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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关键,但目前部分高校的认定方式存在缺乏主动性、客观性、隐蔽性、灵活性的弊端,亟待开辟“精准认定”的新思路。高校要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基础上,简化申请程序,严格把控评议过程,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认定困难学生,实现资助网络的精准覆盖,让有限的资助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2017年,政府、高校及社会制定实施的各类政策措施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总金额共计1050.74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94.9亿元。随着资助人数和金额的大幅增加,各高校必须推进以精准认定为基础的学生资助精准化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把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资助资金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一、现有认定方式的弊端
(一)缺乏主动性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第一步是学生本人主动提出申请,而没有设置资助主体主动去发现困难学生的环节,这极易导致一些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经济困难学生不愿主动说出家庭实际情况。认定评议小组只能被动地接受学生的申请,在认定的过程中会遗漏掉一部分困难的学生,而有些家庭经济尚可的学生却在极力争取后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有限的助学资源没能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容易产生资助资金错位发放的现象,进而容易引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辅导员、班主任)之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间的矛盾。
(二)缺乏客观性
家庭经济绝对困难的学生,如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农村五保户家庭的子女等是非常容易被定位到的,但相对贫困和非贫困之间的界限较为模糊,相对困难的学生很难被准确定位。目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量。第一,生源地提供的困难证明。此种认定以生源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为依据。第二,同学、教师评估的消费水平。学院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认定评议小组,一般以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通过对学生日常生活水平进行考量,存在较强的主观性。在这种二维认定体制下,信息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评议认定小组成员过分依赖主观材料而缺乏有效的客观数据,无法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必然导致认定结果存在一定偏差。
(三)缺乏隐蔽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经验模式和民主评议模式都需要层层审议、层层公示,因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整个家庭情况在自己老师和同学面前被暴露得一览无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他们自卑但又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肯定。但是,我们一直用这样“粗暴”的方式在做认定工作,事实上,在这样的认定过程中我们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了这些学生,这对他们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和社交等都有负面影响。学生的隐私得不到保障,自然不愿意主动提出申请,这无疑给精准认定工作的开展增添了阻力。
(四)缺乏灵活性
高校在每一学年都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其中新生的认定工作在入学后2周内开展,非新生为每年5月份开展,这种以学年为单位时间的认定方式存在严重的滞后性。按照要求,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参与励志奖学金评定、发展性资助、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项目,并且社会资助项目资助的对象也是从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进行择优推荐。因此,当有些学生因为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同时又不在认定时间段内的,他们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机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只能申请微薄的临时困难补助。而有些一开始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其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后,高校没有及时将其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移除,使得这些学生仍然享受资助待遇,同样造成了资助资源的错位。
二、精准认定的新思路
(一)定期预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
学校可以调取学生校园卡的消费数据,根据学生校园卡消费情况,发现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但不愿意提出申请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做好重点观察工作,及时与他们进行谈话。同时,对于消费过高的受资助学生,高校要深入了解情况,杜绝个别学生为获得资助谎报家庭情况的行为。调取校园卡消费记录,一方面可以扩大资助对象的范围,提高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全面地掌握受助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二)开展多维度考量,坚持主客观统一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高校要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和可行性的指标体系,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深入地开展。在认定评议过程中,高校从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消费情况和综合素质表现三个维度进行考量,具体考察指标体系见表1。高校在此考察维度的基础上,再逐一对相应指标确定比重并予以赋值,从而使结果得以量化,为认定提供参考。
(三)摒弃全开放模式,保障学生隐私权
认定工作要隐蔽地开展,在保证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保护困难学生的隐私。这就要求简化学生申请程序,严格把控认定、审核程序,让班主任、辅导员主导认定工作,主要班委和室友参与评议。具体过程如下:第一,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班主任口头提出申请,初次申请者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复申请者则无须再次填写,对于校园卡消费过低的学生由班主任、辅导员逐一确认是否需要申请。第二,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班级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逐一谈话,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现状,并做好谈话后的记录。第三,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年级辅导员为副组长、若干学生代表(主要班委和寝室同学)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班主任谈话的基础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和在校消费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评议。第四,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后,在网站上以“学号+困难档次”的形式进行隐形公示,困难档次分为绝对困难、相对困难和不困难,充分保障学生的隐私权。
(四)构建动态数据库,完善困难生档案
认定过程和认定结果并非僵化不变的,而是动态的、可调整的,应随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及时予以增补删减。因此,每2个月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通过同学反映、调查校园卡消费情况、家访等途径及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调整。对那些家庭经济条件显著改善的学生就应当考虑减少或取消其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而将家庭经济情况突然恶化的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到资助体系内,确保有限的资助资源落实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综上,希望高校资助政策的实施更有助于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开展,即通过资助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校要教育学生懂得感恩、懂得回报,让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受到学院的温暖,感受到教师和同学的爱心,从而激发他们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更加珍惜和珍爱自己的大学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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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邢鹏飞.试析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成人教育,2009,(23).
[4]钟央文,钱晓萍,毛宇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机制的再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8,(2).
作者:沈波 单位:浙江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