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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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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管理

[摘要]非公有制经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制定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和谐经济政策。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和谐社会;重要力量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同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经济发展的层面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同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经过20多年的政策调整和宪法修订,党和政府对待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和态度,越来越清晰、明确,这就是:鼓励、支持和引导它们的存在和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本质上就是以民为本的经济。利用民资、民智和民力是非公有制经济赖以生存和实现的前提条件,发展成果民有、民享是它不断壮大的主要动力之源。可见,非公有制经济从很大程度上又可看作“五民经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可谓不快,但依然处于民以食为天的发展阶段,何况贫富差别乃至社会两极分化的现状仍在继续恶化,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更快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改善民生,不但应成为今后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当务之急。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各有优势,它们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它们之间的协调与发展完全可以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统一起来。那种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社会分配不公联系起来,甚至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看做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解决就业人口,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稳定,而社会稳定的关键是解决国民就业问题。非公有制经济在孕育、产生和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为缓解转型时期的就业压力,改善社会就业结构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66个城市的调查,国企的下岗人员当中有65%在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了再就业,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安置就业的主渠道;当前,凡是开放的经济领域都有非公有制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我国相当多的家庭中都有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者创业的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已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与百姓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创造大量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以年均9.4%的速度增长,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速达2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我国GDP的1/2还要强,特别是在一些一般性竞争领域,非公有制经济有的已经超过了70%,民间投资已经超过了50%,上交的税收已经占全部税收的43%。1995年以来,非公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上缴税收的增长速度一直快于社会总税收的增长速度,税收增长率连续8年在40%以上,不但高于国有经济,也高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率。而如果考虑其他方面的税收(如所得税、印花税等),那么全部非国有税收收入就已经占到国家税收68.5%。

(三)优化社会结构,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基础。

不断完善社会结构是社会持久和谐的有力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政策上允许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商业及其他服务业,并允许城市中的某些国有企业从农民中招收部分临时工、合同工,其他所有制企业和个体户从农村中雇工也不再受到禁止。这一政策使农村人口获得了一个较为自由的活动空间。非公企业大量吸收农民进入城市,逐步优化社会结构,非公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方向。

同时非公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1994年由10位非公有制企业家发出“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支持和领导下,成立了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10年多来,已有16000多名非公有制企业家踊跃参与,实施扶贫开发项目11800多个,到位资金813亿元;同时捐赠资金96亿元,兴办公益事业10000多项,兴办光彩学校1000余所;培训人员271万人,安排就业311万人,帮助农村538万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目前,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还在联合国取得了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特别咨商地位和贸易发展大会特别观察员身份,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放开进入领域,拓展活动空间。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总理所做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谈到,要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此外,《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更充分的现实条件,使非公有制经济利国利民的经济本性和内存潜力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二)加强理论研究,制定和谐经济政策。

“和谐社会”已成为我们党社会建设的新理念,代表着执政党对社会发展态势的适时把握,而研究探讨“和谐经济政策”的问题已经被提到议事日程。当前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在建立和谐社会中的影响和作用,认真研究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相互融合、和谐发展,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角色和作用,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在新型工业化中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十分重要的发展阶段,在重点解决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平等竞争条件的前提下,更需要全面考虑各类企业的协调发展问题,特别要考虑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发展的问题。这是一个带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

(三)注重社会关系协调,培养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协调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注重社会公平,体现社会关爱。这些年来,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中的差异,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拉大,不同阶层社会群体的正当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尤其是先富起来的非公经济人士这一社会阶层与社会贫困群体之间的差距更显突出,致使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新的社会阶层产生不正常心理,甚至出现一些“仇富”的恶性案件。因此,协调社会各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正关系的同时,要教育和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更多地注重社会公平,以正义之心善待弱势、困难群体,秉承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在回报社会方面,要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开发资源,吸纳就业,带动脱贫;在公益事业方面,要积极捐助社会公益事业,扶残济困,乐善好施;在自然灾害面前,要自觉捐款捐物,体现出危难之时显身手;在企业内部,要关爱员工,在注重员工全面发展的同时,尤其要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不断增加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一切合法权益,构建企业内部的和谐关系。

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能否与社会和谐发展,非公经济人士是关键。“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是党和政府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总体要求。这些方面做好了,就可以称为优秀企业家,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非公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也就体现在这里,非公企业与社会和谐的基础就有了前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