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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目前正处于上中等收入阶段收入水平偏低的阶段,随着“双倍增目标”的实施,我国的收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从而面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实现“双倍增目标”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紧密相关,“双倍增目标”是可能诱发“中等收入陷阱”的前提条件,又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两者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实现路径或跨越条件。深入理解和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全面协调推进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双倍增目标”为龙头的“四个全面”,从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双倍增目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等收入陷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行政现代化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确立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略,先后四次明确提出了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具体量化指标。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十二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的20年……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成为我国20世纪经济建设的总目标。进入21世纪后,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分别提出了“国内生产总值(GDP)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和“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确立了以此为基础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十八大《报告》首次对“城乡居民收入”提出了“翻一番”的具体量化指标,而且首次将国内生产总值倍增与居民收入倍增同时提出,因此被学术界称为“中国版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或“双倍增计划”(在本文中“双倍增计划”等同于“双倍增目标”)①。2015年10月29日,“双倍增目标”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之首,被纳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全代会《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四次量化指标特征如表1所示。从收入水平的国际比较看,我国目前正处于“偏上中等收入”(Upper-middle-income,本文称“上中等收入”)阶段中收入水平较低的阶段。随着“双倍增目标”的实施,我国的收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从而将面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深入理解和把握“双倍增目标”与“中等收入陷阱”之间的必然联系,对全面协调推进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双倍增目标”为龙头的“四个全面”②,从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收入倍增及相关计划的研究“收入倍增”的提法源于日本在1961—1970年间实施的《国民所得(收入)倍增计划(1961—1970年度)》。日本是世界上最早也是唯一制订并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国家。因此,早期的关于收入倍增及其影响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日本。日本制订收入倍增计划的理论基础是基于日本经济学家下村治的“工资翻倍论”(1958)、中山伊知郎的“工薪翻倍论”(1959)以及池田勇人的“我的月薪翻倍论”(1959)等的经济增长论①。计划主要包括充实社会资本、产业结构现代化、促进贸易和国际合作、培训人才和振兴科学技术、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稳定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为期十年[1]。该计划的实施虽然给日本经济社会带来了公害问题加重、城乡之间人口“过密”与“过疏”问题加重、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通货膨胀等负面效应,但是,使日本经济高速增长(计划实施期平均国民经济年增长率为10.9%,比原计划年增长率7.2%超出了3.7个百分点)[2],有效地拉动了工资增长,从而扩大了中等收入(中产)阶层以及引发了“消费革命”,为日本实现现代化从而跨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了日本以外,俄罗斯、韩国、埃及等国家也提出了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倍增目标或计划。1999年,普京指出:必须制定新的收入政策,在增加居民实际收入的基础上确保居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3]。2003年5月,普京在其国情咨文中提出了到2010年的10年内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的战略目标,以消除贫困,提升俄罗斯经济发展水平。实际上,俄罗斯已提前顺利地实现了GDP以及人均国民收入的倍增目标[4]。韩国总统李明博在2007年底的总统大选中提出了以“年均经济增长7%、十年内人均收入翻番至4万美元以及使韩国跻身全球七大经济强国之列”的“747经济发展计划”[5]。与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相比,俄罗斯和韩国的倍增计划没有具体详细的计划文本。埃及于2012年7月了由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计画专家鸣尾真二(NaruoShinji)参与编制、为期十年、与日本计划名称相同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2022年)》[6]。中国国内学术界之所以将“双倍增目标”称为“中国版双倍增计划”的原因在于其后发性。国内关于国民(居民)收入倍增及其相关计划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已出现过三次研究及其成果高峰期,即20世纪80年代中期、2008年以及2010—2013年[7],这些高峰期与中共全代会《报告》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四次量化指标的时间密切相关。早期的国内关于收入倍增及相关计划的研究都是以介绍和研究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及其实施经验为主,其成果主要集中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其中,梁忠义(1979)是国内较早研究日本的收入倍增计划及其与教育关系的成果,孙执中和郭士信的译著《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1-1970年度)》则为国内学者研究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供了最可靠的基础性资料②。
