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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部有水平的理论著作
经过五、六年的仔细观察和认真思考以及一年多埋头写作,林毅夫、蔡方、李周三位学者,把他们的新著《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1994;以下简称《奇迹》;凡引自该书的只注页码)献给读者。笔者有幸先睹为快,获益匪浅。这是一部颇有水平的理论著作。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奇迹》提出和讨论的是有关经济发展、国家兴衰的重大论题。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世界各国和很多大的跨国公司都看好中国,中国的改革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创造了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所谓“中国模式”。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东方文明大国再次走上兴盛和发展之途,其本身就带有很大的传奇色彩。提出和讨论这样的问题,并且有所发现和有所创新,作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解释,其意义可想而知:不仅在学术理论上是一个前进,而且在政策实践上也有重要的价值;不仅对中国本身的改革和发展有明显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也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其次,《奇迹》从理论上再现了中国近半个世纪,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的历史和现实。由于作者明确提出和紧紧抓住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是传统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而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和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三位一体的传统体制,是由于选择和实行这一战略的要求而内生地决定的,其已经进行和将要进行的改革也紧紧围绕着发展战略的转变,并在全书中把自己的理论逻辑贯彻到底,因而,不仅做到了历史和逻辑的有机统一,而且实现了改革和发展的巧妙结合。充分显示了作者札实的理论功底和分析能力。这一点是目前国内出版的同类著作不曾达到的。与《奇迹》的分析比较起来,那些就事论事地描述改革和发展的进程,空泛地、一般地讨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相互关系,就显得苍白无力了。
再次,理论并不深奥,它是简明扼要,易于理解的,理论的简洁性、权威性和真理性是统一的,“只有既能解释许多不同种类的事实而又简明扼要的理论才是令人满意的理论”(奥尔森,1982),《奇迹》一书就具有这样的品格和特色。作者提出的理论是比较简洁的,其基本结构是,作为外生变量的“赶超战略”是由政府主动选择的;作为内生变量的三位一体的经济体制,是适应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而逐渐形成的;作为参照系的比较优势战略,是实行战略转型的方向和体制转轨的目标。已经出现的增长奇迹,是由于在调整微观经营机制和放松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从而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为过去受压抑的部门的增长创造了资源条件;而改革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改革周期的出现,是由于宏观政策环境改革的相对滞后;进一步的选择是,以改革被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为中心,完全抛弃“赶超战略”,加快向比较优势战略的转变。《奇迹》的这一理论不仅解释了中国连续十多年高速增长奇迹的发生,而且也说明了亚洲“四小龙”的成功;不仅解释了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失败,而且也说明了亚洲、美洲一些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经济陷入发展困境的原因。
最后,《奇迹》的成功,再一次证明了经济学规范和方法的力量。经济学的基本前提假定是理性行为假定或最大化行为假定。作者把生产者和消费者、个人和企业、家庭和政府都看作是按照经济理性行为的经济当事人,把传统体制的形成和实践,改革措施的实行和结果,都看作是理性的当事人共同选择和相互博弈的必然产物。由此出发,作者提出和形成了自己的一系列理论假说和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然后用规范的经济学语言、严密的理论逻辑以及大量的经验材料和历史数据加以实证,从理论上再现了中国改革和发展的矛盾运动过程,说明了改革和发展中的很多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其实,经济学的基本内容并不是告诉人们某些经济问题的现成结论和一般知识,而是要教给人们正确观察和思考经济问题的方法,也就是说,学习经济学主要是为了获得一种进行经济思维的方法论。读了《奇迹》,读者在这方面一定会有所收获。
二、三个理论分析框架的比较
前已指出,《奇迹》的主题是经济发展和国家兴衰,作者们为此提出和构造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在此之前,除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以外,讨论这一重大主题,并形成自己独立理论体系的还有两个著名代表:一个是诺斯教授的理论,其代表作是《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81);另一个是奥尔森教授的理论,其代表作是《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和《国家兴衰探源》(1982)。三个理论分析框架所依凭的都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前提,即理性行为假定,所使用的都是现代经济学的规范和方法,都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因素而非技术因素,都对这一主题作出了各自不同的解释。为了推进对这一重大问题的研究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笔者想借此对这三个理论分析框架作一比较分析。
