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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有较多的交融面,在经济生活中师生都宜切实知法守法,对一些争议热点或需要再完善的地方应该特别关注,同时教与学经济要讲技巧并用好方法!
关键词: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融通教学
《经济学基础》与《经济法基础》是诸多专业基础课与必修课,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法制建设日趋加强的形势下,两课对接及重要性就突显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经济学虽源于西方但中西方都强调宏观调控及法制规范;培养即懂经济又通法律的各类专门人才是社会需要的大方向。笔者同时担当过两课教学及科研,现结合实际,抛砖引玉谈谈两课融通教学。
一、经济学与经济法基础课交融面
经济学分微观与宏观面,前者含价格及需求、企业和消费者决策等,后者与政府调控和总体经济衡量及发展、贸易及金融等相关联。经济法是国家从总体经济发展角度,对社会经济活动管控和干预、调整的法律规范总称;即从宏观面影响经济大局和社会发展总体,也直接在微观上与所有市场主体(厂商或个人等)会发生利害关联,诸多经济法律法规都对微观企业或个人有所影响!交融面相当多及深入。众所周知“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前者按凯恩斯主义指不受任何力量干预的市场经济;后者指宏观经济调控如财政和货币政策等。主席在2014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少媒体报道要《“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都要用好》!经济法可视为一种“看得见的手”即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与市场上“看不见的手”互相补充共同作用,中外都不允许无政府主义存在;在公共物品提供、解决外部性问题、应对贫富差别等都无法由市场自发单独调控,国家党政领导层已认识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不再视为基础性作用而是有决定性作用,与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直接相关的法制直接就包括《金融法》、税收法律制度及经济监督法律制度等。经济学上提及消费与生产这两经济活动主要环节,其中生产是大生产观,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等厂商,生产要素、生产函数及生产周期、生产目标,自然涉及企业的组织形式,作为经济活动四要素之一的厂商刚好受“市场主体法”约束,象《企业法》、《公司法》等;消费者决策即依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遵守“消费者剩余原则”和“消费者均衡原则”,也受“市场规制法”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制约;经济学基础上微观面涉及均衡价格交易、供需变动,宏观上涉及贸易及金融等部分,在法律与现实体现中与交易等有关,经济法基础课程涉及有《合同法》等市场交易法会有强制性要求;若不算平等民事主体间市场交易,另像人力资源市场交易,经济法同样含《劳动法》及引申出的《劳动合同法》等内容可配套。类似内容不胜枚举,经济学与经济法基础课程交融面相当多。
二、经济生活实践要切实知法守法
师生都要共勉!活用案例研讨教学并加强应用,与社会现况相联系。如在考虑机会成本及经济利润暨创业项目选择分析时,启发要考虑法制因素,不能因若转投资另一有法律风险的项目但赚钱预计更多而觉得亏损了,因在守法的基础上再谈经济或赚钱才合理。经济增长源泉有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源等因素,“互联网+”和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是较新提法,一些稍久之前编印的教材无这块引导内容,经济生活及信息化等技术进步一样要遵循基本经济学规律前提下要合乎法制要求。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均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这符合自然辩证法,知法与守法才能让我们共同面对社会现实时永葆理性、不犯错误,法制规范势必都会迟早地完善并覆盖到多方面、包括新兴领域或容易出漏洞的地方。互联网能创收,市场有电子商务热门,但也有新型网络欺诈问题,需在“项目化教学”实践中明智对待,取其长、避其短,学以致用。典型事例:媒体曾报道称某90后女生毕业工作仅三年因帮公司担保贷款,后不慎公司破产后成被告、自己背负9千万巨债!大学生在经济生活中不宜感情用事,对法律条款严肃性与签字认同后的法律责任要高度重视!市场现实中,不好判断单位领导让员工名义帮公司有无陷阱或故意,但要清楚自己实力和现况及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及后果。市场经济下企业与个人有生命周期及风险,学法用法懂法是很好的防范措施,在不具备相应实力情况下、一般没责任或义务为公司做巨额担保,我们分析当时女生签认时连合同细则或详实内容都没看!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信贷及担保活动中银行以赢利为目标,在经济生活中如不认真从法律角度来保护自己,后果可能严重!应对之策是企业与个人,互相利用之下必须兼顾双方利益!个人不可损害企业利益,也不能个人被企业与领导游说“绑架”、有意无意被引上绝路及违法、犯罪,来为企业生死背黑锅!市场优胜劣汰,难适应、竞争力差者有时并不值得同流合“污”,都宜知法守法,坚决守法与合规的大前提下,需理智把握才行。不妨以案说法,授人予“渔”,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不将悲剧重现!用法律会保护自己在经济生活中不入陷阱才行!
