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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的经济活动中,会计监督弱化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失真、财经纪律松弛、国有资产流失、偷漏税和私设小金库等方面。这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干扰了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加快推进会计监督,促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就显得非常紧迫和重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进一步深化,会计监督却没有得到同步有效的强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会计监督的弱化问题,表现为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以及各种会计造假等方面。有些单位为了局部的利益及个人利益,篡改账目、粉饰报表、包装业绩,使有效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同时也妨碍了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已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一、会计监督弱化的成因分析
(一)追求利益至上是产生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重要因素
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是考核企业的首选目标。上级领导对下级干部的考核,一般都只看报表数字,这就必然导致一部分领导的个人主义、名利得失和小团体主义思想的发生。受利益驱动,使得作为反映经济主体活动的会计核算失去监督,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诸如21世纪初,国内外资本市场接二连三地爆发了银广厦、安然、施乐等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已经危及到市场经济建设,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据国家审计署组织力量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会计报表严重不实的企业占68%,有的虚赢实亏,有的虚亏实赢,有的大搞资金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各类违纪违规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此类会计舞弊案的发生,说明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以追求利益至上显现的消极因素。
(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助长了监督的弱化和失效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虽然已经颁布多年,但许多单位的领导依然我行我素,根本不把这些法规制度当回事。据有关审计资料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国有资产平均每天大约流失1亿元。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新旧体制的转轨和产权变动过程中,部分经营管理者为谋取局部和个人利益,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核算国家资本金,低估或不估国有资产价值;在经营过程中,大搞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财经纪律松弛,利用手中权力转移、侵占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鉴于此类严重问题的发生,不能否认,除尚未建立的法律、法规制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财经法规、条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查出的问题,一般是限期纠正,许多问题甚至久拖不决,最后不了了之。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不能及时依法严肃处理,无疑助长了社会上这种不正之风的滋生漫延,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会计监督机制的相悖
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从宏观上为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但某些条款缺乏可行性。如《会计法》中规定:“会计人员……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很强硬,也非常必要,但缺乏可行性。因为实际工作中,由于执行内部控制的人员和内审人员的升职和待遇,甚至是否能在本岗位工作都与单位领导息息相关。面对单位财务违法或违规行为,会计人员若知情不举,就会违反会计法,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向有关部门举报,日后又有可能受到主管领导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打击报复,被管理者监督管理者,如何监督?因此,现实中会计人员常处于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有些单位即使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时,特别是牵扯到领导同意的事,执行内部控制的人员和内审人员往往不敢向领导提出反对的意见,而是一味地按照领导的意图办事,甚至帮忙弄虚作假,导致单位会计监督失效。在这种情况下,会计监督弱化就不足为奇了。
(四)会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导致会计监督相互脱节
会计监督既包括内部监督,又包括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原本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者相互联系,又各有特定的职能范围,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全方位的会计管理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个单位经济活动可能存在的问题,本单位会计人员往往看得见而管不着,或从自己利益考虑不想去管;财政和审计部门则管得着而看不到。再从监督管理环节上看,我国的会计监督往往一般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事前、事中监督,因而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纠正。
(五)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从业人员日益增多,会计队伍逐渐壮大,但其中相当部分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不遵守现行会计法规、制度。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守法、不执法,个别会计人员甚至还为不法行为出歪点子,想办法,参与弄虚作假,违反财经法规,利用工作之便挪用、贪污公款,走上犯罪道路;二是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自我管制能力差,为了“切身利益”,惟命是从,一切按领导意图办事;三是会计人员缺乏执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存在麻痹思想;四是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有些甚至是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对会计业务不精通,造成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规范,使会计监督失去了可靠的基础。建立在这样基础之上的会计监督,形同虚设,缺乏可信度。
二、强化会计监督的对策
(一)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强化会计监督的基础
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要在有效的治理结构环境下,解决好以下问题:
1.必须在巩固和完善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确定内部控制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方法。同时要根据新任务、新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细则,使其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内部会计制度及严格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财产物资领用、财务收支审批等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制。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相互牵制。特别是对资金管理的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实施稽核制度,组织定期、不定期或突击式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会计控制的监督力度,增强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3.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职能。现代高校不仅要求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还要有强有力的独立的经济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监督或再控制。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其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促使高校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可以达到内部控制规范化和自我约束的要求。
(二)严厉制裁,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是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神圣职责。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两大职能。因此,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尽快完善会计法规,明确执法依据,以利于执法机关对违法造假行为的制裁;引入民事赔偿制度,明确造假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通过诉讼程序迫使造假者退出非法所得,增加违法人员的造假成本。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改变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局面;对一些触犯刑律的不法分子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营造会计监督工作的法制氛围。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随着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信息的搜集、评价、可交由信用中介机构承担,财政部门着重做好监督工作。可通过报刊、电视、公共网站等媒体进行定期公示,并实行红、黑榜制度,增加对会计造假者的舆论压力,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
三)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推行会计委派制
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使之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已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纪委领导曾提出“要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深化制约机制、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和赤字的发生,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也可以试行会计委派制度”,这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几十个市县进行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管理,大多为行政事业单位,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人事关系转到财政部门或会计管理局;二是间接管理,多为国有企业单位,被委派的会计人员由企业单位提名和推荐,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考核后按规定程序任免。委派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由财政部门或会计管理局发放。从各地实行会计人员委派试点工作的实践看,有以下几点好处:
1.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使会计监督权与厂长、经理生产经营管理权实现了分离和相互制约,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责,对于保证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遏制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的人事、考核等权从各单位分离出来,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于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将会计人员集中管理,引入竞争上岗机制,择优选用,给在职和不在职的会计人员增加压力和危机感,促使他们能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努力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强化会计队伍建设
长期以来,会计队伍素质低下是困扰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会计人员水平高低,职业道德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会计工作质量及会计监督效力的发挥。会计造假,会计人员乃是第一行为人之一。因此,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必须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人员法制、道德观念以及诚信理念。首先,严格会计人员的聘任,聘用制度,不同层次的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要有严格的业务素质规定,如国营大中型企业必须要具有高等财会专业以上文化程度,并推行会计师负责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具备助理会计师或相当级别以上职称。其次,要制定统一考核制度,把考核制度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结合起来,以增加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次,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定期举行会计人员专业学习培训班并制定相应的考试制度,考试成绩要和年度工作考核结合起来。
(五)深化改革,完善经济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及过错责任追究制是扭转会计监督不力的根本出路
当前会计监督不力的问题是现行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不能有效适应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市场经济需要的侧面反映。会计监督作为现行经济监督体系的一个子系统,必然受到整体系统的影响。事实上,不止会计监督,审计、财务及其他监督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监督不力的问题。因为会计人员基本上受聘于企业经营者或从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他们的提拔晋升听命于部门领导,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也依赖于本部门。在这种情况下,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其根本原因是监督者没有独立的监督地位,而且监督者即使没有履行监督职责往往也是不了了之。因此,只有从全局着手,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经济监督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会计监督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