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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融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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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融项目管理

一、我国资本项目管理的现状及特点

(一)资本项目自由化的涵义及特点

资本项目自由化,是指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及金融账户下的货币自由兑换,也就是要消除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及金融账户下各项目的外汇管制,如数量限制、兑换限制、区域限制、补贴及课税等,实现资本项目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

资本项目自由化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居民既可以通过经常项目的交易获得外汇,也可以自由地通过资本项目的交易获得外汇;二是所获外汇既可以在外汇市场上出售给银行也可以在国内或国外持有;三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所需要的外汇可自由在外汇市场上购得;四是国内外居民可自由地将本币在国内外持有来满足资产需求。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实施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经验

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不断向前发展,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是世界各国在开放条件下推动本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途径。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制度的完善程度等因素各不相同,因此,在开放资本项目时采取的步骤和策略是有所区别的。在资本项目自由化的进程中,虽然发达国家和我国的国情有很大差别,但他们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骤和措施,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这一进程中遇到了很多挫折,其中很多问题也是我们即将面对的,我们应该积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1、发达国家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经验

二战后初期,除了美国、加拿大和瑞士采取相对自由的资本项目体制之外,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进程是相对缓慢的。直至20世纪80年代,货币自由兑换进程才明显加快。在实施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过程中,其经验主要有:第一、发达国家的金融领域的自由化的进程基本上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第二、随着资本流动性的不断增加,固定汇率制度难以继续维持,因此各国开始寻求更具弹性的汇率机制。第三、资本项目开放通常伴随紧缩性的宏观政策,还应采取结构性经济改革配套方案,为开放资本项目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2、发展中国家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经验

发展中国家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践具有很大的差异性。80年代以前,开始进行资本项目开放的发展中国家主要是那些国际收支平衡处于强势地位的国家。此后,有的发展中国家在外部经济环境不甚有利的条件下甚至在承担外债的情况下进行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而且与发达国家的相似之处在于,在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进程中也向更具有弹性的汇率制度迈进。

就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类型来看,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拉美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末,出现较快的金融自由化进程。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一些受债务危机打击最大的国家增强对资本流出管制的力度。到20世纪80年代末和20世纪90年代初,拉美国家才又重新出现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趋势。

阿根廷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对国内金融市场取消限制,并且在经济改革初期便取消了对资本项目的大部分控制。自1976年以来,阿根廷政府推行经济私有化和金融私有化,使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与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同步进行,通过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和市场利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改造产业结构和吸引外资。

墨西哥在20世纪80年代的债务危机之后,对金融部门进行严格控制。直到1989年,对资本项目逐步放松管制,以吸引外资。在此之后,墨西哥外债迅猛增长,贸易逆差和经常项目赤字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来愈严重。1994年12月20日,墨西哥政府宣布比索实行自动浮动,导致外汇市场危机,外汇市场危机进一步波及股票市场,最终酿成一场具有国际影响的金融危机。

亚洲的情况则不同,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对资本项目实行管制的亚洲国家的数量一直呈下降趋势,而且在债务危机时期也并未出现重新加强管制的倒退。到20世纪90年代,亚洲国家普遍出现了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明显加速的趋势。1997年7月由泰铢贬值引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亚洲乃至全球的经济金融受到严重的破坏与冲击。1998年,东南亚国家经济普遍出现负增长、货币贬值、外汇市场动荡、股市暴跌、失业严重、资金大量外逃、外汇储备急剧流失、企业及银行纷纷倒闭,损失高达5000亿美元。这次金融危机之所以发生,并不是因为这些国家推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而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推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过程中,金融深化不配套,即金融自由化程度不高而引起的。

通过以上对发展中国家资本项目开放的论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经验:第一,发展中国家的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是典型的渐进式改革。发展中国家的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一直是这些国家整体性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把开放资本项目与发展市场经济、加大开放度结合起来。第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和经常项目自由兑换没有必然的时间顺序,但经常项目开放并保持基本平衡,显然有助于缩小资本流出流入对国际收支平衡的冲击。第三,资本项目开放会使国内经济遭受更多国际资本的冲击,不利于经济均衡。第四,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必须有其他金融自由化政策相配套,必须与一国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决不能盲目的开放资本项目。

(三)我国资本项目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资本项目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有近一半的资本项目不受限制或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足两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1993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的规定,我国的资本项目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能否将入世后以来的资本项目管理规定加进来,否则资料有些过旧,最近有很多新规定)

