结构是,56%来自中东,14%来自亚太地区,23.5%来自非洲,6.5%来自其他地区。对于中俄原油管道项目,我方一方面应当以双方恪守政府签署的协议为基点,据理力争,务求落实;另一方面也应当未雨绸缪,寻找石油进口多元化的其它渠道。例如1997年我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击败俄、美等国大型石油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成功获得两处大油田的开采权,并曾商定共同铺设从哈萨克斯坦的阿特劳至新疆独山子长达3088公里的输油管道,通过这个项目的完成,可以将石油供应国(中东、中亚国家、俄罗斯)与亚洲主要石油消费国(中国、日本、韩国)连接起来,使中国处于“泛亚全球能源桥梁”的战略枢纽位置上。2003年3月28日从阿特劳到肯基亚克的一期工程已正式投入运营,为中哈石油管道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3年6月初,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在《联合声明》中明确指出,双方将加强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对于中哈石油管道项目应投入更大的关注,使我方在中俄石油管道项目的谈判中获得更大的回旋余地和更加主动的地位。
(二)进一步挖掘货物出口贸易潜力,努力减少我方贸易逆差
鉴于俄罗斯经济复苏的需求,今后一个时期俄每年的进口额约为500~600亿美元。2002年我国对俄出口占其进口总额的7.7%,如果加上“不规范”贸易,这个比例还要高得多。有种观点认为,中俄经贸合作主要靠加强经济合作,上大项目,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认为对俄出口的货物贸易潜力已经挖尽,没有多大空间了,这种看法也是十分片面的。
我国在重点发展对俄经济合作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挖掘货物贸易的潜力。我国除了在俄市场占有一定份额的轻纺、服装、鞋类和农副产品外,还有很多领域有待开发。例如家用电器产品市场,俄在这方面依赖程度很高,彩电的进口额超过90%,洗衣机进口额达50%以上,俄成为欧洲第三大空调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家用电器出口在俄市场占有率总共不超过9%。我国的家
另外如家具市场,俄目前进口家具大约占消费需求的50%,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等大都市进口家具大约占70%,俄短期之内家具业较为落后的状态难以改变。而中国在这一领域几乎尚未进入。再如建材出口,俄罗斯大批建筑物内外装修老化,建筑材料花色品种单一,急需大量进口。而我国2002年1~11月建材出口额达41.14亿美元,出口市场主要面向港、澳、台地区、欧盟、北美、东盟、大洋洲、俄罗斯的建材市场几乎没有打开。
此外,电脑、移动通讯、电子设备、医药、化妆品、花卉等产品,在俄均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因此在扩大对俄经贸合作中,切不可忽视货物贸易。扩大对俄的货物贸易,是减少贸易逆差的重要出路,也是实现我国出口多元化战略的重要步骤。
(三)加强中俄地方政府之间经贸合作,提高“结对贸易”的水平
1997年11月,中俄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政府间合作原则的协议》,1998年2月中俄总理第三次定期会晤期间达成了两国省州结对开展经贸合作协议,截止2003年8月底,中俄共有12对省(区、市)和州(边区、共和国)签署了结对开展经贸合作协议,这就是黑龙江省与新西伯利亚州;吉林省与滨海边区;辽宁省与巴什科尔斯坦共和国;内蒙与赤塔州;新疆与阿尔泰边区;山西省与乌里杨诺夫斯克州;河南省与萨玛拉州;上海市与阿穆尔州、圣彼得堡市;广东省与莫斯科州;安徽省与哈巴罗夫斯克州;河北省与列宁格勒州;山东省与鞑靼斯坦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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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结对的12个省州在下列项目中达成了经贸合作的协议:一是在对方地区投资建厂或建立产品开发基地;二是在科技领域展开合作;三是地方领导人带队率领企业家在对方举办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恰谈会;四是在石油、森工、服装、农副产品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开发;五是地方政府对双方经贸合作创造良好和必要的商务环境。
应当说,中俄省、州地方结对共同开发创造了中俄经贸合作的新模式,相当一些项目具体务实,效果良好。这里仅举俄罗斯的萨玛拉州与我国河南省结对合作为例。萨玛拉州位于莫斯科东南1000公里,伏尔加河中游,面积5.3万平方公里,人口300多万,首府萨玛拉市,被当地人称为俄罗斯“第二首都”。萨玛拉州工业发达,科研基础雄厚,平均工资比全俄高30%,该州经济增长率仅次于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居全俄第3位。2000年中国在该州100多个外国贸易伙伴中占第11位,2001年该州与中国贸易额为6680万美元,占其总贸易额的3.2%。1997年3月该州政府与我国河南省政府在郑州签署友好关系协议,结为友好结对省州,双方在汽车制造、家电组装与生产、农业开发等领域进行合作。省与州的政府领导人与企业家多次互访和考察,在萨玛拉市举办了河南省中小企业出口商品交易会,在郑州举办萨玛拉州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会,并就开设中国商品批发市场、合作组装生产拖拉机、利用我方技术和俄方木材生产家具、与洛阳轴承厂合作生产轴承等许多项目达到协议并逐步落实。
