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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05年,在一年多时间里,财政部完成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了48项审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财政部此次正式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标志着两大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大功告成。财政部宣布,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实行新会计准则,同时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新审计准则。其中,会计准则由过去偏重工商企业的17项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审计准则也有48项之多。
会计模式是对一定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化会计实践活动的综合或描述。被描述的要素主要有:一定国家或地区的会计管理体制,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等。从一定意义上说,会计模式就是人们在会计活动中,就各种方案制定的选择标准和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而这些方案的选择和行为规范的制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
二、影响会计准则的因素分析
1、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为会计准则提供了选择空间并影响了会计准则变迁的进程和方式,政府干预可能有助于准则变迁,也可能起到根本性的压制作用。会计准则不但具有经济后果,甚至还会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所以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时,政府不得不对其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做一下评估,或干脆直接通过有关权利机构介入。对于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更是表现突出。就是以民间团体为主导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美国,也不例外的不时对新会计准则的出台进行干预。例如,1962年美国岁入法案规定,如果企业进行指定项目的投资(这种投资目的在于技术更新),就可以豁免一定比例的税金。此法案出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当时美国的经济持续增长。但是,会计准则委员会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考虑,要求用“递延法”加以反映。显然,这种方法削弱了岁入法案的刺激效应。当时的肯尼迪政府通过对SEC施加压力,迫使其了第96号会计文告集(ASRNO.96),规定上市公司遵守“递延法”(deferral)和“流尽法”(flowthroughmethod)。除此之外,后来的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商誉是否摊销、石油天然气行业废井成本的处理、研究与开发费、外币折算等,都受到政府或多或少的干预。
2、会计准则制定的效益成本比
会计是一种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在会计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更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会计国际化能够降低交易参与各方的交易费用,减少各国重复制定准则所需的费用,降低国际证券市场的监管、协调等费用。但是,会计国际化对于经济不发达、市场基础较差的国家或地区来说,可能就是一种负担,因会计国际化导致巨大的转换成本。因此,会计国际化必须进行权衡,尽量减少会计国际化的负面影响。欧盟之所以要求从2005年起,欧洲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提供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所花费的成本比欧盟自己制定一套准则的成本更小,并且欧盟内的不少国家原来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员,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阻力较小。
每一项能够带来收益的会计准则都需要耗费成本。准则设计的成本是决定准则制定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准则从潜在安排变为现实准则安排的关键就是准则安排实施中预期成本的大小。若准则制定的成本相对收益来说越小,则制定越充分。反之,制定的成本使的效益成本比变得不再合理,供给就会出现不足。
3、会计理论的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存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制定。关于会计理论和会计准则的关系,佩顿和利特尔顿认为,会计理论应当是一个内在协调、联系紧密、逻辑一致的理论体系,可以被压缩成准则的形式。我国学者陈今池在《西方现代会计理论》中也把会计准则作为了会计理论的一部分。刘峰教授在《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中也把会计准则作为了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阐述。会计准则的供给需要恰当、合理的会计理论的指导。没有会计理论的指导,我们的会计准则就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会计理论是对实践比较系统的认识,是一种规律性的认识,它能反映会计发展的历史、会计发展的规律,也能预测会计发展的未来。即使会计准则是总不免带有现实和历史的色彩,但在理论指导下可以做出协调。美国会计学会一直比较注重会计理论的研究,尤其是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1964年,AAA专门任命一个建立基本会计理论报告委员会,针对如下问题展开研究:现在和未来会计的作用、性质和局限性;适合于综合会计理论报告的概念框架和将来研究结论付诸实践的可能性。从1978年到1985年,由后来成立FASB,陆续了六份“财务会计概念公报”,标志着美国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体系的基本形成。这对美国现在会计准则的相对完备与高效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所以说,会计理论水平的发展程度,直接制约着会计准则的供给能力。
4、现存的会计准则
现存的准则安排或者初始的准则安排具有强化或弱化新的准则安排的能力,即准则变迁中的惯性。根据诺斯路径依赖,一旦在起始阶段带来报酬递增的制度,在市场不完全、组织失效的情况下,会阻碍生产活动的发展并会产生一系列与现有制度共存的组织和利益集团,那么这些组织和利益集团就会通过投资来加强现有制度,由此产生维护现存制度的政治组织,从而使这种无效的制度变迁持续下去,会计准则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安排同样会加强现存制度的路径依赖,因为沿着原有会计准则变迁的路径和既定方向前进总比另辟蹊径要容易。一旦一种会计准则形成之后必然会形成建立在这种制度基础上的利益集团。他们会不断加强对原有制度的路径依赖性,因此当在新的会计准则开始制定和实施之前必须要充分的考虑这种路径依赖问题,因为它可能会为我们的会计准则制定带来很大的阻力。