诺斯教授的理论是从考察西方的经济史中得到的。在诺斯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体系中,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是两个主要的基石,诺斯教授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说明了经济增长和经济衰退的根源,对人类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解释。
有效率的产权是经济增长的基础,而国家的行为选择则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任何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中,不论是否承认财产所有权,都是以某种产权体系的存在和作用为特征,区别在于不同的产权结构在保障个人或集团实施权能和获取利益方面的专一和有效程度不同。一个社会的所有权体系如果能够明确规定个人的经济自由权利,并对之提供有效的保护,就能减少个人活动和努力的成本和费用,增加获利的可能,使个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这样就能增大经济激励,使整个社会更富于创造精神,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反之反是。然而,任何一种产权结构的建立都必须有国家的参与,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博弈过程。作为一个合法使用强制手段且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构,国家处于建立和保护产权的地位,国家活动的规模经济特征,使得由其提供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基本规则,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因而,个人要求并愿以一定的权利限制和利益损失为代价,来换取国家的服务;但是,这种代价以不超过建立和行使产权增加的收益为限。国家既可以此为限,确认个人经济自由权利,建立起有效率的产权结构,也可以超过这个限度,侵害个人权利,建立一种能够最大化自己的短期利益但却是无效率的产权结构。国家究竟采取何种行为选择,取决于来自社会和外界的压力和约束,包括作为选民的个人的态度、统治者的国内竞争对手和竞争国家的压力。至于意识形态,其基本功能是使个人和团体的行为方式理性化,成功的意识形态能够通过人们对制度公平的认同减少“搭便车”行为。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尼德兰和英格兰的成功以及法国和西班牙的失败,正是由于前者形成了比较强大的市民社会,约束了国家的行为,因而建立了有效率的产权结构,实现了经济增长,后者出现了国家权力的过分扩张,侵害了个人的权利,建立了无效率的产权,因而在竞争中败北。
诺斯理论提供的解释具有根本的性质。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仍然可以说明很多重要问题。改革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绩效其所以不够理想,其所以未能实现赶超的初衷,就是由于国家当时建立的产权制度,不仅其建立和行使的成本超过了它的收益,而且在于它无法阻止甚至是鼓励了“搭便车”行为。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出现,就是由于着手建立和发展一种有效率的产权结构,逐步缩小了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增大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激励。事实上,注重产权改革和企业改革的经济学家也是这样思考问题的。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因为,说明了这一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能解决产权改革的任务。只有从理论上说明了改革前为何和怎样建立了那样的产权制度,而改革又为何和如何形成了今天的产权结构,才能为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解释这一问题上,由于面对的具体对象有很大不同,诺斯教授的理论也需要有所发展。因为,我们不仅要说明非国有产权的自然发育,还要解释从国有产权向非国有产权的转变;不仅要说明各种产权形式的创造和作用,而且要说明各种社会力量的成长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过程;不仅要说明计划权利的重新界定和交易,而且要说明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和实施;不仅要说明合约方式的变化,而且要说明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的重建。所有这些问题有些是诺斯不曾遇到,也不曾提出讨论的,却是我们直接面对、必须给予回答的,但是,却被作者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奇迹》虽然把微观经营机制作为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用以说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但并未明确提出产权问题,而且从整个行文来看,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重要,只要转变了发展战略,在现有的产权结构的基础上,仍然可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例如,在讨论微观经营机制的改革时,《奇迹》只考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第120-134页)未提及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讨论改革的成就时,《奇迹》虽然把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作为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依靠力量,也只是认为“管理体制的放松,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按付出的有效劳动进行分配的激励机制,使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第158-165页)并未讨论这方面进行的产权制度创新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奇迹》多次讨论国有企业的改革,但都没有从产权制度方面提出问题,自然也就解释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奥尔森教授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解释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提出了一种独特的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框架。