三、特别关注争议热点或需完善处。
需再完善之处包括主客观形势变动等造成些曾适宜但不再合适等情况。如大学生就业难话题,是经济学关于“失业与通货膨胀”所涉及的也相对较负面!自然失业举世公认为正常经济现象,即便充分就业也并不意味着100%就业率,因摩擦性失业与结构性失业等导致5%左右自然失业率即被认为是实现充分就业。此外,像最新政策热点“放开二胎”,明显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有些房产开发商乐观其成,觉得人口预期将多、会缓解老龄化及大增需求,从而对房产营销有利;当然此话题也涉及法律话题,虽然经济法基础课并没包含“计划生育法”,但从培养学生知法用法灵活思维角度出发,宜实质看到新法规政策出台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大背景,不宜因提倡全面二胎而全盘否定执行较久的计生政策!历史与文明在前进,不断继承中有发展,创新或变革都正常;历史做法当时环境情况下多有必然性或某些积极意义。自然资源从经济学角度都稀缺,若不是国家控制人口怕今天国人不止13亿多,中国GDP虽高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排名很低且绿色GDP评比也差,这即有人力总量问题也有其它方面问题。知识及技能本身多为工具,最新热点或争议往往很有教导意义!对我们适应社会很有启发。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有积极作用,对控制人口过快增加、防范自然资源消耗过大及促进经济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但新时代及新形势下人口老龄化较严重,中国人口已经或预期都出现明显断层,人力资源供给量与我国发展节拍怕不能很好相配合,及时放开二胎值得尝试推动。调查显示全面放开二胎前,不少地方试行“单独二胎”,各种原因并没很高生育率!这一最新政策调整是从政治法律宏观面影响经济和社会良性运行的手段!因经济与政治和法律等多方面有关,市场难自发调节一切!人口红利是特定情况下的概念,促进房价及消费不能仅指望所谓人口红利。经济良性运营和社会健康发展需各方共同努力!具体二胎政策细则及在我国各地落实情况和实效,有待跟进和再观察!这些教师深刻认识到位后传达到学生层面。促进消化与吸收融通性知识。运用上述举例热点探讨,激发学生的大局思维、与时俱进、创新奋斗,人人有“责任在我”意识,对掌握基本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知识并升华及成才大有帮助。
四、教与学经济都要讲技巧并用好法。
以项目化教学为主线,辅以分组讨论和互动教学、专门话题演讲。例如就“企业(企业家)不赢利就是犯罪”这一拓展话题,与经济学和经济法相关,因现实中有些职业人士从某种角度认可此观点,企业确是要以赢利为目的设置,企业市场决策要利润最大化,不是帐面上“会计利润”,而指减除隐性成本之后“经济利润”最大化。如何看待“企业不赢利就是在犯罪”?我在多个平行班级先后上课时,引导同学公开讨论发言,结果有次六个主动分享看法的同学,分别有支持认同、反对、辩证理解(有限支持,同时也特殊情况下反对)三种情况,最后本人并不公开指明谁对谁错,因话题有较高难度甚至适宜高职院校大学生做小型辩论了。综合各同学发言的整体观点并酌情吸收,之后会总结:在某种角度上理解,这句话确实貌似有“道理”,因企业本身要以赢利为目标,企业要交税且有员工和股东等利益诉求,若不赢利则无法生存发展!但犯罪与否在法律概念上有其特殊定义,实质上企业赢利与否并不必然构成法律意义上犯罪,包括企业家都一样。企业家可能拥有不只一个企业,那么若回报父老乡亲特设帮扶或专门公益性企业,且不以赢利为目标也可能存在,因企业家赢利渠道并不必然特定从某一企业体现!当然上面“犯罪”假若仅仅理念或认识上个人形象说法、并不在法律层面当真送审会刑罚者才算——如有人坚持这种不赢利即所谓“犯罪”,则没必要纠结究竟对错,此对错与当事人感悟相关,并不在社会层面上有外界什么影响!企业家赢利与否,甚至企业亏损都正常,但犯罪犯法与否要看是否守法、有无违法来定!