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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俄罗斯对华投资的发展趋势与结构特点
(一)俄罗斯对华投资发展趋势分析
1992年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对华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投资规模比较小。1992年大约为1622万美元,1993年增长到4194万美元。但是随后几年投资规模明显减少,尤其是1994~2000年期间仅仅维持在2000万美元左右,2001年有所上升,扩大到近3000万美元的规模,但是仍然未恢复到1993~1994年期间的最高水平。从俄罗斯对华投资在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中的比重来看,1992年达到0.15%,2001年降低到0.06%,这一比例与中俄贸易关系的重要性相比相差甚远。二是波动较大。1993年俄罗斯对华投资增长达158%,随后连续4年陷入10%以上的负增长,在2000年出现16%左右的下降之后,2001年的增长速度竟高达83%。此外,10年中年均增长速度比中国同时期吸收外资的平均增长速度低10个百分点(参见表1)。
在周边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中,俄罗斯对华投资在中国全部利用外资中的重要性是最低的。按照截止到2000年底的数据计算,俄罗斯对华投资的累计实际出资额仅占全部外资的0.04%,相当于美国的1/200、德国的1/58、马来西亚的1/17和菲律宾的1/2。
(二)俄罗斯对华投资的产业分布结构
根据调研获得的数据,按照截至2000年底的累计出资额计算,俄罗斯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电、建筑业和批发零售商业餐饮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58.5%、15.9%、6.1%和5.9%。与同时期全部外资行业结构相比,制造业的比重大致相当,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电业、批发零售餐饮业的比重要高的多。此外,俄罗斯投资在科技研究技术咨询行业的比重达到3.2%,在所有行业中居第六位,相对比重高于全国外资行业结构中的该行业比重。这一点反映了俄罗斯在科技领域的人才、技术实力和近几年来中俄科技合作日趋加强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社会服务业、电力能源等行业,俄罗斯投资集中程度远低于全国外资平均水平,这也是俄罗斯企业在资本实力方面的劣势表现。
表1俄罗斯对华直接投资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
表2俄罗斯在华投资企业产业结构
资料来源:DRC数据。
俄罗斯在华投资企业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天津等地,涉及汽车组装、维修和零配件加工、化工、建材、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领域。
从制造业来看,俄罗斯投资最大的产业是化学工业,比重达到18.2%;其次是皮革毛皮、交通运输设备(汽车配件等)、塑料、食品、纺织、服装等行业,比重都在5%以上。这些行业可以归为三类,一是化学工业、塑料、交通运输设备等行业投资本身需要的资金规模相对较大,尽管投资项目并不多,但是投资额所占比重明显高于其他行业;二是纺织、服装、皮革毛皮等产业投资主要为了满足俄罗斯国内市场的需要,如在俄罗斯投资企业出口额中仅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等三类商品就占了37.1%;三是适应国内市场需求的俄罗斯资源性产品加工,如食品加工业等。
(三)俄罗斯在华投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根据调研获得的数据,目前正常营业的240家俄罗斯在华投资企业中有162家集中在制造业。这些制造业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企业的平均资本装备程度比较低,按照企业人均资产计算,仅相当于外资企业平均水平的55%,在主要投资来源中是最低的;二是投资规模比较小,资本含量低。按照实际出资额计算,每个项目平均只有33.2万美元,相当于全部外资平均水平的1/4左右;三是在合资企业中俄罗斯方面出资比例较低,如162个企业外方平均持股比重只有42.7%,是各主要外资来源中最低的,而且外方累计实际出资额与合同规定的应出资额相比,仅仅达到78.5%;四是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堪忧,按照2000年数据计算,制造业平均的销售利润率是负的,在23个有投资的制造业行业中16个行业出现亏损;五是劳动生产率水平偏低,以2000年人均销售收入计算,俄罗斯在华投资企业仅为9.8万元/人,比全部外资平均水平低45%左右;六是由于投资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等原因,这些企业的单位销售收入的纳税率、单个项目吸收就业的规模等当地贡献指标比平均水平低30~40%;七是企业对外部市场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如2000年全部出口相当于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7.8%,除了低于以外向型特点著称的日本、韩国投资企业外,在其他来源企业中是比较高的,比全部外资平均水平高出27%。