奥尔森的理论和方法是以集体行动的内在矛盾和固有逻辑为基础,以分析利益集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为主线,认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根源取决于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并据以对战后很多国家的兴衰作出了自已的解释。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利益集团。在利益集团,特别是大型利益集团中,一般都不是依靠所提供的集体利益来取得其成员的支持,而是依靠所谓“选择性剌激手段”的惩罚和奖励作用,根据其成员的贡献来决定是否向其提供集体利益。由于个人行为的理性特征和集体利益必须分配给集团的所有成员的性质,决定了有选择性剌激手段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手段的集团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较小的集团比较大的组织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由于利益集团的结盟性质和排他特征,或者组成卡特尔,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必然阻碍技术进步、资源流动和合理配置,或者进行院外活动,扩大政府管制,提高利用法律、政治和官僚主义以及通过讨价还价和复杂协议而获利的报酬,这一切都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经济效益,因而,利益集团的活动不能增加而只能减少社会总收入。所以,利益集团的发展和强大就会阻碍经济增长,利益集团的削弱和重组也会促进经济增长。战后的德国、日本,由于动乱、战争和被占领,使得特殊利益集团锐减,在建立了自由和稳定的法律秩序之后,其生产有了相当迅速的增长,出现了“经济奇迹”。而稳定和和平使英国的利益集团持续发展,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网,造成了英国经济的衰落。瑞典和挪威虽有强大的利益集团,但其主要利益集团都是高度综合性的,可以更多地使用各种剌激手段,在内部消化由于低效率政策而付出的成本,倾向于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进行收入再分配,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西欧共同体的建立及其各国快速的经济增长,不仅是由于实行了贸易自由和要素流动,而且是由于管辖权的统一使利益集团的垄断和影响受到限制。印度虽然奉行了自由贸易政策,但由于以种姓等级制度为特征的利益集团的抑制作用,阻碍了其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美国各州的经济发展及其与特殊利益集团人数相关的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理论。此外,这一理论还能说明宏观经济行为随着时间而发生的变化,进而对滞胀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奥尔森的理论不仅具有独特的分析角度,而且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也可以得到很多新的认识。改革前的国有经济和重工业部门也许是中国社会中最强有力的特殊利益集团,政府是其利益的集中代表。(也许,有人会以国有经济的普遍性为由否认这一点,或者认为即使如此,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利益集团,必然以社会利益为重,其实不然。在我国,生活和活动于国有经济部门的社会成员还不多,重工业部门的人数就更少)因而,当时的中国政府也同其他国家的政府一样,并不是全社会利益的表,而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不同之处在于,当时的政府不仅具有一般自然垄断的性质,而且掌握了很大一部分经济的垄断权,并与此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作为一种特殊利益集团,其主要职能在于重新分配而不是更多地创造国民收入,这就会改变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效率和产出的下降;政府对一般经济活动的垄断,造成了价格和工资的相对固定以及向重工业部门的倾斜,阻碍了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政府决策的迟缓,议事日程的繁忙,造成接受技术进步和经济变革的滞后。所有这些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动力的分布和发展方向,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与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其收益相对较小。分权化改革削弱了中央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力量,形成了地区之间相互竞争的局面,改变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安排;国有部门地位的削弱和相对势力的下降,造成了资源的自由流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实现了经营决策从政府公共决策向个人和企业私人决策的转变,缩小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弱化了政治统治,部分消除了自由进入有利领域和迅速采用新技术的障碍。这一切就造成了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活跃局面。中国的实践证明,战略选择和改革决策既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又是一个典型的集体行动和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分析自然是一个有用的工具。但是,奥尔森从利益集团一旦产生就会长期存在,不会自行消灭出发,崇尚社会变革的激进方式而忽视渐进式改革,似乎也有某些片面性。