表1我国资本项目管理现状表

资本项目内容管理现状

直接投资

1、外国及港澳台在大陆的直接投资

2、大陆在境外的直接投资

1、资本金及协议借入投资额经外汇局审批后予以结汇。外方利润可兑换汇出。

2、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投资收益必须调回国内。

间接投资

1、境外发行股票

2、境外发行债券

1、发行所得外汇均要调回境内,结汇要凭相关资料到外汇局申请。

2、发行必须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所得外汇必须调回境内,偿还债务凭《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贷款登记证》申请,经批准方可汇兑。

其他资本项目

1、外国政府贷款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

4、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短期贷款

5、偿还外债本金

6、存放国外存款

7、对国外贷款和投资

1、向外经贸部申请并由其审批,由其授权金融机构办理转贷管理事务。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结汇。

2、国务院审批,相应国际金融机构评估,国务院正式批准,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结汇。

3、只有经过批准的金融机构和一些大企业有直接向外筹资的权力,中长期(一年以上)国际商业贷款必须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由国家下达外债指标。

4、短期国际商业贷款(一年以下)实行余额管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每年下达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限额负债。

5、凭外债登记,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后方可汇兑。

6、个人家庭不得在境外开立私人账户,境内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要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批。

7、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

2、我国资本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本项目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职责不统一。资本项目管理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但这种管理职责还分散于国家计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海关、税务局等部门。而且这些部门的职权相互交叉,相互间的协调机制效率较低,职责划分环节多,管理效率低下。(适当展开)

(2)资本项目管理领域不够全面。我国主要集中于对资本流入的管理,而对资本流出的管理仅限于投资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以及对投资主体资格的事前审查,缺乏对于投资过程以及债权等问题的管理。(适当展开)

(3)我国同时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并且以事前审批为主,依靠制定法律法规例行检查,但事中监控能力较弱。(适当展开)

(4)难以严格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从国际收支角度看,大部分国际收支交易同时具备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特性,难以进行严格区分。因此,在现行“经常项目可兑换,严格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管理思路下,市场参与者趋利避害的本性必然会导致大量资本项目交易混入经常项目交易的情况。随着贸易融资的发展,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更加困难,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更加艰难。(适当展开)

(5)资本项目管理领域不够全面。资本项目外汇统计检测体系尚不健全。我国只有外债统计监测系统,而没有外资统计监测系统。(适当展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化的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我国资本项目管理还面临上述一些问题,因此在逐步开放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些风险,对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威胁。

(问题部分是重点,请在深入分析)

二、资本项目自由化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分析

(一)国际资本流动与利用外资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国际资本流动加速,特别是国际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入的急剧增加。随着我国资本项目的进一步放开,当国际资本源源流入我国时,如果管理得当,使用合理,则有助于推动我国的经济增长。如果使用不当,监管不严,国际资本因某种原因突然流出,将会给我国的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造成巨大冲击。

1、国际资本流动的特点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资本从一个或数个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作为一种国际经济活动,国际资本流动是以赢利为目的,但与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国际商品贸易不同,它统指以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为特征的资本流量、流向和持有者的变动。

国际资本流动的原因包括:首先,资本增值和避险的本性无疑将促使资本在国际市场上寻求利润丰厚、安全性高的投资环境;其次,总体上的资本供给与需求的增长使更多的资金流向国际资本市场;第三,由于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各国经济开放政策的完善和国与国之间协作的进一步加强,为国际资本流动提供了优良的投资环境;第四,20世纪以来跨国公司的海外发展战略更进一步地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

国际资本流动的特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全球经济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的阶段,对资本的争夺日益激烈,国际资本市场和国际资本流动也日趋活跃,国际资本流动呈现出新的格局。不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品种不断创新,而且市场结构和资金流向、流速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国际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主体构成多元化,跨国并购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第二,国际融资证券化,股票债券比重上升,直接融资占据国际资本流动主导地位;第三,私人资本流动比例增加,在国际资本来源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第四,国际游资的规模大、流动性强,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国际资本流动特点重点展开论述)

2、国际资本流动与利用外资的风险

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特别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推进,意味着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的影响日益增大。各种形式的外资大量流入中国市场,使我们开始面对资本流入与国际收支均衡之间相互作用的局面: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外资流入,外汇市场将面临资本流动冲击与汇率调整的问题。总的来说,我国面临的国际资本流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巨额直接投资形成的资本积累逐渐对我国外汇市场形成压力。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累计已超过4000亿美元,如果外商投资利润率以20%计算,外商可获得投资利润接近800亿美元,假定其将所获得利润的50%用于国内再投资,另外50%利润汇出,那么仅2003年汇出利润就高达400亿美元。虽然目前我国的资本项目仍表现为外资净流入,但进一步开放造成的资金流出将对外汇市场形成巨大压力。

