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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下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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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下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究

摘要:随着新经济的出台,吉林省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受到桎梏,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成为新农业发展的方向,产业链金融为农业实现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在新经济背景下,吉林省传统的农业产业模式需要走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之路。本文从产业化的角度出发,对吉林省现有的农业供应链融资展开分析,以农业企业为核心,以产业链为延伸,寻求新服务模式,为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新经济;吉林省;农业;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可以切实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解决农业现有的问题,重塑农业流通体系、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农业整体质量。虽然我国农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整体仍然处于小农经济状态,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土地种植分散化现象非常严重、传统的金融渗透力不足,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相对滞后。想要使吉林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深入发展,就需要解决农业企业和农业金融之间的问题。

1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分析

1.1农业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下产生的一种产业链模式,随着我国的消费升级,单一的农业产品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求,需要构建农业产品结构的多元化模式。农业的生产模式可以由原先的单个企业生产逐渐转向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也就是说,从农业产品的原材料种植、制作与加工,到农业产品的经销和销售可以按步骤的分给多个企业,由多个企业形成完整的供应链,打开新的农业产业格局。农业核心企业在这种供应链模式中处于强势地位,对上下游的企业增加了资金风险,利润分配问题受到多方面制约,供应链需要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市场潜力巨大,聚焦农业供应链,现有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方式既有供应链金融的普遍特征,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特殊性体现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农业环境的改革之上。为真正促进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就需要走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通过加强产业链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能力,真正让农民增收,让社会获益[1]。

1.2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对象和流程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产业可以相互融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隔离逐渐被打破,处于农业供应链上游和下游的小型企业是农业供应链中的短板,制约农业供应链的现代化发展。因此,为有效增强农业供应链的稳定性,需要通过融资的方式压缩供应链的财务成本,重塑农业商业流程。从现代化企业的分工流程来看,农业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主要经历三个阶段,首要阶段是生产环节,然后是在生产之上为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最后是农产品流入市场的环节,三个阶段可以由企业之间分工完成。一部分企业主要完成农业原材料的搜集,一部分企业分环节完成产品的制作和加工,并有效对接产品的营销企业,还有一部分企业主要对接市场,对接上游和下游的经销商,有效完成产品的销售。农业供应链金融不同于商业金融或者互联网金融,针对的对象是农村群体,主要扶持农业企业运作,尤其是给一些小型企业注入资金活力,这部分企业由于风险管理比较弱势,因此,需要以注入资金、融资、投资等方式实现经营成本的运转。

1.3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优势

根据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和运作方式,金融风险越小,农业的投入成本越低,成本的压低会促使农业企业的发展优势越强,经济效益越明显,产品的品牌构造更科学,生产方式更合理,经营过程更高效。在为农业提供发达的设备装备之后,农业的产量会有所提高,经济效益也会逐渐提高。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有助于农业的技术革新,传统农业主要表现在人员分散、产量不大,为适应现代化居民的生活需求,农业急需得到技术的革新,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正好可以促进农业技术更新,通过新的方法和科学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使农产品更加优质[2]。不仅如此,农业供应链金融还可以提高组织经营管理的效率,整个供应链体系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经营管理水平会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逐渐提升,整个农产品的生产和营销系统成本压低,相关农业资源和营销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有助于完善服务体系。

2吉林省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2.1吉林省农业供应链金融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农业供应链策略的推行,吉林省率先组织金融机构,结合吉林省特色,或者农业的独有资源优势,探索供应链金融。结合吉林省现状,分析核心企业、中小型企业存在的产业化问题,总体改革农业结构和生产运作方式。一方面需要提高吉林省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需要提升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的水平,为我国农业经济做出巨大的贡献。目前,吉林省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大约占总机构数的70%,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吉林省的农业供应链抗风险能力增强,闭环效应明显,既降低上游和下游企业的财务费用,又稳定吉林省的原料基地,增加订单农业,农民的收入有所增高。同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有二次就业的机会,一部分劳动力从传统的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从事种植、农业经营行业,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化,经济收入明显提高。目前已有大约80%的农业人口在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获益[3]。在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吉林省现有的农业资源得到合理的优化和配置,相关特色的农业更加科学合理,例如人参、五味子等特色产业在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下形成产业化规模,经济效益与日俱增。这些特色产业不仅形成产业化的规模,还逐渐拥有品牌意识,发挥金融杠杆的作用,形成农产品的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