由于这些企业的进口依存度很低(仅相当于全部外资平均水平的15%),因此净出口额相当于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34.9%,是平均水平的3.5倍(参见表2)。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主要集中在纺织品、服装、皮革毛皮、文教用品、塑料制品和电器等生活消费品领域,这一点与对俄贸易的结构特点是一致的,反映了投资对于促进贸易增长的作用。
总体上看,俄罗斯企业在华投资规模较小、资本装备程度比较低,经济效益欠佳,对当地税收与就业的贡献较为有限。但是这些企业产品主要面向国外市场,带动了我国出口增长;而且由于其原料和材料的当地采购率比较高(进口依存度很低),对当地上游产业的相对生产诱发效果比较明显,这一点明显不同于以加工贸易方式为主的日本、韩国等来源的投资企业。
表3各种投资来源制造业企业2000年指标比较
资料来源:DRC数据。
二、中国对俄罗斯投资的发展趋势及其特点
根据外经贸部公布的资料,截止2001年底中国经批准并备案的在俄中资企业共455家,总投资规模约2.82亿美元,其中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主要分布在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大城市以及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涉及贸易、餐饮业、轻纺加工、家用电器组装、通讯、微电子技术、木材加工、农业种植等领域。总体来看,对俄罗斯投资目前仍然没有形成规模,多数与双边贸易活动直接相关,营业范围更多集中在一般消费品和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与贸易方面。目前中国的TCL、春兰、华为等知名家电和电子企业已在俄罗斯投资发展业务。在2002年4月的第九十一届广交会上,春兰集团又与一家俄罗斯企业达成协议,合作建设冰箱厂,预计年产30万台,合作的方式将是春兰出技术、出设备,俄方出资金、厂房等。这些动向表明中国企业对俄罗斯投资的规模和技术层次也在开始出现新的变化。
由于缺乏系统的全国性统计资料,无法进行中国对俄投资的总体分析。但是由于参与对俄罗斯投资和经济合作活动的中方企业主要集中在与俄罗斯邻近的黑龙江、内蒙古、辽宁、吉林等地,针对这些地区实际进展情况的分析对于总体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等四省(区)调研中获得的各地汇总资料,共有653个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累计达到2.76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为1.39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50.3%。首先从项目数来看,四省(区)已经超过了全国批准的对俄投资企业数。据各地反映,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并未经过批准,而是根据自身贸易和生产活动的需要,直接利用境
外资金或携带资金出境设立企业,所以使得实际数超过了经过批准的企业数。以黑龙江省为例,经过批准备案的对俄投资企业合计为47家,仅相当于实际设立企业数的10%。由于各地都存在类似情况,保守估计,全国在俄罗斯累计设立的企业数可能已经达到2000多家;按照表4的平均投资额计算,实际的投资总额和中方投资额估计分别达到8亿美元和4亿美元以上。
表4四省(区)对俄罗斯投资概况
注:均为截至2001年底数据。
资料来源:根据各地调研数字汇总。
此外,从四省(区)的概况中(参见表4)还可以看出中国对俄罗斯投资项目的几个特点:一是投资规模普遍比较小,项目平均投资额仅达到42.3万美元,多数项目属于中小企业;二是投资企业的当地资本成分比较高,平均中方持股比例仅保持在50%左右,说明合资或合作企业是对俄罗斯投资的主要方式,为了适应当地制度和政策环境的需要,中方投资者更多选择了与当地投资者合作出资的方式。
黑龙江省是我国对俄投资项目最多的省份,由于其距离相近、经贸往来频繁等特点,中方企业对俄罗斯投资环境变化的反应最为灵敏。因此黑龙江省企业投资的动态变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中国对俄罗斯投资的动态发展趋势。1992~1994年是黑龙江企业对俄投资的高峰期,每年的合作投资项目平均为110个,投资额也达到1830万美元左右;但是1994年以后出现很大变化,投资项目逐年减少,1995~2001年的7年中,每年的投资项目平均只有15个,1997年以后甚至减少到5~7个,投资额也降低到年平均390万美元左右,最少的年份只有10万美元。通过与黑龙江对俄贸易增长趋势比较可以看出,投资波动与1994年以后对俄贸易的急剧降温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中国对俄投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开展贸易活动为主要目的,双边贸易受到严厉打压,不仅会影响到贸易额本身,对俄投资也受到了直接的冲击。因此,贸易和投资环境的变化是导致对俄罗斯投资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四省(区)调查结果显示,90年代以来开业的在俄投资企业中多数出现亏损、经营状况欠佳。这也是影响投资增长的一个因素。