(2)我国外债总额持续增加,债务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从外资结构上看,接近60%为政府部门和国内金融机构的债务,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金融风险的加大,这部分债务的偿还和安排需要全面均衡。

(3)我国金融监管工作力度加大,相当部分的监管措施是管制性的,是损害金融运用效率的,是不利于我国经济金融稳定和发展的,特别是我国外债来源的可持续性将面临比较困难的局面。并且,在资本账户开放后,中国资本流出将会有增无减,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在资本账户开放后资本流动更为便利,资本外逃的成本降低。第二,在资本项目开放条件下,基于逃避金融压抑、规避国内风险等动机引起的资本外逃会进一步加大。第三,资本账户开放后,随着资本流入和外债的增加,银行和企业也会增加对外资产,从而导致国内对国外的直接投资或证券都将大幅度增长。

(二)我国的外债风险

外债,对一国经济而言既是一种外部资源,又是一种潜在负担。如果利用得好,可以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促进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但如果外债规模过大,债务结构不合理,对外债管理不善,也可能导致债务危机,给国民经济带来极大的危害。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外债规模与日俱增,目前已成为世界三大债务国之一,其外债风险也随着我国进一步开放的步伐而逐渐暴露出来。

1、风险损失大,利息负担沉重。外债风险的产生和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所谓汇率风险,即外汇风险,是指一个企业在国际经济、贸易、金融等活动中,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由于外汇汇率变动,导致其以本币衡量的价值上升或下跌的可能性。运用到一国外债管理上,汇率的变动会使以外币标价的外债的本币价值上升或下跌,外债筹措和使用成本相应上升或下跌,直接影响外债的使用效率和偿还。另一方面,所谓的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对某个经济实体的收入或净资产价值的潜在影响。运用到一国外债管理上,外币利率的升降会直接使外债的筹措成本上升或下跌,而本币利率的升降则会通过影响汇率的变化和资本的流动间接影响融资成本。在我国不断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利率市场化将是一个必然趋势,同时,汇率也将更具有弹性,这样利率、汇率都将会更加灵活。如果外债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在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中,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使我们遭受的损失将大大提高。

2、导致更多的隐性外债,增加外债风险和外债监管难度。截止2003年12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1936.34亿美元,短期外债余额为770.44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9.79%。据初步测算,2003年末,我国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入之比)为39.9%,负债率(外债余额与GDP之比)为13.74%,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约为19%,各项指标均处于国际安全线之内。但实际情况并没有这样乐观,大量隐性外债在新条件下日益显现出来。从国家外汇管理的角度来看,隐性外债是指处于国家对外债的监督管理之外,且不反映于国家外债统计监测之中的外债,是逃避外债管理的重要形式。而在进一步开放的条件下,外债监管的难度大大增加,再加上资金的大量流入,无疑会使隐性外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当隐性外债具备一定规模后,其影响特别是短期隐性外债的影响,将会对我国金融市场造成极大冲击,严重影响国内经济的稳定发展。特别是如果遇到经济萧条,偿债能力出现问题,则隐性外债就会变成显性的外债,潜在的风险也就转化为现实的外债风险。

3、外债风险的连锁效应。外债风险来源于各种不同的金融风险。同时,他又反作用于金融活动的各个要素,和各种风险共同作用,引发和加剧全面的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危机就揭示了外债风险的传递效应,从外债风险到货币危机和债务危机,再到金融危机,从一国到其他国家,进而几乎遍及全世界。由于外债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各个要素有存在密切的联系,再加上发展中国家体系中自身的脆弱性,外债风险的加剧往往与其它金融风险同时发生,各种风险共同作用,构成了风险传递的途径,如不给以足够的重视,外债风险不仅会导致债务危机,而且还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三)资本外逃带来的风险

1、资本外逃的涵义:目前在学术界,资本外逃已实施一个存在较大争议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涵义。但有一点基本得到认同,即把资本外逃视为非正常的资本流出。但是,对“非正常”的也有不同的理解。一种为动因论,即认为一国居民由于规避国内政治、经济风险等因素将资本移至国外的为非正常资本流出。另一种为后果论,认为资本外逃时造成国家财富损失并大大降低社会福利及国民效用的资本流出。然而,从总体上来说,应从两个主要方面来理解,一是资本外逃是指未经批准的、违法违规的资本外流,使超出政府实际控制范围的资本流出。二是资本外流不等于资本外逃,不能把资本流出都看作是资本外逃。

