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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金融涵义的界定分析以及其特点概括
(一)互联网金融涵义的界定分析
在众多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中,还是会涉及谢平于2012年在中国金融40人论坛的课题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及的“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以及研究成果。他指出,在一般均衡理论的经典表述中无摩擦的市场可以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交易成本为零,是不存在金融中介的。目前国内存在两种成熟的融资模式,一类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间接融资模式,一类是与资本市场相对应的直接融资模式。而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在信息开放的平台上,在社交网络与搜索引擎、通信与移动支付、大数据与云计算的支撑下,将会有效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快速发展,可能会产生一种脱离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第三种融资模式,即互联网金融(谢平、邹传伟,2012)。之后又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自己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理解,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与谢平所持观点保持一致,即“颠覆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的第三种全新的融资模式。一类则是现在俗称的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即“补充论”,是指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行为。还有一类则是中国特有的“Middleway”,即“融合论”,既肯定互联网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也认同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所从事的所有金融行为。鉴于此,本文所定义的互联网金融没有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这样的市场主体之分,只涉及业务层面上,狭义上是指在互联网上开展的所有金融业务,包括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理财等金融服务及其相关内容,广义上还包括信息化时代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和互联网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这更接近于外国学者所习惯采用的“电子金融(e-finance)”的概念,但是又与其不同,互联网金融是中国式的电子金融,是基于通信、移动网络、大数据和云计算上的新兴的金融理念与业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概括
1.普惠性
所谓普惠性也就是互联网金融所服务的客户覆盖面更为广泛。由于商业银行存在二八定律所引发的金融排斥问题,使得在传统的金融模式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个人消费的融资需求以及个人小金额的投资理财需求很难得到满足。而使用互联网金融,由于其提供的金融服务的成本无差异化,或者说很小的差异,使得互联网金融可以覆盖中低端客户。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成长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从政策上支持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交易成本低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在金融服务中所起到的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由于国有行业的垄断性质使得商业银行按部就班,业务程序繁琐,无形间增大了人工资本的投放,进而增加了交易成本。根据中国行业研究网的披露,2013年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员工薪资人均为16.6万元,居所有行业第一。而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互联网提供金融服务时没有线下的物理网点和大量的员工,依靠的互联网终端和一系列计算机程序,实现客户的自金融服务。阿里金融负责人胡晓明曾表示,阿里单笔信贷成本在2.3元,而银行的经营成本可能在2000元,可见互联网金融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资金融通的成本。
3.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
中国金融体系的特征之一是信用缺失,个人和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缺失使得银行在收集他们小额巨量方面的信息时成本很高,同时由于有利率管制作保障,让银行直接放弃了小额资金的管理。而小额融资需求在国内市场是巨大的,根据阿里巴巴平台调研数据,约89%的企业客户需要融资,53.7%的客户需要无抵押贷款,融资需求200万以下的占87.3%。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可以记录贸易数据和信用评价,有效缓解交易双方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使得征信成本大大降低,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4.相对去中介化
在谢平关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研究中,指出其资源配置的特点是有关资金供需的相关信息都会直接在网上并进行匹配,交易双方直接联系并进行交易,不需要传统的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但是本文认为国内网络借贷平台由于信用的不完善和制度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互联网金融在资金融通过程中仍然存在充当中介的现象,并且会承担更高的信用风险,比如P2P模式中的有担保线上模式,它在平台上提供本金和利息担保,甚至扮演联合追款人的角色,实质上就是金融机构线上业务的范围,做的比较突出的有“红岭创投”等。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这个词从2013年下半年被余额宝的推出点燃后,开始在整个金融领域包括经济领域成了一个非常火的词汇,尤其在电子支付、P2P网络借贷模式和网络理财等领域不断创新,客户覆盖率不断上升,受到大范围的广泛关注(魏鹏,2014)。