总体来看,中国对俄投资由于受双边贸易波动的影响,在过去10多年中增长十分有限,目前仍然没有形成较大规模,而且投资多数以中小型项目为主,企业经营对当地资本成分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经营效益并不理想。
三、中俄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
工程承保与劳务合作是中俄两国经济合作的又一个重要领域。由于俄罗斯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等领域拥有较大优势、苏联解体导致社会经济体制剧烈变化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尖端科技研究在内,大批俄罗斯科技人员通过中俄政府间的科技合作协议或者其他途径来华从事科学研究、咨询与新产品开发、技术转让活动,构成了俄罗斯对华劳务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来华从事长期或短期商贸、演艺、餐饮服务等商业活动的俄罗斯劳务人员也达到了一定规模。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01年中国接待的俄罗斯客人达到120万人(次)的规模,相当于全部外国客人的1/10左右,比1995年增加了5.3倍,由此可以看出人员往来增长迅速。保守估计,其中大约有17.7%(这是全国接待外国游客中劳务项下入境人数的平均比重)是从事劳务活动,照此推断,目前俄罗斯在华劳务人员大约有21万人(次)左右。
根据外经贸部统计,截止2000年底,中国与俄罗斯累计签署工程承包与劳务合同4181项,合同金额为35.8亿美元,实际营业额达到13.7亿美元,派出劳务人员16.5万人(次)。按照目前年度水平计算,中国在俄罗斯的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营业额占全国对世界总额的比重大约在1~2%之间,高于对俄投资的相应比重。从构成来看,劳务合作所占份额达56.6%,占全国的比重为2.3%,可见与其他国家(地区)不同,对俄经济合作相对集中在劳务合作领域。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劳务合作统计的派出劳务人(次)数,与上述俄罗斯在华劳务人数(次)的统计范围有很大区别,仅仅包括双方签署劳务合同、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派遣劳务人员,如果将旅游、探亲、留学等因私出境,参与劳务活动的中方人数计算在内,中国在俄罗斯的实际劳务人数将远远超过政府劳务合作统计的规模。
与俄罗斯接壤的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在1992~2001年期间累计对俄签订工程劳务合同达2700多项,合同额约24亿美元,派遣劳务人员12.2万人次,是中国对俄罗斯经济合作活动最为集中的地区。但是从同期对俄承包劳务的动态变化来看,大多数年份出现持续负增长,不论是从项目数、合同额还是派劳务人数,10年中年平均下降幅度都在10%以上(参见表5),从2000年起各项指标才开始出现恢复性增长。这种波动与中俄双边贸易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说明20世纪90年代中俄经济合作关系曾经受贸易环境变化的影响出现全面倒退,同时也说明了加强双边贸易对于促进全面经济合作的重要意义。
表5黑龙江、内蒙古等二省(区)对俄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调研资料整理。
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对俄工程承包与劳务输出多数集中在农业种植、养殖业、建筑、森林采伐、商业服务、医疗和提供技术工人等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的领域,尤其是农业种植、森林采伐、建筑等对于开发俄罗斯资源、满足当地市场需求、创造新的劳动力就业机会等具有明显效果。
四、中俄相互投资与双边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俄两国经历了双边经贸关系的快速增长时期。但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双边贸易往来进入了全面下降时期,相互投资与劳务合作也随之大幅度减少,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90年代末,最近两年才出现了恢复性增长。如果仅仅从数量的变化上看,往往容易得出双边经贸关系曾经一度严重恶化的结论。但考虑到“高速增长期”双边贸易和投资本身的特点:如缺乏商业信誉与行为规范、市场欺诈泛滥、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其间等等无序状态的恶劣影响,90年代中期以来的全面下降是一种必然的结果,意味着双边经贸关系调整期的开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样的调整还远未结束,许多制度与市场层面的问题仍在严重制约着双边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而且除了一些具体问题之外,在制度和政策方面相互投资和工作承包劳务合作所面临的往往是共同的障碍。
