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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中村民内部利益主体博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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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中村民内部利益主体博弈策略

摘要:目前,国家针对乡村治理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政策的具体实施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影响了乡村治理的改进,不利于整个乡村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乡村治理中各个利益主体为了各自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博弈策略选择,忽视了乡村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本文从经济学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对乡村治理具有最重要影响的利益主体——村民内部之间利益主体博弈。以经典的“智猪博弈”为模型分析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的博弈选择,分析二者为了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展开博弈策略选择的结果,从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方法,使之达到博弈均衡。

关键词:乡村治理;智猪博弈;精英村民;普通村民;利益博弈

进入21世纪,我国政府针对复杂的“三农”问题,从国家层面制定政策以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以利于乡村治理问题的改善。但是,很多好的政策不能在乡村得到很好的实施,导致乡村治理的滞后。从经济学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其主要原因在于参与乡村治理的利益各方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展开博弈策略的选择。因此,解决乡村治理的关键在于以共同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协调利益各方的关系,促使利益各方达到博弈均衡,进而让国家政策能够顺利在乡村实施,促进乡村治理向好的方向发展。而在参与乡村治理的博弈主体中,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双方的博弈显得尤为突出。本文运用经典的“智猪博弈”模型,分析了乡村治理中的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各自的博弈策略,对双方博弈的后果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智猪博弈”下村民内部的博弈策略分析

(一)“智猪博弈”模型的简介“智猪博弈”模型以大猪和小猪为例,代表了市场中的绝大多数人进行的市场选择行为。模型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猪圈中有大猪和小猪两只,由脚踏板来控制食物的进入,每踩一次,则会出现10个单位的食物,会耗费2个单位的食物。一般来说,一只猪去踩脚踏板,则另一只猪能够优先抢到食物。当大猪去踩,则小猪能够得到4个单位食物,大猪得到6个单位食物;当小猪去踩,则大猪能够得到9个单位食物,小猪得到1个单位食物。从表1可以看出,最优策略是大猪去踩脚踏板,小猪不踩,最终均能够得到4个单位食物收益,总体收益为8个单位食物收益。这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搭便车”的现象。因为大猪和小猪都是理性经济人,所以最终的选择是,大猪不停的去踩脚踏板,而小猪等着吃食物,这样就形成了博弈均衡。但是这种博弈均衡是不稳定、短期的,前提条件是小猪所享用的食物不会较大的占有大猪的食物。但是显然从长期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猪会慢慢长大,其所需要的食物会越来越多,会逐渐影响到大猪的食物,这样双方就会选择新的博弈策略,形成新的博弈均衡。

(二)“智猪博弈”模型下村民内部参与乡村治理的博弈过程分析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村民内部主要可以分为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两种利益主体,这两种利益主体主观上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进行相互博弈,达到博弈均衡点,客观上进行了乡村治理策略的选择,而我们可以根据上述“智猪模型”来具体分析村民内部参与乡村治理的博弈策略选择。精英村民类似于“智猪博弈”中的大猪,而普通村民则是“智猪博弈”中的小猪。假设条件:1、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都是理性经济人,主观上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2、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的成本和收益能够用若干个单位来衡量;3、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治理乡村的总体收益为10个单位,付出的成本为2个单位。具体各自策略选择

(三)“智猪博弈”下村民内部参与乡村治理博弈策略的后果分析表2说明,“智猪博弈”下村民内部参与乡村治理博弈策略的最优解是普通村民观望等待,精英村民治理,最终各自均能得到4个单位收益。乡村治理的现实中,普通村民因为知识和条件的不足,在乡村治理中处于观望等待的态度,不愿意参与乡村治理;而精英村民在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得到了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获得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收获,更加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治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久而久之,乡村治理基本上都是由精英村民来参与,普通村民很少参与,两个利益主体最终会在乡村治理中出现矛盾和分歧,不利于整个乡村治理和谐、有序的发展。1.村民内部的利益诉求出现矛盾和分歧普通村民和精英村民之间出现利益诉求的矛盾,其根本原因是他们认为参与乡村治理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不明白共同参与乡村治理是为了协调各方的利益,保障大家的共同利益,最后才能够满足自身的利益。而普通村民和精英村民都首先想着怎么才能满足自身利益,将自身的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这样会导致双方在乡村治理上出现很大的矛盾,而且矛盾很难协调,导致乡村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容易出现非合作博弈和负和博弈的局面。2.普通村民的乡村治理参与力度不强虽然,我国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了村民民主自治制度,每个村民都能够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代表了国家对于普通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视。但在“智猪博弈”的背景下,普通村民大都存在“搭便车”的心理。面对复杂的乡村治理的环境,普通村民普遍都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治理,缺乏民主参与的思想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依赖于精英村民的指挥,特别是在村委会的选举中,普通村民往往受到小恩小惠的影响,盲目地进行投票,不会深入参与到乡村治理中。

二、破除乡村治理中村民内部“智猪博弈”策略的路径分析

(一)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现有的基层民主制度,让村委会能够真正代表全体村民的意志,重视村委会选举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监督,重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位一体的机制,特别是要重视普通村民的利益诉求。村委会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代表着本村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在决定本村的大小事务时应该充分重视普通村民的利益诉求,而不是仅仅重视精英村民的利益述求。而且,村委会对本村事务的讨论过程和决定过程要在全村范围内公开,保证普通村民获知信息的权力,并加强对村委会各项工作执行的监察力度。

(二)重视精英村民的利益诉求精英村民是从普通村民中产生,他们紧跟时代的步伐,在社会大发展中获得了经济或者文化方面的优势,因此他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和普通村民的利益是相同的,他们能够代表普通村民与乡村政府进行政治博弈。目前在农村,普通村民分布十分广泛、过于分散,而且其个人素质比较低,组织起来的成本和收益十分不对等。根据“智猪博弈”的策略选择结果,精英村民能够代表大多数村民与乡村政府展开利益诉求的博弈,这样能够使普通村民和精英村民的最后收益得到满足。

(三)形成村民内部利益协调机制首先,完善现有的利益协调体系,加强村民自治、村委会选举的规范化和基层化。充分保障普通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合法权益,对相关政策的实施实行有效的监督,让普通村民和精英村民之间的矛盾能够在现有的利益协调机制下得到有效解决。其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形成新的利益协调机制,对于关系到整个农村发展和大多数农民利益的决定,不仅仅要让普通村民有知悉权,更应该有建议决定权,让普通村民形成组织与精英村民进行对话、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然后,在村委会和乡镇人大的组成人员中,不仅仅需要有精英村民的代表,更应该保障普通村民的比例,让村委会中和乡镇人大中有代表普通村民利益的成员,增加普通村民的政治活动范围。最后,在村民内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定期举办一些经济文化方面的活动,让普通村民和精英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治理,让他们一起行动,挖掘新的共同利益点,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村民内部利益协调问题。

(四)努力培育乡村社会组织来平衡村民内部利益在村民内部之间,为了平衡普通村民和精英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可以培育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制约。由中介组织沟通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需要和协调、引导各利益主体之间的行为,促进各方利益的协调解决。在乡村治理中,这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中央或者省一级政府指派,从高等院校中选取“三农”问题专家,组成具备一定公信力和解决事务能力的利益小组,定期到农村解决相关问题;第二种是由农村自发选举产生,在当地社会上选举一些有公信力、有威望、有能力的社会贤达组成相应的组织,以解决相应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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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立芳 郭华夏 单位: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