赢利企业也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亏损企业则也未必有;企业家可能自己赚但搞得企业亏损,即肥自己却损了企业……情况就没那么简单了。这样我们有了相对清晰完整认知!让学生基于理解经济社会基本知识和法律常识基础上,理性升华智慧并培育出全面辩证思维才较好,学生能活跃参与课堂讨论都应受到些鼓励!基于大学生思维特点与需提高或完善的部分,在教师全面理解的基础上归纳整合,提炼高于学生片面看法的综合性、有教益之参考答案,实质上已将大学生们也视为一种宝贵的参与互动式的活的“教学资源”,教学相长和共同进步都非常有用。再如失业,我提前预告请同学们准备,分组讨论并各组要选个代表当堂课堂演说,主旨即“如何应对失业”,不是如何定位高职生那么简单,都已到高职校院校约一学期了,定位不难或已无悬念。所有班级都能顺利完成任务,包括学生自行依次分组派代表演说,同时另没做演说的班团干部或学生社团干部等有些公信力的同学充当自发“学生评审团”,来打分并统一反馈到学习委员,作为教师我只做整体引导要求并旁观、最后总评。实施结果我预计要好,平时不怎么爱看爱听或看黑板的个别人,也特别认真且氛围热烈,不乏有些同学会幽默搞笑或认真、或严肃、或可爱,有人俨然成“教授”或“领导”上台,甚至带着让人发笑的“官腔”或“明星拉票腔”,妙趣横生……演说涉及面相对贴切又实际。当然此话题同时布置书面作业,有人照书面作业朗诵表达、也有人临场适当发挥并与台下同学互动,同样内容在多个班级都有不同精彩。收尾总评时整体上我肯定多,大家着实认识深刻全面或独到!失业之宏观情况并不必然影响所有人,经济学上自然失业并不可怕,如转换单位或职业时的间歇期也算失业但短暂,具备就业或创业素质与能力才关键;况且应对失业与社会各方有关系,我们掌控不到太多外界因素、强化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最重要;经济周期告诉我们机会与风险都存在,危中有机,即使偶失业但不永远失业就好!换言之要强化内功且顺应市场、合法应对。最后学生评审团汇总反馈到学习委员的各组(员)成绩与我预期一致,按百分制都平均80往上、最高97分。巧妙运用合适方法及技巧,即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即立足生活现实又能展望到未来,实践中对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有关规律或原则多加体悟应用,尽量借深入浅出语言和方式将理论与现实热点及实例结合,突显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专业性、直观性、务实性,将培养和训练高职院校大学生的“看、管、听、说、读、写”综合能力为着眼点,提高教学有效性,增强学生主动参与和配合的兴趣,用启发教学、学员互动、情境模拟表演或小组探讨等多元方式教学手段,鼓励学生调研与分析现实中问题或陷阱含法律风险事例,交流讨论和分享出有价值的学习成果并呈现(如用小组作业等方式),教师再引导和正向统筹评估与激励反馈。因材施教,同时加强教师自身学习,注意调动学生热情、激发良好职业化学习动机,切实做好融通教学!总之,培育即懂经济又明法理的职业人,在职业院校中将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融通教学视为一种兴趣,发现彼此优劣,实实在在将教学任务阶段性目标较为理想地完成,为此值得我们好好继续努力、持续改进与提升。
参考文献;
[1]杨玲英: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考试周刊》2013年第24期.
[2]杨欣、李忠旭、王艳:《经济学基础》课程定位及教学改革探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2月.
[3]宋文霞、李世炜主编《经济法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7月第1版.
[4]龚江南主编《经济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第2版.
作者:刘易真 单位: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