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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源配置非均衡区域差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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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源配置非均衡区域差异研究

提要:研究表明,金融资源配置均衡在一定程度加大各省区之间的差距。本文从省级角度出发,通过对我国31个省份2009~2014年金融资源配置状况通过统计指标进行分析,得出各省区在金融资源规模和结构方面存在差异,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差异不显著,然后探讨我国各省区金融资源配置非均衡的原因,最后对如何协调金融资源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资源配置;区域差异;贷款余额;保费收入;上市公司

金融资源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区域发展中,已经成为决定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世界第二的喜人成绩下,我国区域金融业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现象受到广大学者的关注。中国经济学家白钦先率先提出金融资源概念及金融资源理论。在金融资源配置非均衡原因方面的研究文献主要有李兴江、赵峰(2003)发现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呈现显著的非均衡特征,是由于我国改革发展中造成的区域差异使得金融资源配置在空间上呈现非均衡特点;金融发展政策环境的矛盾性使金融区域发展呈现梯度格局。丁文丽(2006)认为,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特性是由区域经济非均衡引起的,这种差异性直接造成金融资源在空间上的配置失效,并呈现空间分布的非均衡。杨东亮、陈守东、赵晓力(2008)认为,影响我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来自政府出台的金融支持优惠政策和地方财政实力、对外开放程度、“马太效应”、区域性信贷规模的差异和证券类金融市场的空间分布差异等。安烨、刘力臻、周蓉蓉(2010)指出,造成国内金融区域差异的深层原因包括政府制定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成为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的根源;“一刀切”的金融调控政策没有考虑到区域消化政策的差异性,导致进一步扩大金融差距。累积因果效应使区域金融差距不断扩大。王佳(2012)通过对安徽省17个地市的金融资源分布和结构进行比较,并运用SPSS软件对17个地市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进行因子分析,发现安徽省金融资源配置存在明显的非均衡性。进一步分析造成这种非均衡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经济初始条件差异、政府干预及政策因素、金融生态环境地区差异、金融组织体系安排不合理等。罗玉冰(2016)对金融资源配置赋予新的界定和内涵,并从金融发展水平、金融结构、金融效率、普惠金融四个维度对2000~2013年中国金融资源配置状况进行动态与系统分析。本文在上述文献基础上,从省际角度分析我国金融资源配置区域差异现状及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指标选取与数据选择

本文从省际角度出发,对我国31个省2009~2014年的金融统计数据进行整理,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个方面去分析各省区的发展现状;选取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值来衡量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的分布情况;选取社会融资规模中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占比来分析各省份金融融资的结构情况;选取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来衡量金融资源在各省份的产出效率。

二、数据统计与差异比较

(一)各省区发展现状分析

1、银行业。本文从各省区金融机构数量和资产总额两个方面比较各省份金融资源在银行业分布差异。(1)各省份金融机构数量比较。2009~2014年,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四川的金融机构数量都超过10,000家,河北2013年超过10,000家,浙江2010年超过10,000家。2009~2014年海南、西藏、宁夏、青海的金融机构数量在全国一直处于最少,到2014年也没有超过2,000家。(2)各省份金融资源总额。各个省份在金融资源总量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截至2014年,广东的金融资源总量达到175,296亿元,而西藏只有3,311亿元。2009~2014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的金融资产总额每年都超过5万亿元,2011年山东超过5万亿元,辽宁2013年超过5万亿元,河北、福建、河南2014年超过5万亿元。2009~2014年,海南、西藏、青海、宁夏的金融资产总额低于1万亿元,贵州、甘肃2009年和2010年低于1万亿元,2011年开始超过1万亿元,贵州2014年达到20,186亿元,甘肃2014年达到19,140亿元。新疆2009年低于1万亿元,2014年达到21,982亿元。