不仅如此,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也有一个过程,当其是针对原有的利益集团,旨在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而开始形成时,也许在客观上会采取某些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行为和活动。特别是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某些新兴利益集团的出现和活动有利于市场制度的发育(张宇燕,1994)。《奇迹》在说明渐进式改革有利于保持改革过程中速度和稳定之间的平衡时,借用了一个“投票模型”,实际上运用的就是利益集团分析,但却否认利益集团的存在;在说明“赶超战略”的选择和改变、改革措施的选择和改革周期的发生等问题时,大多是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总体分析,而缺少对不同利益主体和利益集团活动的具体考察。于是,给人们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政府的选择和决策不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是以社会利益为据,不是出于博弈中力量对比的实际,而是由于对问题的认识。这样一来,即使作者的分析没有偏离自己的假设前提,但总感到很多地方有待进一步的挖掘和深入。
从以上的比较和分析可以看出,诺斯的理论以产权的形成和变迁为基础,奥尔森的理论以利益集团形成和作用为核心,而《奇迹》的理论则以战略选择为前提,三者各有自己的分析角度和考察重点,都对所论问题提供了自己的解释,因而各有自己的长短。如果说诺斯的理论和奥尔森的理论着重于微观的分析,那么,《奇迹》的理论则着眼于宏观的把握,如果说诺斯的理论集中于基本制度规则的构造,奥尔森的理论专注于集体行动的分析,那么,《奇迹》则把政府政策方向的选择放在首要地位。可见,三种理论并不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互补的。其差别的产生也许与它们各自考察的具体对象不同有关。诺斯和奥尔森考察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兴衰,而《奇迹》讨论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其面对的条件和环境有很大的差别。诺斯面对的是发达国家进入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增长的过程,自然要把基本制度条件作为自己注意的中心,国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也正是通过提供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表现出来的,因而诺斯的国家理论,强调的与其说是国家的独立行为,不如说是其在相互博弈中作出的选择。奥尔森讨论的主要是发达国家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的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问题,这时产权问题已经解决,基本的制度条件已经具备,国家制度及其活动也大致定型,社会各个利益集团的活动突现出来,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发展动力的分布和方向,因而对其行为和作用的考察,就成为说明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问题的一个重要关键。奥尔森紧紧地抓住了这一点,对所论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奇迹》面对的是发展中国家走上现代经济增长的道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基本制度条件以及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差别很大,其经济发展的成功除了基本的制度条件以外,主要在于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抓住了自己的优势,遵循了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其经济发展的失败均在于政府力量过于强大,人为地抛弃了自己的优势,超越阶段、揠苗助长的结果。这就是《奇迹》把分析的焦点对准了发展战略选择的原因。
三、几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在比较和评论了几个相关的理论框架以后,我们想就《奇迹》中提到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些进一步的讨论。
第一,关于“赶超战略”的选择问题
《奇迹》把发展战略作为外生变量,把经济体制作为内生变量,认为战略选择在先,体制形成在后,战略选择决定体制选择。这一分析虽有一定道理,但却有点绝对化。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作者把自己的考察范围和分析时段仅仅局限于50年代以后。作者认为,中国领导人其所以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目标的发展战略,不仅是由当时国际国内的政治、军事、经济环境决定的,而且也十分直观地反映了政治领导人强国富民的经济理想(第18-27页)。其实,中国其所以选择了“赶超战略”,还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从近代中国的发展来考察,那么,对此就会有新的认识。
近代以来,中国的发展落后了,中国人民遭受了列强的侵略和欺侮,反抗侵略,自立图强,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不朽篇章。先有洋务运动的师夷制夷,后有民族资本和民族工业的兴起,都是在富国图强道路上的探索和追求。前者的不成功和后者的慢腾腾,一方面把制度变迁和政治变迁推到了前面,另一方面也为制度变迁以后实施“赶超战略”准备了条件。中国共产党接受了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主张,在没有确立重工业优先的思想和认识以前,先有了公有财产制度的概念和计划经济的设想,有了逆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而行为的明确主张,因而也就有了放弃比较优势战略和选择“赶超战略”的思想和制度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计划经济制度在先,选择“赶超战略”在后,选择“赶超战略”是由实行计划制度决定的。笔者的这一分析并不是要否定《奇迹》的基本观点,而是想说明,战略选择和体制选择的关系并不那么简单,二者之间也许是相互联系相互决定的关系。
