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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虽然供应链金融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在授信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面临的风险比传统贷款低很多,但是由于供应链金融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参与者众多,其本身就存在着许多风险因素,加之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是不容忽视的。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
(一)外部风险
首先,外部风险主要是由于经济的周期波动所引起的。从我国目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情况分析,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汽车、钢铁、有色金属、能源等具有较强周期性的行业,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对上述行业的影响较大,在经济下滑严重的时期,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供应链中的企业信用可靠度也会下降,使银行的经营风险也随之加大。其次,自然环境的变化,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影响会造成企业生产中断、库存受损等重大损失。不论供应链中的哪个节点受到影响,都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导致企业本身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无法完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会因此蒙受损失。再次,市场的变化可能使企业无法按照预期销售产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还款风险。导致这类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对市场的预测失误;二是新产品、新技术的产生对原有产品的冲击,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资金链条断裂。最后,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会引起资金的投资、筹资方向的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也会随之变化,增加了投资的不确定性。例如国家会针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法律法规的调整也会产生类似的效应。
(二)内部风险供应链金融的内部风险主要体现在5方面。
1.参与主体的复杂性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众多,包括了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等,各个主体的行为都受各自的利益驱动,加之外部因素的影响,加剧了该市场的混乱,不确定因素的增加。
2.操作风险
一方面,表现为在信用调查、融资审批、出账和授信后的管理与操作等业务流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违背道德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的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票据、凭证造假,上下游合谋骗贷等情况。以上风险都会为银行带来严重的损失。
3.信用风险
我国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自有资金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信用缺失。资信不足成为中小企业信贷的一大难题,金融机构向这类企业提供贷款将会面临信用风险。
4.变现风险
质押贷款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质押物的运输、管理及质押物的贬值都可能造成银行的经济损失。供应链金融中的质押品多为中间产品,中间产品的专用性使质押品的变现机会很低,只能通过赎回的途径变现,抵押贷款的风险增加。
5.其他风险
供应链金融中还存在着其他风险,诸如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犯错而带来的损失,供应链中,上下游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信息传递的延迟带来的供需矛盾,管理层不能及时推出管理激励机制、不能及时更新商业模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等。供应链金融所面临的外部风险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但是其所面临的内部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将eRp系统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就能很好地控制上述内部风险。
二、构建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多方参与的系统性活动。近年来我国企业ERP的普及率已经超过50%。ERP系统能够提供企业的实际运营数据,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构建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的基础
ERP系统自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发展速度很快,已经成为企业信息化的重要部分。客观来讲,供应链管理需要应用ERP系统。从企业的角度来讲,ERP系统可以为企业节约管理成本;从供应链的角度来讲,ERP系统可以整合供应链中的多个企业的数据共同管理,加强了供应链中各企业的联系;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讲,目前市场上传统的融资产品竞争激烈,产品趋同,很难创新,ERP系统为金融机构设计融资产品创造了新的突破口。另外,ERP系统满足了供应链金融的多方面需求。第一,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融资手段,需要对整个供应链进行充分了解。ERP系统的引入可以实现对整个供应链的资源进行统筹管理,有助于提高供应链金融的管理效率。第二,ERP系统便于银行掌握供应链中各企业的经营数据,有助于银行为企业做出资信评估和融资决策,有助于缓解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
1.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前文分析了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其中外部风险受众多供应链外的因素影响,很难通过供应链内的改变规避,内部风险则可以通过供应链内的调整进行规避。将ERP系统引入供应链金融,由ERP系统实现供应链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供应链金融的内部风险。为了说明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从供应链中截取出其中一个融资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进行说明,其中所涉及的所有企业都已经使用ERP系统进行企业管理,并且在供应链金融交易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获得接入企业ERP系统接口的权限。在本文所设计的操作模式中,企业有两种途径融资,第一种途径是通过下游企业进行应收账款票据质押贷款,第二种是通过上游企业货物质押贷款。
(1)第一种融资模式
融资企业作为供应链中的上游企业(供货商),与其下游企业(经销商)进行货物交易后,收到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票据。融资企业为了尽快获得资金,将应收账款票据交予金融机构做抵押以获得抵押贷款,同时下游企业为融资企业作担保,向金融机构作付款承诺。金融机构对票据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查,则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下游企业在销售货物并获得货款时,将承诺数额的资金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的短期合同随即注销。
(2)第二种融资模式
融资企业作为供应链中的下游企业(经销商),在其上游企业(供货商)发送货物后,将货物交予第三方物流机构评估与监管,将仓单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获得提货权,上游企业向金融机构做出回购承诺,金融机构审查融资企业及其上游企业的资信状况与营运情况,在确保企业符合资质后,向融资企业提供短期贷款,融资企业获得分批付款并且分批提取货物的权利,缓解了企业的短期资金压力。
2.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的具体步骤
假设供应链中的企业都已经采用ERP系统。其中,用A表示融资企业;B表示融资企业A的上游企业;C表示融资企业A的下游企业;D表示第三方物流机构;F表示金融机构。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融资企业A向金融机构F提出贷款请求,提供相关的供应链信息和访问ERP系统的接口;第二步,金融机构F通过融资企业A提供的ERP系统接口访问ERP系统获取相关数据;第三步,融资企业A在货物交易后从上游企业B取得应收账款票据,且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融资企业A将物资存入第三方物流机构D并取得仓单;第四步,金融机构F审核应收账款票据或仓单,判断其是否符合融资条件;第五步,金融机构F分别与企业A、B、C、第三方物流机构D签订合约,下游企业C对金融机构作出付款承诺或者上游企业B对金融机构做出回购承诺;第六步,金融机构F向融资企业A发放贷款;第七步,金融机构F收到下游企业C的付款后,归还票据,与融资企业A解除质押合同,或者金融机构F向第三方物流机构D发放指令,允许放货。在金融机构F成功收回货款后,归还仓单,解除质押合同;第八步,如果企业出现违约情况,金融机构F向第三方物流机构D下达指令处置所质押的货物,如回购、拍卖。由于ERP系统的存在,金融机构可以方便、快捷地查看企业的动态营运状况,增强了金融机构对其所贷资金的控制力和贷款的回收力度,降低了参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有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讨论了现有操作模式的不足之处。为了弥补现有操作模式的不足,本文结合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和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基于ERP系统提出了一种新的供应链金融操作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效率,增强金融机构对所贷资金的控制力和贷款的回收能力,降低了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本文所提出的模式主要适用于已经实施ERP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随着企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这种模式的应用范围会更加广泛。为了使这种模式能够顺利实施,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并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供应链金融的操作运行。目前国内相关的法律并没有跟上供应链金融实际发展的步伐,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规范供应链融资中各方的行为,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在法律法规完善的同时还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公司加入供应链金融的市场,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第二,企业建立有效的ERP系统管理企业内部数据,并将其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可确保供应链金融的各个参与主体有效沟通互联。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公司间的信息传递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有效运行十分重要。及时了解企业的动态有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提高收益;核心企业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的供需状态有助于供应链内产—供—销的平衡;及时了解企业的情况也可减少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经营风险。第三,金融机构应加强信用评估机制,及时更新、优化相关金融产品,积极创新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设计的领域广泛,不同的产品供应链适合不同的融资模式,金融机构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市场千变万化的需求。商业银行应注意加强内部人员素质的培养,加强内部控制。内部人员加强自我监督可以减少操作失误和违规操作,降低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中小企业要积极进行生产技术的更新,提高自身实力和资信水平,更好地参与供应链融资活动。
作者:李建军朱烨辰单位: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