2、证券业。本文从各地区上市公司数(家)和股票市价总值两个方面比较各省份金融资源在证券业的分布差异。(1)各省份上市公司数(家)比较。2009~2014年上市公司数量最多的是广东,2009~2011年上市公司数量最少的是西藏,2012~2014年上市公司数量最少的是青海。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江苏、北京2009~2011年的上市公司数都超过100家,2012~2014年以后年份全部超过200家,四川2011年超过100家,河南2012年超过100家;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2009~2014年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26家,海南2009年和2010年也少于26家,2014年达到29家,内蒙古2009年也少于26家,2014年达到33家。云南、江西、新疆、陕西、重庆、海南、广西上市公司数量也相对较少。(2)各省份股票市价总值比较。北京2009~2014年的股票市价总值一直超过10万亿元,在31个省份中以绝对优势排名第一,西藏、宁夏2009~2014年股票市价总值最低,低于1,000亿元。北京、上海、广东2009~2014年股票市价总值都在1万亿元以上,江苏、浙江2010年之后也达到1万亿元以上,山东只有2010年和2014年超过1万亿元,其他年份低于1万亿元,福建2014年超过1万亿元;海南、甘肃、广西2009~2013年股票市价总值在1,000亿元~2,000亿元之间,2014年在2,000亿元~3,000亿元之间,2009年重庆、江西、黑龙江在1,000亿元~2,000亿元之间,黑龙江2011~2013年在1,000亿元~2,000亿元之间,吉林2013年在1,000亿元~2,000亿元之间。青海2012~2014年股票市价总值小于1,000亿元。可以看出,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等省份上市公司数量、股票市价总值在全国所有省份中是最高的,在这些省份资金充足,市场占有率高,证券机构向社会提高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这些省区较完善的证券市场,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东部各省区资本市场使用效率、扩大了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加剧了这些省区与其他各省区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非均衡性。而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上市公司数量和股票市价总值在全国是最低的,这些省份资金短缺,融资能力不强,导致了这些省份的资金外流,加剧了与其他省份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非均衡性。

3、保险业。本文从保费收入方面比较各省区保险业的差异。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是指区域内所有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总和。由于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义务的资金保障,区域内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反映了该省份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水平。广东、江苏2009~2014年保费收入一直最高,西藏2009~2014年保费收入一直最低;北京、山西、上海、江苏、山东、广东2009~2014年保费收入在600亿元以上,浙江、河南、四川2010年之后超过600亿元,辽宁只在2013年超过600亿元;海南、西藏、青海、宁夏、贵州、甘肃2009~2014年保费收入小于210亿元,广西、新疆2009年和2010年也小于210亿元,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西、云南2009年也小于210亿元。

(二)各省区金融资源规模比较。本文选取贷款余额占总贷款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来衡量金融资源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哪个省份的比值越大说明金融资源集中在哪个省份。广东占比在2009~2014年都是最高的,有个别省份占比是0(四舍五入造成,实际数值接近0)。广东、浙江、江苏、北京、山东、上海2009~2014年占比一直高于6%,五省占比加总在50%左右,说明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这五个省份。西藏、青海、新疆、宁夏、甘肃、海南2009~2014年占比都不超过1%,五省占比加总在4%左右,说明金融资源在这五个省份很少。贵州2009~2013年占比都是1%,2014年占比达到2%。其他省份占比在2%~5%,金融资源规模相对比较合理。

(三)各省区金融资源结构比较。本文从融资结构方面来说明金融资源配置结构的差异。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实现资金盈余部门和资金短缺部门之间的资金融资行为。间接融资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直接融资是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借贷双方直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融资的行为。直接融资包括企业债券融资、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等。本文将各省市的直接融资占社会总融资规模的比重与全国水平进行比较发现,2009~2014年北京、山西、辽宁、浙江、河北、广东、安徽等省份直接融资比例在全国排名靠前,而且这些省份融资结构较合理,融资渠道广泛。2009~2014年宁夏、青海、宁夏、广西、贵州等省份排名靠后,而且这些省份融资结构单一,主要以人民币贷款为主。

(四)各省区金融资源效率比较。本文用贷款产出比来评价各省区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贷款产出比=各省区贷款余额/各省区地区生产总值。由于省份较多,数据较多,所以对贷款产出比进行划分:贷款产出比值不超过1的省份定义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高的省份,贷款产出比值在1~1.5之间的省份定义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中等的省份,贷款产出比值大于等于1.5的省份定义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的省份。2009~2014年北京、上海、浙江三个省份的贷款产出比值大于1.5,说明这三个省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青海、宁夏2009~2012年比值在1~1.5之间,2013年和2014年比值超过1.5,说明这两个省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变低;海南、甘肃、青海2009~2013年比值在1~1.5之间,2014年比值超过1.5,说明这四个省份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变低。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2009~2014年比值一直小于1,说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高;江西、广西2009~2013年比值小于1,2014年超过1,说明这两个省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安徽2009~2012年比值小于1,2013年和2014年比值超过1,说明安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新疆2009~2010年比值小于1,2011~2014年比值超过1,说明新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西藏2009~2012年比值小于1,2013年比值超过1,2014年比值超过1.5,说明西藏金融配置效率下降严重。其他省份2009~2014年贷款产出比值一直在1~1.5之间,说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处于中等水平,并且变化很小。

