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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正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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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正规金融

[论文关键词]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

[论文摘要]本文从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背景和发展现状出发,对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了引导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良性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背景

(一)正规金融供给不足

在我国农村地区,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是非正规金融蓬勃发展的外在原因。其中,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问题普遍存在,资金供需缺口不断扩大。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县以下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政策金融的作用,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农村信用社成了唯一能向农户提供资金借贷的正规金融机构。而农村信用社由于规模不大、不良贷款率高、亏损严重,为三农融资能力有限,远远无法满足农户的融资需求。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调查资料显示,2003年20842个样本户中,农户贷款总额为2947.92万元,其中银行、信用社贷款为769.16万元,仅占26.09%。

(二)非正规金融的优势

费孝通把中国农村社会称为乡土社会,即以族缘、地缘、血缘为基础形成的社会结构。非正规金融交易正是建立在族缘、地缘、血缘关系基础上,人们有着大致相同的生活体验,面临着大致相同的现实社会问题。他们相互熟悉,因而相互欺骗的概论极低,从而有效避免了正规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了贷款中的道德风险。

二、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发展规模

改革开放之初,非正规金融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不明显。从1986年,非正规金融的规模开始超过正规金融的规模,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后,农村非正规金融更加活跃。

农业部农业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294个农户的常规调查表明,2000年农户贷款来源中,有68.4%来自私人借贷。2002年,这一比例上升到72.3%。从地区分布看,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从非正规金融借贷的比重越高;从融资用途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非正规金融主要用于非生产方面,而东部较发达地区则主要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趋势特征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1.公开化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政府对非正规金融活动的打击措施比较严厉,处于萌芽期的非正规金融活动较为隐蔽,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盈利性质的非正规金融活动逐渐被人们接受。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开始认识到农村民间借贷对地方经济的积极作用,并逐渐放松对民间借贷的打压措施,使得农村非正规金融由隐蔽逐步转向一定程度的公开。

2.组织化

过去,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的主体绝大多数是个人,现在一些村镇集体和企业也参与到非正规金融的借贷活动中。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借贷主体由传统的个人行为向组织结构发展。

3.规范化

以往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多以口头信用约定为主,符合人们文化水平较低的现实。现在,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加强,出现了以存单、债券、房地产等抵押、质押的情况。农村非正规金融交易活动逐步规范化。

三、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虽然在弥补正规金融不足和促进金融机构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自身内在缺陷的存在,使得它存在诸多问题。

(一)规模和范围上存在劣势

农村非正规金融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才有效率,这导致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在规模和范围上的劣势。农村非正规金融在活动范围和规模上的劣势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范围和规模的狭小使得小范围内的经济主体面临的风险无法通过多样化进行有效分散,导致了较高的关联风险;其次,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范围狭小,资金的转移只能在小范围内实现,不利于资金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有效配置,造成了效率的损失;再次,金融是一个特别追求规模效益的行业,然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小规模经营会使得单笔金融业务的运作成本无法通过规模的扩大进行分摊。

(二)内部经营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

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经营管理较为混乱,大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没有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稽核制度,其筹资、征信、信用审核、授信、风险承担等能力低下。同时,由于大多不提取存款准备金和呆帐准备金以抵御风险,经营风险较大。

(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是一种自发、盲目、分散的信贷活动,交易方式相对简单,借款手续不规范,极易引起债权债务纠纷和集资欺诈等问题,严重时甚至引起暴力犯罪。在欠债不还的情况下,不少债权人通过暴力收回借款,民间也因此出现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追债公司,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四)不利于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

农村非正规金融分流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能力,从而削弱了正规金融贷款的能力,进而影响金融的宏观调控效果。一些不符合农村经济宏观政策的项目由非正规金融为其融资,结果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引导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良性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地位

从经济学角度看,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是由于正规金融供给不足造成的,我们可以在加强引导、监督并纳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适当给予发展空间,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此外,应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使早已利率市场化的非正规融不再有违法之嫌。

(二)实施分类监管

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我们应采取分清类别、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其进行分类监管。一些运作相对规范,资本实力较强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应加以引导和发展,条件成熟时可将其改组为正规金融机构,逐步纳入国家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中,加强监管,避免因其金融供给不规范而诱发金融风险,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冲击。

那些暂不具备转化为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规金融,政府应加强监管,鼓励其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其中对经济生活有害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则要坚决取缔。如地下经济活动以高利率为诱饵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活动,进行洗钱活动的地下钱庄和地下外汇兑付店等。

(三)完善相关法规

为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国家可以针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形式制定相关法规,以法律形式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等交易规则,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完善相关法规并不是将农村非正规金融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范围,而是给其提供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减少它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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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卓凯:非正规金融契约治理的微观理论[J]财经研究,2006(8):112-113

[3]陈锡文:资源配置与中国农村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2004(1)

[4]陈百里、武大雷:浅析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J]农村金融研究,2008(11):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