2007年以后,随着一些学者及媒体呼吁“我国亟需国民收入倍增计划”[8]以及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提出“人均GDP翻两番”和“双倍增”的目标,国内关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研究重新活跃起来,2008年度相关研究的论文总篇数达到一个小高峰(共38篇),随后2010年开始相关研究论文数急增(2010年为108篇)③,关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的热门研究课题,研究内容也从向来的关于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及其实施经验借鉴的研究扩展为关于中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比较研究等方面。张车伟等(2010)认为,从中国各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日益下滑等国情看,日本“计划”中的很多做法无疑会对解决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有重要的借鉴价值[9];张风林(2011)认为,借鉴日本“计划”的成功做法对提高我国普通国民收入、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0];王志平(2010)则认为,应全面了解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并要充分认识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提出和实施有关建议不能脱离当今中国的实际[11]。关于我国的“双倍增目标”及其实施,黄祖辉(2012)认为,收入倍增是实际收入、实际购买力的倍增,有效破解诸多“体制性障碍”,既是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又是缩小城乡、行业、区域、阶层间收入差距的关键和难点[12];彭刚和苑生龙(2012)认为,收入倍增计划并非单纯的收入分配改革问题,而是涉及整个经济的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等一系列发展思路的变革,是涉及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整体转变的全局性布局[13];胡晓鹏(2013)认为,转型,即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实现双倍增,并通向包容性增长道路的基本路径[14]。
(二)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研究“中等收入陷阱”概念由世界银行于2006年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在2007年的主题报告《东亚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中具有针对性地首次提出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警示[15],在201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有力的复苏,增加的风险》中进一步阐述为“全球金融危机使东亚中等收入国家必须通过转变过度密集的中间产业发展来加快结构调整,成为高收入国家。但这是不容易的。几十年来,拉美和中东的很多经济体深陷‘中等收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面对不断上升的工资成本,这些国家作为商品生产者始终挣扎在大规模和低成本的生产性竞争之中,不能提升价值链和开拓以知识创新产品与服务为主的高成长市场”[16]。
“中等收入陷阱”概念一经提出,便成为国内外研究机构和学术界广泛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问题。大野健一(KenichiOhno)将工业化阶段从低到高依次分为“工业化以前制造业的到来FDI”、“吸引FDI初期—产业聚集”、“中间产品(零部件)的国内化—技术吸收”、“技能?技术?知识的国内化—创新”、“创新的国内化”(即“创造性破坏”)等五个阶段,从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技术技能发展的角度给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大野健一认为,工业化过程中的“技术吸收”阶段与“创新”阶段之间存在无形的“琉璃天花板”(Glasscelling)即“中等收入陷阱”,很多国家未能顺利地突破该“琉璃天花板”,从而徘徊在该两个阶段之间的过渡期中(见图1),从实质上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经济增长的问题,而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是人的知识、技能和技术[17]。TranVanTho则将经济发展过程分为“传统社会期”即容易陷入贫困陷阱期、“经济起飞期”即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期、“迈进高收入国家行列并向先进国家行列迈进期”和由于经济发展停滞或徘徊从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期等三个阶段(见图2)。Tran认为,从脱离传统社会阶段即图2中B点以后的经济发展是市场经济的扩大发展过程,而市场经济的扩大发展取决于制度(institution)的形成和完善程度,在高品质的制度(highqualityinstitution)体系下市场经济会持续发展,若一国不能及时改革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诸制度,其经济将会停滞或徘徊,图2中的C点就是一国迈入中等收入经济体行列后需要跨越的中等收入陷阱的分歧点,是一国迈向高收入发达经济体行列或徘徊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转折点[18]。艾辰格林(Eichengreen)通过对110个国家进行概率回归分析后指出,一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长的下降,经济增长的下降大多发生在“投资率”高的国家,特别是投资率超过29%的国家,而发生几率较小的国家则是“消费”占GDP比率60%左右的国家[19]。国内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实质及发生机理的研究、关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教训研究和关于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研究等三个方面。1.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实质及发生机理的研究方面,国内学者的观点有共性也存在分歧。多数学者赞同和沿用世界银行提出的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观点及其概念,认为“中等收入陷阱”的实质是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问题[20]。
如马岩(2009)认为“中等收人陷阱”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以可持续的方式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其本质是经济增长问题[21];郑秉文(2011)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些发展中国家走出“低水平均衡陷阱”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由于陷入增长与回落的循环或者较长期处于增长十分缓慢甚至停滞的状态,因而长期徘徊在中等收入区间的状态[20];胡鞍钢(2011)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经济增长的“负效应”,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出现的“发展悖论”[22];蔡昉(2008,2011)将“中等收入陷阱”这一命题纳入发展经济学范畴并通过文献回顾和论证之后认为,“中等收入陷阱”与主流的经济增长理论框架是相容的,因此它是一个可以借助来分析特定阶段经济发展现象的有用概念[23];张德荣(2013)则通过梳理世界银行数据以及对经济增长动力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后认为,世界上有相当比例的发展中国家被“中等收入陷阱”锁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经济增长动力机制转换的激励,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是适时转换经济增长动力机制,改革和原创性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4];吴敬琏(2013)以综合归纳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等现代经济学关于先行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的方式,将经济发展阶段和增长模式及其相应的驱动因素划分为“起飞”前阶段—生产要素驱动阶段、“早期经济增长”阶段—投资驱动阶段、“现代经济增长”或“知识经济时代”—效率驱动或创新驱动以及服务驱动等三个主要阶段后认为,“对于取得了相当成就的经济而言,要实现早期经济增长模式向现代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必须依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各类创新活动”[25]。