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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电商发展带来重要机遇,农村电商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农村电商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发展面临传统融资渠道受阻、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金融服务效率低下等困境,金融如何有效助力农村电商可持续发展亟需解决。文中试图从互联网拓宽获客渠道、大数据强化全过程风控、产品服务创新等角度,提出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村电商发展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农村电商;农村金融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设“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专节,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村电子商务是实现农业供给端与需求端对接的重大变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必将对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平衡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中国农村电子商务报告(2017-2018)》,2018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37万亿元,同比增长30.4%,但与前几年年均近100%的增速相比,2018年农村电商增速实际有所放缓,农村电商开始触碰到发展瓶颈,农村电商三大基础——物流、网络、金融之一的金融支持缺位愈发凸显。
1、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学术界有关农村电商与金融支持的研究成果比较少。许嘉扬(2017)研究发现农村电商不同的发展阶段,其金融需求也大不相同。农村电商企业创立初始资金需求量较少,多以高流动性的周转资金需求为主;企业得到一定发展后,资金需求转向企业经营和小规模生产;当农村电商企业进一步壮大,其金融需求开始对供应链融资、风险控制等综合性的服务提出要求。与其他涉农企业类似,农村电商的发展同样面临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中小型农村电商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实际上,农村电商市场的巨大潜力一直备受资本的关注,仅2018年,汇通达、美菜、忘家欢等十大农业电商企业获得融资超百亿元。而由于农村电商企业的获客成本高、风险控制难,政策导向提供的资金不具有市场化的可持续性(黄益平,2017),呈现出金融普惠度不足,其外部投资大多来自亲戚朋友或小微贷(党政军,2018),许多企业因为没有充足的金融支持难以度过成长期而倒闭。金融助力农村电商的解决方案与路径选择方面代表性成果有:金晓艳,缪得志(2015)提出了银行体系内的“金融-电商”的封闭环盈利模式,解决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交换和流通。“农村电商+互联网金融”在支付结算、资源配置、风险控制、财富管理等多方面满足农村电商的金融需求(许嘉扬,2017)。同时,农村供应链金融也被运用于农村电商的融资过程中,农村电商企业可以通过供应链满足融资需求。普惠金融于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首次提出,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金融环境。2016年在杭州G20峰会上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以发挥数字技术升级金融服务的巨大潜力。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有两股力量,一是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创新与转型升级;二是新型的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吴金旺等,2018)。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成果显著缩小了地域之间的金融发展差距,从支付、征信、风控、智能投顾等多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解决方案。现有文献讨论了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与存在问题,并提供了大量建议,但是针对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农村电商企业金融支持问题研究尚不充分。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困境,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村电商发展的建议。
2、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困境
2.1传统融资渠道受阻
农村电商企业分散、规模小、缺乏信用信息和抵押资产,传统金融机构开拓这类客户获客成本高、调查成本高、风险难把握,致使农村电商的传统融资渠道受阻。第一,抵押担保资产不足。农村电商企业一般都具有轻资产运营的特征,其主要资产是电脑、存货和无形资产。另外,农村电商的品牌效应不突出。地域品牌优先于企业品牌发展,商品质量良莠不齐,缺乏统一标准使得消费者认可度低。因此,电商企业无法提供有效抵押资产或是依靠品牌效应获得贷款。第二,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农村电商微企经营财务、资产信用等信息不透明,银行无法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农村电商数量多、授信额度小,银行逐户调查成本高,鉴于成本收益的不对称,金融机构对农村电商放贷的阻力较大。