中国选择“赶超战略”既非出于什么个人的好恶,而是中国近展的历史必然和历史曲折。从总体来看,这一战略的实施的确是代价巨大,收益相对较小,但从局部来看,这一战略也的确在一个时期和一些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别的暂且不论,有一点也许不会有什么争论,这就是,如果不实行“赶超战略”,也许中国今天还没有自己的原子弹和人造卫星。至于这些东西的意义和作用,人们尽可以作出自己的不同判断。
第二,关于宏观政策环境和市场主体发育的关系问题。
按照《奇迹》的逻辑和结论,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和进一步的选择是,从改变宏观政策环境特别是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入手,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这一观点无疑是有道理的。因为宏观政策环境某些方面的改革的确相对滞后,如金融体制改革,但在一些方面并不如此,如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到1993年底,全国95%以上的市县实现了放开粮价,放开经营的改革,为粮食和农产品购销和价格体制转入市场轨道创造了必要的宏观政策环境和条件。但是,进入1994年不久,一些地方粮食供应出现某些紧张,发生了一些抢购和囤积现象,粮食价格随之上涨,中央政府为稳定大局,宣布要把通货膨胀率控制在10%之内(这在当时就是不可能办到的),并认为粮食形势有可能危及大局,于是采取措施加强合同定购,限定粮食销价,清理整顿粮食批发企业,同时对棉花继续实行国家统一定价,供销社统一经营。农产品经营的市场化改革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反复。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粮食和农产品经营的市场化不仅要有必要的宏观环境和市场条件,而且要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相应的市场组织,形成适当的市场结构。否则市场制度就没有它的实际承当者,市场活动也缺乏它的积极参与者,更无法产生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结和相互制衡,形不成有效的市场结构。目前,集市上虽然出现了一些粮食摊贩,大多是粮食生产者直接的小规模经营,大的粮食私商还没有形成,生产者的销售合作组织也没有出现;虽然出现了一些全国性和地方性的粮食和农产品市场,其参与者基本上是国有粮食和商业机构,且交易数量有限,如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日成交量只有几十万吨。粮食购销仍然主要由国有粮食部门垄断经营,其经营活动对基层政权组织的依赖性很大,特别是在粮食收购方面,还不能说是一种纯粹的商业活动。总之,中国目前的粮食市场基本上仍然是一种国有粮食部门独家垄断的结构,一方是强大的国有粮食部门,一方是分散的农户和广大的消费者;粮食从农民的庄稼地走向消费者餐桌的过程,与其说是按照市场的逻辑运行,不如说是按照行政指令行事。放开粮价,放开经营,虽然实现了农民和粮食经营者与政府之间的某种权利交易和权利转移,改善了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宏观政策环境,促进了市场的发育,但是由于取得某些权利的国有粮食部门的二重性质,使得这种权利仍然是一种计划权利,而非自由权利,其最终决策权仍然掌握在政府当局的手里,因而才有收放的交替和死活的循环;取得某些权利的农民,也由于其从属的性质和分散的特征,无法有效地实施和保护自己的权利。由于没有一种独立而强大的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承接和实施这些权利,权利的这种交易和重新界定就是不稳定的,甚至是名义上的。强大的国家权力还会把让渡给农民的权利轻而易举地再拿回去。农产品购销和价格体制变迁过程的反复和逆转就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了。这一案例说明,《奇迹》强调改革宏观政策环境是对的,对忽视市场主体的培育及其与改革宏观政策环境的相互关系,至少是不够全面的。就是解决象金融改革滞后之类的问题,究竟是从放开利率入手,还是从打破国家垄断,放开民营金融机构突破,抑或二者同时动作,都是可供选择的,并不存在从放开利率,改善宏观政策环境入手的一种选择。因为,放开产品价格,转换价格形成机制,是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和新的市场主体的壮大而实现的,放开要素价格,改革其价格形成机制,也可以走这条路子。汇率并轨就是其中一例。
第三,关于实现战略转轨和建立基本制度结构的关系。
《奇迹》始终把转变经济发展战略放在中心地位,认为只要实现了从“赶超战略”向比较优势战略的转变,就可以保证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并且认为从改革宏观政策环境入手,建立生产要素形成的市场机制,即可实现这一任务,而对建立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结构问题不曾提及。然而,作者为此提出的经验证据似乎不太充足。虽然不论是计划经济国家,还是市场经济国家,凡实行“赶超战略”的,其经济发展都不够理想,但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却没有一个是计划经济国家。这究竟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固有的逻辑使然?从中国自己近十多年的实践来看,同样的宏观政策环境,同样的战略指导,为什么沿海地区的发展如此迅速,而西部地区却相对较慢?除了其他原因之外,难道与东部地区市场制度的发育程度没有关系?须知,市场经济制度并不只是自由定价制度,而是一套完整的制度结构,既包括一系列制度性市场规则,也包括一系列运行性市场规则。前者以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基本规则为本,后者以保护和发展竞争的规则为要。价格特别是生产要素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作为前者的一种表现和后者的主要内容,只有在制度性市场规则实际确立以后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样,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也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结构建立以后才能真正实行。试想想,香港的经济发展其所以如此迅速,除了外部条件以外,并不是由于港英当局或者什么人制定和实施了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而是由于基本制度结构为比较优势奠定了自然发挥的制度基础,为各个行为主体的自由进出和发展创新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和最大的行为激励,港英当局的无为而治,正好显示了基本制度的内在力量和决定作用。