中俄以省州结对方式进行经贸合作仅仅是初创阶段,合作中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俄方税法多变,法规不配套,税种繁多,税负过重;二是俄方管理部门缺乏服务意识,工作效率低下,贸易结算方式不规范,以权谋私相当普遍,增加了华商的经营成本;三是双边在经贸合作中缺乏双赢效应。俄方追求单方面的实际利益,强调其优势在于工业品和军品生产,希望中方增加这类商品的进口,并要求对其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企业改造加以投资,往往又不能提供项目安全回报保障和必要的利润收入。较为突出的是在林业合作方面双方意见难以统一:中方主张发展长期、稳定、互利的合作,即从采伐到加工,从复植到防治病虫害和森林火灾;而俄方多数州、区不赞成中方广泛参与,只允许在木材加工方面开展合作,并要求中方投资兴建道路、桥梁、贮木场等辅助基础设施,使得许多有前景的合作项目难以落实。
规范中俄省州结对合作是非常必要的。针对目前区域合作中存在结算方式不规范、仲裁机制不完善的现实,应从实际出发,大力完善贸易服务体系。如2002年4月12日,中国银行和俄罗斯外贸银行在北京签订了贸易结算协议,两家银行分别指定各自的两家银行从事银行结算业务,这对规范中俄贸易结算方式、改善贸易条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针对双方信息交流存在的困难,要大力培养既懂专业又懂对方语言的经贸人才,努力建立双语商务信息互联网,增强网站内容的应用性和时效性。针对中俄双方都反映的在商务恰谈会上签定的合同有相当一部分不认真履行的现实,影响双方未来合作的信任度,对此应予以重视,提高合同履约率。针对我方商品质量逐步提高但在俄市场上知名度不高的现实,应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投入资金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广告,将知名品牌打入俄方市场并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培养更多的重大客户,培养拳头产品的出口商和商。
(四)加强我国东北与俄远东地区的经贸合作,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俄远东地区在中俄关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俄远东地区土地面积621.59万平方公里,约相当于我国领土面积的2/3,而人口不足720万,仅相当于我国的一个“地级市”人口。由于人口过少,其市场容量自然是很有限的。因此,俄远东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最大潜力不在于它的日用消费品现实市场需求,而在于它丰富的自然资源、不足的产品加工能力、短缺的劳动力资源。正是在这些方面,中俄双方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具有长期、广泛的合作潜力。从这一情况出发,我们则应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开拓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劳务输出等合作领域,这不仅可以带动商品贸易额的增长,而且可以推动双方经贸合作向深度、广度进军。
在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既可带动我国商品出口,又可改善俄加工生产的落后状况,从而取得“双赢”效果。俄远东地区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家电等行业至今生产能力严重不足、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而我国在这些行业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和出现了一批有实力的并能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目前俄远东有关部门已提出希望我一些行业到俄投资办厂的建议,而且我国政府也鼓励这种方式的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和装配业务。总之,赴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前景广阔。
我国正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举措,在这项工作中,应该充分利用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相毗邻的地缘优势,鼓励东北企业到俄远东地区独资或合资办厂,充分利用远东地区的石油天然气、森林、矿产和土地的资源优势,利用俄罗斯的科技优势,利用东北三省与俄罗斯“省州结对”的经贸平台,创造新的经济效益,开发东北亚的市场。