2.2吉林省以农业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发展的困难

2.2.1核心企业的作用不突出。农业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核心企业的信用、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是带动农业形成产业链的关键。但针对目前吉林省的农业发展现状来看,有关农业企业并没有做大做强,一些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不突出,发展方式并不规范,现有的农业企业大多以家族式的经营为主,无法有效带动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发展。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市场环境有政策方面的影响,农业相关企业在信用方面有着独特的特征,因此,一些以商业盈利的金融机构会认为农业项目不存在投资价值。目前,吉林省有关农业贷款在商业运作中的比重较小,政府的政策倾斜于农业发展,然而实际上核心企业的竞争力不强,龙头企业的代表地位不突出,因此无法继续支持农业的规模经营,龙头企业的创新活力不足,无法引领产业链的改革和创新。2.2.2银行的融资方式有待创新。目前,吉林省针对金融机构的农业融资有政策的扶持,农业融资由过去的依赖房地逐渐面向农产品实物的抵押,但并非所有的农产品都适合用作金融抵押,一部分农产品需要在特殊条件下进行保存,因此,银行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风险。探索新的产业链融资模式势在必行,然而,现有的银行融资方式很难满足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一些核心企业的付款能力不足,上下游企业的资金空缺、融资困难,导致优质的客户和项目流失。银行需要从现有农产品的角度出发,创新供应链金融方式,对优质的项目提供无偿抵押信用贷款,支持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创新发展。2.2.3农业生产分散,风险控制面临较大难题。目前,我国农业领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发展滞后,相对于工业供应链金融模式而言,农业领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4]。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始终处于小农经济的状态,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依赖于土地和种植,缺乏规模化的经营发展,导致一部分金融机构在放贷过程中无法对分散的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除农业经营主体的限制之外,一部分商业银行还出于对成本和效率的考虑,撤销对农业的资金扶持,尤其是农业生产相对分散,农业企业和农户之间的交易关系无法实时捆绑,混乱的管理状态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风控问题。目前,核心企业的融资压力有所缓和,但针对吉林省的农村中小型企业来讲,尚未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自身的融资能力有限,针对农业企业的征信数据有所缺失,供应链融资无法规避多种多样的金融风险,一部分金融机构为保证自身的经营利益,会选择放弃对农业中小型企业的审批和贷款。

3构建农业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3.1企业+农户+政府模式

目前面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困境,吉林省可以突破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思维,构建企业+农户+政府的贷款模式,为基层农户提供农资和农机。吉林省可以通过政策的支持,促进农业领军企业发挥核心资金优势,以担保金的方式打开金融窗口,为农户生产提供保证,有效解决小额分散化的农业投资问题。吉林省政府的工作主要是促进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对接,负责整理土地,组织农户与公司之间的对接。农户主要负责种植和生产环节,将产生的粮食销售给企业,由企业通过加工,打造区域性的产业品牌,运用线上或者线下营销模式进行销售。企业可以通过银行的监督和协助,将农户的贷款从售粮款中扣划,运用企业+农户+政府的模式技能,形成整体的产业链,既能保证农户的生产效率,又可以减少农户在种植过程中承担的风险。银行在投资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政府可以利用各种各样的融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农业产品的投资,解决农业产业链资金流断裂等问题。

3.2合作社+社员模式

新的合作社并非传统合作社,合作社+社员模式是由多个农户共同组成专业的合作社协会,用合作社协会的名义向银行进行融资申请。合作社主要负责购置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统一的种植和生产计划,通过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形成集约化的产业效应。利用农村合作社的名义向银行融资,可以有效减少银行在融资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同时,银行在融资的过程中可以积极督促农村合作社进行技术更新,这样一来,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应会有所提高,产业品牌逐渐市场化。区域的农民需要结合自身的地区性政策,选择是否加入合作社共享风险和利益,通过与合作社签订合作条例,提高自身的经济收入。从风控角度来讲,合作社可以运用线上和线下融合的金融融资方式、金融生产方式,农业合作社可以利用线上做销售,线下整合物流和技术,大面积推广农业。但农村种植合作社需要建立健全征信数据,对相关贷款农户进行线下征信信息核实,保证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总体提高产业链的服务质量,展现农村合作社的技术优势。

3.3核心企业+上下游供应商模式

吉林省可以利用政策的支持,督促核心企业带头建立供应链,有效发挥供应链的风险抵抗优势,形成整个闭环性的农业生产营销单位,将产业链收纳的利润进行贡献性分配,也就是说哪一环节的贡献最大,哪一环节就占有较大的利润比例,让农民占有更多的利益,削弱核心企业的资源优势[5]。通过核心企业提供担保,保证融资的顺利进行,同时控制农户和上下游企业的违约风险,有效降低融资风险和市场风险。上下游企业可以与农户签订订单连带保证责任,通过统一的调配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解决农户的生产经营风险,以核心企业带动整个供应链的良好运转,以核心企业建立农业产品品牌,以农产品品牌扩大市场知名度和市场营销量。通过银行的贷款支持,有效提高核心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上下游供应商和商户的经营效益,上下游供应商可以再借助核心企业的力量,借助线上和线下信息流,建立标准化的风控体系,核心企业利用自身的信用和金融中心签订融资协议,依靠互联网技术实时上传交易数据,帮助中小型企业良性运转。这种模式是新的创新,将核心企业作为引导者和铺路者,保证农户和上下游供应商的协同发展,但需要注意农业流通金融的风险,有效定位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助力吉林省新农村农业企业的建设。

4结语

综上所述,吉林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趋势,省政府和农业企业需要关注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态势,以政策的优势帮助农业生产者克服市场机制的不足,以资金的优势完善产业链的服务体系和生产效率,以农产品的营销创新提高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组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农户、农业企业、物流商、加工企业等环节的经济效益,解决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唐齐鸣,文守兰,谭雯.农业供应链金融与P2P平台协同发展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9,469(4):68-73.

[2]赵帆.探究冷链物流让农业经济“保鲜”增值——评《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研究》[J].中国瓜菜,2019(10):109-109.

[3]刘利科,任常青.农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分析——以产业龙头企业新希望集团为例[J].农村金融研究,2020(7):32-38.

[4]申云,李庆海,杨晶.农业供应链金融信贷的减贫效应研究——基于不同主体领办合作社的实证比较[J].经济评论,2019(4):96-109.

[5]彭红军,庞涛.农业补贴政策下订单农业供应链融资与运作策略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20,134(5):160-168.

作者:袁峰 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