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不存在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如江时学(2011,2013)认为世界银行给出的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定义含糊不清,“中等收入陷阱”的假设忽视了发展的艰巨性,根据罗斯托的经济发展阶段论,从中等收入阶段(即“起飞”阶段)向高收入阶段(即“成熟”发展阶段)跨越的时间是漫长的,将人均GDP高低与“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挂钩就可能导致GDP崇拜[26];刘福垣(2011)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是人们对“现代化陷阱”的一种错觉。所谓“现代化陷阱”就是对生产方式转化存而不论,把经济增长当作发展,以破坏自然环境和摧残劳动力为代价,开展现代化的达标运动。其实,任何国家社会平均收入水平都必然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中等收入阶段,这不是什么陷阱,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规律[27];华生和汲铮(2015)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并不存在,从多数学者认同的定义来看中等收入陷阱的含义在讨论中已被转换,陷阱成为阶段的同义语[28]。
持类似观点的学者还有徐康宁(2012)、杨承训和张新宁(2012)等[29][30]。2.关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教训研究方面,樊纲和张晓晶(2008)通过文献总结和数据分析认为,民粹主义的福利赶超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拉美的发展历程,其主要教训可以概括为忽视发展阶段的经济赶超、忽视财政限制的福利赶超、忽视市场机制的政府主导等三个方面,这些教训对于当前中国发展的政策含义在于重视初次分配的重要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应与发展阶段相适应、打造民生工程应尊重市场机制等方面[31];马晓河(2011)通过分析日本、韩国和巴西从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迈进过程中的三大结构及政治结构的变动状况后认为,日本和韩国之所以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因为成功实现了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转换,而巴西未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与其产业结构及需求结构转型失败以及过度城市化等问题密切相关[32];曾铮(2011)分析和总结韩国、日本、新加坡以及中国台湾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验后得出四条基本启示,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包含经济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要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经济结构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方向、自主创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33];全毅(2012)认为,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在进入中等收入序列后放弃了依赖出口导向的低成本优势战略,依靠“国内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持续的市场制度创新”等“无法从国外购买的重要因素”,成功地避开了“中等收入陷阱”[34];钱运春(2012)通过考察分析英、法、德的历史数据及其发展过程后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西欧曾经在一战之前到二战结束期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是由于其社会保护机制滞后于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结果。西欧的实践表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首要对策是重建社会保护机制,投资驱动型增长模式转变为消费驱动型增长模式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路径[35][36];史晋川和郎金焕(2012)结合世界银行所概括题出的关于日本、巴西、中国等13个高速增长经济体的五大共同特点(即利用全球经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高储蓄和高投资、基于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良好领导治理能力)[37]分析东亚成功经济体发展经验后认为,该五大共同特点是中等收入经济体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5个必要条件”[38]。3.关于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研究方面,多数学者从收入分配的视角或者与收入分配关系的视角研究了“中等收入陷阱”及其跨越问题。在中国知网(CNKI)以主题“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搜索得出2445条相关词条,而以主题“中等收入陷阱”搜索得出5738条相关词条,前者占后者的42.6%[39],可见国内学者对“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收入分配”问题在“中等收入陷阱”及其跨越的研究中所占的重要的地位。
彭刚和苗永旺(2011)通过对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梳理及进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案例分析认为,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持续存在会阻碍经济增长,但只是影响经济增长或使经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众多因素之一,因此不能夸大收入分配不公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影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实现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平衡[38];而邹东涛和付丽琴(2013)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是找准效率和公平的平衡点的砝码,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实现“收入倍增计划”,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选择[39];陆万军和张彬斌(2014)利用1980—2000年33个具有代表性的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后也认为,分配失衡与发展陷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由于许多政府倾向于通过“再分配”和“逆市场化政策”来避免利益集团的阻碍并回应民众的呼吁,而不愿意通过制度改革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因此,导致社会分化与经济停滞并存的现象[40];蔡昉和王美艳(2014)认为经济发展停滞与收入分配恶化之间具有互为因果和互相强化的关系,可能导致一些曾经高速增长的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我国在初次分配环节中存在着导致收入差距过大的因素,因此深化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对于缩小收入差距和避免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具有积极的意义[41]。