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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间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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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间金融

摘要:金融抑制催生了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既是金融创新的源泉,也是金融制度变迁的初始状态。本文比较了民间金融相对正规金融的独特优势,分析了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正负效应,引导民间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民间金融比较优势效应

1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相对正规金融的比较优势

1.1产权与激励优势科学的产权制度具有有效的激励约束功能。民间金融机构作为一种与国有金融机构相对的金融组织,由于资本为各个私人所有,经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产权划分非常明晰,具有内在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赵永亮,2008)。民间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处理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三者的平衡关系,建立与自身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约束机制,有效的保护债权债务关系和契约实施,从而激励金融创新。民间金融的这种产权制度与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之间具有自然的相似性和兼容性,进而使两者间实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1.2信息优势信息对称是效率市场的基本条件。民间金融组织的社区性质明显,资金的融入者和融出者之间一般为亲戚朋友和熟人,对借款人的道德水平和还款能力都有比较清楚的了解,有效地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使民间金融获得了较正规金融信息充足上的竞争优势。这种优势既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也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

1.3融资效率优势民间资本市场融资效率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民间融资手续简便,一般只需几天,符合农村个人、个体经营者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特点,与银行申贷程序繁杂、办理相关手续多、授信条件苛刻、审批时间长等相比,民间融资更易受到青睐。此外,民间融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约双方多以个人名义出现,不涉及企业之间利益关系,借款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经济责任相应增强,所以偿债率高,信用风险较小。

1.4预算硬约束俗话说:亲兄弟明白帐,一旦借贷关系建立,不管双方何种关系,其预算约束关系便自动生成。较之正规金融领域存在的裙带关系、关系贷款等要优越得多。其次,民间借贷受乡土社会村规民约的制约和本土文化习俗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从而使具有道德风险倾向者却步,使不具备还贷能力的人难以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因而使民间借贷的风险得以降低。

近年来,“三农”融资越来越表现出民间融资热的趋势,并已渗透到农村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专业化市场等经济活动较为活跃的地区表现尤为突出(蒲祖河,2009)。

2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正面效应

2.1缓解了我国农村金融资源的匮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大量经营网点被撤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政府主导农村金融市场的最后一个堡垒,这无疑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而农村对资金的需求却很旺盛,造成了供需上的不平衡,这就催生了民间金融在农村的发展。民间金融在农村的蓬勃发展,缓解了农村金融资源供需上的矛盾,缩小了城乡之间在金融资源占有上的差距,有效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东部地区农村的快速发展,民间金融可以说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2有利于农民建立现代信用观念,还有利于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帮助农民建立资金的有偿使用和增值收益的现代信用观念,从而有助于民间借贷主体发展良好的社会信用关系。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民间借贷形式是无息的,有很强的互助性质,我国居民尤其是农民向来是重储蓄轻投资,由于文化水平和社会环境的限制,以及我国利率低水平现状,人们可投资的渠道极少,民间金融组织的“草根性”符合了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为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提供了良好的媒介,改善了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

2.3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和促进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改善民间金融独有的竞争力和生命力使正规金融有危机感,迫使正规金融进行全面的改革,从而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竞争力。在与民间金融的竞争中,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的金融服务有了很大改善。在竞争中国有商业银行也开始开拓新的市场,如工商银行开办个体私营贷款,建设银行推出了个人创业贷款,农业银行则简化了贷款审批手续减少贷款申请的批准时间。这应该是民间金融对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贡献之一。

2.4促进金融创新今天很多正规的金融活动,在起初就是一种非正规金融活动。例如,今天己经达到年规模数以亿元计的同业拆借活动,起初就是非正规金融;再如,今天的股票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也是非正规金融。来自民间和基层的民间金融是完全市场化的,它会应市场需求而进行金融创新,而且这些创新往往具有可操作性和持久性,不可否认,民间金融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源泉之一。

3民间金融组织的负面效应

3.1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由于民间金融的运作导致一部分资金从正规金融机构体系中分流出,造成资金的“体外循环”,如果过多的资金流入政府控制之外的民间金融市场,则意味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能力的减弱、政策效果的下降。例如,当经济过热,政府实行紧缩策时,处在政府货币政策作用之外的民间金融反而会利用正规金融力量减弱之机,加强信贷活动牟取更多利润这将抵消货币政策的紧缩效果,使得经济难以“软着陆”。

3.2民间金融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没有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稽核制度,其筹资、征信、信用审核、授信、风险承担等能力低下,加之大多属于私下交易,许多无序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导致大量纠纷,如合同纠纷、利率纠纷、担保纠纷和借据纠纷等。由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薄弱,有时甚至出现逼死人命的事件或引发刑事案件,危害严重,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3.3民间信贷投资方向不规范贷款不问用途是大部分民间金融组织的特点之一。配置资金不考虑国家产政策,而是单纯以获利多少为目的。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资金配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导致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即使国家限制的产业,只要效益好,他也全力支持。如:一些污染严重的纺织漂染、化工甚至赌博等丑恶现象也在放款之列。由于缺乏对每笔贷款贷前、贷中、贷后严格的调查和审核,使农村民间金融风险加剧。作为一种自发性的私营金融活动,民间金融组织资金的力量较小,本身又无雄厚的经济实力作担保,大部分情况下是全部负债经营,而操作人员又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经营安全性不高,信用水平低下。一旦市场发生急剧变化,遇到贷款逾期收不回,造成呆帐时,极易出现倒闭破产情况。

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可以总结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对农村经济的贡献是更重要的。对于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给农村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主要是其组织不完善、运行不规范导致,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农村民间金融组织运行机制的研究,引导民间金融组织逐步走向规范化,以减少其不利影响,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永亮.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发展[J].2008(12),开放导报:88-91.

[2]蒲祖河,“三农”融资需求与发展民间资本市场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9(10):120-122.

[3]费淑静.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绩效与监管制度安排[J].农村经济.2008(5):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