三、金融资源配置非均衡原因分析

(一)政策原因。政府前期推行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效果显现,支持沿海地区的经济特区政策对省际差距开始产生重大影响。每个特区的建立,对其他地区而言就意味着丧失公平。沿海地区早期的“经济特区”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奠定了其先发优势,订单和市场份额又使其发展的速度日益加快,结果必然是沿海与内陆省份的经济差距被逐步拉大。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资源必然要在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行流动,由于沿海各省区金融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市场发育程度更高,社会信用程度更高,致使这种不均衡更加严重。

(二)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

1、银行业。由上文银行业差异比较可以看出,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四川等省份金融数量、金融资产总额在全国所有省份中是最高的,在这些省份金融组织体系较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于其他省份。各个省份在金融生态环境方面的差异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源质量,进而影响金融资源的回报与收益。不良的金融生态环境,使得金融机构对该地区惜贷,从而导致金融资源从该地区流出。而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由于市场参与主体对余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较高,法律环境较健全,更易吸引域外金融资源流入。这也使得上述省份与其他各省份在资源配置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加剧了各省份之间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非均衡性。

2、证券业。由上文证券业差异比较可以看出,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等省份上市公司数量、股票市价总值在全国所有省份中是最高的,在这些省份资金充足,市场占有率高,证券机构向社会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这些省区较完善的证券市场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东部各省区资本市场使用效率、扩大了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加剧了这些省区与其他各省区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非均衡性。

3、保险业。由上文保险业差异比较可以看出,北京、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四川等省份保费收入在全国所有省份是最高的,在这些省份保险业比其他省份发达。这些省份较发达的保险产业能够分散及降低风险,这与其他省份相比较,也加剧了各省份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非均衡性。

(三)金融创新能力的差异。综合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上述分析指标可以得出,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广东等省份金融创新能力比其他省份都强,而相比较而言,甘肃、青海、西藏、宁夏等省份的金融创新能力较差。一个省份的金融创新能力,体现的是包括或受其影响的经济、科技、文化、人才等要素在内的金融业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强,意味着具备更强的生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也是各个省份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存在不均衡的主要原因。

(四)融资结构的差异。由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统计分析指标可以得出,北京、山西、辽宁、浙江、河北、广东、安徽等省份融资结构较合理,而相对而言,宁夏、青海、宁夏、广西、贵州等省份融资结构不太合理。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结论。由于国家20世纪末政策倾斜,加上这20多年金融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各个省份金融创新能力的差异,使得目前金融资源在各个省份间存在非均衡性,这对经济发展乃至社会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本文就此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政策建议

1、鼓励落后省份积极引进外资,努力扩大金融资产总量。要想解决金融资源配置的非均衡性问题,最直接的就是拓宽金融资源来源渠道,努力扩大金融资源总量。政府应当鼓励东部发达省份向中西部发达省份投资;适当降低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地方性、社区性、民营性中小金融机构,尽快扭转各区域金融机构数量相差悬殊的客观局面。研究设立区域股权投资发展基金,利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资金流入。

2、转化政府角色,实行差异化金融调控政策。金融资源要想实现合理流动,应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政府调控为辅助的协调机制。所以,政府应合理开展行政管理的改革,使政府行为更能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需求。

3、提升欠发达省份金融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区域性金融中心,形成增长极。不断完善金融组织机构,提高金融业的竞争力,促进金融业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可以通过利用地方政府财政、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资本,探索成立政策性较强的区域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运用社会资金,重点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发展等提供资金支持,切实解决地区金融弱化问题,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体系,从而推动金融与经济更好地发展。

4、拓宽融资渠道。由于欠发达省份金融融资渠道单一,大部分融资需求都是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方式实现,直接融资比例很小。而银行贷款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来说,其形式不够灵活,且审批环节复杂,审批较为严格,不能完全满足地区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因此,要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加大区域金融市场的培育力度,完善区域金融体系,积极发展区域证券、票据、保险市场,增强融资灵活性和便利性。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兴江,赵峰.我国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性与中西部区域金融成长[J].甘肃金融,2003.11.

[2]丁文丽.统一货币政策须关注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5.

[3]安烨,刘力臻,周蓉蓉.中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动因分析[J].社会科学战线,2010.11.

[4]李智媛.我国区域金融业非均衡发展的度量及原因分解[D].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6.

[5]王佳.区域金融资源配置非均衡性研究[D].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9.

作者: 张彦军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