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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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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缺失;担保

论文摘要:中小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中小企业受到银行的广泛关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执法环境,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征的间接融资市场体系;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直接融资市场。

中小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中小企业受到银行的广泛关注。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可行性

(一)中小企业的成长性为其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资源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占全国工业从业人员的72.3%,不仅雇用了全国75%的城乡劳力、每年新增就业机会80%,且每年创造的增加值约占GDP的70%、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外贸出口的60%及全国利税总额的40%。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力量,银行如果忽视中小企业这一客户群体,就会丧失丰富的金融资源和新的利润增长空间。

(二)流动性过剩为支持中小企业提供了可能

大型优质企业对间接融资的依赖性逐步减弱,流动性过剩、息差缩小和贷款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过去那种依赖规模扩张,依靠存贷款利差的外延粗放型增长方式受到了挑战。而相当一部分产权清晰、管理科学、技术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却面临着融资难问题,为有效解决流动性过剩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案。

(三)风险管理的要求使得支持中小企业成为现实

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在优质大客户市场上的过度竞争已产生了很多的负面效应,信息不对称及多头贷款带来的管理风险不断加大。这就迫使银行不得不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和细分,那些资质良好、发展看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难度小,自然成为商业银行减少信贷风险的必由之路。

(四)国外先进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国外已经或早已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专门支持本国的中小企业,不但活跃了经济、解决了就业压力,而且较好地实现了银企双赢,它们还把触角伸向市场潜力巨大的中国市场,如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在中国的第二个分行已经在沈阳挂牌。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难点及原因

(一)企业信用缺失、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健全,存在着许多漏洞和缺陷,在信用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小企业信用度也不例外地出现大量银行贷款逾期收不回来,成为呆账、坏账,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金融的系统风险加剧;企业之间三角债务链久拖难解,甚至拖垮、拖死了部分企业;商业交易中大量的欺诈行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屡禁不止;资本市场中欺骗瞒报,虚假信息披露和恶意炒作不乏其例。[

(二)间接融资渠道受限

一是中小企业缺乏贷款担保,中小企业关系简单,一般没有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为其解决担保问题,加之其自身抵押品不足,即使银行认为其有发展潜力,往往也因担保上的技术性问题受到贷款限制性条款的制约而爱莫能助。

二是我国一直缺乏向中小企业融资倾斜的金融政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以及受国际金融危机的警示和国内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现实,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日益严格,信贷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增量贷款普遍要求投向“双A级”以上企业。中小企业受资产规模、竞争实力等的约束,一般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外源融资日益困难。

三是银行贷款终身责任追究制,使得信贷部门在放贷上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基层信贷经理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再加上信贷权力上收,掌握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行没有贷款权力,只有推荐权、贷后维护权,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客户经理不仅收入甚至工作都要受到影响,而且基层行的领导也会受到责任追究。信息、标准与责任的不对称,使基层行和信贷员对中小企业存在“恐贷”的心理。

四是历史上沉痛的教训,使银行对中小企业存在戒备心理。

五是银行对中小企业市场缺乏深入研究。银行在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技术手段、业务流程等方面,存有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障碍,随着全国金融行业经营层次的提升,各金融机构工作重心逐步上移,许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逐渐失去部分市场和原有的竞争优势。

六是在思想观念上还存在许多误区。对市场的深刻变化认识不到位,把中小企业等同于“散小差”客户,把中小企业等同于“落后”。在客户拓展上“视而不见”或者“看不上眼”。

(三)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一是资本市场的规模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从其产生之日起,股票发行额度和上市公司选择就受到规模限制,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这些硬性条件是现阶段中小企业达不到的。即使目前新设计的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全面开放,但其设置的门槛仍然较高。因此,对零散、科技含量低的中小企业而言,参与社会直接融资仍然是条难以逾越的坎,而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更是望尘莫及。