2.2金融产品创新不足
目前很多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农村电商市场的容量和潜力估计不足,经营理念陈旧、主动创新能力不强。第一,信贷产品针对性不足。农村电商与普通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不同,其资金流额度小、频次高、周转快,传统借出资金到期偿还本金的银行贷款方式无法有效满足农村电商企业的需求。第二,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不足。多数银行面对农村电子商务的贷款申请仍然沿用传统的重抵押、重担保的授信方式,这与农村电商企业轻资产的经营模式相冲突,而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企业庞大的交易行为、信誉等数据没有被考虑在内,忽视了能够全面反映电商微企的核心竞争力及营运状况的捷径。第三,涉农保险有待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联系紧密,农业具有自然与市场双重不确定的属性,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电商企业的经营风险,我国涉农保险不够健全,向农村电商企业提供的保障有限。
2.3金融服务效率低下
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金融机构的能力与权限受制,难以为农村电商企业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第一,支付结算设施较为落后。农村电商的支付方式仍以现金、银行转账为主(许嘉扬,2017),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的使用较少,结算方式单一,契合农村电商需求的支付模式未成熟。第二,缺乏统一共享的农村征信体系。由于农村天然的地理、人文、经济条件限制,某一家银行单独完成农村电商征信工作耗费成本过大,且各银行对农村电商企业的信用信息存在重复收集的现象,农村电商贷款的申请过程中,客户调查与审批时间较长,贷款授信繁琐。同时,贷款的过程管理不足,对于发放向农村电商企业的信贷资产,不能及时跟踪其资产质量,从而导致坏账率提高,贷款回收效率降低。
3、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建议
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拓宽获客渠道、有效加强风险管控、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解决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所存在的障碍,助力农村电商发展。
3.1互联网拓宽获客渠道
传统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行,以便利客户办理业务从而获客,在较偏远、人口密度低的农村地区,仍采用这种方法成本过高,难以推行。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有效利用互联网,在网络、平台上获客,农村电商企业无需前往银行网点而直接在网络上便可申请贷款。我国农村网民规模已达到2.22亿,农村电商更是在互联网的依托下发展起来的,淘宝和京东已经有几亿用户,在这样的互联网发展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获客具有显著的优势,降低了获客成本。
3.2大数据强化全过程风控
农村电商企业贷款难的一大问题就在于商业银行传统的征信、授信、贷后管理等风险管控机制不再适用,而数字普惠金融以互联网产生的庞大数据为切入点,有效解决了农村电商企业的风险管控问题。征信方面,农村地区的社会征信普及不到位,全面开展农村征信工作又耗时耗力,而数字普惠金融通过获取农村电商企业运营、交易过程中的数据记录,快速实现企业信息的数字化,建立一个完备的征信体系。授信方面,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互联网广泛搜集农村电商企业的信息数据,分析企业的现金流、交易情况、客户关系等信息,判断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质量,同时快速对合格的目标客户完成授信,免去了逐户进行调查的繁琐工作。数字普惠金融授信重视数据分析而不是依赖抵押担保,不仅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同时也让农村电商企业的信用价值得以转化,对于信誉良好的农村电商客户在借款时给予办理优先、利率优惠。贷后管理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凭借其高度的数据化系统,及时更新企业的信用等级,调整授信额度,对于问题贷款能够早发现早治理;多数农村电商企业既是贷款者又是平台使用者,监控关停机制能降低平台向其提供贷款的违约风险。如阿里金融通过分析淘宝、支付宝积累的电商企业数据,审批、支用、还贷能够实现零人工参与,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每笔贷款成本仅为0.3元,服务了百万余家小微企业,且不良率低于1%。
3.3加强产品服务创新
传统金融机构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深入挖掘分析企业的资金需求,设计适应农村电商的金融创新产品。(1)支付结算创新。依托数字普惠金融的互联网优势,促进新型移动支付的推广与运用,畅通农村电商支付渠道。(2)涉农保险创新。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大数据计算新型涉农保险的保额、保费,简化理赔手续,拓宽对农村电商的全方位金融供给。(3)信贷产品创新。开发上下游客户间的供应链贷款、农产品收益预期贷款,对农村电商稳定的现金流进行证券化。(4)担保机制创新。开发农村集体的联保贷款、高频小额的保证类贷款、存货质押贷款及政府担保贷款。数字普惠金融将展现更大的创新活力,阿里金融创新性地推出“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淘宝订单贷款,店家已发货订单可作为担保获得贷款,以缓解企业临时的现金流紧张;建行与阿里合作的“e贷通”,即阿里提供客户信用评价,建行对企业进行放贷,服务效率大大提高。
作者:骆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