综上所述,学术界对“双倍增目标”以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注度很高,国内学者无论是在关于“双倍增目标”相关问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及其实现路径的研究方面,还是在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及发生机理、国际经验及跨越条件等的研究方面均已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是,由于这些已有的研究并未将“双倍增目标”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具有独立针对性,缺乏关于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所以造成了缺乏关于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关系的认识,以及如何定位“双倍增目标”从而把握实现“双倍增目标”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等现实性问题。本文在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实证分析我国的经济增长及其存在的问题、“双倍增目标”的内涵及实现路径、“中等收入陷阱”的共性特征及跨越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和比较归纳法,探讨“双倍增目标”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间的必然联系及相互关系,从而将国内的“双倍增计划”及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双倍增目标”的提出背景、内涵及实现路径
(一)“双倍增目标”的提出背景改革开放的前20年,我国成功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顺利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到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改革开放的后20年,将成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历史性阶段。为了便于分析和比较,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即1979—2011年的“高速增长期”和2012年以后的以中高速增长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期”。图表1表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在1979—2011年长达33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期,我国的GDP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9.9%,2012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期,经济增长率下降,2012—2014年平均增长率为7.6%。我国的人均GDP以及人均GNI(国民总收入)水平已于2010年达到了高中等收入国家收入水平,但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角度上看,由于2010年的这两个数据的平均值为1848.5美元、2014年的平均值为3196.5美元,因此,按照世界银行2015年的关于世界经济体年人均GNI的分类标准①,我国尚处于“下中等收入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新口径”统计数据,即“全体及分城乡居民收支基本情况”的数据,2013年和2014年的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8311元(约合2957美元)和20167元(约合3283美元),也属于“下中等收入阶段”②。从三大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状况看,在高速增长期“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拉动平均为5.7、“资本形成总额”对GDP增长的拉动平均为4.0,两者之间相差小③,存在前者对GDP增长的拉动相对小、而后者对GDP增长的拉动相对大的问题,加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增长的拉动高,已形成了以“高投资、高出口、低消费”即“两高一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增长模式,明显区别于以消费支出为主要增长拉动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的经济增长模式④。从居民人均收入的角度看,首先,在高速增长期,人均GNI(以及人均GDP)的平均增长率低于GDP的平均增长率1.0个百分点(1.1个百分点);其次,1991—2011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增长率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增长率(平均高1.6个百分点),城乡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大,城乡人均收入平均比为3.1∶1。2012年以后,虽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但人均收入差距仍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从收入平等与否及其影响的角度看,2000—201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①,即不平等指数平均为0.470,已大大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0.4“警戒线”,而以此为主要背景的贫困发生率居高不下(1980—2011年的贫困发生率平均为10.2%),2014年仍有7000多万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尚处于贫困状态(见图表1)。综上,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GDP总量从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的世界排名第94位跃升到了第2位(2010年以后),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是,如上所述,我国“两高一低”、以“投资驱动”和“利润驱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城乡人均收入增长长期滞后于GDP的增长,另一方面,收入差距大、收入分配不合理、地区间发展失衡以及贫困人群的存在,严重损害着我国社会的和谐性,并严重阻碍着我国整体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双倍增目标”的内涵及实现路径具体分析并准确掌握国情,适时地提出并更新相关政策是一国政府治国理政最根本的立足点,也是我国政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所提出的四次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具体的量化指标充分验证了这一点。结合十八大报告的基本思想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可以对“双倍增目标”作如下定位:第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双倍增目标”的基本前提;第二,着眼民生,“民富”与“国富”并举,建设可持续的“民富国强”的社会是实施“双倍增目标”的基本理念;第三,创新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实现“双倍增目标”的关键。