2、我国导致资本外逃的主要动机包括:(1)转移非法所得。如贪污、受贿等获得的资金,侵吞的国有资产,从事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所攫取的巨额财富,都构成了资本外逃的重要组成部分。(2)逃避管制。尤其是规避投资管理和外汇管理。由于我国对境外投资实行较为严格的审批制,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投资获益,未经批准就将资金转移或截留境外,(3)趋利避险。例如,国内一些企业将外汇资金转移境外后又作为外资流回国内,以享受各种税收和其他优惠待遇,这也被称之为“过渡性”的资本外逃。而且,当存在利差、汇差、收益差的情况下,为获取高收益,也会引起违规资本外流。此外,当市场预期本币可能贬值时,为避免汇率风险,也会形成资本外逃,出口推迟付汇、进口提前付汇就是企业比较常用的方法。

3、资本外逃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造成的危害

(1)阻碍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首先,资本外逃会减少国内储蓄,这相当于减少了国内投资,而投资的减少势必造成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其次,随着进一步的开放,一个不存在外汇管制的国家,资本外逃很可能在公开市场上出现,其直接后果是该国必须调整自己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当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存在逆差时,政府对国际收支的调整往往是通过削减进口需求,而不是通过货币贬值来实现。因此,资本外逃会使当前的产出水平降低。

(2)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资本相对稀缺,所以资本在发展中国家的边际生产率较发达国家要高。另一方面,外逃的资本成为在外国的金融资产后,其收益率要低于国内真实资本的收益率。因此,外国资产的收益率小于国内投资的边际产量,必然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国内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负效应。

(3)导致国际收支不平衡,加剧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负担。国际资本流动与国际收支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发展,国际收支状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毫无疑问,当资本大量流出发生,特别是本国资本大量外逃时,就会导致本国资本项目逆差扩大。如果资本项目逆差的长期存在,就必然长期依赖经常项目来加以弥补,否则无法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而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大规模的资本外逃,已经表明这个国家的经常项目出现了较大的逆差,因此,指望经常项目的顺差来弥补发展中国家因资本为逃带来的国际收支不平衡是不现实的。为了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发展中国家政府就不得不对外举债,从而加剧国家的债务负担。而一旦当国际资本由于种种原因而不再流入甚至还大量撤离时,国际收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严重失衡,进而引发严重的债务危机,并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拉丁美洲许到国家80年代出现了大规模的资本外逃,随后就发生了严重的债务危机,就是例证。

(4)导致本国货币汇率波动。从宏观上看,大量的资本外逃引起本国的外汇储备减少,国际收支出现逆差,外汇市场上外币供不应求,导致本国货币贬值。例如,墨西哥1994年的金融危机便源于大量外资和国内资金挤兑抽逃,在短短几个月内,其外汇储备由170亿美元猛降至65亿美元,比索也随之急剧贬值40%。同样,导致1997年泰国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国际游资撤走后,泰铢贬值,为了抑制货币过度贬值,泰国政府动用了所有的外汇储备,但由于国内资本也对本国金融形势丧失了信心,发生了大规模的资本外逃,导致泰铢更大幅度的贬值。

(5)造成结构性赤字和引发通货膨胀。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资本外逃往往意味着政府举借大量外债。这样,政府债务的扩大促使发展中国家产生结构性赤字;同时本国财产外流使得国家税收大幅减少,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加大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只能用通货膨胀来填补财政缺口。拉美国家曾经普遍爆发的恶性通货膨胀就是例证。

三、对资本项目开放条件下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防范国际资本流动和利用外资风险的建议

1、提高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及创汇能力

据悉,截至今年(写具体年份)3月底,由于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610.53亿美元,由直接投资形成的资本积累已对我国的外汇市场形成了巨大压力。但是对于继续增加的直接投资,我们不能将其拒之门外,只要我们能利用好这些资金,无疑能对我们的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要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必须加强政策性引导,不盲目吸收外资,对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地区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优化外资节后。同时提高外资的陪同能力,改善投资环境,将外资吸引到最需要的地区和行业,使利用外资的效益达到最大化。

2、保持合理的外债规模,提高清偿能力,防范外债风险

由于我国外债总额处于持续增加的态势,同时在外债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进一步的开放,使我们借用外债的风险性大大增加。为了防范外债风险,我们应强化外债管理,控制外债余额的过快增长,同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外债借、用、还的有效管理,保证债务的正常偿还和保值增值。

