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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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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服务创新

【摘要】县域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按照“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通过开辟支农资金绿色通道、加大信贷力度、完善服务体系等工作创新,搅活农村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

【关键词】县域金融服务农村工作创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如何按照“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成为当前县域金融工作的新课题。

一、优化金融环境,为支农资金开辟绿色通道

在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尚未完全发育的低端市场情况下,金融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业,“嫌贫爱富”是其内生要求。因此,要发挥金融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必须把金融资金投向农村作为一项首要任务。这需要各类银行以战略眼光来对待农村市场,自觉承担振兴农村经济的使命,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机制和环境建设,为金融资金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开辟绿色通道,使之成为一种自觉主动的行为。

1、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让银行资金流向农村。针对目前县域金融资金流向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大客户轻小农户的状况,要切实发挥政策杠杆的引导作用,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在资金投放上向农村倾斜。银监部门要制定县域金融单位信贷投向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规定其职责与义务,尤其涉农金融单位更应把全部精力和资金投入到农村;税务部门要根据一个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涉农资金投放程度,制定商业银行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信贷营业税减征的优惠办法,尤其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农业项目或扶贫项目的信贷营业税,应当实行免税;财政部门要对农村高风险、但又事关人民群众生活急需的农产品项目信贷和农村贫困家庭、公共事业项目信贷,实行地方财政给予贴息补助的办法,调动借贷双方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银行资金流向农村的动力和吸引力。

2、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让支农资金规避风险。由于农村经济受诸多客观因素制约,尤其在欠发达地区农业经济仍属高风险的产业,农村信贷相对城市工商业信贷风险较高。为有效化解农村信贷风险,一方面,要加大农村保险的推广力度,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种类等方式,提高“三农”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分散和降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要采取“财政补贴推动,市场化商业运作”的方式,建立地方政府主导型信用担保公司,主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困难群体提供信贷担保;要以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吸纳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参加,在财税政策优惠的引导下,建立大户主导型信用担保公司,主要为农村种、养业提供信贷担保;要采取“政府牵头、企业入股”的办法,组织县域企业按股份制的形式,建立骨干企业主导型信用担保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通过构建不同类型的信用担保公司,为商业银行进入农村市场疏通渠道,规避和减少信贷风险。

3、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让农村金融市场安全运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贷款业务的扩大,降低了支农服务效果。因此,要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以“讲信用、守法律”为主题的诚信教育,通过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和授信等级评定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最佳金融县(市)、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区)、信用户(公司)活动,对资信程度高、遵纪守法的客户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切实信守“有借有还”。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共享机制,通过广泛收集信用对象资料,建立信用档案,并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增强防范风险的预警能力。要依法打击逃债行为,通过司法、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探索建立良好的信用维权机制,切实加强金融债权保护,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共擎一片蓝天。

二、加大信贷力度,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资金

针对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贷资金供给不足、金融产品单一、服务深度不够的问题,我们必须从增加资金供给入手,着眼于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把“放水”与“开渠”有机结合,为农村经济发展输送“血液”,注入活力。

1、调优信贷资源,加大信贷投放。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农村金融存款机构不断增加。用活这些资源,一方面要节制资金“回抽”,限制商业银行资金上存,明确规定农村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让资金“顺流”;另一方面,明确县域银行信贷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的比例,尤其是涉农金融单位的信贷资金应全部投入农村建设,凡达不到要求的,在市场准入、再贴现办理方面,有关部门要给以严格控制。同时,降低县域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再贷款和现贴现,对欠发达地区还要根据需要发行专项票据筹集农村政策银行支农的资金,确保农村金融市场有“钱”可贷。

2、创新信贷产品,满足多元需求。要按照“农村经济发展到哪里,信贷服务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改革发展的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在信贷范围上,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和规模种、养业及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力度,坚持做好扶贫型信贷和提升小额农贷品牌,积极开展农村物流、住房和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信贷。在贷款方式上,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在坚持不动产质押的同时,扩大动产质押范围,允许以土地承包权、经济林权等作抵押,降低农村客户求贷门槛。在授信额度上,要进一步放宽贷款额度,大额、小额并举,因需而贷,并使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保证贷出去的“钱”能满足生产和建设的要求。

3、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信贷水平。面对农村金融市场信贷对象分散、信贷意识不强的状况,做好信贷工作,金融机构应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首先,要用营销的理念推销信贷,通过建立高水平的专业营销团队,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在柜面服务为到田边地头服务,开展“零距离”的金融业务营销活动,提升农村信贷的人气。其次,要用优惠的政策审批信贷,对现阶段的农村信贷要本着“高看一眼、厚爱一分”的思想,把“放水养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行手续从简、利率从优,提高信贷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简化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减少信贷行政成本。最后,要用现代化手段办理信贷。要加快农村金融机构计算机支付清算联网建设,将农村网点全部纳入现代支付系统范围,运用信息技术,积极推进自动转帐、信用卡、网上银行等业务,提高农村信贷业务处理和运作效率。

三、调动各方力量,为金融市场发展增添活力

加强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建立完善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是保证金融业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前提。因此,我们要适应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金融支农的组织协调工作,完善各金融机构的支农职能,壮大金融支农力量,通过多方配合与努力,共奏支农发展的大合唱。

1、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农村信用社也是省联社实行垂直管理。为避免各行(社)在支农中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必须加强“条”“块”的协调与配合工作。要建立县(市)政府金融支农协调机构,由常务副县(市)长牵头,吸收各金融单位、银监、人行和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金融支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制定全县(市)金融支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部署,防止在金融支农中“一哄而上”和无序开展,使整个工作形成“一盘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要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对支农情况的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县域金融单位的上级行(社),对支农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从而使整个县域金融单位在支农中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职能定位,发挥主体作用。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国有银行(控股)和信用社仍然是农村信贷的主力军。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不仅要按照触角向下延伸的思路,尽快恢复和建立遍布县域城乡的营业网点,还要按各金融机构的信用活动,进一步明确各自在支农中的职责和定位。农发行除为国家粮棉油储备提供资金支持外,还要围绕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加大支农授信额和加长期限。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在支农中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要分别在大额信贷和小额信贷中进一步拓展支农领域和范围;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在现有政策下,鼓励邮政储蓄银行积极探索开办农村信贷业务;其他国有商业银行都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努力探索支农的切入点,加大信贷有效投放。

3、发展农村金融,壮大支农力量。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中的配制作用,引入竞争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各类商业股份制银行(如外资银行、城市银行)向县域延伸机构,开办业务,并享受与农业银行同等的政策优惠。二是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赋予一些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地位,允许具备一定规模的民间金融组织在特定的范围内开展微型金融服务;要调整村镇银行设立须由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起且为大股东的规定,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到农村开办村镇银行,在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各类金融业务,实现市场有序竞争。三是要重视农村非银行金融业务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租赁、信用担保、咨询、证券、资本营运、外汇等非银行业务,繁荣农村金融市场。同时,要依法打击那些从事非法洗钱、非法炒汇、高利贷等扰乱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动,维护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01].http:///newscenter/2008-10-19/

content_10218932_1.html,2008-10-19.

[2]何书祥: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在欠发达地区受制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金融,2008(9).

[3]孟慧民: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考与建议[J].地方金融,2008(8).

[4]成思危等: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