二是中小企业之间的直接融资受自身规模限制,流动资金和闲置资金少,直接融资难度大;中小企业与民间个人之间的直接融资额度小,风险大,难以达到企业融资要求,而且容易产生不安定因素。

(四)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一是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普遍较低,市场前景不明朗。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技术等的限制,客观上处在为大型企业配套的地位上,中小企业无法获得大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优先采购和预付款等方面的帮助。金融机构也无法借助完整的企业组织链条来发挥融通资金的作用,只能分别向大、中、小企业贷款,导致社会信用资源紧张。

二是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许多中小企业在管理方面落后,管理不规范、账物混乱,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程序和制度,致使贷款的管理成本高、风险大,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带来了较大风险。

三是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落后,无法达到商业银行的要求。特别是部分中小企业“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企业内部管理上存在较大风险,过不了贷前调查关。

四是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存在道德风险,为达到融资目的,披露虚假信息欺骗银行或者融资对象,使其形象在公众心目中大打折扣。

(五)部分地方的中小企业还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自主经营的空间较小,发展潜力受限,影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心。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执法环境,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促进资本的流动和重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有效防范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各类交易风险,扩大对外开放和信用交易规模,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增加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心。

二是净化执法环境。进一步强化《合同法》、《破产法》、《担保法》等有关法规的执法力度,硬化企业还贷机制,严格保护并落实中小企业转制过程中的债务,坚决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消除银行与企业间的信用障碍。

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关金融法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完善政策法规,创造公平环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机构,规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及融资措施;规范中小企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规定政府组织管理机构、政府扶持的方式以及政府扶持的经费预算等;确定各类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最低比例和融资方式,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以中小企业为信贷重点。

四是强化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建设。针对目前社会信用淡薄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应培育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宣扬信用观念,在“有借有还”的良好信用环境下改善银企之间的关系。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应加大对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增加违约人的违约成本。

(二)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征的间接融资市场体系

一是重新评价当前的中小企业。银行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过去的乡镇企业和城市个体经济,如今已被许多拥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企业内在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所替代;那种旧时“一年办厂、两年停产、三年破产”的气息衰微的中小企业形象,已被现时许多“一年投产、两年拓展、三年销往海外市场”的中小企业所重塑;过去中小企业的能力仅限于“第三产业”拾遗补缺,如今中小企业正向一、二产业迅速扩张。

二是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第一,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金融扶持的重点、融资的最低比例和融资方式,要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及财务管理、咨询评估、资产核算等项服务,对资信良好、产供销状况稳定的中小企业推广使用商业汇票、信用开证,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以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要求。第二,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机构和队伍建设,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内部环境。第三,分类指导,因地因户制宜,突出重点,大力拓展优质成长型客户。一要完善中小企业业务管理体系,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管理体系和业务运作体系。二要建立行业授信和区域授信制度,构建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快速处理机制,成立中小企业信贷中心,实行专家审批制度。三要建立健全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查激励约束、人员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制度,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四要调整贷款审批权限,实行统一授信、分级管理,把效率和效益贯穿于信贷工作始终。

三是创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应积极筹建信贷担保体系,从制度上为银行规避金融风险,也为中小企业贷款创造必要的条件,当担保放款总额超过担保公司自有资金一定额度时,必须进行再担保,以分散担保风险。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通过设立贷款保险机制,可分散或适当转移风险,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

(三)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直接融资市场

一是放宽股票上市条件,应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上融资,股票市场应放宽上市主体成分的限制,真正向中小企业打开绿灯,特别是对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优势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

二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申请创业板上市,扩大融资渠道。

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理顺企业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完善债券担保和信用评级制度,积极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

四是开辟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筹资渠道。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可采取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科研及高校等多家联合组建的方式,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可开展如信托存放款、投标、财务担保、债券、租赁、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等业务取得。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风险投资的产权交易市场,以利于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促进风险投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是探索建立在合法基础上的民间筹资方式,使居民储蓄存款自愿投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