(一)中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问题
首先,双边贸易发展是带动投资和其他合作发展的龙头,但是目前关于双边贸易、特别是边境贸易和旅游携带商品贸易的通关、检验检疫、结算、统计和出口鼓励政策的适用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成为影响贸易正常发展并制约相互投资和其他合作的因素之一。
其次,从现有规模来看,由于中俄双边投资和工程劳务相对于全国总量的比重很小,宏观层面仍然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系统规划,改善双边环境的具体措施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如国务院有关文件已经明确了对于开展对俄木材采伐加工合作给予贴息贷款的政策措施,但是由于一些地区银行信贷规模有限、风险管理要求较高等原因,实际并不能得到落实。此外,目前实际在外投资企业数远大于审批数的状况,既不利于宏观指导和监管,同时也难以保
证信息的准确性,企业也普遍反映审批过于严格和繁杂,说明审批制度本身需要实施进一步的改革。面向类似于俄罗斯投资企业的中小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三,投资与承包劳务合作的信息、中介等官方与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如政府相关部门对双边投资与合作往来实际运行信息的把握和披露不足,难以适应深入研究和企业决策分析的需要;面向投资与劳务活动的政策性贷款、信贷担保、信用保险等官方支持手段薄弱;仲裁机构权威性有限,难以有效维护正常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合法利益;正常的银行结算体系没有形成,加大了企业资金往来风险和交易成本。
第四,缺乏对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对俄投资与劳务工程合作活动的积极鼓励和引导。黑龙江、辽宁和内蒙古等地的对俄合作现状表明,尽管各地也有许多在国内或国际市场上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但是这些企业多数没有开展或参与对俄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导致长期以来以个体、私营为主的中小企业成为对俄投资和经济合作活动的主体,不但无法发挥本地特有的产业和技术优势,而且给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规范企业商业行为带来很大困难。其原因故然有风险和市场作用的因素,但是也不能排除政府在审批、控制大中型企业资本流出方面采取严格措施的影响。企业“走出去”还有外汇管制、国有资产管理等许多政策和制度层面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二)俄罗斯政策与市场环境中的问题
俄罗斯目前还没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体制尚处于转型时期,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制度与政策、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依然严重。一是缺乏对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俄罗斯虽然已经颁布了《外国投资法》,规定对投资者和外商企业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并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但事实上缺乏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查封中资企业、扣压甚至哄抢货物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政府机构工作效率低、透明度差、政策制定和执行带有随意性,各地政策解释相差甚远,官员腐败、索贿现象普遍。三是尚无健全的银行结算体系,金融机构债务负担严重,风险防范能力不足,企业资金往来极为不便。四是许多地方政府对中国企业和劳务人员直接参与俄国内资源开发利用、市场营销开拓存有戒心,带有浓厚的贸易保护和行业准入限制倾向。五是社会黑势力猖獗,中方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六是企业税负沉重,乱收费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中资企业陷入经常性亏损。
