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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的积极效应初步显现
按照国家“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自2013年8月起,先后分三批将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10个行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河北省邢台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有效地开展。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10个行业的4317户企业累计实现增值税收入27129.43万元,“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税基规模增大,结构优化趋势明显。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企业共有4317户,较试点之初新增企业2499户,增幅达137%。2014年1~10月,实现“营改增”税收21045万元,提升全市增值税收入4.5个百分点。“营改增”企业规模快速增大,有效地促进了邢台的“转方式、调结构”。2.现代服务业规模扩大,有效促进了产业升级。在试点企业中,现代服务业有3134户,占“营改增”总户数的72.6%,较试点之初新增纳税人1962户,增幅达167%。其中,签证咨询服务、研发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业分别增长6.6倍、1.8倍和1.3倍。现代服务业呈现强劲增长的态势。3.“减税效应”凸显,企业税负得到有效减轻。自实施“营改增”试点政策以来,全市直接享受结构性减税2.8亿元,为“营改增”范围内小微企业办理免征增值税148.13万元,为邢台的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有效的推进作用。4.税收环境得到优化,纳税遵从度进一步提高。为配合和适应“营改增”改革,税务部门不断优化办税措施,先后制定了发票领购应急预案、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进户执法,实施了“免填单”服务,取消了申报表单等,优化了税收环境,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相对于区域经济结构的顶层设计制度意外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通过对邢台市“营改增”相关数据的分析发现,“营改增”对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言,尚存在以下顶层设计的制度意外。
1.“营改增”税收占比依然较小。
据统计,邢台市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共4317户,仅占全市增值税纳税人70250户的6.1%;2014年1~10月,入库增值税税款2.1亿元,仅占全市应缴增值税的4.5%。与河北全省“营改增”占全部增值税的比例相比仍然偏低,在河北省11个市中排在第10位,这与邢台经济结构偏重、第二产业比例过大有很大关系。
2.“营改增”行业税负依然偏高。
在10个行业中,有2个行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原营业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4.69%,高于原营业税率(3%)1.69个百分点;鉴证咨询服务业5.84%,高于原营业税税率(5%)1.84个百分点。相关企业税收负担仍然偏高,不利于产业的进一步优化。
3.“营改增”政策效应尚需进一步拓展。
在邢台全市43179户“营改增”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只有359户,仅占“营改增”企业总数的8.3%,90%以上的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政策,致使国家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尤其是大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得不到“政策滋养”。同时,高新技术“营改增”企业户数少,比如全市信息技术服务企业17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仅9户,应纳税额仅69.28万元,税收占比微乎其微。
4.“营改增”总体税基不够壮大。
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未在邢台市设立下属站段企业,邢台的京广线客运、货运相关业务均由邯郸段管理,而邢台的京九线客运、货运相关业务则均由衡水段管理,因而邢台市没有铁路运输业增值税纳税人,直接造成邢台市的客运、货运相关业务收入不在邢台申报,所属税款无法在本地入库,税基自然减少。同时,邢台的资源类等货源通过铁路运输运费数额巨大,均由本市纳税人抵扣税款,造成部分地方税收遭到侵蚀,形成“只抵、不征”的双重损失。
5.“营改增”税收风险相对较高。
从税收负担比较看,主要表现在税负过高和税负过低两个方面。一方面,“空壳公司”利用虚开发票非法谋利;另一方面,一些企业通过虚假抵扣偷逃税款,侵蚀国家税基,这都是国家重点关注和打击的对象。同时,个别县级政府对税收风险较高的货运行业采取财政返还措施,直接造成接受发票的纳税人多抵税款,极大地破坏了地方经济税收秩序。
三、拓展优化“营改增”政策效应,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对策措施
国家“营改增”政策旨在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邢台市应立足本地产业特点,着眼发展大局,力争把“营改增”政策用实、用足、用活,把地方经济做大、做强、做优。
1.积极招商引资,“做大、做优”现代服务业。
据预测显示,服务业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领头雁”。加强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行“营改增”可看到,尽管邢台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很快、发展潜力巨大,但企业普遍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税收贡献少。因此,应重点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发展一批规模大、项目优、见效快、有发展前途的优质项目。要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实行产业升级、技术升级、管理升级和服务升级“四步联动”,依托现有传统优势产业拓展现代服务业,逐步实现制造业服务化,从而“做大、做优”现代服务业。
2.拓展政策效应,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由于邢台现代服务业数量少、规模小、高新技术含量低,大多数企业无法享受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企业税收负担重、利润水平低,难以扩大再生产。为此,建议政府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重点引进优质环保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这样既有利于推进生态发展战略,又可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使企业更多地享受各项减免税政策,促进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形成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本级收入、加强民生保障的良性循环。
3.壮大税基,做强铁路运输业。
邢台的资源型企业(行业)较多,铁路运输业务量较大,铁路运输具有相当的税收“潜力”。但因为没有铁路运输站段企业纳税人,从而导致客运、货运业务收入所实现的税款无法在本地入库。为此,建议政府加强工作协调,在邢台建立独立的铁路运输站段,设立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纳税人,由“只抵不征”变为“既抵又征”,培养新的经济税收增长点,壮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4.规范行业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税收风险特别是税收案件对地方经济建设、企业良性发展、市场公平竞争以及公共财政收入都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为此必须进一步监控“营改增”运行情况,按月开展“营改增”专项分析,及时风险预警。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开展核查评估,其中重点对货运行业加强分析防控,对其运费发票开具流程,运费单价、数量、运输线路是否符合常理,企业运输车辆是否自有等方面进行核查。逐步形成科学高效、规范精准的“营改增”税收管理制度体系。
5.推进综合治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税收秩序,为实现邢台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当前,“营改增”税收风险主要表现为不法企业通过虚开、虚抵发票,从而逃避纳税义务。为此,应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严厉禁止基层县市政府转引税收,建议取消对交通运输业税款实行的财政返还政策。并加强企业信息共享,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企业虚开发票、偷逃避税的打击力度。同时,国税部门应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实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契机,认真落实税收政策,通过税收杠杆,促进邢台经济的不断优化升级。
作者:白渊 单位:河北省邢台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