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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减排财税支持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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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减排财税支持政策研究

摘要:节能减排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举。财税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应该在节能减排方面有所作为。文章分析了节能减排的必要性,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绿色采购、完善现有税种,开征新税种、调整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提出节能减排财税政策。

一、节能减排的必要性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严峻。节能减排成为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节能减排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的中期阶段,工业占GDP的比重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经济发展方式呈现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式特征。快速的经济增长和规模巨大的人口,相比世界上任何其他经济体,中国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生产和消费都要大。据统计,中国能源消耗占世界总量的1/4,二氧化碳排放占总量的1/5,是世界能源消耗与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中国经济发展与能源短缺、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当务之急,必须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依靠物质消耗和要素投入向依靠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转变。而节能减排正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

(二)节能减排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虽然我国自然资源丰富,但许多资源的人均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水资源、人均耕地面积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3,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资源人均拥有量还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10。同时,我国的资源利用效率比较低,单位产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对能源的需求和消费仍将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我国经济的发展将受制于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为此,我国只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才能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我国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

面对我国的资源环境压力,财税政策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应当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完善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增强其激励和奖惩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在我国的顺利发展。

(一)财政支持政策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达国家十分重视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纷纷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企业从事节能、环保产业。美国国家环保局根据不同情况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日本在《废弃物处理与清洁法》中规定,从国库中拨款对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提供财政补贴。我们国家对于节能减排的研究比发达国家起步晚,投入相对不足,更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议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2.建立绿色采购制度。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如美国几乎所有的州均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实施绿色采购制度。首先应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认证力度,这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认证,优先采购具有节能环保标志的绿色产品,以此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影响企业生产方向和消费者的消费方向,加快节能减排在我国的推广和发展速度。

(二)税收支持政策

1.完善消费税。调整现行消费税政策,根据不同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资源的耗费水平设计差别税率,鼓励清洁产品的使用,促进绿色消费。建议把煤炭、电池、一次性塑料饭盒等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使用化石能源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摩托艇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而对使用节能技术的绿色产品、清洁产品应给予一定税收优惠,以鼓励消费和生产。如德国对消费者购置新型、清洁和高能效汽车,政府都给予税收减免甚至补贴。

2.调整资源税。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在现有资源税的基础上,将那些必须加以限制开发和保护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如土地、森林、草原、海洋、淡水和地热等自然资源,并将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水资源费等资源性收费也并入资源税。二是对能耗产业和耗能行为征税,以保护能源资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如德国从1999年起对所有使用电、天然气、石油的用户征收能源税。

3.完善关税。在出口方面,调整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降低或取消必须加以限制出口的商品或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如原油、柴油等不可再生资源。在进口方面,要限制甚至禁止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的产品进口,大幅提高这些产品的进口关税。另外,对目前国内尚不能生产的节能减排产品和设备,可以降低进口关税。

4.开征新税种。一是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的税目可以包括水污染税、噪音税、生态补偿税、二氧化碳税等,并根据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实行差别税率。环境保护税收入应当作为政府的专项基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与治理。二是开征燃油税。该税对我国推行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不但可以有效控制高油耗和高污染机动车的发展,同时也鼓励了节能和清洁汽车产业的发展。

5.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使用清洁能源生产或投资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企业,应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如:对投资于风能、太阳能、水能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开发或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技术的企业给予在一定年限内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购买的与节能减排技术相关的生产设备,允许按适当比例缩短其折旧年限或实行加速折旧;对于投资者用税后利润再投资于节能、环保产品生产的,可享受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