(英国的发展其所以落后,与香港形成显明对照,并不是由于违背了比较优势的要求,而是由于过度的福利国家政策,损害了人们的经济自由权利,削弱了发展创新的经济激励)其他经济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其所以实施了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不管是否明确提出),是由于各该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结构,其最高当局也自觉不自觉地顺应了市场制度需要而且能够发挥比较优势的内在要求。中国经济发展战略转轨中的问题,固然与宏观政策环境改革的滞后有关,但根本还在于市场制度基础结构建设的缺陷及其所决定的利益关系使然。试想想,政府为什么不敢也不愿放开利率,改革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尽快完成发展战略的转轨,是因为这样做必然危及大部分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制度的存亡,从而动摇自己立足的基础。只要力量对比的变化不足以使政府改变自己的立足基础,我们就无法走出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误区,只要力量对比使政府改变了自己依靠的基础,市场经济制度基础结构的建设才能有实质性的推进,从改革宏观政策环境入手,转变经济发展战略才能同时获得突破。
第四,关于渐进式改革的局限性问题。
《奇迹》比照激进式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和详细分析了中国改革道路的特征和中国经验的普遍意义,前者包括作大蛋糕,增量改革,试验推广和非激进改革;后者包括渐进式改革最接近于“帕累托改进”和“卡尔多改进”,具有内在逻辑上的有序性和不可逆性,能使“分两步跨越同一鸿沟”成为现实,有利于保持改革过程中速度和稳定两种要求之间的平衡。(第246-266页)这些分析运用了经济学的规范和方法,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前提和原理,因而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虽然有些概括和分析还需推敲和深入。不过,应当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渐进式改革也不例外。一方面,渐进式改革有着明显的优点,即便于保持改革过程的稳定性和逐步发挥改革所产生的增长效应,另一方面,它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作为对中国改革经验的理论总结,且旨在进一步推进中国的改革,《奇迹》对渐进式改革的缺陷和局限不曾涉及,不能说不是一个很大的缺憾。最近,有人已经提出了这一问题(樊纲,1994;杨晓维,1994),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是过渡经济学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改革的初始条件和当时的具体环境。不论作出何种选择,一旦走上改革道路,就会遵循各自的内在逻辑进行。两种改革方式的根本区别有二:一是渐进式改革是先在旧体制旁边或周围发展起一个新体制或新的经济成份,并随着它的不断壮大来逐步改革旧体制;而激进式改革是先打破旧体制,为新体制的成长铺平道路。二是激进式改革是先确立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基础性制度,然后逐步去充实和运行,而渐进式改革则把新体制基本框架和基础性制度的建立放在改革的中后期,在旧体制框架下先培育新体制的因素。两种改革方式的优劣利弊皆由此而来。
从现有的实践来看,由于激进式改革是旧体制病入膏荒,各种社会矛盾无法调和时突然发生的,虽然便于打破旧有格局,建立新体制的基本框架,但却伴有尖锐的冲突和激烈的对抗,往往会造成生产的破坏和下降,出现恶性通货膨胀和社会动荡,从而使改革处于不利的环境之中。如果在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基础性制度建立之后,能够尽快达成社会共识,使新体制及早投入运行,就会逐渐显示新体制的优越性,取得改革和发展的胜利。如果在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制度规范建立之后,仍然无法达成社会共识,各种社会势力和利益集团继续处于不断的冲突和动荡之中,人们就不能从改革中获益,而改革的“摩擦成本”(樊纲,1993)会继续加大,“实施成本”也会增大,甚至会造成新的严重的冲突和对抗。这是激进式改革的最大危险。
与此相反,渐进式改革是在旧体制的弊端已经充分暴露,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尚未完全耗尽的情况下开始的,且改革的初期并不改变原有体制的基本框架和既成利益格局,而是让新体制的因素在边际上生成,因而不仅能够减少改革中的摩擦成本,而且从一开始就能推动生产的增长,从而使人们从改革中受益,促使改革的逐步深入。如果在适当的时候能够一举打破旧体制的核心和基础,确立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基础性制度规则,就可能尽快结束双轨并行的混乱局面,使新体制顺利运行和发展,为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如果旧体制核心和基础部分的改革久拖不决,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基础性制度规范迟迟不能建立并顺利运行,已经成长起来的新经济成份的发展空间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其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就会耗尽或者被旧体制因素吃掉,不能再对改革中的受损者给以补偿,从而使人们普遍受益,渐进式改革所具有的“帕累托改进”和“卡尔多改进”性质就会丧失;改革中在双轨体制下生成的既得利益集团成长壮大,并与旧体制势力结合起来,就会从改革的推动者变成改革的阻力;改革中出现的寻租、腐败、分配不公蔓延开来,通货膨胀高居不下,就会发生社会冲突。这一切都会进一步增加改革的成本(包括摩擦成本和实施成本),增大改革的困难,渐进式改革的不可逆性就会发生动摇,甚至不经过一次较大的冲突和动荡,不能完成建立基本制度框架和基础性制度的改革任务,使“分两步跨越同一鸿沟”的设想无法实现。这是渐进式改革的最大危险。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在于,打破旧体制的基础和核心部分,确立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基础性制度,不仅会随渐进式改革的成功而增大难度,而且这一变革本身就带有突变的性质,往往需要采取某些激进的手段,以打破僵局和旧体制势力的抵制。因此我们不能只强调渐进式改革的优越和好处,而看不到它的危险,也不应把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完全对立起来,褒此贬彼,而应当充分认识渐进式改革的局限性,在渐进之中采取某些必要的激进措施,或者在渐进之中准备在必要时向激进方式转变。这样才能使改革大业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成功。