根据2014年8月18日央行的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全国银行机构处理的电子支付业务(包括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为76.96亿笔,金额327.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4%和3.31%。其中移动支付业务9.47亿笔,金额4.9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倍和1.37倍,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和数字电视支付)85.32亿笔,金额5.3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43%和129.10%。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2014年上半年全国网贷成交额就为964.46亿元,超过去年全年的成交额。由于金融市场的门槛较高,盲目跟风进入的企业最终会被市场淘汰,但是随着网络监管的进一步完善,P2P网络借贷仍会快速发展,因为它确实缓解了小额融资的金融需求,是传统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投资理财方面,以余额宝最为典型。据天弘基金披露的2014年度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余额宝总规模达5741.60亿元,用户数已达1.24亿户,为国内最大、全球第4大货币基金。另外据央行披露的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12.66万亿元,同比增长9.3%,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末低0.8和4.5个百分点。前三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8.27万亿元,同比少增2.99万亿元。银行存款减少的原因之一就是余额宝一类的网络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效应明显,随着它的高速发展,我们真的可以期待有一天利用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的数据资源来创造财富,即数字资源造就富饶经济(乔海曙、吕慧敏,2014)。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确实应该令传统商业银行机构感到压力。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就是最终实现去中介化,使金融市场接近于无摩擦的市场,但是这只是理想状态,理想状态不可能短期内实现,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中国的征信系统尚没有完全建立,实现金融业务的全网络化有一定的风险,并且产品设计尚不完善,难以抵御系统性风险。这是有前车之鉴的,即使在美国征信系统比较完善的国家,类似于余额宝这样的网上理财产品Paypal货币基金也黯然退出市场。另一个是因为互联网的开放、平等、共享等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产品多,更新速度快,致使中国的金融监管落后,进而使互联网金融不能放开步伐,大刀阔斧的创新,还可能由于监管的缺失致使恶性竞争影响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例如互联网企业现在不具有银行性质,不可以吸收社会存款,可能会在资金、信用等方面遭遇瓶颈;阿里巴巴在港交所因制度问题放弃上市,赴美IPO,使财富外流都是由于中国金融现有制度的缺陷。由于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初期,整个行业比较分散没有统一的数据信息,而且创新能力极强,发展迅速,故对其作出现实的发展趋势预测是不可能的,故下面仅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假设条件下对互联网金融做简单的预测。国务院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报告时首次提及互联网金融,虽寥寥数字,但意义深远。这说明政府是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利率化、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经济增速放缓、存贷利差减小、规模借贷需求减少、金融脱媒加剧的问题,国家希望通过鼓励金融创新来增强我国金融实力,为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长远动力。假设未来互联网企业获得金融准入资格,能够吸收社会存款,获得了全民信用,即成为实质上的网上商业银行,那么现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将会打破,向金融的普惠目标迈进一大步。如果资金充足,互联网金融将会与商业银行在其核心竞争力即风险定价上积极研发,使得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可以更大胆想象真正的数字化时代到来,像谢平所预言的那样,未来脱离物流的行业,如金融、教育、影视都会像邮局、唱片公司一样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谢平,2014),当然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因为互联网金融在产品研发、风险评价上的成本投入会加大并且互联网金融不能满足所有的金融需求,无法占有全部金融市场,发展必然可观但现有条件下不可能颠覆传统金融业(黄旭等,2013)。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一)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这个开放的平台,利用数据和技术的低成本,充分发挥其优势,不断开发便捷的产品,一步步扩张其涉及的金融领域。从第三方支付,到小额融资,再到网络理财产品的风靡,互联网金融不断触碰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呈现出即将打破商业银行金融垄断之态势,对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以及存在价值步步紧逼,但是另一方面,根据破坏性理论,互联网金融也正在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和改革带来积极的“鲶鱼效应”(李麟等,2013),促进商业银行的创新和转型。
1.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模式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慢慢脱离商业银行
以现在涉及用户量最多的支付宝为例,依靠PC、pad和手机等硬件设施的普及,通过通信网络、无线网络的数据传播来转移货币价值从而清偿债务债权关系。现在支付宝已经能为用户提供转账、国际汇款、信用卡还款、当面付、代缴水电煤、购买机票和火车票、爱心捐赠等业务,并且在线下商场超市购物时提供二维码扫码支付以及小额免密支付,使得人们出门不必再携带多张银行卡,只需携带手机就可享受一系列支付服务。从2010年起至2014年7月,央行已为269家企业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这些具有支付许可的企业在全国各地瓜分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会分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并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切断银行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流。