5、政府、民间团体的创新力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准则制定的水平和速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创新最终表现为责任人的创新力上。政府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一个重要力量,它通过颁布与会计准则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强制性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做出规范,或者,通过专门的机构间接控制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同时,政府还有自己专门的研究机构,来对会计准则的技术、经济后果等问题进行研究,但是,政府提供的会计准则有时候很难充分的代表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民间团体则恰恰能够满足这一点,能够更加广泛的征求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使得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能够充分博弈,最广泛的达成一种均衡。它能够充分吸收优秀的学者专家参与准则的制定。但二者常常是联系在一起的,并相互补充,互相借鉴。会计准则的制定能力常常受到政府、民间团体的协调与融合水平和各自的创新能力制约。
6、环境因素
社会经济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会计准则的特殊性。名国社会经济环境差异的客观存在是各国会计准则各具特色的决定因素,而环境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经济因素。经济因素不仅直接对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起着重要影响,而且还通过对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间接地对会计准则产生影响。直接对会计准则产生影响的经济因素主要有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资本来源、经济外向型程度和通货膨胀程度等;法律因素。现代社会日益成为法制社会,在某些国家会计准则本身就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对会计准则的影响甚至超过经济因素。因而国家间不消除法律差异就无法消除会计准则的差异。西方国家的法律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类。实行大陆法系的国家主要有: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葡萄牙等欧洲大陆国家以及日本,实行英美法系的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新西兰等。这两大法系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的主要差异表现为:立法者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律条文的完整性、系统性和逻辑性,其法规具有成文的特点;英美加以注重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在法律上加以规定,且对前人的法律处置先例尤为关注,因而,法律多为先前法官所做的“判例”,具有“传统性”和“继承性”。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一般都包括基本原则和细则,从内容到体系包罗万象,自成一体,形式比较完整,内容比较严谨,条款比较原则;英美法系的法律结构是由许多形式不同、来源不一的法律集合而成的,判例法是该法系的显著特点。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制程度不同。实施大陆法系的国家政府往往借助于法律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干预,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处于国家详尽而完备的法律管制之下,企业的自主权受到限制;属英美法系的国家,法律对经济活动的约束比较笼统、灵活,经济活动得以在比较宽松的条件下进行。法律环境的不同导致会计准则制定、实施等方面差异。英美法系的国家,法律中对会计的规定很少,会计准则通常是由国家和政府授权的民间组织来制订的,会计实务处理程序和方法往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注重会计惯例,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会计处理程序或方法。在实行大陆法系的国家里,会计准则通常以法律的形式颁布,具有指令性、强制性和统一性的特点,会计人员所应用的会计准则,一般在政府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商法、证券法等)中都有明确甚至详细的规定。此外,在实行大陆法系的国家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基本是一致的,而在实行英美法系的国家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往往是分离的。文化因素。文化一般泛指社会行为的习俗、风尚、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等,在相同文化的社会里,人们有相同的价值观和信念,风俗习惯相同且对行为有认同之规范。著名学者何斯德认为,一国的文化模式的主要特征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反映:崇尚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权力距离的大小;对不明朗因素反应的强弱,阳刚还是阴柔。文化因素对会计准则的影响是多维、间接和不易改变的。
三、结论和讨论
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是根据会计准则生成的,是执行会计准则的结果。而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则是用来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和评价会计准则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必须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进行研究。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在不久前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标准专家工作组第22届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称这套体系为“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能够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但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