从中国目前的国情以及今后中长期发展看,“双倍增目标”是顺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内在要求和外在条件的必然选择,它具有如下的实践内涵:第一,“双倍增目标”是建立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42],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平衡、稳定、协调发展的综合目标,因此,它不同于以前经济总量翻番的目标,也不同于西方国家在不同时期提出的“国民收入倍增”目标;第二,“双倍增目标”的中心课题是实现包容性增长①,因此它既注重经济增长成果的共享性,又注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同步性,其最终追求乃是居民福祉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双倍增目标”中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应该是均衡的可支配收入,其“倍增”应是均衡的倍增,所注重的是居民收入增长的稳定可持续性②;第四,实现“双倍增目标”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双倍增目标”不仅是关于实现GDP以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而且还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增长从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的综合战略规划。由于它受具体实施时间的约束,因此,选择其实现路径既要考虑我国的国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注重与“双倍增目标”的相关度,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和完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制度是影响居民收入倍增的最直接的因素,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构成中等收入国家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稳定器[43]。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即不平等指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意味着收入不公平和不合理现象严重。应根据“提低、扩中、控高”的原则,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使居民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劳动报酬增速与生产率提高同步[44];在保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前提下,注重提高中低阶层劳动者收入,并通过再分配政策适当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从而建立“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橄榄型”社会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保障有效的消费需求。
2.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消除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缩小城乡间收入差距,确保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从而形成“橄榄型”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双倍增目标”的必要条件。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保障制度密不可分,新型城镇化具有“以人为本、统筹均衡发展”的特征,需要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的支撑,因此,应加快建立具有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民福祉、实现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等功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以适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45]。
3.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保持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实现“双倍增目标”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前提,而产业结构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路和重要途径。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实施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以及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从而使我国“投资驱动、出口拉动或利润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向“内需驱动”和“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内需驱动”和“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4.深化改革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机制。开放型经济发展机制有利于居民的就业多样化,为实现“双倍增目标”提供支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利用和调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及其互补性,积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在引资、引技、引智的同时,更加注重扩大战略性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和资源进口,更加注重支持产业资本走出去,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促进贸易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从而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5.加大教育投资,提高居民的劳动能力和收入水平以及整体创新能力。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与收入之间具有正向相关关系,教育对居民收入的增长具有促进作用;以劳动者知识与技能或其质量表现出来的人力资本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人力资本的提升来推动,而“教育”是促进人力资本形成和积累的最重要的途径。因此,在积极消除阻碍受教育因素的同时,通过加大教育投资,在完善和加强国民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提高居民和劳动力的素质和劳动能力以及科技开发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居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本保障。
6.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治高效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保障,也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前提保障;法治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通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现代化,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将“经济管制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发挥自身有效监管市场运行的作用;通过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体制,切实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也可以依据法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同时,加快市场开放的制度性建设,把握好对外开放顺序和节奏,积极主动参与多边体制建设和全球经济治理,加强国际风险防范及提高国际事务的应变能力[46],从而建立法治高效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法治市场经济的关键在于以法治立规矩、建秩序,坚持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基本导向,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47]。