2.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融资模式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商业银行转型
由于社会小额融资需求旺盛,商业银行又无法顾及,使得互联网企业在这个领域内充分创新,发展出多种小微信贷模式。比如阿里小贷依据自身电商平台上客户的交易数据所形成的信息流进行量化快速放贷的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的只作为交易中介进行资金匹配的无担保线上模式;以宜信为代表的引入债权进行拆分转让撮合借贷双方的债权转让模式;以众筹网为代表的向群众募资,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众筹模式;以融360为代表的智能搜索,通过比价得到最优贷款的融资模式。传统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存贷利差,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必将收窄,互联网金融下的P2P融资模式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形成比较接近市场化的存贷利率,为商业银行作指导或被商业银行所用,加速商业银行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3.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理财模式使得社会闲散资金集聚
分流银行资金来源,加速资本流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上理财产品以燎原之势发展壮大,吸纳社会上小额资金,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定期存款造成了一定的分流作用。另外由于其具有较高收益率,并且可以小额认购,实行T+0赎回,可直接用于支付网络购物、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的便捷性,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而且商业银行5万元认购的起点要求使得商业银行短期内不可能超过互联网金融企业余额理财产品的销售。但是客观说网络理财产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业银行无法顾及中低端客户金融需求的矛盾,使得资金配置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虽然目前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势头迅猛,但是商业银行实力雄厚,信用较高,基础设施完善并且物理网点分布广泛,加上市场监管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并积极创新,加快转型,短时期内是不可能被新兴业态所取代的。但是商业银行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比如业务流程繁琐、对商业银行未来发展趋势认识不足、创新动力不足等,力求在互联网时代金融格局重塑的过程中抢占先机。
(二)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兴起的策略
1995年10月,在互联网上提供银行金融服务的第一家银行,即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SFNB成立,当时比尔•盖茨说商业银行将成为21世纪灭绝的恐龙,可是他忽略了商业银行主动创新的能力,这家网络银行在1998年已经被收购,纯粹的网络银行并没有给银行业造成太大的冲击。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不必过分悲观,要积极主动创新,利用自身优势,借助互联网金融提升自己。
1.注意国内监管政策动态,积极推进技术研发
我国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政府宏观调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以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对银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基于的网络平台的安全性方面的考虑,目前社会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呼声很高,但是从政府、央行和其他金融监督机构的态度来看,始终对其持宽松、鼓励的态度,所以商业银行不应该期待政策的保护和优惠性来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商业银行应该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一方面努力研发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标准化金融创新产品,另一方面也要积极研发信息化的硬件设施,实现智能化管理,逐步减少人工投入。
2.注重客户体验,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客户享受到了便捷的新体验,满足了中低端客户的理财需求,使得银行的客户流失,正在逐步打破商业银行在金融行业的垄断性。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改变,在不影响风险控制,不违背总指导方针的前提下,实施灵活多变的政策措施,尽量减少金融业务的办理环节,发挥好金融服务的作用。注重对现有渠道的应用,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即时通讯等新兴媒体进行网络营销,收集有关客户需求的资料,及时反馈以满足客户。
3.建设科研人才队伍,完成人力资源整合
在未来信息化的时代中,科研人才会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商业银行要重视吸纳科研人才投身到金融体制当中(梁璋、沈凡,2013),包括技术科研、管理科研和监管政策措施的科研人才,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在制度创新、业务创新、流程创新中完成角色转变。另外放眼全球,国外真正最盈利的是投行,也就是俗称的券商,而非类似于我国金融体制中的商业银行,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未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必将改变,为此,银行应该积极完成人才的转变,设计员工的成长路径,帮助员工积极向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大堂经理等未来职业需求的方向转变,不拘一格降人才,以业务能力等重要核心指标来完成人才的核心选拔和晋升。
作者:芮玉巧副教授李玲玉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