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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城市建设重要途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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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城市建设重要途径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从创新型城市的实践评价城市创新力的三个维度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创新环境、创新动、创新绩效、自主创新活动带动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和高增值行业的发展,使深圳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土壤,直接影响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本文从我国创新型城市的评价角度分析探讨了其具体构建途径,以期对我国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创新型城市构建途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知识化、信息化、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下,创新能力正愈来愈成为增强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核心。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据不完全统计,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的城市已经超过200个。如何建设创新型城市,如何评价创新型城市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从创新型城市的实践评价城市创新力的三个维度

探索创新型城市的内涵,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分析国内外创新型城市的成功典型。可以发现创新型城市的内涵是丰富。创新不同于研发,创新型城市不同于科学技术城。“被界定为创新,必须能够进行成功的应用”。在一个创新型城市中,“经济增长是靠一种鼓励创造性的创新气氛实现的”。自主创新需要社会观念和文化氛围的支撑,而只有创新观念成为全社会普遍价值观,才能有更多的人才和企业参与世界竞争。从总体上看,创新型城市的核心是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及基于创新的发展能力。

1、创新环境

从软环境上看,城市的科技创新制度设计是否能够满足城市创新发展的需要,是评价城市创新环境的重要视角。一个创新型城市的制度设计一定是以最大限度调动城市创新要素投入城市创新活动为目标的。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土壤,直接影响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各国经验表明,国家创新战略的成功一方面取决于经济、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所产生的合力,得益于政府对科技体制和科技管理所进行的全面改革。

在一个创新型城市中,拥有完备的创新活动领导机制与协调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城市创新活动的执行成本,保证城市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这种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型人才成长,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实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还要围绕激发城市科技创新意识和行为,设计导向一致的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宣传等政策体系,以及围绕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等。从硬环境上看,城市科技基础条件、信息化水平等都是评价一个城市创新力的重要视角,是保证城市科技创新活动的前提。城市的科技基础条件是为满足本市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等提供的公共平台,是一个城市持续创新力的基础支撑,也是提升城市创新效益的重要保障。

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是企业,而营造创新环境的主体是政府。这种环境的营造应紧紧围绕“创新链”展开,具体包括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风险投资、产权交易、法律服务、物流平台等。政府应依据整个创新链的薄弱环节进行有目的的力量布置,让整个创新链完整起来、活跃起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是有着天然的内生力的,政府的作用只是从外部刺激。增强企业的这种力量,不能取而代之。更何况通过项目方式获得财政投入的企业只能是少数,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当前,制约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最具普遍意义的关键因素是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等公共性质问题。应鼓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多元投入主体,共同建设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创新技术平台体系。通过对创新链的支持,拓宽河道,清除淤泥,让企业的创新力量顺畅高速地流动起来。事实上,对创新链的支持,可以让大多数的创新型企业享受到政府鼓励创新的导向,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创新型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可以最大效率地使用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

2、创新动力

能否培育创新的企业主体,体现了城市创新的动力。通过分析世界上典型创新型国家的经验,我们发现在经济发展初期,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0.5%~0.7%左右:在经济起飞阶段,该比例上升到1.5%左右;进入稳定发展期,该比例则保持在2.0%以上。而在前两个阶段,政府的投入应占主导地位。要提升城市科技创新投入,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特别是在人均GDP较低的情况下,更需要政府资金发挥引导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形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社会主体在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机制下的科技投入合理分工和协调配合机制。获得“中国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的东莞市政府对160家企业的研发投入,安排了1.7亿元,联合民营基金组建了东莞市科技投资担保中心,累计为科技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0多亿元。还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科技产业厅合作,获得国家开发银行50亿元的企业融资贷款受限额度。从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以后,东莞每年拿出10亿实施科技东莞工程,连续五年拿出50亿。

对于城市创新来说,企业是最具活力的载体。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创新不是科学发现和发明。而是企业家利用新思想创造新的生产资源组合来增加利润的过程”。因此,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中之重是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中之重是培育本市的创新型企业。一个创新型城市一定是创新型企业密集的区域,这种密集不仅表现在创新型企业的数量上,更表现在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意识与实力上。从城市的创新成果上看,大批居于全国行业领先地位的本市科技型企业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最突出成果。全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最集中的城市,正是走出了一条“品牌战略+自主创新”的品牌经济发展之路。

3、创新绩效

创新绩效考量的是一个城市是否能够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来推动城市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不是简单的策略和举措,而是一种发展道路的选择,是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型。这种转型要求把城市发展的驱动力从单纯的资源、资本、劳动力投入转变成为主要依靠科技创新。事实上,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最根本内涵就是实现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得科技进步和创新成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动力,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支撑,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中心环节。

获得“中同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的重庆市,在创新活动中实现了“五个40%”,即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40%,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达到40%,科技对高新技术的贡献占到GDP的比重达到了40%,高新技术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达到40%。这些贡献使得重庆的创新绩效位居两部的前列,而在成果的转化上,重庆在西部地区连续六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第一。

深圳市获得“中国最具创新绩效城市”第一名,究其原因,是因为深圳积极依靠自主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圳经济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深圳加工”、“深圳制造”到“深圳创造”的积极转变,形成了以通信产业群、计算机产业群、集成电路产业群、软件产业群等电子信息产品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群。目前,深圳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已超过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0%。其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又超过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50%,这一比例在全国遥遥领先。在通信、医疗设备和电池等高科技行业,深圳已经占据了全国行业技术领域的制高点和大规模的市场份额。自主创新活动带动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和高增值行业的发展,使深圳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深圳每平方千米GDP产出和高新园区的每平方千米GDP产出均居国内城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