四、“中等收入陷阱”的共性特征及跨越条件
(一)“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因及共性特征关于“中等收入陷阱”,在发展经济学或增长经济学等经济学理论中没有系统的理论依据,也未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而在学术界相关研究中却存在其命题真伪的争论,学术界也尚无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明确统一的定义。但是,绝大多数研究表明,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中等收入陷阱”的事实和现象,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实践课题。鉴于此,本文以综合归纳已有研究成果的形式对“中等收入陷阱”作如下定义,即所谓“中等收入陷阱”(MiddleIncomeTrap)是指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难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出现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人力资本积累缓慢、城市化进程受阻、产业升级艰难以及金融体系脆弱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持续增长动力不足和社会矛盾频出,从而出现经济停滞徘徊的一种状态①,其本质是经济增长及其动力转换问题。这一定义包含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因和基本特征以及本质。“中等收入陷阱”的共性特征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缺乏新的动力;第二,经济增长对外依赖程度高,产业结构升级缓慢或停滞,国际收支不平衡;第三,教育、研发与人力资本开发缓慢,技术进步和创新不明显;第四,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基尼系数即不平等指数居高不下;第五,传统体制机制瓶颈制约问题,即微观机制扭曲和宏观体制不完善,资源配置效率低[48]等。关于陷入或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的发展类型、体制等共同特征如表2所示。
(二)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中等收入陷阱”的现实表现可用十个关键词描绘: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民主乱象、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社会动荡、信仰缺失、金融体系脆弱[49]。就我国目前的国情看,其中的六个关键词,即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贫富分化、腐败多发、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金融体系脆弱大致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中等收入陷阱”共性特征中的大部分特征也符合我国目前的现状。克服这些共性特征,改变这六个关键词所描绘的现状,即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高收入经济体的关键。关于持续高速增长以及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条件,如前所述,世界银行等国内外诸多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结合我国的国情,综合分析和归纳这些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得出下面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具备的六个必要条件。由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实现“双倍增目标”属于同一个发展阶段的两种任务,而且其本质相同,因此,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与实现“双倍增目标”的路径之间具有相似或相同点。与“双倍增目标”的实现路径相比,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不受具体时间的约束,但涉及面广,需要同步推进。
1.调整政府的资源配置功能,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机制。在我国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下,由于政府决定资源配置,因此形成了要素比价扭曲①的局面,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行政现代化,适时有效地释放政府的资源配置决定权,允许市场来配置资源,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要做到微观竞争起点公平,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价格市场决定,政府调控适应市场规律而不是扭曲市场规律,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和垄断行业的改革,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调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监管体制;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利用和调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及其互补性,积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在引资、引技、引智的同时,更加注重扩大战略性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和资源进口,更加注重支持产业资本走出去,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促进贸易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从而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机制。2.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见本文“双倍增目标”实现路径3)。3.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见本文“双倍增目标”实现路径2)。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和完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见本文“双倍增目标”实现路径1)。5.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治高效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见本文“双倍增目标”实现路径6)。6.加大教育投资,提高居民的劳动能力和收入水平以及整体创新能力(见本文“双倍增目标”实现路径5)。
五、“双倍增目标”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