3、明确我国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重心,防范国际游资冲击

面对我国进一步放开资本项目的趋势,国际资本流量和流速将大大提高,国际游资也将趁机频繁进出我国,这就对我国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国际资本流动监管重心应是对国际收支风险最大的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尤其是金融机构自身的监管。

4、积极审慎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由于我国目前的汇率调控机制还不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健全,贸易与金融市场自由化还未完成,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有效性低等原因,在各项条件未成熟之前,应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取消资本管制的经验教训,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二)防范外债风险的建议

由于我国目前外债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且进一步的开放,还将使我们面临更大的风险。因此我国应借鉴巴西和墨西哥的经验教训,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要求的外债风险管理体系,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与结构,并建立高效的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尽量避免高速流动的金融资本可能造成的危害,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1、实现外债借入的成本最低、规模适度的目标。对外债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对其规模的控制。借用外债不仅要保证外债规模能够满足本国经济发展需要,而且要保证外债规模不超过本国偿债能力,并应尽量降低借款和偿债成本。我国举借外债的管理,应实行计划控制、指标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规模适度的管理方法。对债务主体要实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一国在对外举借债务之前,必须事先了解各类贷款的条件和特点,并进行比较分析,以增强借债决策的科学性,然后才能把握时机,争取吸收合适而优惠的国外贷款以实现成本最低目标。

2、保证外债的使用在尽量避免风险的同时,实现较高的收益。对此,国家外债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研究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和利率走势,确定外债币种的最优组织结构,及时对国际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做出预测。同时,要加强对外债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估,对项目的耗资量、利润率、创汇率和投资回收期限等进行全面测算和论证,以总结经验教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首先使外债资金发挥作用。只有尽快使外债资金转化为生产能力,获得利润,创收外汇,积累资金,才能确保如约按期清偿外债本息。

3、保证外债按期如约偿还,维护国家信誉。借用国外贷款要求债务国必须按事先双方商定的期限、利率等有关条件按期如约清偿,以保持债务国的良好信誉。在管理方面既要尽量保证外债资金均匀地、延续不断地流入,又要保证我国的清偿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为争取有利条件归还贷款,要根据国际金融市场汇率瞬息万变的趋势,不失时机地采取措施,把硬通货负债转化为软通货负债,或提前还款。同时,还要注意使各笔贷款的偿还期要适当错开,以避免出现偿债高峰期。此外,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增强外债项目经营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4、积极建立公平、合理和有效的主权债务重组机制。由于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一国的危机很容易波及到周边国家,加大了国际金融体系的风险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日趋严重,为了避免债务国的危机的日益恶化,以及防止危机的扩散,应根据债务国和债权国的实际情况,对主权债务进行合理、有效的重组,可以帮助债务国实现可持续的债务结构以早日恢复经济增长,有效避免债务危机的深化,同时也可以保护资产价值和债权人的权利。因此,不断完善和逐步推进“国家破产计划”,能对稳定国际金融体系产生巨大作用。

(三)对于解决资本外逃问题的建议

由于持续的资本外逃将对我国经济造成极大的危害,特别是在金融自由化和我国资本项目逐步放开的情况下,我国防止资本外逃的形势将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对此,我们必须从防范和治理两个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

1、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维护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状况不稳定,发展缓慢及缺乏安全的投资环境是导致资本外逃的因素之一。只有当一国的经济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资本外逃。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保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创造稳定的金融环境,为外资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

2、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首先,促进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建立灵活的利率和汇率形成机,使利率和汇率水平能够真实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合理配置资源。其次,积极完善和发展本国的金融市场,建立远期外汇市场,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充足的套期保值、规避金融风险的工具。

2、改善投资环境,公平对待内外资企业。一方面,“过渡性”资本外逃,在我国的资本外逃中占很大比例,这主要就是因为我国对外资企业提供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从而导致国内资本逃往国外,再以外资身份回到国内以享受优惠待遇。如果统一对内外资企业的政策,就能从根本上消除“过渡性”资本外逃。另一方面,采取这项措施,还能防止外资企业在优惠待遇到期时引起的外商资本抽逃。

3、加强金融监管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有效控制非法资本流出。首先,必须加强对经常项目的管理,堵塞贸易渠道的逃骗汇漏洞。其次,在逐步放开资本项目的同时,仍然要对其实行适度的管理,防止资本大量外逃。此外,加强外汇局、海关、银行及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资本非法流出。

4、加强立法执法和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洗钱犯罪。由于洗钱已成为资本外逃的主要形式之一,而且随着我国的进一步开放,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进行跨国洗钱已在国际洗钱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对我国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加入国际公约,积极与国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协作,对洗钱活动进行严格监管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