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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是现代会计的新兴分支,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欧美国家。它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开展的会计核算,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和属性,反映、报告和考核各会计主体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及其维护、发展和补偿,为决策者提供相关信息,以期达到合理配置资源、改善环境状况的目的。它在我国的研究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日益加剧,而在环境管理方面却未能同步赶上,致使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这种严峻的环境形势是企业忽视环境管理所造成的。由于传统会计没有把环境支出和收益纳入其核算体系,没有提供企业生态效益方面的信息,环境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加强环境会计核算,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揭示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是消除严峻环境形势的必然要求。
一、加快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建设的必要性
从环境会计实务方面来看,我国政府、企业和会计实务界对环境会计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中也很少涉及环境问题。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只是在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一招股说明书》中有两处涉及环保问题:一是在规定应说明的政策性风险时提到“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在规定“募股资金运用”时,对属于直接投资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要求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却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具体披露要求。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定要求,企业在环境问题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做法不一,存在很大差异,以致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另外,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中也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专门准则或具体规定。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还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已经颁布了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一再强调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因此,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尽快加强环境会计建设。
我国人均资源短缺,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过多地依赖于资源耗费,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一直面l临着非常紧迫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针对目前我国环境资源现状,如何合理、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源,认真治理环境污染已经刻不容缓。环境会计作为现代会计学的一个新兴分支,从资源、环境的整体出发,对企业各相关的环境资源进行反映和核算,这将促使企业认真履行自身相应的环境责任,改变过去对环境资源“无偿使用”的错误观念。因此,目前我国环境资源现状也要求尽快建立环境会计。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绿色消费的兴起,许多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也作出了很多的努力,认真履行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中国加入WTO后,许多企业为参与国际竞争,到国外投资或出口产品都积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国际环境管理标准IS014000的认证,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并对环境成本与负债进行核算。因此,基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和国际化趋势也要求我国环境会计的建立。
二、制约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建设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承载着诸多社会责任。然而,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不强,“重经济轻环境”思想和“先污染后治理”等行为较为普遍,企业往往只顾眼前利益,环境保护观念淡薄,对环境会计建设重视不够。
(二)企业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仍不成熟在环境会计理论方面,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于环境会计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特别是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从会计实务方面看,我国企业还没有建立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系统,企业环境报告、信息披露严重不足,且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
(三)还未形成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中,也很少涉及环境问题。在会计实务中,还没有系统的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规范。由于缺乏强制性的准则规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者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求还不是很强烈,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也刚刚起步,缺乏规范。
(四)与环境成本核算相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尚未建立
在环境会计中,环境成本的核算是难点和重点之一,可以说,解决环境成本计算的具体方法是深化环境会计研究与推广应用环境会计的关键。但是,在我国目前尚无环境成本核算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内部也尚未建立与环境成本核算相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大部分企业只是将排污费列作管理费用。这样作操作虽然简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企业很少单独核算环境成本,不能获得环境成本的相关信息,这样就会模糊环境成本发生的动因,不利于企业挖掘潜力,降低成本,也不利于环境成本控制。第二,环境成本费用与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混合在一起,缺乏合理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上述问题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第一,应列入产品制造成本的环境成本未列入,使得成本补偿严重不足,不利于企业合理确定产品价格。第二,投资人不能获得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时的成本信息,难以对经营者的环保绩效和企业的环保风险进行评价。第三,经营者不能获得环境成本信息,不利于环境管理和环境控制。
三、加快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发挥政府在环境会计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并存的态势在我国表现得相当明显。值得庆幸的是,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后,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在环境会计的建设和发展当中,目前我国政府已开始着手从宏观层面启动环境会计,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无须太久,我国企业也将走向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道路,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会计体系。(二)加强环境会计的宣传教育以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环境问题是关系全人类、全社会的大事。在我国,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但是,我国民众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较薄弱。而环境会计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民众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只有不断加强环境会计的宣传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才能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才能在社会上形成人人讲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才会有更多的人去研究和发展环境会计,才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环境会计建设当中来,才能推动环境会计理论和实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对环境会计理论和实务的研究
在环境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一直走在我们前面。因此,我们应加强环境会计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环境会计的研究成果,同时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开展我国的环境会计研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
(四)完善会计法规并制定具体环境会计准则
尽管我国已制定并颁布了不少环境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制体系,涉及环境因素的会计法规几乎是一片空白。现行《会计法》作为指导会计工作的根本规范,未涉及任何环境会计方面的内容。若想成功地推行环境会计,必须完善环境会计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会计法》,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从法律上明确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建立环境信息披露规范,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具体的环境会计准则,使环境会计信息的揭示有统一的标准,在内容上与国际接轨。
(五)加速培养环境会计专业人员
环境会计学是环境保护学、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与会计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应用学科。这就对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环保意识,引起他们对环境会计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够充分认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实施环境会计,进而逐步主动、自愿地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其次,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环境及环境会计相关知识的培训,更新其传统的知识结构,以便适应环境会计的要求,更好地参与会计管理工作。环境会计作为现代会计的一项新内容,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尤其是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更新传统会计下的知识结构,学习并掌握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资源会计学、环境会计学等知识和技能,分析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与环境及环境绩效之间的关系,以便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企业在环境会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建立环境会计审计制度以加强对环境会计的监督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必然会加大环境资金的投入,环境会计核算将日趋完善,环境审计也会越来越重要。环境会计主要是以企业为会计主体核算企业对社会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能全面、如实地披露对环境资源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应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环境监督职能。由于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都没有设立环境审计组织,在《审计法》和其他审计法规以及审计规范中也未作环境审计的相应规定。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制订环境会计审计法规,建立环境会计审计制度。由政府或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环境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定,向社会公众充分披露,以促使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环境,进行环境会计的研究推广工作。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是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必须将环境目标纳入其会计核算信息系统中去,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和非财务目标(环境目标)的双赢,保证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