“双倍增目标”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内在联系。正确理解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顺利实施“双倍增目标”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而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经济社会基础。第一,实现“双倍增目标”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紧密相关,密不可分。前者是关于GDP及居民收入倍增的问题,后者则是关于由于GDP及收入的增加而出现或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两者均与“GDP、收入及其增加”相关,因此,两者具有问题的同源性。第二,从性质上看,“双倍增目标”所侧重的是基于居民收入倍增的民生问题,受具体实施时间的约束,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核心问题是关于“经济增长”及其“动力转换”的问题,不受具体时间的约束,但本质上两者均以“可持续经济增长”为基础。没有经济增长就不可能有GDP及收入的倍增,同样,没有经济增长也不可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第三,从收入分类上看,“双倍增目标”是在我国目前的“中等收入阶段”实施的、旨在实现包容性增长的综合战略规划,是可能诱发“中等收入陷阱”的前提条件。“中等收入陷阱”是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后,有可能出现的人均收入能否继续增长的问题,因此遭遇“中等收入陷阱”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说,“中等收入陷阱”也许出现在人均GNI达到9000美元以后,或者出现在人均GNI达到11000美元以后。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一中等收入阶段。第四,从实现路径或跨越条件看,两者均以积极培养经济增长能力为中心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条件,注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并均以能够实现包容性增长、经济社会的可持发展的措施为其实现路径或必要条件。第五,从实现和跨域过程看,“双倍增目标”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既有循序性又有同时性,“双倍增目标”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首先,“双倍增目标”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措施[50]。从目前我国所处的收入阶段以及人均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及其趋势看,短期内遭遇“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极小,但不论是在实现“双倍增目标”过程中还是在实现后,应足够重视“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及其遭遇的可能性。其次,由于两者具有问题的同源性,所以,两者在制度安排要求上具有相同点,其焦点在于消除经济增长的障碍,创新体制,实现行政现代化。因此,实现“双倍增目标”的过程是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行必要的“制度安排”的过程。
六、结语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双倍增目标”的决胜阶段,实现这些目标意味着,到2020年我国人均GDP将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从而面临或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将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又一个里程碑。根据“双倍增目标”及2010年的相关指标,到2020年我国的GDP将达到2010年GDP6.04万亿美元的两倍,即12.08万亿美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将达到5646美元和1748美元,或者我国的人均GNI和人均GDP将分别达到8600美元和9030美元。如果将2015年以后的GDP、人均GDP以及人均GNI的平均增长率按7.5%,并以2014年的相关数据为基准计算,所得出的2020年的数据分别为GDP15.98万亿美元、人均GDP11714美元、人均GNI11420美元。这些数据远远超过了双倍增目标的预期数据,但与世界银行2015年的高收入国家人均GNI底线12735美元相比,仍差1315美元。但是,只要在“十三五”期间加大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民生工程的改革和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包容性增长,那么我国的收入增长很有可能大大超过这一数据,从而达到或超过高收入国家标准的底线。从这样的视角看,实现“双倍增目标”的过程又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过程。假设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了,说明我国从2002年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到迈进高收入国家行列经历了18年的时间。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解消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等核心问题均蕴藏着风险和挑战。只有基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各方面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实事求是地解决和克服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问题,才有望实现经济社会的转型,从而早日成功地从中等收入国家跨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日本经济企划厅.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1-1970年度)[M].孙执中,郭士信,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6-9.
[2]普京.普京文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15-16.
[3]贺红梅,马步宁.魅力俄罗斯—政治经济篇[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26-127.
[4]成思危,李毅,林跃勤主编.俄罗斯经济数字地图2011[M].北京:科学出版社.
[5]南方日报.韩国新总统李明博宣誓就职—誓言带领韩国经济起飞,卸任总统卢武铉出席典礼[EB/OL],ht-tp://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08-02/26/content_4113832.htm,2015-11-23
[6]詹小洪.韩国会发生第二次金融危机吗?[J].银行家,2008,(12):78-80.
[7]JICA:www.jica.go.jp/egypt/office/others/papy-rus/20150304.html[EB/OL];www.jica.go.jp/topics/person/20121126_01.html[EB/OL],2015-11-22.
[8]梁忠义.战后日本教育与经济高速增长-关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与长期教育计划问题[J].日本教育情况,1979,(1):1-12.
[9]张车伟,蔡翼飞,董倩倩.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经济学动态,2010,(10):107-111.
[10]张风林.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背景、措施及启示[J].学术交流,2011,(2):111-114.
[11]王志平.借鉴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能操之过急[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10):30-33.
[12]黄祖辉.居民收入倍增的难点与现实路径[J].改革,2012,(11):19-24.
[13]彭刚,苑生龙.居民收入倍增的学理认知及宏观解读[J].改革,2012,(11):25-33.
[14]胡晓鹏.从GDP到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的内涵解读[J].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8):37-92.
[15]IndermitGill&HomiKharas:AnEastAsianRenais-sance:IdeasforEconomicGrowth,中译本.东亚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18.
[16]蔡昉.“中等收入陷阱”的理论、经验与针对性[J].经济学动态,2011,(12):4-9.
[17]TheWorldBank,RobustRecovery,RisingRisks,WorldBankEastAsiaandPacificEconomicUpdate2010,Volume2.Washington,DC.November2010,p.27.