五、中俄投资与承包劳务合作的重要领域及其未来发展潜力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俄关系已经得到全面改善,双方具有进一步加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合作的愿望,政府主导下的区域性制度合作也得到了大力推进。但是相比之下,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劳务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政策和制度障碍依然存在,市场规范与调整之后的民间经济往来目前仅仅处于恢复时期。这种状况远远不能适应建设中俄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的需要,也使得双方边境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失去了许多利用自身优势获得更多经济发展和致富的机会,不利于相邻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友好交往。因此,全面加强中俄经济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从两国经济的互补性来看,贸易往来的发展潜力十分巨大,投资与工程承包劳务是贸易活动的延伸和深化,其本身对于促进贸易发展、消除贸易摩擦也具有直接的影响,在未来的两国经济关系中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第一,俄罗斯是一个拥有1.39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仅莫斯科就有人口900万,但由于该市人均收入较高,消费能力至少是北京的两倍,市场中70%的食品,80%的日用品来自国外,而且其中家用电器40%左右是经过其他国家转口进入俄罗斯的中国制造商品。因此,俄罗斯市场需要的食品、家电、纺织品等也正是中国具有竞争优势的商品。在中国目前国内市场饱和的条件下,具有技术和资金势力的国内企业通过投资合作方式进入俄罗斯市场是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回避恶性竞争和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且具有非常广阔的商业前景。
第二,俄罗斯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家,而中国则是一个资源相对匮乏、国内市场需求巨大的国家。中俄两国之间存在许多可供双边合作的重要领域。首先,从能源领域来看,俄罗斯的天然气开采量占世界的30%,石油占12%,煤占16%。可采能源储量在世界上也占有很大比重,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优势来克服经济困难、发展经济是俄罗斯政府的一个新政策趋向,中国正在制定新的能源安全战略和发展战略,作为世界能源大国,俄罗斯有条件成为实施能源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先考虑的伙伴,将在较长时期内成为中国“走出去”合作开发的重要市场。中俄两国政府在该领域的合作方面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1999年签定了有关铺设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到中国的输气管道的技术经济合作总协定,同时还决定从东西伯利亚向中国出口电能,计划铺设输油管向中国输送石油。这些项目对于促进中国大型企业参与对俄投资与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提高双方合作的层次和技术水平发挥了重要影响,并将带动相关领域中俄企业合作的发展。其次,俄罗斯的森林资源丰富,木材蓄积量大约为800亿立方米,占到世界的25%以上,2001年,中俄签署有关开展木材加工合作的协议。目前双方在这一领域的合作正稳步进行。一些中国公司已经同俄罗斯远东地方当局签订意向协议,在俄建立从砍伐到加工的综合木材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木材产品。中俄合作建立这类企业,既可扩大双边正当贸易,还可防止木材走私。长期来看,能够在满足中国国内日益增长的木材需求的同时,为俄罗斯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再次,土地开发与农业经营合作是双方发挥互补优势的又一个领域,俄罗斯拥有世界最大的国土耕地面积,而且相对人口稀少,农业劳动力紧缺。双方通过吸收中方技术和资金、有效利用当地和中方农业劳动力,进行种植或农产品深加工,可以大大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能够达到改善当地经济和就业条件、满足双方市场需求的“双嬴”效果。