1995.1.20于北京三里河
参考文献:
道格拉斯·诺思和罗伯特·托马斯(DouglassC.NorthandRobertP.Thomas),1976:《西方世界的兴起》(TheRiseoftheWesternWorld:&127;ANewEconomicHistory),张炳九译,学苑出版社,1988。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C.North),1981:《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MancurOlson,1980,TheLogicofCollectiveAction,HarvardUniversityPress.Cambridge,Massachusetts.曼库尔·奥尔森(MancurOtson),1982:《国家兴衰探源》(TheRiseandDeclineofNations),吕应中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张宇燕,1994,《利益集团和制度非中性》,《改革》,第2期。樊纲,1994:《渐进与激进:制度变革的若干理论问题》,《经济学动态》,第9期。樊纲,1993:《两种改革成本与两种改革方式》,《经济研究》,第1期。杨晓维,1994:《控制、利益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式的选择》,《经济研究》,第12期。
附:评答成理各抒已见学术有进共受其惠——北京天则研究所评说《中国的奇迹》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勒说,他的贡献是从书评中得到的。足见书评之重要。事实上,严肃认真的科学批判和科学评价是科学发展和理论创新的契机,好的书评对于评者、被评者和读者将会有多方面的巨大收益。这也许是很多以书评为名出书藉、办刊物的原因(顺便提及,最近香港社会科学服务中心,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所编辑出版了一个双月刊《中国书评》,就是其中一例)。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既然以推进经济学理论研究为已任,自然对于读书、评书给予很大的关注。继去年评论了王绍光、胡鞍钢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一书之后,最近又召开专门的理论讨论会,评论了林毅夫、蔡方、李周三位学者的新著《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以下简称《奇迹》)。主评人是张曙光和张宇燕。前者以《探寻中国腾飞之路和推进国家兴衰理论》为题,写了一篇结构严谨、论证充分、有理有据的评论文章(1、8万字),后者以《理解中国的经济改革》为题,写了一篇自由发挥、侃侃而谈、读后感式的杂评(7千字)。两个评论各俱特色,相益得彰,而作者的答辩和与会者的发言也相当精彩。
《奇迹》的分析逻辑、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是传统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是作为外生变量由政府主动选择的,而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和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三位一体的传统体制,是选择和实行赶超战略的要求内生地决定的;作为参照系的比较优势战略是战略转型的方向和体制转轨的目标;已经出现的增长奇迹是由于在调整微观经营机制和放松资源配置的计划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而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改革周期的发生,是由于宏观政策环境改革的相对滞后,进一步的选择是以改革宏观政策环境为中心,加快向比较战略的转变。
张曙光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评论。一是认为《奇迹》是一部有水平的理论著作,作者提出并讨论了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的重大论题,对中国十多年来高增长的奇迹作出了独到的解释;全书的理论逻辑一贯到底,从理论上再现了中国近十多年来的历史和现实,做到了逻辑和历史的统一以及改革和发展的结合;具有理论的简洁性的特色,不仅解释了众多的经济现象,而且证明了经济学规范和方法的力量,进而给人们以有益的启示: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并不是告诉人们某些经济问题的现成结论,而是教给人们正确观察和思考经济问题的方法。
二是比较分析了三个理论框架:一个是林毅夫等人的理论,一个是诺斯教授的理论,一个是奥尔森教授的理论。三个理论讨论的都是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的问题,依凭的都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前提,使用的都是现代经济学的规范和方法,得到的基本结论都是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因素而非技术因素。但却有不同的分析角度和考察重点,并作出了不同的解释。诺斯的理论以产权的形成和变迁为基础,奥尔森的理论以利益集团的形成和作用为核心,而《奇迹》则以战略选择为前提。前二者着重于微观分析,后一个着眼于宏观的把握。如果说诺斯的理论集中于基本制度规则的构造,奥尔森的理论专注于集体行动的分析,那么,《奇迹》则把政府政策方向的选择放在首要地位。可见,三种理论并不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互补的。其差别与它们具体考察对象的不同有关。诺斯面对的是发达国家进入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增长的过程,自然要把基本制度条件的创造作为自己关注的中心,国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正是通过提供形成界定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表现出来的,因而,诺斯的国家理论强调的与其说是国家的独立行为,不如说是在相互博弈中作出的选择。奥尔森的理论讨论的是发达国家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的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这时产权问题已经解决,基本制度条件已经具备,国家制度及其活动也大致定型,社会各利益集团的活动突现出来,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直接决定着社会发展动力的分布和方向,因而对其行为和作用的考察,就成为说明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的关键。林毅夫等人考察的是发展中国家走上现代经济发展的道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基本制度条件以及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差别很大,其经济发展的成功除基本制度条件外,主要是政府政策的选择自觉不自觉地抓住了自己的优势,遵循了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其失败均在于政府力量过于强大,人为地抛弃优势,超越阶段,揠苗助长的结果。这就是其把分析的焦点对准战略选择的原因。