[18]郑秉文.“中等收入陷阱”与中国的发展道路—基于国际经验教训的视角[J].中国人口科学,2011,(1):2-15.
[19]KenichiOhno.AvoidingtheMiddle-IncomeTrapRen-ovatingIndustrialPolicyFormulationinVietnam[EB/OL],ASEANEconomicBulletin,Vol.26,No.1,2009,pp.25-43;AvoidingtheMiddleIncomeTrap:Renova-tingIndustrialPolicyFormulationinVietnam[EB/OL],VietnamDevelopmentForum(VDF),Hanoi&NationalGraduateInstituteforPolicyStudies(GRIPS),Tokyo,RevisedFebruary26,2010;ベトナム工業化の新段階と“中所得のわな”のリスク[EB/OL]等.
[20]李月,周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研究的文献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9):64-72.
[21]马岩.我国面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及对策[J].经济学动态,2009,(9):42-46.
[22]胡鞍钢.“中等收入陷阱”逼近中国?[J].发展,2011,(6):19-20.
[23]蔡昉.中国经济如何跨越“低中等收入陷阱”?[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1):13-18.
[24]张德荣.“中等收入陷阱”发生机理与中国经济增长的阶段性动力[J].经济研究,2013,(9):17-29.
[25]吴敬琏.中国增长模式抉择(第4版)[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13.
[26]江时学.真的有“中等收入陷阱”吗?[J].世界知识,2011,(7):54-55.
[27]刘福垣.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伪命题[J].南风窗,2011,(16):76-78.
[28]华生,汲铮.中等收入陷阱还是中等收入阶段[J].经济学动态,2015,(7):4-13.
[29]徐康宁.“中等收入陷阱”:一个值得商榷的概念[N].浙江日报,2012-03-30.
[30]杨承训,张新宁.科学运用“两期论”把握阶段性特征—兼析“中等收入陷阱”论的非科学性[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1):93-104.
[31]樊纲,张晓晶.“福利赶超”与“增长陷阱”:拉美的教训[J].管理世界,2008,(9):12-24.
[32]马晓河.“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观照和中国策略[J].改革,2011,(11):5-16.
[33]曾铮.亚洲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基于“中等收入陷阱”视角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1,(6):48-55.
[34]全毅.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东亚的经验及启示[J].世界经济研究,2012,(2):70-75.
[35]钱运春.西欧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理论分析与历史经验[J].世界经济研究,2012,(8):81-86.
[36]TheWorldBank,CommissiononGrowthandDevelop-ment:TheGrowthReport:StrategiesforSustainedGrowthandInclusiveDevelopment,中译本.增长报告:可持续增长和包容性发展的战略[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37]史晋川,郎金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来自东亚的启示[J].浙江社会科学,2012,(10):10-17.
[38]彭刚,苗永旺.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辨析[J].人民论坛,2011,(11,中):120-123.
[39]邹东涛,付丽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J].江西社会科学,2013,(3):13-17.
[40]陆万军,张彬斌.分配失衡与发展陷阱:经验事实及成因探讨[J].经济学家,2014,(7):93-101.
[41]蔡昉,王美艳.中国面对的收入差距现实与中等收入陷阱风险[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3):2-7.
[42]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news.xinhuanet.com/18cpcnc/2012-11/17/c_113711665.htm[EB/OL].2012-11-17.
[43]武.关于“收入倍增”的几点思考[J].中国财政,2013,(3):28-29.
[44]李迎生,袁小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因应———以农民工为例[J].社会科学,2013,(11):76-85.
[45]霍建国.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关于“十三五”时期扩大对外开放的思考[J].全球化,2015,(6):30-37.
[46]经济日报评论员.真正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N].经济日报,2014-11-05.
[47]权衡,罗海蓉.“中等收入陷阱”命题与争论:一个文献研究的视角[J].学术月刊,2013,(11):86-96.
[48]胡鞍钢.中国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J].当代经济,2010,(8上):7-8.
[49]孔泾源.“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背景、成因举证与中国对策[J].改革,2011,(10):5-13.
[50]宋德勇.收入倍增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重要措施[EB/OL].news.hexun.com/2012-12-01/148594278.html.2015-12-19.
作者:康成文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