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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MIV的发展现状
(一)区域分布差异大
MIV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分布,但区域差异较大。据CGAP(2010)调查,截至2009年,43%的MIV资产集中在东欧和中亚,36%的MIV资产集中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占比上升至15%,非洲及中东地区MIV占比较低,仅为6%。2009年MIV对微型金融领域投资的总资产高达4.8亿美元,但各地区在这部分资产中所占比例显著不同。
(二)投资对象集中
MIV的投资组合以固定收益证券为主,且投资对象多为以硬通货计价的证券。截至2009年底,MIV在微型金融领域的债权投资中,以硬通货计价的债权占69%,以当地货币计价的债权仅仅为31%(CGAP,2010)。另外,在MIV的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比例较高,自2008年以来,该比例由2008年的10%上升为2010年的17%。
(三)投资方式单一
CGAP(2010)指出,2006-2009年间,MIV的投资中债权投资占比最高,各年均达70%以上。而且,2006年至2009年股权投资占比逐年上升,这是商业资本进入MIV的必然结果: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MIV有动力从债权投资转向股权投资。
(四)市场集中度高
MicroRate(2012)统计显示,2006-2011年间,前5大MIVs(资产规模超过30亿美元)占有的市场份额保持在45%左右,第6-20名的MIVs(0.93-30亿美元之间)占有的市场份额则逐年降低,从2006年41%降低为2011年的31%,其他MIVs占有的市场份额有所提高,从2006年12%增加到2011年的24%。上述数据表明,国际MIVs市场集中度仍然较高。
二、MIV的运行模式及其分布特征
(一)MIV的主要运行模式
按照CGAP(2010),MIV共有七种运行模式:
1.注册的固定收益共同基金(下文用M1表示)。这类MIV属于一种中长期金融工具,主要针对个人投资者,以债权投资为主,只有少量的股权投资。该模式的代表机构如ASN-NovibFonds。
2.未注册的固定收益共同基金(M2)。这类MIV也属于一种中长期金融工具,主要针对公共和私人机构投资者,投资对象主要是附带付款保证的债券和优先级债券。该模式的代表机构如TheDignityFund。
3.静态分配型结构性金融工具(M3)。这类MIV是一种短期金融工具,主要针对个人投资者提供多种金融工具组合,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4.动态分配型结构性金融工具(M4)。这类MIV的特点与M3基本相同,但以固定收益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
5.社会关注型基金(M5)。这类MIV是一种长期金融工具,资金主要来源于公益性组织和个人捐款,投资对象多为规模较小的MFIs,通常由非营利性组织或者联合性组织管理。
6.微型金融机构控股公司(M6)。这类MIV是一种中长期金融工具,投资对象通常为微型金融银行和其他MFIs,投资方式是向处于起步阶段的MFIs提供股权融资和技术支持,发挥孵化作用,通常是受特定被投资对象邀请而成立。该模式的代表机构如GlobalMicrofinanceGroupSA。
7.私募股权基金(M7)。这类MIV是一种长期金融工具,其特点是追求发展型投资回报,早期可能亏损,但后期收益率较高,发起者通常是风险资本家和股份公司,以股权投资为主。
(二)不同模式MIV的分布特征
不同运行模式的MIV在全球的分布差异性较大。从资产比例来看,注册和未注册的固定收益共同基金、静态分配型金融工具主要分布在东欧和中亚地区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动态分配型金融工具集中于东欧和中亚地区(77%),社会关注型基金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40%)控股公司50%的资产位于非洲和中东地区。
三、MIV的发展绩效
(一)MIV发展的制度绩效
1.MIV拓宽了MFIs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与微型金融行业的连接,MIV不仅大大拓宽了MFIs的融资渠道,还极大地推动了MFIs资金来源的市场化,使得私人投资可以有序地投向微型金融领域。CGAP(2009)调查发现,MIV资金来自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占比高达66.8%,其中,注册的固定收益共同基金98.2%的资金来源于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
2.MIV成为MFIs发展的重要支柱。CGAP(2009)发现,IFIs孵化出的较为成熟的MFIs的持续发展,均以MIV的资金支持为基础。截至2009年,MIV的投资总额占对MFIs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除了银行和大型对冲基金对MFIs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大量的私人投资都是通过MIV投入到MFIs的(CGAP,2009)。可以说,MIV的存在支撑了全球MFIs的发展。
(二)MIV发展的财务绩效
MIV在投资于MFIs的同时,自身也实现了较好的财务绩效。由表3可知,总体上MIV有较好的财务状况,但不同运行模式MIV的收益率和费用率差异较大。其中,注册的固定收入共同基金收益率接近6%,费用率为2.2%;结构性金融工具(静态分配)的收益率和费用率分别为8.3%和1.2%,私募股权基金的收益率最高,为10.5%,但其费用率也很高,为5.8%;社会关注型基金的收益率不足3%,费用率则高达4.9%;控股公司类MIV的费用率最高。
(三)MIV发展的社会绩效
MIV虽然不能直接服务于低收入人群,但它为以服务低收入人群为宗旨的MFIs提供融资服务,因此间接地服务了低收入人群,具有积极的社会绩效。七种模式MIV所服务的MFIs对农村客户和妇女客户服务的覆盖程度均较高,基本都在50%以上,但不同模式MIV的社会绩效差异较大。
四、对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启示
首先,应大力发展中国的MIV。MIV规模的持续增长印证了资本市场对小额信贷的兴趣,其发展绩效也表明了MIV对小额信贷行业的积极意义。尽管我国小额信贷行业已经有20余年的发展历史,但仍面临十分严峻的融资难题,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大量发展中国MIV应是题中应有之义。2011年10月,我国第一支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普惠1号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成功组建,这可以看作是MIV在我国的一次尝试,但迄今我国仍没有建立更多的小额信贷批发基金。
其次,为MIV的发展创造条件。尽管MIV在促进MFIs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MIV的发展需要一系列外部条件的支持。从国际经验看,应为MIV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这包括:立法确立MIV的市场地位,出台MIV参与资本市场的交易法规,明确MIV进入、退出等方面的规范以及MIV在支持MFIs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此外,MIV还需要一些服务机构的支持,例如,针对MIV的评级、审计的专业机构。
作者:张正平夏玉洁单位:北京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