三是提出和讨论了几个问题,这与张宇燕的评论相互补充,使讨论更加深入。第一是关于“赶超战略”的选择。《奇迹》把战略选择作为外生变量,经济体制作为内生变量,战略选择在先,体制形成在后,战略选择决定体制形成。这一分析虽有一定道理,但有些绝对化。如果把考察范围从50年代以后扩至1840年以来,中国反抗侵略,富国图强如何把制度变迁和政治变迁推到前面,就会对问题有另一种认识。张宇燕则从目的和手段、内生和外生的关系方面指出了《奇迹》的片面性。两位评论人都认为,赶超战略和计划体制的选择是中国近展的历史必然和历史曲折,从总体看是失大于得,但从局部看,在一个时期和一些方面却是功不可没。与其说是失败,不如说是完成了某种独特的、命定的、也可能是神秘的历史使命;以某种非同寻常的方式去实现连续几代中国人的工业化之梦想,从而为未来的经济大发展铺平道路,并顺带着用自己的“失败”来衬托今后改革的成功。第二是宏观政策环境和市场主体发展的关系。评论认为,《奇迹》强调改革宏观政策环境是对的,但忽视了市场主体培育及其与改革宏观政策环境的相互关系,并以放开粮价,放开经营为例加以分析。第三是战略转轨和建立基本制度结构的关系。评论认为,《奇迹》把战略转轨放在中心地位,但对建立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结构的问题不曾提及,其实,战略转轨中的问题固然与宏观政策环境改革滞后有关,但根本还在于市场制度基础结构建设的缺陷及其所决定的利益关系使然。只有力量对比改变了政府立足的基础,市场制度基础结构的建设才能取得进展,战略转变才能同时获得突破。第四是关于渐进式改革的局限性。《奇迹》对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和经验作了比较充分的分析,但缺乏对其局限性的说明,评论从确立新体制基本框架和基础性制度规则方面比较分析了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主张充分认识渐进式改革的局限性和危险,在渐进之中采取某些激进措施,或者准备必要时向激进方式转变,才能取得改革的最后成功。与此相应,张宇燕对《奇迹》关于中国经验的普遍性提出质疑,认为增量改革有一些特殊条件,如中国政治统治及意识形态的连续性;“”打破了阻挠改革进程的既得利益集团;当时中国有改革可资利用的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本;中国改革最成功的是农村联产承包制和发展乡镇企业,其种子改革前已经种下;海外华人对大陆改革的热烈反响和大规模投资。这是很多国家不具备的。
林毅夫作了长篇答辩发言。他认为,两篇书评都是高水平的,这样的讨论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和现代化是很必要的。本书其所以命名为《中国的奇迹》,有两个含义:一是发展经济学认为长期保持10%的增长率不可能,大国更有问题,“四小龙”的成功是奇迹,中国近10多年也达到了,沿海地区比“四小龙”还快;二是在西方历史学家看来,除非改变文化,否则中国没有希望,因为,过去没有一个文化是由盛而衰,再由衰而盛。中国可能证伪这一点,如果到本世纪末或下世纪初中国的购买力达到总量最大,就是一个奇迹,就证明中华文化可以由盛而衰,再由衰而盛。下个世纪是中国经济学家的世纪,以一种普遍的方式对中国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解释和检验,不仅是从经济上,而且是从文化上再建中华。林毅夫对两个评论人的批评一一作了回答。对于《奇迹》忽视产权或认为产权问题不重要以及未能充分运用利益集团分析的评论,林认为,《奇迹》对产权有很多分析,一种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收入分配方式,导致不同的激励,改革推不动就是由于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奇迹》的分析是建立在诺斯和奥尔森的基础上的。对于战略转轨和体制形成熟先孰后的问题,林毅夫认为,战略选择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是内生的,但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则是外生的,既然讨论的是经济体系,外生的就是给定的,不用讨论的问题。关于改革宏观政策环境和市场主体发育的问题,林毅夫认为,经济理论只能提供必要条件,不能提供充分条件,中国原来也有私人产权,为什么没有工业革命,因为没有必要条件。用低估价格,市场建立不起来,市场主体也无法培育;不转变战略,市场建立不起来,不是说战略选好了不需要市场体系。关于赶超战略和计划制度是无效率的,为什么会持续四分之一世纪?林毅夫提出一个假说,认为与资源丰欠和人口多少两个因素有关,人均资源越多,持续时间越长;人口越多,持续时间越长。人口多,资源少,就会比较早地放弃赶超战略,如“四小龙”。与会者对评论者和答辩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地讨论。盛洪认为,书评的精彩之处在于进一步深挖了《奇迹》的主题。为什么把战略选择作为一个主要因素来考察?低效战略为什么被接受了?这要从世界的范围和历史的发展来解释。西方把自由贸易作为最高原则,但从未真正实行;英国人高喊为自由贸易而战,实际并非如此。鸦片战争时,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是垄断性的,而中国有广东13行,是竞争性的,英国对华贸易有大量逆差,鸦片战争是为了弥补逆差。这里的最高原则是:“武器先进者胜”。鸦片战争中国人不是在自由贸易中失败,而是败在炮舰中。因此,选择赶超战略是出于军事考虑,从曾国藩到共产党,富国图强的目标不是增加人均GNP,而是军事现代化。现在其所以要转变,是因为任务完成了。中国还要实行自由贸易规则,中国的强大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强大。张平认为,赶超战略是政治家决策,而比较优势战略是制度内生的。左光认为,计划制度决定了不可能有比较优势战略,即使感觉到了,也不能实施,这个问题在这里无解。张燕生认为,战略形成相对较易,战略转变更难,是否比制度转型、产权重组更难,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