第三,在中俄双边关系中,科技人员以及一般劳务领域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发展潜力。俄罗斯在许多基础科学研究方面集中了大批优秀科学家和顶尖研究成果,在诸如航天航空、能源、激光、新材料、化工、生物技术、造船等高科技应用领域同样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按照目前每万人中科学家人数计算,俄罗斯大约达到30人左右,居世界第8~9位。因此,采取技术入股、合作协议、技术引进等各种方式吸收俄罗斯科技人员参与中方研究和开发,有利于提高双方经济合作的层次和长远利益。并且具有很大的可能性。从一般劳务合作来看,据估计,未来5~10年里,俄罗斯需要1000万劳动力开发东部地区。从俄罗斯全国来看,由于人口出现负增长,未来长期的劳动力不足问题将更为突出。中国丰富的劳动力将为俄罗斯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可能。目前中俄政府间已就利用中国劳务在俄罗斯从事道路工程、农业开发等项目达成共识。这为中国对俄劳务出口奠定了坚实基础。预计中俄双方劳务合作的规模将会明显扩大。
六、关于加强中俄投资与工程劳务合作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中俄经济关系在地区经济合作中的战略地位
目前我国已经通过中俄双边定期对话和“上海合作组织”形式,在政治、地区安全、反恐等领域与俄罗斯之间形成了战略性合作机制,虽然其中也包括经济合作的内容,但是,目前还没有成为相互关系的最优先领域,市场作用的结果也远未达到这种的程度。考虑到未来俄罗斯经济发展的潜在规模和增长能力,不能排除其作为新的贸易和投资重要伙伴的可能性。立足于长期稳定的地区经济合作格局和多元化市场结构的需要,有必要提高俄罗斯作为经济合作伙伴的战略性地位,将已有机制逐步向经济领域扩展和深化,直至将经济合作提升为最优先领域。
(二)积极支持俄罗斯参与WTO以及地区多边合作机制
双边经贸关系中的许多问题,起源于很不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市场与社会行为的无序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忽视国际通行商业习惯和规则所造成的。因此,对于俄罗斯所表现出的对外开放以及相应的制度完善,中国应当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支持俄罗斯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支持俄罗斯参加东北亚地区、中亚地区多边合作的行动,在统一规则的基础上促进双边关系的发展。
(三)推动双边有关经济合作研究与交流活动的进程
中俄之间已经就加强双边经济合作问题研究达成协议,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借鉴中日韩、中国与东盟等多边合作研究机制等经验,应当将中俄双边研究项目作为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的有效方式,继续给予支持,并使其成为制度性、经常性专家咨询机制,并通过论坛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其研究成果。目前,俄罗斯在实际推进实质性研究方面有一定困难,应当通过双边协商,使其进入正常程序。
(四)重视贸易发展对投资与其他合作的先导作用
中俄经济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变化表明,双边贸易的影响和先导作用非常明显。为了促进双方的相互投资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合作,首先应当在双边贸易关系中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建议中俄之间通过政府对口职能部门或者民间协会团体等途径,加强定期性对话与交流,深入研究与探讨双边在贸易形式、通关、检验检疫、信息等方面的协调和配合问题,将消除贸易障碍、促进便利化作为双边经贸关系的切入点。
(五)切实采取和落实对双边投资与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的鼓励措施
由于中俄经济互补性的存在,双边投资与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可能性。为此,中方应将俄罗斯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地区,在外汇管理、人民币跨境流通、投资项目审批、政策信息服务、政策性金融支持、银行结算体系、双方人员往来便利等方面切实制定措施,并通过与俄方加强协商和政策协调,完善相互投资和合作环境。对于一些已经制定的,如给予进行木材加工合作项目的中方企业予以贴息支持等措施,应当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从资金额度和银行操作层面给予保障。
(六)加强引导,逐步提升中俄投资与工程劳务合作的层次
为了改变中俄投资合作中的小型化、零散化现象,提高中方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产品质量水平。应当利用双方的相对比较优势,合作开发一些大型项目,鼓励国内具有实力的大中型企业积极开拓俄罗斯市场和参与俄罗斯的投资项目。如在境外投资审批等方面相应放宽条件。此外,应当引导目前以边境小额贸易或边民互市交易为主要内容的边境贸易区,逐步发展为集加工、展示、商贸、物流和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身的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提高经济往来的层次、规模和对相关领域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