向俄输出劳务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另一主要方向,也是开展与俄远东地区经贸合作具有广阔前景的主要领域之一。虽然俄社会上对中国人进入俄远东疑虑很多,但事实上俄远东地区是急需外国劳务的,并且所需数量很大。据俄专家推算,要完成远东地区的开发任务,约需补充250万个劳动力。而目前我国在俄劳务人员只有几万人。俄的一些上层有识之士也承认这一事实并赞成从中国引进劳务。俄驻华大使罗高寿早在1996年就强调指出:“只要方法合理、适度,俄从中国进口劳动力是有不少好处的。”俄在国家《21世纪俄罗斯在亚太地区的发展战略》中也指出:“要吸引毗邻亚太国家的劳动力开发俄东部,重点是远东人口稀少的地区。”问题是,以往我国在向俄出口劳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俄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利舆论与政策,制约了我国向俄出口劳务,因此应当充分运用双方高层会晤的机制,通过充分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调控好这一合作形式。2001年5月俄总统驻西伯利亚联邦区全权代表古谢伊诺夫提出:“需要调控中国向俄罗斯多为自发的人口流动。停止这种流动不太可能。正确的做法是将其纳入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的轨道,这对双方均有好处。考虑具体地区的利益,共同制定合法接纳流动人口专项规划看来是值得的。为了实施这一规划,必须有俄国内的专门法律保障,并且签订相应的政府间协议。”古谢伊诺夫的建议是有道理的。我国地方亦应制定“专门法规”,并积极与俄协商,早日签订“相应的政府间协议”。目前,中国向俄输出劳务的重要领域应是建筑业、农业、森林采伐业、服务业,今后还应努力向资源开发、生产合作、科技合作等领域扩展。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大力实施就业与再就业工程。仅就东北地区内部解决就业岗位毕竟是有限的,对俄国远东地区尽可能多的开展劳务输出,应当成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题中应有之义,应当提到双边高层会晤的议事日程认真加以研究并逐步落实,以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五)完善民贸退税制度,做大做强边境民间贸易
民间贸易作为中俄边境贸易的一种特殊形式,风险小、利润高,机制灵活,适应性强,对于富民富边、促进就业、巩固边防、促进边境地区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据不完全统计,1992~2001年,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对俄民间贸易出口累计达到400亿元,2001年民贸占边贸进出口总额的30%;黑河市民贸出口累计120多亿元,占边贸进出口总额的3/4;霍尔果斯民贸出口累计完成23.3亿元,占边境进出口总额的90%。
由于民贸富边,绥芬河市经济发展综合指数晋升全国第51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储蓄额、人均居住面积、每百人拥有小汽车和电话6项指标均居黑龙江省之首。民间贸易不仅繁荣了边疆,而且带动了内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山东寿光依托绥芬河口岸积极发展出口蔬菜基地,俄从我国进口的蔬菜中60%来自该地。民间贸易在中俄经贸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民间贸易的经营主体、运作管理方式等毕竟不同于一般贸易。特别是在中国入世后,民贸规范化管理显得更加重要。按照WTO规则的要求规范民贸,重要的核心问题是从体制上、政策上解决出口退税问题。
国家规定,申请出口退税(增值税),必须提供“两单两票”,但这一政策并不完全适用于民贸,民贸的经营主体是众多个体户,货物出境后多为自销、直销,另外,由于俄方银行付汇成本较高,经营者大多使用两国本币现钞结算,因此单证不全问题普遍存在。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民贸无法享受退税优惠。也正因为没能享受退税优惠,民贸经营者往往采取不要增值税发票方式进货,以降低采购成本,这实际上已是逃税行为。正因为如此,民贸经营者只青睐价格低、运距短的商品,对于正规厂家生产高质量的出口货物望而却步,因此这是民贸的出口商品难以上档次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制约民贸出口退税的主要症结是单证问题,建议认真研究现实情况,针对民贸特殊性,给予有别于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政策和规定。另外,是否可以探索依托民贸载体规范出口购货及结汇行为。鉴于我方各边境口岸相继建立了边民互市贸易区,国内厂商纷纷进驻互贸区经营,建议紧紧依托互贸区这个民贸平台,为民贸出口提供会计、结算、金融等服务,试行民贸出口公司化运作,委托出口服务公司统一与区内的厂商购货、开具发票、报关、纳税,取得出口单证;在境外的中国商品城负责将民贸出口的外汇收入汇入中国银行,取得出口核销单,由出口服务公司办理出口退税,各民贸经营者依据出口额比例获得相应的出口退税额。此外,边境口岸要充分利用国家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民贸经营者积极寻找国家产业政策与俄市场需求的对接点,扩大高退税率和高质量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通过提高民贸经营者出口退税的积极性,做大做强民间贸易。
用电器已打入西欧,其质量完全适合俄罗斯市场,只要进一步研究俄罗斯家用电器市场和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在这方面是大有可为的。
再如,俄罗斯曾是中国茶叶的传统市场。现俄茶叶市场容量约为20万吨,并且每年以5000吨以上的速度继续增长,俄国茶叶95%需要进口。目前中国茶叶在俄国市场仅占4%的份额,而印度却占了60%以上。我国茶叶年产量60多万吨,国内市场供大于求,只要努力恢复市场,中国对俄的茶叶出口也是大有潜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